妇幼保健院改扩建 土建工程 给排水工程 消防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崇发改社会〔2025〕37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等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天等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重新立项的请示》(天发改报〔2025〕206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已收悉。我委曾于2023年1月30日以崇发改社会〔2023〕1号文件给予天等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立项批复,鉴于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等发生较大变化,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天等县妇幼人群的就医保健环境和妇幼保健机构医疗卫生条件,同意天等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
三、项目代码:2211-451400-04-01-675745。
四、项目业主:天等县妇幼保健院。
五、项目建设地点:天等县新兴街131号。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拆除建筑面积9042.5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1572.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信息化系统、室外配套工程及医疗设备采购等。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08.87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924.46万元,预备费666.67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八、本项目重新立项后,原批复文件崇发改社会〔2023〕1号同时作废。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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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妇幼保健院改扩建 土建工程 给排水工程 消防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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