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及综合环境改善建设 土壤污染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正安县气象局业务用房及综合环境改善建设项目地块位于遵义市正安县凤仪街道山峰社区。地块面积为5794平方米,合7.69亩,该地用途为二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1)。原用地性质为旱地(0103)和水田(0101),现状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在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土地主要用于居住、学校、行政办公用地和农用地,共约有4910户、14830人居住在此范围内。此外,在调查地块西南侧约594m处存在一个通达加油站,东南侧约573m处存在一个正安县运福来仓储物流公司,东南侧约535m处存在一个正安县庆达汽车检测公司。
二、结果分析和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2017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2017年开始场地平整,地块内和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进行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

附件1:
正安县气象局业务用房及综合环境改善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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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用房及综合环境改善建设 土壤污染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