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招标采购公告(内江浩德商贸有限公司2025)


特别说明

1、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描述表等内容,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
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股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需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具体税、费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股权拍卖后,买受人(收到文书后10日内)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变更交接等手续。垫付部分税、费退还提供缴费发票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请竞买人充分了解并满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条件后再行报名参与竞买。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9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2/07,户名: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内江浩德商贸有限公司68.89%的股权,评估价:42135.32万元,一拍起拍价:29494.724万元,保证金:1500万元,竞价幅度:10万元。
特别说明:
1、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竞买人请自行了解第三方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等,审慎决定。该股权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具体竞买条件,买受人竞买前可咨询内江浩德商贸有限公司是否符合购买资格。(详见补正报告、评估报告)
2、参与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竞买风险,未作相关详尽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登录本公告的网站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以及案件相关人员未登录本公告的网站关注本次竞卖活动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有委托他人购买,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公证后的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标的物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股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需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具体税、费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股权拍卖后,买受人(收到文书后10日内)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变更交接等手续。垫付部分税、费退还提供缴费发票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内于本院取得联系。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四川省内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813640002732777),并在余款缴付后十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452号)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十五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4)川1002执1818号执行案件的名义启动,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辅助拍卖工作由辅助拍卖公司咨询电话:18989110004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832-509951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