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乌兰县
公示内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2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验收报告表pdf.pdf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_编制单位:青海东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国义编制单位法人代表:董新辰项目负责人:董新辰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编制单位青海东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海西销售分公司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817000,邮编810100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大道西哈市长江路5号段7号2号楼4层7-137号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编制单位青海东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817000邮编810100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长江路5号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大道西段7号2号楼4层7-137号前言项目位于乌兰县茶卡镇,109国道南侧、盐湖路东侧,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000m²,总建筑面积为831.35m²,其中:站房建筑面积298.84m²、罩棚建筑面积532.51m²。主要建设加油区、储罐区及其他服务设施,加油区建设站房和罩棚,罩棚配套建设6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汽油机加油机为分散式油气回收型);储罐区拟建50m³埋地汽油分仓储罐2台、50m³埋地柴油分仓储罐2台,总储油量为15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项目设计规模日售成品油15t(5475t/a)(柴油9t/d、汽油6t/d)。2017年1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7年12月19日取得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西环审〔2017〕136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于2025年11月委托青海东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验收监测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单位派遣技术人员对本项目现场进行了勘察,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5年12月4-5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同时对本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及环保设施的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在分析和对照本项目在建设中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基础上,编制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一建设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建设地点乌兰县茶卡镇,109国道南侧、盐湖路东侧项目主管部门/主要产品名称柴油、汽油设计生产能力售成品油15.0t/d实际生产能力售成品油15.0t/d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17年12月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海西州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表审批文号及时间西环审〔2017〕136号,2017年12月19日开工建设时间2018年4月20日建设项目竣工时间2018年9月24日调试时间2018年9月26日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5年12月4日-5日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设计总投资(万元)1363.82环保投资(万元)8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2实际总投资(万元)1363.82856.2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订)(2018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67号);(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2)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西环审〔2017〕136号,2017年12月19日);(3)收监测委托书(2025年11月)。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根据本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及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西环审〔2017〕136号,2017年12月19日),项目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如下表1-1:表2-1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标准名称及级别污染因子标准值(mg/L)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4类标准噪声昼间dB(A)60/70夜间dB(A)50/55废气无组织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监控点处1h平均值)油气《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油气排放浓度(油气排放处理装置)≤25g/m3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4m液阻/密闭性/气液比1.0-1.2表二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1.1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单位(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2.1.2本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本项目建设地点乌兰县茶卡镇,109国道南侧、盐湖路东侧,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2-1,厂区平面布置图见图2-2。2.1.3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000m²,总建筑面积为831.35m²,其中:站房建筑面积298.84m²、罩棚建筑面积532.51m²。主要建设加油区、储罐区及其他服务设施,加油区建设站房和罩棚,罩棚配套建设6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汽油机加油机为分散式油气回收型);储罐区拟建50m³埋地汽油分仓储罐2台、50m³埋地柴油分仓储罐2台,总储油量为15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项目设计规模日售成品油15t(5475t/a)(柴油9t/d、汽油6t/d)。具体建设内容见表2-1。