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透明质酸钠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12月2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31日(7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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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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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科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500万支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钱农四路26号3幢
杭州科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天锦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见附件

注:根据国家、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杭州科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500万支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项目 公示稿.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正文部分)项目名称:杭州科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500万支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科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4748472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f2kp3t建设项目名称杭州科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500万支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4-0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杭州科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593055997P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杭州天锦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328249723H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第2、4、5章节L第1、3、6章节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杭建设项目名称州科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500万支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项目项目代码2509-330109-99-02-16193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钱农四路26号3幢地理坐标经度:120度18分49.601秒,纬度:30度14分36.15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四、医药制造业-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仅组装、分装的除外)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580环保投资(万元)55环保投资占比(%)2.13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611.86(建筑面积)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断表是否需要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专项类别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大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产生。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不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Q值小于1,无需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无需开展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开展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杭州市钱江单元(XSCQ0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钱江单元(XSCQ0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杭政函〔2018〕11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杭州市钱江单元(XSCQ0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钱江单元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北部沿江地区,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隔江相望。用地属萧山区钱江农场,东至新街大道、高新九路,南至杭甬高速,西至长山直河,北至钱塘江,面积4.91平方千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用地布局根据用地布局方案,单元总用地面积490.52万平方米,其中非建设用地面积27.02万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5.51%;建设用地面积463.5万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94.49%。3、规划定位和目标规划定位: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生态环境良好、景观特色突出、配套完善的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形成拥江发展的新格局,彰显世界级滨水区域。规划目标:建设钱塘江南岸生态景观优美、交通便捷、配套齐全的集综合服务、创新研发、新兴产业、滨水休闲等功能于一体,产城融合的创新领航区和滨江生态活力区。4、规划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核两带五片”的规划结构。五片:即以单元道路为界对应片区主体功能,形成创新配套片、新兴产业片、创新服务片、创新研究片和市政服务片五个片区。符合性分析:对照《杭州市钱江单元(XSCQ07)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拟建地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M)。根据提供的房权证(杭房权证萧字第15424112号),用途为工业厂房。项目为研发生产类,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图1-1杭州市钱江单元(XSCQ07)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不在浙江省“三区三线”中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4a类;项目周边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附近水体水环境现状质量良好。根据《2024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数据,2024年度杭州O3指标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限值,其他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随着《杭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杭政函[2024]76号)的要求,杭州市政府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改善大气环境。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将逐步转为达标区。项目所在地周边声环境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附近水体水环境现状质量良好。