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电源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0016164东莞市东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20250016164

项目名称
东莞市东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沿河西街90号1栋9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东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汇海联华(广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东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新建项目,厂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沿河西街90号1栋901室,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22度53分12.730秒,东经113度49分31.130秒,主要从事TV电源、定制电源的加工生产,年产TV电源78000块/年、定制电源20000块/年。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1660m2;建筑面积为664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刷红胶/锡膏、回流焊、波峰焊、手工焊、刷UV胶、固化、点胶、清洗(SMT贴片机吸嘴)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机废气和臭气浓度、含锡废气、颗粒物)收集后一起引至“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由5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G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采取经墙体隔声、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内,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引脚边角料、废锡渣(无铅)、废过滤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容器罐、废清洗废液、废UV灯管、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5-12-19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5636909

通讯地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定制电源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