Ns茶卡镇空地1:200图2-1地理位置图乌兰高速南加油站平面图南36°57,39、04福98256、61北奔操作间餐厅员工宿舍澡洗洗衣员工宿舍简房库房便利店c女卫生间综合办男卫生间8米12米4938米640柴油5493双枪加汕机双枪加5机双抢加油机8米18米380柴油20柒油1#-20柴油双枪加江飙沃枪加油机双枪加山机35米10米0米茶德高速公路16米图2-2厂区平面布置图表2-1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站房一层砌体结构,建筑面积298.84m²,建筑总高度为4.05m。包括便利店、综合办公室、发电间、卫生间、值班室。一层砌体结构,建筑面积298.84m²,建筑总高度为4.05m。包括便利店、综合办公室、发电间、卫生间、值班室。与环评一致罩棚1座框架结构罩棚,6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面积为532.51m²。1座框架结构罩棚,6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面积为532.51m²。与环评一致储罐区新建非承重罐区,拟建50m³埋地SF双层汽油储油罐2台、50m³埋地SF双层柴油储罐2台;新建非承重罐区,拟建50m³埋地SF双层汽油储油罐2台、50m³埋地SF双层柴油储罐2台;与环评一致给水由打井供水。由打井供水。与环评一致公用工程排水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站内雨水及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6m³玻璃钢化粪池沉淀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由罩棚四周116m环保沟收集后,经2m³沉泥井沉降处理进入水封井,化粪池和水封井的污水最终由污水收集车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乌兰县察汉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站内雨水及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6m³玻璃钢化粪池沉淀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由罩棚四周116m环保沟收集后,经2m³沉泥井沉降处理进入水封井,化粪池和水封井的污水最终由污水收集车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乌兰县察汉诺污水处理厂。与环评一致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与环评一致供热由电锅炉供热。由电锅炉供热。与环评一致环保工程噪声治理设施注油采用封闭式操作、高噪声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措施,并在进出口设置减速带、禁鸣标志。注油采用封闭式操作、高噪声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措施,并在进出口设置减速带、禁鸣标志。与环评一致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拟在3台双枪双油品汽油加油机设置3套油气回收装置、汽油罐卸油口处均设置油气回收接口,加油机回收的汽油由油罐车运至油库进行处理。本项目拟在3台双枪双油品汽油加油机设置3套油气回收装置、汽油罐卸油口处均设置油气回收接口,加油机回收的汽油由油罐车运至油库进行处理。与环评一致固体废物回收①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箱收集后,最终清运至乌兰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②油罐清罐产生的油渣由建设单位拟委托具有清罐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罐后由清罐单位移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在站内存放。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清洗油罐时,同时通知清罐单位和危险废物转运单位,要求危险废物转运单位做好相关准备,清罐后的危险废物及时清运,不在站内储存。并且签订清罐和清运协议,协议中提出相关要求,确保产生的危废及时运走,不在站区内暂存。①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箱收集后,最终清运至乌兰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②油罐清罐产生的油渣由建设单位拟委托具有清罐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罐后由清罐单位移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在站内存放。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清洗油罐时,同时通知清罐单位和危险废物转运单位,要求危险废物转运单位做好相关准备,清罐后的危险废物及时清运,不在站内储存。并且签订清罐和清运协议,协议中提出相关要求,确保产生的危废及时运走,不在站区内暂存。与环评一致废水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①生活污水经6m³的玻璃钢化粪池沉淀处理。②地面冲洗废水由罩棚四周116m长环保沟收集后,经2m³沉泥井沉降处理进入水封井,化粪池和水封井的污水最终由污水收集车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乌兰县察汉诺污水处理厂。①生活污水经6m³的玻璃钢化粪池沉淀处理。②地面冲洗废水由罩棚四周116m长环保沟收集后,经2m³沉泥井沉降处理进入水封井,化粪池和水封井的污水最终由污水收集车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乌兰县察汉诺污水处理厂。①生活污水经6m³的玻璃钢化粪池沉淀处理。②地面冲洗废水由罩棚四周116m长环保沟收集后,经2m³沉泥井沉降处理进入水封井,化粪池和水封井的污水最终由污水收集车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乌兰县察汉诺污水处理厂。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储罐区防渗措施本项目对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本项目对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与环评一致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站区东侧距离储油罐10m以内的合适地段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座作为污染控制监测井。站区东侧距离储油罐10m以内的合适地段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座作为污染控制监测井。与环评一致硬化绿化、面积项目绿化面积321.70m²;硬化面积5803.44m²(包括进出口的硬化地坪)。项目绿化面积321.70m²;硬化面积5803.44m²(包括进出口的硬化地坪)。与环评一致储罐区加油区加油区工子中国石沺罩棚办公区T907中国石油开东2.1.4主要生产设备及设施主要生产设备及设施见表2-2。表2-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及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埋地油罐V=50m³(φ7105mm×2400mm)2汽油2埋地油罐V=50m³(φ7105mm×2400mm)2柴油3加油机普通流量加油枪Q=5~50L/min66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3台汽油加油机为分散式油气回收型)2.2项目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定员6人,工作制度为两班倒12小时工作制,年生产天数365天。2.3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2.3.1主要原辅材料2.3.1.1生产用原辅材料本项目现阶段所用原料为柴、汽油,本项目只进行柴、汽油的销售。2.3.2项目能源消耗2.3.2.1供电供电由当地电网直接接入。2.3.2.2供暖采暖热源来自站内一台电暖器提供。2.3.2.3给排水(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是服务区职工生活和顾客的用水,水源为供水管网。