项目运营期间废水、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消耗的能源、水较少,租用现有已建成工业厂房,不新增土地;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负面清单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属于“萧山区萧山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920006)”,项目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管控以及资源效率开发要求等方面,均符合该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规定。其他符合性分析2、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杭环发〔2024〕49号),项目属于“萧山区萧山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0920006),不属于该管控区禁止建设项目。该单元具体管控要求如下。表1-2杭州市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类型区域空间布局引导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重点管控单元产业集聚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重点管控单元产业集聚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表1-3杭州市市辖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要求资源环境管污染物重点管控单空间布环境风开发控单元排放管管控元分类局引导险防控效率名称控对象要求根据产强化工业集聚业集聚区块的区企业功能定环境风严格实位,建立险防范施污染分区差设施设物总量别化的备建设控制制萧山产业准和正常度,根据城区萧山区入条件。运行监区域环产业萧山城合理规管,加强境质量集聚ZH33010区产业重点管划居住重点环改善目/区920006集聚重控单元区与工境风险标,削减业功能管控企污染物单元区,在居业应急排放总住区和预案制量。所有工业区、定,建立企业实工业企常态化现雨污业之间的企业分流。设置防隐患排护绿地、查整治生活绿监管机地等隔制,加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点管控离带。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位于萧山区萧山城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符合管控单元空间布局引导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三废”排放量较少,在落实环评所提措施的前提下,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园区已实行雨污分流,产生的废水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同时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总量按要求进行区域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要求企业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防控措施,并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本项目建成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废水、废气产生量较小,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各项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环保防治措施前提下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排放废水中新增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1:1削减替代;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及VOCs实行区域内现役源1:2削减替代。两项实施后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所在地周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环境质量等级,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规定的限制、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规定的限制、禁止类,符合杭州市的产业政策。3)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2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规定中的限制、禁止类,符合萧山区的产业政策。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结论第5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项目拟建地不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第6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符合第9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为卫生材料的研发及生产,排放污染物较少,不属于以上高污染项目。符合第15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项目位于工业集聚区范围,且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第16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本)》等,项目属于产业政策中鼓励类行业,不属于符合限制、禁止或淘汰类,因此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第17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或使用落后工艺设备行业。符合第1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符合第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符合第20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项目日常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无随意堆放倾倒情况。符合4、与“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正版),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5“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性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符合行的。四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性符合可靠性析预测评估基本可靠。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符合到达标排放,固废无害化处置。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项目选址是可项目预测方法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要求进行,各环境影响分项目切实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可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相关导则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导向。项目的实施符合总量控制及达标排放原则,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环境质量状况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属不达标区,随着区域大气污染减排计划的推进,污染情况整体呈逐渐下降的趋势,不达标区逐步向达标区转变。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情况良好。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本项目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不会导致所在区域环境质量降级,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项目为新建,不存在原有环境问题。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础资料及内容不存在捏造、缺陷,评价结论真实、合理。符合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范及环保要求,基本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审批要求。