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招标采购公告(2025)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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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鲸科技(绍兴)有限责任公司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项目
诸暨市暨阳街道数智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2幢000101厂房
乐鲸科技(绍兴)有限责任公司
乐鲸科技(绍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成立至今没有生产经营。根据充分的市场调研认为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决定投资1000.0万元,项目租用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和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2幢000101室,实施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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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业主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大气环境:(1)粉料粉尘:项目通过在粉尘逸出口设置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一台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投料粉尘: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小,经千级洁净车间换风系统排出车间经DA001排气筒排放;(3)有机溶剂挥发废气、乙醇废气:通过洁净车间的换风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经1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4)实验室废气:经实验室通风换气排出车间。 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2)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作进行管网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项目生产所需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固体废物:(1)一般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2)粉尘收尘、废布袋、废润滑油、杂质、废活性炭和次品经密封桶或袋收集后和废原料桶、废润滑油桶一起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生活污水的收集管道、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生产车间地面的防渗防漏工作、液态原料仓库和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与围堰及固废间的地面防渗防漏工作,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要求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2)要求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做好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3)要求企业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安全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及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4)要求企业重视安全措施建设,除了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外,还应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良好通风。平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加强风险原料的运输、贮存、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排查,注重安全生产,预防风险原料的泄露、火灾等风险事故。 (6)加强安全生产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日常运营阶段应做好以下措施: 设计阶段:企业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开展或组织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环保设施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 日常运营期间:企业应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有限空间操作等危险作业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要求企业在开展日常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建议企业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有序开展针对环保设施的安全设计等工作。 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浙安委〔2024〕20号)要求,企业应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工作,做好重点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在今后的生产及管理过程中,企业须认真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法规、标准和规程,确保重点环保设施的安全。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企业应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及排污申报工作。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7112传真:80727112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全文(公示)环评报告-乐鲸科技(绍兴)有限责任公司.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乐鲸科技(绍兴)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五年十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1.项目所在地诸暨城西工业新城分区规划图2.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图3.项目所在地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图4.诸暨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总图5.项目地理位置及大气监测点、地表水监测断面图6.项目所在地卫星定位图7.项目平面布置及防渗分区图8.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现状图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基本信息表3.营业执照4.不动产权证5.厂房使用权说明6.诸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确认表7.企业确认书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2幢000101室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71环保投资占比(%)7.1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租赁建筑面积(m2)1657.85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定情况详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设置原则项目实际情况是否需要的类别专项评价排放废气含有毒本项目排放的废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气主要为NMHC、颗粒大气苯并〔a〕芘、氰化物、物;不属于所列有毒有否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害污染物1、二噁英、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苯并〔a〕芘、氰化物、目标2的建设项目氯气。专项评价—1—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取水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且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2)召集审查机关:诸暨市人民政府;(3)审查文件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10〕11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评6张清单修改稿》(2)召集审查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3)审查文件文号:《关于<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函〔2019〕2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规划范围(1)规划区东靠城北路、江龙村、吕东村,南至宝珠桥、平阔,西界岭上坂、上王水库、笠帽岭、南泉岭,北接白门、闪阳、渔橹山,面积122.48km2。(2)规划建成区东至城北路、江龙村、吕东村,南至下箭路村、顾家村、前朱村,西到麻园村、上王村、戚家市村、陈家村、青山头村,北到丰木村、下石家村、红岭村、新亭村,面积62.0km2。(二)规划目标和产业发展规划目标为:拉动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创造更吸引人的新城面貌。(1)引资机制:在“筑巢引凤”基础上适当采用“引凤筑巢”模式。(2)投资结构:以产业与空间布局为导向,二产为主、三产为辅,并优先发展二产;以工业为主,同时积极引导商贸、物流、居住等市场开发。(3)产业市场:积极推进出口,最终形成以外向型产业为主的工业区。(4)产业选择:“4+2+1”模式,即以节能环保、智能制造、新汽车、生命科学4大战略型产业为核心,积极布局,快速形成开发区特色产业支柱;围绕“军民融合、国际交流合作”2大平台,积极引导、伺机出击,努力使之成为开发区补充型特色产业;以及在开发区核心区建设与上述产业相配套的生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平台。(5)产业目标:与城市发展目标相结合,以先进技术为导向,适用于常规技术为主体,不断升级完善,扩大高新技术比例,提升产业层次。产业发展:(1)产业结构工业新城开发应以工业为主导,同时加强相应城市型与其它配套公建设施的建设。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工业结构应强调高科技主导工业,并为未来产业发展变化留有余地。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品的生产、存储。(3)规模结构首先应满足规模较大、技术档次较高的企业需求,但也应充分考虑中小型企业生长规律及中小型、创业型企业特殊性。(4)技术档次有意识地构筑创业园区、科技孵化区等高新技术开发环境以适应产业发展的需求。同时,工业新城产业技术也不应忽视以常规技术为主的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和暨阳街道数智安防产业园三期2幢00101室,所在地属于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项目高端电子浆料(电子浆料、陶瓷粉体、电子玻璃粉和复合电子玻璃粉)属于“106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高端电子浆料开发不在《工业项目分类表》中,不属于工业活动,综上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出租方已经取得了不动产权证,用地性质和房屋用途分别为工业用地/厂房,故项目建设符合浙江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要求。二、《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2018年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浙江省生态厅审查(浙环函〔2019〕24号)。2020年11月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评6张清单修改稿》,根据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评清单修改稿,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空间清单见表1-2;环境准入条件见表1-3,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的环保意见见表1-4。