(2)排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和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站区设置化粪池。2.4工艺流程本项目加油工艺主要由卸油、储油、加油三个工序组成。(1)卸油卸油:油罐车进站后通过卸油软管与油罐卸油孔相连,开启卸油泵开始卸油,油完成后拆卸油管,并将其抬高使管内油料流入油罐内防止管内油品跑冒滴漏损失,之后盖严卸油帽。卸油油气回收:汽油油罐车卸下一定数量的油品,就需要吸入一定数量的空气进行补充,而油管加入一定数量的油品,就需要排出一定数量的空气,通过安装气相管线将油罐车与油罐连接,则卸车过程中,油罐车内油品通过卸车管线进成品油罐车地下储油罐加油泵加油机入油管,油罐内的油漆通过气相管线输回油罐车,完成密闭式卸油过程。(2)储油将油罐车送来的油品进行储存,逐渐外售,储存时间约5-6天,油罐为单层罐地埋结构,油罐区罐池做防渗处理,并设置液位测量装置,防止事故状态油品泄露,造成地下水污染。(3)加油加油:采用自吸泵加油工艺,油品由储罐抽出,经加油机油气分离器和计量装置,经油枪加入到车辆油箱内。加油油气回收:汽车加油过程中,将油箱口逸散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进换。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卸油、油罐大小呼吸及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泵类、加油枪等设备噪声和加油车辆噪声。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油罐清洗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废气噪声废气、噪声成品油罐车地下储油罐加油泵噪声加油机车辆图2-3运营期运营工序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环境噪声以及固体废物。3.1废水来源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生活污水池沉淀后定期由吸污车抽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经环保沟收集至水封井,在水封井中进行油水分离后用毡布吸去废水表面的油污,下层水定期由吸污车抽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化粪池水封井环保沟环保沟3.2废气来源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油品挥发,项目设置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回收效率可达95%,可以有效减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同时,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相关要求,项目采取了以下控制措施:(1)卸油油气排放控制①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卸油管出油口距罐底高度应小于200mm。②卸油和油气回收接口应安装DN100mm的截流阀、密封式快速接头和帽盖。③连接软管采用DN100mm的密封式快速接头与卸油车连接,卸油后连接软管内不存留残油。④所有油气管线排放口设置压力/真空阀。⑤连接排气管的地下管线坡向油罐,坡度不小于1%,管线直径不小于DN50mm。(2)储油油气排放控制①所有影响储油油气密闭性的部件,包括油气管线和所连接的法兰、阀门、快接头以及其他相关部件都保证在小于750Pa时不漏气。②埋地油罐采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汽油密闭测量。(3)加油油气排放控制①加油产生的油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②油气回收管线应坡向油罐,坡度不小于1%。③加油软管配备拉断截止阀,加油时防止溢油和滴油。④当汽车油箱油面达到自动停止加油高度时,不应再向油箱内加油。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卸油、加油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油气回收系统的处理后从不低于4m的通气口进行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小于25g/m³,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小于4mg/m³,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要求。3.3噪声来源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作业产生的噪声和机动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在60—80dB(A),加油机噪声级为50dB(A)。本项目注油采用封闭式操作、加油泵等安装减振基础,并在进出入口设置禁鸣标志及减速带,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4固体废物来源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油罐清理产生的废弃物。①本项目产生的油罐清洗废物,置于专用的油桶内存放,并及时外运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不再站区内储存。危废协议见附件5。②加油站设有垃圾收集点,通过收集后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3.5其他环保设施本项目储罐主要由罐体、油泵和油路连接管线组成,采用地埋式敷设。现加油站油罐储油设备采用SF双层卧式油罐,油路管线采用双层油管,无缝钢管,采用玻璃布、沥青、聚氯乙烯工业膜等材料做成多层防腐涂层,以防止钢罐和钢管腐蚀造成油品泄漏而污染土壤,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加油操作过程中,基本无含油废水排出,且加油区内地面硬化,减少了残留油品渗入地下的情况发生。3.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主要为汽油、柴油储运。根据风险识别,本项目主要存在的事故类型有:油品渗漏引起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油品溢出或泄漏后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此做出以下防治措施:(1)爆炸及火灾防治措施①本项目总图布置上严格遵循《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要求布置;②本项目厂房耐火等级须不低于二级,还专门设有安全疏散通道,以利安全疏散;③对本项目工艺装置设防静电接地系统;④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设计安全阀、水封等防爆设施;⑤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2)储罐区风险防治措施①本项目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埋地设置;②本项目油罐采用卧式储油罐;③本项目采用双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④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的内、外层壁厚,以及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的外层壁厚,均不小于4mm;⑤与罐内油品直接接触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非金属层,满足消除油品静电荷的要求,其表面电阻率小于109Ω;⑥双层油罐内壁与外壁之间满足渗漏检测要求的贯通间隙;⑦加油站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非金属防渗衬里的双层油罐,并设渗漏检测立管,符合相关规定;⑧油罐卸油时有防满溢措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3)加油机风险防范措施①本项目加油机位于室外,加油枪采用自封式加油枪,汽油加油枪的流量不大于50L/min;②加油软管上设有安全拉断阀;③位于加油岛端部的加油机附近设有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小于0.5m。