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体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拟对《浙江博舟船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吨壳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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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博舟船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100吨壳体建设项目

乐清市磐石镇迎晖北路

99号

浙江博舟船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

总投资

500

万元

,新增

厂房建筑面积

1500平方米

。项目

主要

新增生产

工艺为机加工、清洗、抛丸、喷塑、固化等,

投产后将

新增年产100吨壳体的生产规模



202

5



1

2



22

日在乐清市公示发布平台刊登了该项目的受理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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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日该项目受理公示环评文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61882586

传真:

61882586

通讯地址: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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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壳体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