5、《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于2021年8月17日发布了《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本项目和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6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分类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助力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项目主要从事卫生材料研发和生产,非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的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不属于淘汰类。符合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管控要求。项目不属于石化行业,少量废气收集经处理达标后于建筑屋顶高空排放符合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项目无石化、化工等行业生产工艺。不涉及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严格生产环节控制,减少过程泄漏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项目废气收集经处理达标后于所在建筑屋顶高空排放。符合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O3污染高发时段(4月下旬—6月上旬和8月下旬—9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VOCs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项目非石化、化工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升级改造治理设施,实施高效治理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根据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项目使用的污染治理设施在正常运转保证处理效率的前提下基本有效可行。符合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项目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该要求执行。符合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确需保留的,企业应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监控(如流量、温度、压差、阀门开度、视频等)设施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项目无对应非必要旁路。不涉及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杭州科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拟租赁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钱农四路26号3幢杭州三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所属闲置厂房,进行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项目拟建地租赁建筑面积15611.86m2,建设完成后规模预计达到年研发、生产500万支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生产属于“二十四、医药制造业-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仅组装、分装的除外)”类别,研发实验室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第四条“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表2-1本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情况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二十四、医药制造业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仅组装、分装的除外)//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24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24〕67号)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有关事宜的通知》(杭环发〔2025〕4号),本项目审批权限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二十二、医药制造业—277、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0”,需进行排污登记管理。2、项目工程组成项目主要从事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工程组成见下表。表2-2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内容主体工程主要布置有1层实验室区域(微生物培养室、微生物限度室、理化室、外观检查室、研发间、QC办公室);2层生产车间区域(灌装间、器械内包间、外包间、器具清洗间)等储运工程主要布置有产品原辅料仓库、产品成品仓库、包材仓库、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等辅助工程主要布置有会议室、培训室、办公室、展示区、前台、开放办公区、弱电机房、空调机房等公用工程供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接入排水项目产生的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生活污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两道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辅助设备排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供电由市政电网接入环保工程废水治理项目产生的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生活污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两道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辅助设备排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废气治理呼吸废气呼吸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滤芯过滤后内循环,要求企业加强通风,定期更换生物安全柜滤芯试剂挥发废气试剂挥发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到屋顶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DA001)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危废暂存间位于项目所在建筑外独立设置,危废间面积约为8m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完成后规模预计达到年研发、生产500万支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4、设备清单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3。表2-3项目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单位为台/套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安放位置1多效蒸馏水机LD1000-51楼制水间2注射水分配系统FHFP2411-61楼制水间3纯化水设备FZ-FAP-2000-0731楼制水间4分汽缸24R7231楼制水间5纯蒸汽发生器YFPSG-6001楼制水间6步入式恒温恒湿试验室HWHS-10m³1楼控温仓库7步入式恒温恒湿试验室HWHS-5m³1楼控温仓库8模块组合式空调机组KZE1509DVKZE0806DH1楼夹层9内置式臭氧发生器JK-N50JK-N101楼10生物洁净工作台BCM-1600A41楼实验室11生物安全柜BSC-1004IIA21楼实验室12净化干热灭菌箱JGM-0.45BS1楼实验室13液相色谱仪1260Infinitylll1楼实验室14手持式浮游细菌采样器FXC-Ⅰ1楼实验室15全自动洗瓶机Q820D1楼实验室16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YD-T3101楼实验室17恒温恒湿培养箱HWS-450F1楼化验室18医用冷藏箱YR/FL6801楼实验室19风量仪FLY-11楼实验室20PH计PHS-3C1楼实验室21压差计testo512-11楼实验室22风速计testo4251楼实验室23鼓风干燥箱GZX-9146MBE1楼实验室24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XBD40531楼实验室25真空冷冻干燥机FD-ID-501楼实验室26激光粒度分布仪Bettersize26001楼实验室27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FTIR-6501楼实验室28智能生化培养箱SPX-450F1楼实验室29全自动真空密封性能测试仪GX-MF10001楼实验室30顶空进样器JS-91楼