④潜油泵的油罐人孔操作井、卸油口井、加油机底槽等可能发生油品渗漏的部位,也采取有相应的防渗措施;⑤埋地加油管道采用双层管道。双层管道的设计,符合规范规定;(4)运输安全防范措施项目物料均属危险物质,物质运输全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运输单位道路运输,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须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5)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立应急事故救援小组,负责重大生产事故的指挥和救援工作。①安全卫生管理和监测机构:企业成立安全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安全教育、参与事故抢救工作;②全员安全教育:从事生产的全体职工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6)建设单位已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正在进行备案。3.6环保设施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363.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6.2%。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363.82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363.8285万元,占总投资的6.2%。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治理设施及固体废物暂存、处置设施的建设等。具体见3-4。表3-4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实际建设内容实际环保投资1注油采用封闭式操作、高噪声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措施。2.0注油采用封闭式操作、高噪声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措施。2.02进出口设置减速带、禁鸣标志。0.5进出口设置减速带、禁鸣标志。0.53在3台双枪双油品汽油加油机设置3套油气回收装置、汽油罐卸油口处均设置油气回收接口,加油机回收的汽油由油罐车运至油库进行处理。10在3台双枪双油品汽油加油机设置3套油气回收装置、汽油罐卸油口处均设置油气回收接口,加油机回收的汽油由油罐车运至油库进行处理。104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0.5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0.55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44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446临时旱厕1个。2.5临时旱厕1个。2.57自建玻璃钢化粪池、环保沟、沉泥井和水封井。4.0自建玻璃钢化粪池、环保沟、沉泥井和水封井。4.08罐区防渗措施、输油管线防腐防渗措施和加油岛的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一座。50罐区防渗措施、输油管线防腐防渗措施和加油岛的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一座。509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转运台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海西州环保局进行备10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转运台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海西州环保局进行备案,制定环境监测计划。109案,制定环境监测计划。10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转运台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海西州环保局进行备案,制定环境监测计划。5.58510服务区场地的硬化及绿化。5.5服务区场地的硬化及绿化。85/3.7项目变动情况变动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设计内容基本一致,无变动。表四4.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主要结论1、项目概况本项目地位于乌兰县茶卡镇,109国道南侧、盐湖路东,拟建地址中心坐标为:N:36°4707.48",E:99°06'49.88"。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000m²,其中:站房建筑面积298.84m²、罩棚建筑面积532.51m²。主要建设加油区、储罐区及其他服务设施,加油区建设站房和罩棚,罩棚配套建设6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汽油加油机为分散式油气回收型);储罐区拟建50m³埋地汽油分仓储罐2台、50m³埋地柴油分仓储罐2台,总储油量为15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项目设计规模日售成品油15t(5475t/a)(柴油9t/d、汽油6t/d)。项目总投资为1363.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6.2%。环保投资主要用于设备噪声防治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收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地面硬化、防渗系统等。2、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令《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限制、淘汰三类,符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第二章第五条“实行油气并举,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和开发利用力度,扩大境外合作开发,加快油气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3、环境质量现状结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结论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109国道南侧,盐湖路东侧,距离茶卡镇约2.9km,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本次评价利用《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乌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3月连续7天对监测点位茶卡镇有机食品工业园东北侧2.0km处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茶卡镇有机食品工业园区东北侧2.0km处在本项目西北方向2500m处,监测至今,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未发生较大变化,引用数据可行,由监测数据可知,监测期间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PM10、SO₂、NO₂、CO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H₂S、NH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结论本项目位于青海省乌兰县茶卡镇。