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新化县白溪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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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全文链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同意设置新化县白溪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