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内物品招标采购公告(泗洪县港城木业有限公司2025)



(2025)苏1324破26号关于处置泗洪县港城木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物品的公告

泗洪县港城木业有限公司(下称港城木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行向泗洪县人民法院提出对港城木业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泗洪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3日作出(2025)苏1324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港城木业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5月26日作出(2025)苏1324破26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江苏苏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核实,港城木业现存部分设备保存于厂房内,管理人近期将依法进行处置,如对所有权有权属争议的,请在7日内与管理人联系,逾期与管理人联系的,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管理人联系方式:张律师 17512583046 陈律师 1321890863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内物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