本项目西侧2690m处为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茶卡镇有机食品工业园区东南侧600m处那仁村,本次评价利用《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乌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2017年3月25日对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茶卡镇有机食品工业园区东南侧600m处那仁村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茶卡镇有机食品工业园区东南侧600m处那仁村在本项目西侧2690m处,由监测数据可知,各地下水监测点的各项监测因子中,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其它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结论本项目位于茶卡镇,周边无大型工业企业存在,项目区北侧15m为G109,主要噪声源为道路车辆行驶噪声,项目区域空旷,其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临近交通干线的一侧可达到4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结论茶卡镇位于青海省乌兰县,区域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受干旱、高寒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区内植物与动物种类、数量少,生态结构简单,生物多样性单一,环境景观单调,自然环境敏感而脆弱。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类型为盐化棕钙土和草甸盐泽土,植被类型为芨芨草草原,植被以细枝盐爪爪盐爪爪盐漠为主,植被覆盖率低。区域土壤侵蚀主要中度风力侵蚀,项目用地范围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分布,项目区无珍惜濒危动物栖息地与繁殖地分布。4、环境影响结论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施工产生一定的粉尘、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施工污水污染影响,但这些污染是短期的,只要文明施工,遵守相关的施工规定,施工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6m³的玻璃钢化粪池沉淀,站内雨水及冲洗废水由罩棚四周116m环保沟收集后,经2m³沉泥井沉降处理进入水封井,化粪池和水封井的污水最终由污水收集车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乌兰县察汉诺污水处理厂,对水环境影响轻微。(2)废气:该加油站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为油罐车卸油、储油、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燃料油以气态形式逸出进入大气环境,从而引起的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油品散逸蒸汽采取密闭卸油方式、埋地式油罐、油气回收加油机、安卸油气回收系统,并且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而且本站所在地周围较开阔,空气流动良好,排放的烃类有害物质量小,很快在大气中扩散,类比同规模加油站监测数据,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4.0mg/m³,符合GB16279-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3)噪声:项目噪声源为项目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及加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为70~80dB(A)。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后,本加油站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制要求。(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最终清运至乌兰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危险废物拟委托具有清罐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罐后由清罐单位移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在站内存放。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清洗油罐时,同时通知清罐单位和危险废物转运单位,要求危险废物转运单位做好相关准备,清罐后的危险废物及时清运,不在站内储存。并且签订清罐和清运协议,协议中提出相关要求,确保产生的危废及时运走,不在站区内暂存,保证固体废物均做到无害化处置,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地下水终点防治区—油罐和管线增设防渗措施。采用卧式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S/F双层油罐,加油管道采用双层管道。采用防腐防渗技术,对储油罐内外表面、输油管线都做了防腐防渗处理。灌区建设了防渗池,自带双层罐渗漏检测报警装置等。对地下水不会产生影响。5、风险评价结论对于本项目来来说,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油气在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泄露引起的储油罐溢出、泄漏事故。本站制定完善的防渗漏、防静电、雷击等措施,只要本站员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发生事故后能正确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泄露等事故可降低到最低限度。6、总体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7、建议1、定期对储油罐、通气管口、加油机等设施进行检修。2、要求建设单位监督油品运输单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运输油品,防止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3、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爆制度,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消防等安全教育,同时建立安全监督机制,进行安全考核等,并设计紧急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消防责任人。4.2《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皮肤》(西环审〔2017〕13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你公司报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站房,包括办公室、便利店、卫生间、值班室等;新建罩棚,包括6台加油机;新建储罐区,50m³埋地SF双层汽油储罐2台,50m³埋地SF双层柴油储罐2台;其它工程包括消防、给水、排水等。项目总投资1363.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6.2%。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土方开挖、覆土时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地表扰动,施工占地应避开植被茂密的区域,尽量减少占地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土地恢复植被,并对项目沿线施工残留进行清理整治。(二)施工期切实落实扬尘控制措施,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放时应做好有效的防风抑尘措施。(三)严格落实机械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人为噪声,高噪声机械设备应采用吸声、消声、隔声、隔震等降噪措施。