实验室31生化培养箱SPX-250F1楼实验室32通风橱/1楼实验室33万向罩/41楼实验室34模块组合式空调机组KZS2719DHKZE1913DH2楼车间夹层35紫外消毒灯402楼36变频空压机XTF-15CV1楼机房37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XTF-2AH1楼机房38洗衣机XGQ-302楼洗衣间39干衣机HG-352楼洗衣间40封口机F-400型2楼灌装间1,2楼交联间,2楼内包间141百级净化双扉干热灭菌柜DHM-3清洗间42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BMQ-0.8BMQ-1.22楼灭菌间,2楼洗衣间,2楼清洗间43摇床DZ-9002楼配制间244电子天平DLX-A842楼交联间,配制间1,,配置间2,制备间45台秤DLX-TCSA62楼称量配制间146PH计PHS-3C2楼称量配制间147冷藏柜SLG-955C2W2楼交联间48培养箱SPX-250F2楼交联间49层流罩2楼配制间1,250丽速贴标机LSA-6002楼贴标间51超洁净无菌医疗专业热合机JL-30002楼内包间252生物洁净工作台BCM-1600A2楼交联间,2楼灌装253低速冷冻离心机DL-5M2楼灌装间254蠕动泵BT300-12楼灌装间255澄明度检测仪YB-22楼灯检256冷藏柜SLG-955C2W2楼交联间57平板式自动泡罩包装DPP-260HDPP-360H2楼内包间58完整性测试仪Gao-QPMA-8002楼清洗间59干热灭菌柜DMH-3.5m³42楼清洗间60自动装盒机LY-CW2楼外包间261薄膜包装机LY-4802楼外包间262气动压盖机GX-YG2楼配制间163激光打码机HP-241B2楼外包间164预充针智能包装线2楼内包间65全自动真空灌装加塞SHLV-2V2楼灌装间1,366预灌封注射器半自动BMT-DJJ-01M2楼灯检间灯检机67三维混合机HSYH12楼配制间1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序号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单位年使用数量最大库存量生产用原辅料1透明质酸钠干粉100g/瓶450kg50kg2氯化钠试剂500g/瓶3500kg400kg3磷酸氢二钠试剂500g/瓶600kg80kg4磷酸二氢钠试剂500g/瓶300kg50kg5氢氧化钠500g/瓶50kg50kg675%医用酒精2L/桶600L400L7新洁尔灭500ml/瓶400L50L8注射用水自制980t/9玻璃预灌封注射器480万只100万只10(卷膜)泡壳50万米10万米11透析纸(透析袋)50万米10万米12推杆480万个80万个13托架480万个80万个14单支纸盒480万只200万只15配针960万个200万只16运输纸箱5万个1.5万只质检及研发实验用原辅料1固体培养基630kg150kg2浓硫酸500ml/瓶200kg20kg3浓盐酸500ml/瓶100kg10kg4丙酮500ml/瓶100kg10kg5重铬酸钾500g/瓶20kg5kg6硝酸500ml/瓶10kg2kg795%乙醇500ml/瓶10kg10kg8溴化钾500g/瓶2kg2kg9盐酸萘乙二胺500g/瓶2kg1kg10氯化钾500g/瓶1.5kg1kg11无水碳酸钠500g/瓶1kg1kg12氢氧化钠500g/瓶2.5kg1kg13甲基红500ml/瓶4kg1kg14酚蓝指示液500ml/瓶4kg1kg15聚己内酯1kg/瓶10kg10kg16甲基纤维素1kg/袋500g1kg17泊洛沙姆500g/瓶3kg3kg18聚乙烯醇1kg/瓶10kg5kg19PP滤膜若干若干若干注:项目采用二级过滤+RO反渗透工艺制备纯水,纯水采用气压式蒸发冷却收集进一步制备序号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1硫酸硫酸是一种无机强酸,能和绝大多数金属发生反应。高浓度的硫酸有强烈吸水性,可用作脱水剂,碳化木材、纸张、棉麻织物及生物皮肉等含碳水化合物的物质。常用作化学试剂,在有机合成中可用作脱水剂和磺化剂。熔点:10至10.49℃;沸点:338℃;水溶性:任意比互溶;密度:1.8305g/cm3;外观:透明无色无臭液体。2乙醇CAS号:64-17-5。乙醇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毒性较低,可以与水以任意比互溶,溶液具有酒香味,略带刺激性,也可与多数有机溶剂混溶。乙醇蒸汽与空气混合可以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乙醇是一种基本有机化工原料,也用作有机溶剂、制饮料酒以及食品工业。沸点:78.3℃;蒸气压:5.333kPa(19℃);危险性类别:易燃液体类别2。3盐酸盐酸是氯化氢(HCl)的水溶液,工业用途广泛。盐酸为无色透明的液体,有强烈的刺鼻气味,具有较高的腐蚀性。浓盐酸(质量分数约为37%)具有极强的挥发性,因此盛有浓盐酸的容器打开后氯化氢气体会挥发,与空气中的水蒸气结合产生盐酸小液滴,使瓶口上方出现酸雾。盐酸是胃酸的主要成分,它能够促进食物消化、抵御微生物感染。4硝酸硝酸,是一种具有强氧化性、腐蚀性的一元无机强酸,是六大无机强酸之一,也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化学式为HNO3,分子量为63.01,其水溶液俗称硝镪水或氨氮水。在工业上可用于制化肥、农药、炸药、染料等;相对密度:1.50(无水);熔点:-42℃(无水);沸点:83℃(无水);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3;饱和蒸气压(kPa):6.4(20℃);溶解性:与水混溶,溶于乙醚。5丙酮CAS号:67-64-1,无色透明易流动液体,有芳香气味,极易挥发。熔点:-94.6℃;沸点:56.5℃;闪点:-20℃;密度:0.7899g/cm3。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6溴化钾无色立方晶体。稍微吸湿。相对密度为2.74(25℃),熔点734℃,沸点1435℃。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乙醚和甘油。主要用于光谱分析。在摄影上用于制造溴化银干板,还可制特种肥皂,用于医药和平版印刷。7盐酸萘乙二胺别名N-(1-萘基)乙二胺二盐酸盐、萘乙二胺盐酸盐。呈白色至淡黄褐色结晶固体,溶于水及热水,微溶于乙醇和丙酮。主要用于分光光度法检测大气中二氧化氮,吸收液与二氧化氮生成偶氮染料。8聚己内酯一种半结晶型化学合成的生物可降解线型高分子聚酯。为无色蜡质固体,熔点在59~64℃左右。不溶于水,可溶于多种溶剂,如氯仿、甲苯、环己酮等有机溶剂。因其分子结构中含有酯基,因此可以被微生物或酶降解,具有一定的生物可降解性。无毒且具有一定的生物相容性、生物可降解性以及结构稳定性,因此多常被用于生物医疗领域。9甲基纤维素一种非离子纤维素醚,白色或浅黄或浅灰色小颗粒、纤丝状或粉末。无臭无味,其中约27%~32%的羟基以甲氧基的形式存在。在80~90℃的热水中迅速分散、溶胀,降温后迅速溶解,水溶液在常温下相当稳定,高温时能凝胶。10泊洛沙姆商品名普兰尼克(Pluronic),是一类新型的高分子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为聚氧乙烯聚氧丙烯醚嵌段共聚物。水溶液在空气中较稳定,遇光则使pH值下降。11聚乙烯醇一种有机化合物,重要的化工原料,化学式为[C2H4O]n。外观是白色片状、絮状或粉末状固体,无味。溶于水,为了完全溶解一般需加热到65~75℃。不溶于汽油、煤油、植物油、苯、甲苯、二氯乙烷、四氯化碳、丙酮、醋酸乙酯、甲醇、乙二醇等。微溶于二甲基亚砜。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实施后全厂劳动定员88人,实行单班制,工作时间为8:30-18:00,年工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消耗88.5t/a其他辅助设备排水4.5t/a反冲洗水400t/a反冲洗废水360t/a产品10t/a损耗40t/a实验配液5t/a危废5混凝沉淀清洗生产设备500t/a清洗废水500t/a其他辅助设备用水93t/a浓水420t/a浓水1114.3t/a注射用水980t/a实验清洗20t/a后道清洗废水18t/a化粪池市政管网自来水6014.3t/a损耗30t/a地面清洁用水300t/a清洁废水270t/a4损耗120t/a损耗110t/a萧山钱江水处理厂5431.8t/a生活用水1100t/a生活污水990t/a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8、平面布置(1)项目周边情况项目拟选址周围环境特征如下:东面:隔钱农四路距钱龙电商产业园约30m;南面:紧邻钱农三路;西面:距万向创新聚能城约60m;北面:紧邻滨江二路。图2-2项目周边环境图(2)项目平面布置项目所在建筑为三层独栋建筑,其中1层主要为实验室及仓库,2层为生产车间及办公区,三层为仓库。杭州科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萧山厂区)一楼平面布置图D9-9-9-9-1-9-®8@O比例尺1:800市®11重5O图2-3-1项目一层平面布置图图2-3-2项目二层平面布置图图2-3-3项目三层平面布置图9、公用工程情况(1)供水:项目用水由建筑现有供水系统提供,水源来自市政给水管网。(2)排水:项目产生的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生活污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两道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辅助设备排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E5G®来®HH1®@0®n区贝®二电R“。·。-比例尺1:800卡卡来1·...:N.(-。-品PP三层平面图比例尺1:800后排入钱塘江。(3)供电:项目用电由建筑现有供配电系统提供,电源来自市政电网。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生产及研发流程企业主要从事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细分种类较多,均为透明质酸钠凝胶类产品,生产工艺相同;研发内容为透明质酸钠聚己内酯微球凝胶,具体产品生产流程及研发流程如下:图2-4项目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生产流程图工艺说明:(1)称量:使用电子天平对透明质酸钠原料进行称取。