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地海洋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威海市陆地海洋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631-5201070;5899055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投资建设综合大厅生态环境审批专窗13号邮 编:2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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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威海市陆地海洋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威环辐审书〔2025〕2号-公示稿.pdf
2025.12.22
威环辐审书〔2025〕2号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威海市陆地海洋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威海市气象局:你单位报送的《威海市陆地海洋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报告书》、评审会专家意见及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位于威海市文登区气象局院内,主要建设1套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观测系统,雷达塔高20m,塔基安装海拔高度约116m,雷达天线直径2.4m,雷达天线水平扫描范围0°~360°,俯仰扫描范围0.5°~60°。-1-雷达天线增益最大为45dB,峰值功率1300W,发射频率9100MHz~9500MHz。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威政字〔2021〕24号)》《威海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威环委办〔2024〕7号)》《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专家意见及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审查意见等材料,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和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雷达运行后,电场强度、功率密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规定的限值要求。1.正确设置发射机设备各项参数,控制天线最低高度和发射-2-功率等,严格限制天线扫描仰角;2.在雷达站周边设置警告标志牌,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3.加强设备巡检维护,确保雷达系统正常工作,定期对雷达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开展监测。(三)建设单位应向雷达所在地规划部门报备,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建筑物限高要求,确保周围建筑和敏感目标不在照射范围内。以雷达塔所在地面海拔高度(116m)为水平面,在与雷达天线水平直线距离68m(含68m)范围内,建筑物顶部海拔高度不超过134m;在与雷达天线水平直线距离68m~125m(含125m)范围内,建筑物顶部海拔高度不超过135m;在与雷达天线水平直线距离125m~182m(含182m)范围内,建筑物顶部海拔高度不超过135.5m;在与雷达天线水平直线距离182m~240m(含240m)范围内,建筑物顶部海拔高度不超过136m;在与雷达天线水平直线距离240m~293m(含293m)范围内,建筑物顶部海拔高度不超过136.5m;在与雷达天线水平直线距离293m~365m(含365m)范围内,建筑物顶部海拔高度不超过136.97m。(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设备产品安装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定期检修维护机房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进行减振处理,减少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文登区气象局东、西、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GB12348-2008)4类限值。声环境功能区敏感目标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应类别标准限值。(五)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确保环境安全。(七)强化信息公开,加强雷达项目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要求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四、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鲁环发〔2025〕18号)》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发生一般变动的,应该按要求备案。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重-4-新审核。五、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威海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22日-5-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12月22日印发-6--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陆地海洋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