(四)严格控制固废污染和水污染,禁止向周边排放污水和丢弃固体废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油罐清理须委托有清罐资质单位执行,清理出的油渣属危险废物,清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五)健全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制定相关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备案。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对油罐、监测井、各类工程防渗区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做好企业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知识的培训。三、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竣工环保验收事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四、我局委托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五、项目经批复后如发生选址、建设规模等变更,你公司应及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六、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分别送至海西州环境保护局和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4.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见表4-1。表4-1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表序号环评批复内容落实情况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土方开挖、覆土时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地表扰动,施工占地应避开植被茂密的区域,尽量减少占地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土地恢复植被,并对项目沿线施工残留进行清理整治。已落实。项目施工过程中合理规划施工场地,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及物料在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覆盖防尘网;土方及物料运输车辆未超载,车尽量加盖篷布、减速慢行,防止洒落;进场道路适时洒水;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和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最大限度抑制扬尘,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2施工期切实落实扬尘控制措施,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放时应做好有效的防风抑尘措施。已落实。物料在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覆盖防尘网;土方及物料运输车辆未超载,车尽量加盖篷布、减速慢行,防止洒落;进场道路适时洒水;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和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最大限度抑制扬尘,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3严格落实机械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人为噪声,高噪声机械设备应采用吸声、消声、隔声、隔震等降噪措施。已落实。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施工,避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运行。4严格控制固废污染和水污染,禁止向周边排放污水和丢弃固体废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油罐清理须委托有清罐资质单位执行,清理出的油渣属危险废物,清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已落实。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建筑废弃物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拉运至由住建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含油废物实行台账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处置。5健全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制定相关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备案。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对油罐、监测井、各类工程防渗区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做好企业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知识的培训。已落实,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并进行相关培训。表五监测内容5.1废气5.2.1无组织废气根据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及废气的排放特征,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5-1。表5-1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项目、频次序号污染源名称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1厂界四周上风向布设一个采样点,下风向布设3个监控点○1#、○2#、○3#、○4#非甲烷总烃4次/d天,连续监测,监测2天5.2.2油气回收根据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及废气的排放特征,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油气回收装置的监测内容见表5-2。表5-2油气回收监测内容监测点位检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3次/d天,连续监测,监测2天《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5.2厂界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作业产生的噪声和机动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在60—80dB(A),加油机噪声级为50dB(A)。本项目注油采用封闭式操作、加油泵等安装减振基础,并在进出入口设置禁鸣标志及减速带,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平面布局,在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厂界外1米处共设4个噪声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昼夜间各监测1次。监测方法见表5-3,监测点位、因子、频次见表5-4。监测示意图见图5-1。表5-3噪声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监测方法使用仪器仪器型号仪器测量值范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35~130dB(A)(GB12348-2008)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厂界噪声厂界外1米,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1#、▲2#、▲3#、▲4#连续等效A声级昼、夜间各1次/天,连续2天。