(2)混合:在生化培养箱、真空干燥箱内加入氢氧化钠溶液,对其进行混合配制。(3)溶解:在混合后的溶液中加入磷酸盐溶液进行溶胀制备透明质酸钠原液。(4)灌装:将制备的原液通过自动灌装设备进行灌装。(5)质检:对灌装的产品进行批次抽样质检。(6)包装:对产品进行内包塑封和外包装。(7)入库:产品入库保存。注:产品质检均在实验室中进行。质检主要包括洁净度检测(主要为车间洁净度和用水洁净度)及产品理化特性检测。洁净度检测涉及微生物培养,均在微生物实验室内生物安全柜及生物洁净操作台中进行操作。产生的固废及清洗废水涉及生物活性的先经高温灭活后分类处置。产品理化特性检测主要包括pH、硝酸盐浓度、溶胀度、粒径分布、透明度、透明质酸钠原料氢氧化钠溶液磷酸盐缓冲溶液称量混合溶解灌装质检包装入库微生物限度、红外检测等检测内容。理化特性检测在理化实验室内进行操作,实验过程中试剂配制及色谱废气均通过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图2-5项目聚己内酯微球凝胶研发流程图工艺说明:(1)剪切乳化:将原料聚己内酯和聚乙烯醇溶液放入剪切机中进行剪切成乳化状态。(2)搅拌:将剪切后的液体在容器中搅拌。(3)筛分过滤:分别用泊洛沙姆溶液和注射用水对乳化状液体进行冲洗过PP滤膜筛分出所需大小的微球颗粒。(4)干燥:将微球在恒温箱中干燥。(5)混合:将微球和透明质酸钠凝胶混合。(6)检测:和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质检相同。注:根据检测结果调整研发方案。样品全部作固废处置不留存。项目采用二级过滤+RO反渗透工艺制备纯水,纯水采用气压式蒸发冷却收集进一步制备注射用水。注射用水为高度纯化水,不含矿物质、离子、有机物等杂质,电导率极低。2、产污环节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分析如下:表2-6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一览表影响因污染编号产生工序名称主要污染物素类型类型污染影废气G1细胞培养呼吸废气臭气浓度泊洛沙姆、注射用水透明质酸钠凝胶固废聚己内酯、聚乙烯醇原料灯检剪切乳化搅拌筛分过滤干燥混合响因素G2试剂挥发试剂挥发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废水W1员工生活生活污水pH值、CODCr、SS、氨氮、BOD5、TP、LASW2实验室器皿清洗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两道清洗废水)W3生产设备清洗生产设备清洗废水W4纯水制备纯水制备浓水W5洗衣洗衣废水W6地面清洁地面清洁废水W7灭菌辅助设备排水固废S1员工生活生活垃圾纸张、塑料等S2纯水制备纯水制备固废废活性炭、废RO膜S3产品包装一般废包装材料纸箱、塑料等S4生产、研发透明质酸钠废品化学试剂混合液S5质检、研发实验室废液化学试剂混合液S6实验室器皿清洗前道实验清洗废水含较高浓度化学试剂废水S7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含细菌的滤芯S8质检废培养基含细菌的培养基S9质检、研发废一次性实验耗材沾染化学试剂的耗材S10生产、研发废试剂瓶沾染化学试剂的试剂瓶S11紫外灭菌废灯管含汞的灯管S12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吸附化学试剂的活性炭S13废水处理污泥混凝悬浮物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等生态影响因素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钱农四路26号3幢,周边无大面积的珍稀植物资源等。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与项目项目拟租赁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钱农四路26号3幢杭州三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所属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15611.86m2,进行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的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研发及生产。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均属于二类功能区,常规大气污染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相关标准;各污染因子的标准值详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执行标准SO2年平均6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X年平均5024小时平均1001小时平均25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g)年平均70μg/m324小时平均15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μg/m324小时平均30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m31小时平均200硫酸24小时平均100μg/m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1小时平均300氯化氢24小时平均151小时平均50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2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①注:①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说明,非甲烷总烃标准取一次浓度2.0mg/m3考虑,为一次值。(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①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杭州市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环境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本次评价引用《2024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数据进行评价。具体数据结果如下表。表3-22024年度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名称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二氧化硫(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6010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二氧化氮(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84070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颗粒物(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77067.1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颗粒物(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03585.7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900400022.5达标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最大8h平均质量浓度164160102.5超标②区域减排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中第十四条: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2号)要求,特制定以下区域减排达标计划。1)规划期限及范围规划范围:整体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域,规划总面积为16596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16年—2020年)、中期(2021年—2025年)和远期(2026年—2035年)。目标点位:市国控监测站点(包含背景站),同时考虑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富阳区、临安区及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点位。2)主要目标通过二十年努力,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包括CO、NO2、SO2、O3、PM2.5、PM10等6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使广大市民尽情享受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好天气。