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业房地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



线上支付乐陵市四号路西侧、开元西大道南侧商业房地产一宗

拍卖标的:

乐陵市四号路西侧、开元西大道南侧商业房地产一宗

,详情如下:

该房产位于乐陵市四号路西侧、开元西大道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鲁

(2024)乐陵市不动产权第0139585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商业服务;面积:房屋建筑面积11978.38m

2



分摊土地使用面积为

9548.76

m

2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51年03月01日止。混合结构4层

建筑,所在层数为第

1-4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

5



1

2



31日9时,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对

乐陵市四号路西侧、开元西大道南侧商业房地产一宗

进行公开拍卖

。现就有关的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拍卖标的:

乐陵市四号路西侧、开元西大道南侧商业房地产一宗

,详情如下:

该房产位于乐陵市四号路西侧、开元西大道南侧,不动产权证号为鲁

(2024)乐陵市不动产权第0139585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商业服务;面积:房屋建筑面积11978.38m

2



分摊土地使用面积为

9548.76

m

2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51年03月01日止。混合结构4层

建筑,所在层数为第

1-4





保留价:

35701300.00元。

三、

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应自行了解标的

现状、使用等

情况。根据《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如果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

、使用情况

已全面了解并接受。

四、

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在网络拍卖平台上每次点击

“确认出价”按钮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且点击后无法反悔。

五、

本次拍卖会中拍卖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

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设置为5分钟。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可以自由出价。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会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六、竞买人应当具有购买的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参与竞买者,必须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交付竞买保证金,经本公司审核后,方能进入

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

https://www.honglipai.net/)

参加竞买。竞买登记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与成交后拍卖佣金发票和成交确认书上的买受人名称必须一致。

七、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前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委托竞买的按照规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认证后当场退还)、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权参加竞买。

八、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申请竞买期间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成交后

1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拍卖文件,并应于2025年

12



31



16时前将

成交价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其他应付款项,账号:

1156 2790 0000 1200 5540 0000 1,开户行: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行号:402468200019)

,同时将拍卖佣金(

按成交额的

0.5%

)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兆丰嘉亿(山东)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交通支行



号:

3705 0184 2901 0968 8888

注:拍卖人也可在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

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可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佣金发票及委托人出具的法律手续,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从标的现状到交易完成,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过户费等相关费用各自承担



十一、如买受人未依上述约定的期限全额付清拍卖价款和佣金且经催缴未果的,视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本次拍卖标的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特别提示:

1、本场拍卖会提供的各种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做出竞买决定的依据。

2、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阅读本提示和《竞



须知》,在拍卖过程中理智竞价。

3、拍卖人、委托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更正拍卖信息或撤回拍卖标的,有权中止拍卖。

十四、买受人声明并承诺:本人已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认可本次拍卖会的全部要求,对所拍卖的标的无异议,并承诺按竞买协议及竞买须知要求办理各项事宜。如果违约,由委托方、拍卖公司按照《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竞买人均已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并签字表示认可。

竞买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话:

兆丰嘉亿(山东)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

12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5年12月31日9时,在洪力自助公益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对

乐陵市四号路西侧、开元西大道南侧商业房地产一宗

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



乐陵市四号路西侧、开元西大道南侧商业房地产一宗

(详见竞买须知)





考价:

35701300.00元。

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

拍卖日前止

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

202

5



12



30

日下午

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

200万

元(

贰佰万元整

)汇入我公司账户(收款单位:

兆丰嘉亿(山东)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交通支行,账号:

3705

0184

2901

0968

8888),并持汇款人有效证件、汇款凭证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报名电话:

18765579720 ?18353412288

特别提示: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

7日内向洪力拍卖平台按照成交额0.12%支付软件使用费。

兆丰嘉亿(山东)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状态

价格

竞拍人

时间

暂无出价记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房地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