G109NG109图5-1监测点位示意图表六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6.1质量保证6.1.1公司资质及验收监测人员情况青海首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已获得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32912050051),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覆盖本项目要求检测因子;参加验收监测采样、分析、报告编制人员均经培训持证上岗。6.1.2监测仪器设备为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验收监测使用仪器设备均进行了检定、校准或内部校准,且在检定/校准证书有效期内。本项目采样及分析仪器设备见表6-1。表6-1采样及分析仪器设备一览表序号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来源使用仪器名称及编号检出限1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气相色谱仪GC1690QHSH-YQ-1130.07mg/m³(以碳计)2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3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校准器AWA6022A、QHSH-YQ-035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QHSH-YQ-03128-133dB(A)(测量范围)6.2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是环境监测十分重要的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是整个环境监测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包含了保证环境监测数据正确可靠的全部活动和措施。本次验收监测过程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673-2007)等相关的标准进行采样。6.2.1废气监测质量控制废气采样严格按照《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采样过程中随时检查各监测点的采样情况和仪器工作状况,采样加带全程序空白,实验室分析加带10%的密码样。监测方法见表6-2。6.2.2噪声监测质量控制监测使用的声级计和声级校准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噪声测量前、后需通过声级校准器对所使用的噪声仪进行校准且灵敏度差值需≤±0.5dB(A)。表七验收监测结果7.1废气7.1.1无组织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为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见表7-1-7-3。表7-1监测期间气象条件一览表检测日期检测频次气温(℃)气压(kPa)风速(m/s)风向2025.12.4第一次-3.170.22.0南风第二次-4.270.01.7南风第三次-4.569.81.9南风第四次-5.270.11.7南风2025.12.5第一次-8.270.41.9南风第二次-6.170.21.7南风第三次-2.270.01.6南风第四次-1.370.11.8南风表7-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检测点位分析项目采样日期分析结果单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最大值厂界上风向总悬浮颗粒物2025.12.4123135122126215μg/m³厂界下风向1#188215208173μg/m³厂界下风向2#205197190212μg/m³厂界下风向3#212210187211μg/m³厂界上风向非甲烷总烃1.511.541.441.511.96mg/m³厂界下风向1#1.961.781.811.70mg/m³厂界下风向2#1.741.661.571.64mg/m³厂界下风向3#1.821.641.771.65mg/m³厂界上风向总悬浮颗粒物2025.12.5131113122119250μg/m³厂界下风向1#212209250242μg/m³厂界下风向2#197239201222μg/m³厂界下风向3#235207196225μg/m³厂界上风向非甲烷总1.461.541.411.551.93mg/m³厂界下风向1#烃1.931.641.701.78mg/m³厂界下风向2#1.701.691.771.76mg/m³厂界下风向3#1.671.661.651.76mg/m³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分别为0.250mg/m31.9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及4.0mg/m3)要求。表7-2油气回收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m3检测点位分析项目采样日期检测频次实测浓度(mg/m³)油气回收装置排放口非甲烷总烃2025.12.4第一次2.10×10³第二次2.10×10³第三次2.06×10³均值2.09×10³2025.12.5第一次2.00×10³第二次2.04×10³第三次1.99×10³均值2.01×10³监测结果表明:油气回收装置排放口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010mg/m3,油气回收装置油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标准(25g/m3)相关要求。7.2厂界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潜油泵、加油机(内含小型真空泵)、进出站车辆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并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降低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监测气象及结果见表7-3、7-4。表7-3检测气象条件检测日期检测频次风速(m/s)天气状况2025.12.4昼间1.7无雨雪,无雷电夜间2.0无雨雪,无雷电2025.12.5昼间1.6无雨雪,无雷电夜间1.5无雨雪,无雷电表7-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编号测点位置检测日期测量结果dB(A)备注昼间夜间▲1#厂界东侧2025.12.4524443474647464544“▲”表示噪声检测点位▲2#厂界南侧49▲3#厂界西侧55▲4#厂界北侧57▲1#厂界东侧2025.12.551▲2#厂界南侧51▲3#厂界西侧52▲4#厂界北侧53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周围各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在51dB(A)~57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43dB(A)~47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限值。7.3废水表7-4废水监测结果检测点位分析项目采样日期分析结果单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废水排放口pH2025.12.48.07.97.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18417419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3.149.855.0mg/L氨氮35.937.134.2mg/L悬浮物423640mg/L石油类0.360.350.38mg/LpH2025.12.58.08.01.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18819220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2.453.859.8mg/L氨氮34.331.935.0mg/L悬浮物383234mg/L石油类0.320.350.37mg/L表八验收监测结论:8.1结论8.1.