到2025年,实现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建设目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市区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的同时,力争年均浓度继续下降,桐庐、淳安、建德等3县(市)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O3浓度出现下降拐点。到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包括O3在内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此外,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杭州市正积极致力于从能源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企业整治提升、绿色低碳交通推进、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餐饮及其他生活源废气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综合以上分析,随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预计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有所改善。2、地表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为先锋河(位于本项目南侧约360m),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河段区域水系属钱塘336,目标水质为III类,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智慧河道云平台中公布的2023年9月~11月对先锋河的常规监测数据进行现状评价。监测结果详见表3-3。表3-3先锋河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除pH外河道名称监测时间pH值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先锋河(新街段)2023.976.20.943.10.182023.107.45.60.692.50.172023.117.35.20.7720.17III类标准值6~9≥5≤1.0≤6≤0.2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先锋河(新街段)断面监测指标中各污染物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声环境(1)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版)》(萧政办发[2025]34号),本项目所在声环境为3类区,项目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其中项目北侧紧邻滨江二路(主干道),执行4a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2)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2021.10.20)“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再要求提供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项目租用现有已建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故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6、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项目运营过程中未产生持久性污染物和重金属等难降解污染物,不存在明显的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生产区域地面均会硬化处理,危废暂存间将做好防渗措施,发生地下水、土壤环境问题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项目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需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项目厂区周边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见下表。表3-5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情况环境敏感目标名UTM坐标/m保护对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相对厂采用标准类别昼间夜间GB3096-20083类65554a类7055称XY象厂址方位界距离/m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钱江学校241432.33893348266.7285学校约2000人环境空气二类区南430开元名都员工宿舍241229.20223348332.2126居民约500人西南460小巨人幼儿园241196.71143348269.8593幼儿园约1000人西南490达利(中国)公寓241133.51913348347.0118公寓约1000人西南480图3-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项目厂界外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U服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项目废气主要为细胞培养过程产生的轻微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试剂挥发产生的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及非甲烷总烃)。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排放浓度限值。对于《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未明确的指标,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具体限值详见下表。表3-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单位mg/m3表3-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3-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污染物种类名称浓度限值其他信息厂界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20无量纲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项目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兽用药品原料药制药、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医药中间体生产和药物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6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氯化氢30污染物项目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0.20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氮氧化物240(硝酸使用和其他)200.6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硫酸雾45(其他)201.31.2非甲烷总烃/20/4.0*注:项目实施后排气筒高度不能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所列二级标准限值严格50%执行。标准》(GB37823-2019)中附录C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详见表3-9。表3-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限值意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平均浓度值2、废水排放标准企业所在区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区域污水管网已开通。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企业废水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相关限值;萧山钱江水处理厂CODcr、氨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详见下表;表3-10企业废水排放标准汇总单位:mg/L(除pH、粪大肠菌群数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染物名称pHCODCrSSLAS6~950040020《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序号单位限值1氨氮mg/L352总磷mg/L8《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1化学需氧量(CODCr)402氨氮2(4)a3总磷0.3a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级标准控制项目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12348-2008)312348-2008)单位:dB(A)18599-2020),其中采用库房、包装工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固废仓库要求A标准1pH6~92SS103LAS0.5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等相关文件,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4类7055和VOCs。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涉及总量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VOCs。2、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和水环境质量未达标的城市,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根据上述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建议值如下表。表3-12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单位:t/a污染物排放总量总量建议值总量替代比例区域替代削减量CODCr0.2170.2171:10.217NH3-N0.0110.0111:10.011氮氧化物0.000680.000681:20.0014VOCs0.2210.2211:20.44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项目租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钱农四路26号3幢已建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仅为内部装修及室内设备的安装调试等作业,施工期污染主要为装修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的污染主要发生在建筑改造装修过程,具体污染源如下:电锯、焊机等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敲打锤击时产生的撞击声等噪声;使用粘合剂、涂料产生少量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施工过程中还会产生一定量的余泥、建材、剩余废料和粉尘等。要求建设单位做到以下几点:①对施工机械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减少高噪设备的使用,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均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各项规定,将施工噪声控制在限值以内。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措施。③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各类装修垃圾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随意倒入生活垃圾容器内。建设单位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污染源及其对环境的影响也会在短时间内消除。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细胞培养过程产生的轻微异味、研发检测过程中使用化学试剂挥发废气。1)呼吸废气项目质控环节中车间环境洁净度和产品洁净度检测采用微生物培养检测。细胞在培养过程中所用培养基均为外购成品直接进行使用。培养基成分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主要为一些营养物质,无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产生、排放。各项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除车间环境采样或滴加产品外,细胞培养过程中不再外加其他化学试剂,细胞自身新陈代谢过程中不属于传统意义上工程菌,不会因为培养产生大量恶臭。实验过程中,主要产生CO2和水,无有毒有害废气产生,仅呼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感官异味(恶臭),较为微弱。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滤芯处理后内循环不外排。因此,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定期更换生物安全柜滤芯。2)试剂挥发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人员手部清洁,使用医用酒精直接擦拭,所用医用酒精以全部挥发计。试剂配制均在通风橱中操作。质检用色谱采用自动进样,仪器上方配套设置集气罩收集挥发废气。涉及生物活性的实验操作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本次环评实验室操作中具有挥发性的试剂挥发率以10%进行估算(医用酒精擦拭以全部挥发估算)。根据企业提供的原辅料情况,主要产生的废气包括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及非甲烷总烃(乙醇、丙酮)。项目质检过程中使用硫酸、氯化氢、硝酸等挥发性无机试剂的使用,会产生少量的酸性气体(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根据项目原辅料表,营运过程中涉及废气产生的主要试剂及用量表4-1。表4-1废气产生情况污染物名称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t/a挥发率产生量t/a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乙醇医用酒精(75%)0.468100%0.35195%酒精0.0110%0.00095丙酮0.110%0.01无机废气硫酸雾浓硫酸(98%)0.210%0.0196氯化氢盐酸(37%)0.110%0.0037氮氧化硝酸(68%)0.0110%0.00068物废气收集方式密闭管道密闭空间(含密闭式集气罩)半密闭集气罩(含排气柜)包围型集气罩(含软帘)符合标准要求的外部集气罩其他收集方式负压正压废气收集率95%90%80%65%50%30%10%表4-3项目废气产生、排放情况排气有组织无组织产生量筒编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速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速号t/at/a率kg/hmg/m3t/a率kg/h非甲烷总烃0.36190.0940.09418.80.1270.127DA00硫酸雾0.01960.01270.01272.540.00690.00691氯化氢0.00370.00240.00240.480.00130.0013氮氧化0.00060.000440.000440.0880.000240.00024物8本项目废气产生和排放汇总情况、项目废气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汇总见下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4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汇总一览表表4-5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编号及名称污染物种类位置坐标高度(m)当量内径(m)温度(℃)类型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度纬度标准名称排放浓度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DA001非甲烷总烃所在建筑楼顶120.313630.2436200.425.0一般排放口GB37823-201960/氯化氢30/氮氧化物GB16297-19962400.65硫酸雾451.3项目非正常情况主要考虑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失常,废气处理达不到原有处理效率,处理效率为0,项目非正常工况下排放量核算见表4-6。表4-6非正常情况下废气污染源强核算非正常工况污染源污染物应对措施原因排放速率排放浓度mg/m3频次及持续时间排放量kg/次非正常排放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情况产生浓产生量产生速度t/a率kg/hmg/m3排放形式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有组织)污染物排放情况(无组织)处理能力m3/h处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DA001非甲烷总烃0.3619有组织5000活性炭吸附60是0.0940.09418.80.1270.127硫酸雾0.0196忽略不计0.01270.01272.540.00690.0069氯化氢0.00370.00240.00240.480.00130.0013氮氧化物0.000680.000440.000440.0880.000240.00024kg/hDA001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失常,去除率按0%计非甲烷总烃0.2350.047≤1次/年;≤1h/次0.235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停产检修硫酸雾0.01270.00250.0127氯化氢0.00240.00050.0024氮氧化物0.00040.00080.0004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污染防治措施①呼吸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滤芯处理后内循环,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定期更换生物安全柜滤芯;②试剂挥发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引至所在建筑屋顶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DA001)。