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乌兰县茶卡镇,109国道南侧、盐湖路东侧,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000m²,总建筑面积为831.35m²,其中:站房建筑面积298.84m²、罩棚建筑面积532.51m²。主要建设加油区、储罐区及其他服务设施,加油区建设站房和罩棚,罩棚配套建设6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汽油机加油机为分散式油气回收型);储罐区拟建50m³埋地汽油分仓储罐2台、50m³埋地柴油分仓储罐2台,总储油量为15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项目设计规模日售成品油15t(5475t/a)(柴油9t/d、汽油6t/d)。由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于2017年12月19日出文件《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西环审〔2017〕136号。8.1.2项目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8.1.2.1工况调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工况稳定,调查见表8-1。表8-1项目工况调查表监测日期主要产品设计规模实际规模生产负荷2025.12.4柴、汽油油品日销售量为15t油品日销售量为15t100%2025.12.5柴、汽油油品日销售量为15t油品日销售量为15t100%8.1.2.2废气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分别为0.250mg/m31.9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及4.0mg/m3)要求。油气回收装置排放口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010mg/m3,油气回收装置油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标准(25g/m3)相关要求。8.1.2.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作业产生的噪声和机动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在60~80dB(A),加油机噪声级为50dB(A)。本项目注油采用封闭式操作、加油泵等安装减振基础,并在进出入口设置禁鸣标志及减速带,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周围各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在51dB(A)~57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43dB(A)~47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限值。8.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设地点乌兰县茶卡镇,109国道南侧、盐湖路东侧,本项目评价区内无濒危植物、水源地、名胜古迹、温泉、疗养地等国家命令规定的保护对象,项目区周围2.5k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点和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及风景旅游等特殊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在采取了各类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8.3竣工验收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各项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外排污染物浓度达到验收标准限值的要求,建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8.4建议及要求(1)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完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3)需按排污许可及环评相关要求对厂界无组织废气、噪声及地下水定期进行监测,由于本单位未设置专门的监测机构,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监测。附件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附件二:营业执照附件三:建设项目环评批复附件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五:危废处置协议附件六:油气回收检测报告附件七:检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登记表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乌兰经营部茶卡盐湖加油站项目代码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天峻县天木路与265国道交叉口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F5264机动车燃料零售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迁建设计生产能力售成品油15.0t/d实际生产能力售成品油15.0t/d环评单位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西环审〔2017〕136号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开工日期2018年4月竣工日期2018年9月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验收单位/环保设施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时工况>75%投资总概算(万元)1363.82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85所占比例(%)6.29实际总投资1363.82实际环保投资(万元)85所占比例(%)6.20废水治理(万元)56.5废气治理(万元)10噪声治理(万元)2.5固体废物治理(万元)44.5绿化及生态(万元)5.35其他(万元)10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2400h运营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海西销售分公司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验收时间2025.12.18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⑴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⑵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⑷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工业固体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总氮总磷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一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一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一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一毫克/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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