6)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项目暂无该行业可行技术指南。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项目废气污染治理设施采用的活性炭吸附属于其中的“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焚烧、吸附、催化分解、其他)”,为可行的处理工艺。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关于加强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杭环便函[2022]192号)、《关于加快VOCs治理活性炭吸附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杭环函[2023]53号)、《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相关要求,要求企业用于VOCs治理的活性炭采用煤质活性炭或木质活性炭,活性炭的结构宜为颗粒活性炭或柱状活性炭。活性炭技术指标应符合LY/T3284规定的优级品颗粒活性炭技术要求,碘吸附值不低于800mg/g或四氯化碳化碳吸附率不低于60%。要求企业严格把控活性炭的填充量及更换时间,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7)监测计划项目属于非重点排污单位,结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规定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具体监测计划建议如下:表4-7企业废气自行监测内容一览表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1次/年GB37823-2019、GB16297-1996氯化氢监测点位DA001氮氧化物GB16297-1996硫酸雾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GB16297-1996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GB37823-2019臭气浓度GB14554-93(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两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及辅助设备排水。项目生产及研发实验过程中均不涉及使用含重金属的材料或化学试剂,排放废水中不涉及重金属元素。1)生活污水全厂劳动定员88人,年工作天数250d,员工生活用水产生量按50L/人·d计。全厂生活用水量为1100m3/a。产污系数以9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990m3/a。生活污水则参照城市生活污水水质,主要污染物及其含量一般约为:CODCr350mg/L、NH3-N35mg/L、SS300mg/L。2)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两道清洗废水)项目研发实验及产品质检过程中使用的各类玻璃容器需定期清洗,涉及培养基生物活性的先经高温灭活处理。项目使用自制注射用水进行清洗,不涉及含重金属试剂,产生的实验室清洗废水不涉及重金属。项目实验完成后对实验仪器/器皿等进行清洗,实验室清洗用水量约为0.08m3/d,年用水量为20m3/a。其中前两道清洗产生的废水量较少(以10%估算),约2m3/a,作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3)生产设备清洗废水为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行业要求,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自动灌装设备(全自动真空灌装机)需定期进行清洗。灌装设备清洗的位置主要为管道、容器,以防止结垢堵塞。项目生产设备清洗用水为自制注射用水。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清洗用水量约为500m3/a。灌装产品为透明质酸钠类凝胶,清洗废水中悬浮物含量较高,要求企业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预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生产设备清洗水损耗率忽略不计,则生产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约500m3/a。4)纯水制备浓水项目配备一套纯水、注射用水制备装置。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年制备纯水量2600m3/a,其中1400m3纯水进一步制备注射用水980m3/a。根据制水装置资料,制水浓水率约30%,则制备浓水排放量共约1534.3m3/a。制备浓水为清洁下水可直接纳管排放。5)洗衣废水项目厂内配备1套洗衣设备,为保证清洁效果,洗衣用水采用自制纯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车间及实验室人员工作服每日清洗,平均每日清洗约50人次,工作服以1kg/件计。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洗衣用水标准为40~80L/千克干衣(本环评以中位数60L计),则洗衣用水量约750m3/a。产污系数以90%计,则洗衣废水为675m3/a。项目洗衣废水水质按CODCr400mg/L、NH3-N30mg/L、SS300mg/L、TP3mg/L、LAS18mg/L。6)地面清洁废水根据企业提供材料,项目除洁净车间采用紫外线消毒外,其他区域需定期采用拖把清洁地面。洁净车间区域地面清洁用水采用纯水,其他区域地面清洁用水利用自来水。清洁用水以每次2L/m2估算,整体面积以15000m2计,年清洁次数50次/a,则地面清洁用水量为1500m3/a(其中纯水用量约300m3/a,自来水用量约1200m3/a)。排污系数取0.9,则地面清洁废水合计产生量为1350m3/a。7)辅助设备排水辅助设备主要包括灭菌器、蒸汽发生器、制水设备等。该类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定期更换用水防止水垢或反冲洗以保证正常工作效果。本次评价项目辅助设备排水水质按平均CODCr50mg/L,NH3-N5mg/L,SS200mg/L计。①灭菌器废水项目配备3台蒸汽灭菌器,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每台换水频次分别为:50次/a,换水量20L/次。项目灭菌器加水量约3m3/a,产污系数以90%计,则灭菌器废水为2.7m3/a。②蒸汽发生器废水根据蒸汽发生器工作原理,项目蒸汽发生器以最大蒸汽额定量0.06t/h,运行时间1500h/a计,则蒸汽产生量为90m3/a。蒸汽发生器排污废水产生率以2%估算,则废水产生量为1.8m3/a。③纯水设备反冲洗废水项目纯水制备装置每周需使用注射用水进行反冲洗,年反冲洗约50次,冲洗用水量约为8m3/次,则年用水量为400m3/a。废水产生率以90%计,则反冲洗废水产生量为360m3/a。8)废水合计综上所述,项目产生废水共计5431.8m3/a。企业产生的废水中不含第一类重金属污染物。项目产生的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生活污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两道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辅助设备排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下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8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汇总一览表产排污环节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方式与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基本情况废水产生量/(m3/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治理工艺治理效率/%处理能力是否为可行技术废水排放量/(m3/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编号及名称类型地理坐标日常生活生活污水CODCr9903500.346化粪池///达标排放间断排放DW001废水总排口/氨氮350.035SS3000.297清洗生产设备清洗废水CODCr5005000.25混凝沉淀氨氮400.02SS4000.2实验室清洗废水(不含前道清洗废水)CODCr183000.005化粪池氨氮100.0002SS1000.002制水纯水制备浓水CODCr1534.3300.046//洗衣洗衣废水CODCr6754000.27化粪池氨氮300.02SS3000.2TP30.0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支透明质酸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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