表1-2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生态空间清单(修编后)序号规划块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现状用地类型5北片业区、农产品深加园及江龙业园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8120001)西至浙赣铁路,南至展诚大道、大侣路,东至城北路,北至Y059路、红岭村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建设用地、农林用地表1-3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修编后)区域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依据北片工业区、农产品深加工园区及江龙工业园区禁止准入产业火力发电燃煤火力发电产能过剩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2、新建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等化学纤维粘胶纤维恶臭污染非金属矿物水泥制造;恶臭污染—5—制品业沥青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铅酸蓄电池重金属污染限制准入产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钢产能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沥青制造恶臭污染机械装备业电镀、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配套工序除外)重金属污染、高耗水表1-4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的环保意见(节选)序号重点关注问题项目情况分析符合性1优化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项目所在地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2幢000101室,根据规划环评,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ZH33068120001),根据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和不动产权证,项目所租厂房的用地性质和房屋用途分别为工业用地/厂房。符合2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所租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产业园区的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符合3加强重点污染物的排放管控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企业运输处置。符合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达标后排放,非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企业。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和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2幢000101室。项目地属于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中的北片工业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项目高端电子浆料(电子浆料、陶瓷粉体、电子玻璃粉和复合电子玻璃粉)应用产业化属于“106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高端电子浆料开发不在《工业项目分类表》中,不属于工业活动,综上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能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6—平,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网,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对照修编后的生态空间清单,项目符合生态空间清单和规划环境准入条件的有关管控措施要求,符合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评的要求。对照关于诸暨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函〔2019〕24号),项目实施符合该文件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对照《诸暨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68120001)。表1-5诸暨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环境环境管控资源开管控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发效率单元单元分类控要求编码名称1.优化产业布局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1.定期评估推进工业和结构,实施分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沿江河湖库集聚区生区差别化的产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工业企业、态化改业准入条件。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集聚区造,强化2.合理规划布局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环境和健康企业清洁三类工业项目,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风险。生产改浙江控制三类工业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2.强化工业造,推进省绍项目布局范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集聚区企业节水型企兴市和总体规模,鼓技术改造。新建、改建、环境风险防业、节水诸暨励对现有三类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范设施设备型工业园市经产业工业项目进行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正常区建设,ZH3集聚淘汰和提升改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运行监管,落实煤炭3068济开重点造。划,强化“两高”行业排加强重点环消费减量1200发区3.合理规划布局01管控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境风险管控替代要产业单元居住、医疗卫污降碳协同控制。重点企业应急预求,提高集聚生、文化教育等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案制定,建资源能源重点功能区块,与工立常态化的利用效管控业区块、工业企3.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企业隐患排率。单元业之间设置防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查整治监管护绿地、生活绿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机制;加强地等隔离带。业)“污水零直排区”建风险防控体4.严格执行畜禽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系建设。养殖禁养区规分流。定。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项目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和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2幢000101室,项目所在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7—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68120001),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项目高端电子浆料(电子浆料、陶瓷粉体、电子玻璃粉和复合电子玻璃粉)属于“106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高端电子浆料开发不在《工业项目分类表》中,不属于工业活动,综上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不在本功能区的空间布局约束范围内,项目高端电子浆料应用产业化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中的“6.电子元器件生产专用材料”。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2、《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诸环〔2018〕13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诸环〔2018〕13号),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见表1-6。表1-6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规范符合性分析项目类型VOCs排放量(吨/年)VOCs排放车间防护距离的要求备注2018年起立项新建类项目≤0.1不设防护距离,但对厂界外20米范围内敏感点征求公众意见同一区域企业项目VOCs排放量限值,按累计量确定0.1<X≤0.3至少设置50米防护距离0.3<X≤1至少设置100米防护距离,且须位于工业集聚区内>1.0除市级大好高项目和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与审批;同一企业累计排放量不超过2吨/年项目备案时间为2024年6月,本项目VOCs排放量0.128t/a,项目地位于诸暨经济开发区中的北片工业区,至少设置50米防护距离,本项目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诸环〔2018〕13号)文件要求。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的要求乐鲸科技(绍兴)有限责任公司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项目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和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2幢—8—000101室,项目所租厂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分别为工业用地/厂房。根据《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的要求》,项目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项目地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因此该建设项目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的要求。(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高端电子浆料产业应用化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中的“6.电子元器件生产专用材料”,为鼓励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本)》中的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4、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项目情况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值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符合。项目高端电子浆料应用产业化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中的“6.电子元器件生产专用材料”,为鼓励类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符合。本项目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相关要求,诸暨市为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项目排放的VOCs排放量属净增量。颗粒物削减替代来源为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的拆除退出;VOCs削减替代来源为浙江菲达通球环保管业有限公司、浙江安旺自行车有限公司源头替代工作后获得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量。项目排放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符合。本项目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相关要求,诸暨市为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项目排放的VOCs排放量属净增量。颗粒物削减替代来源为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的拆除退出;VOCs削减替代来源为浙江菲达通球环保管业有限公司、浙江安旺自行车有限公司源头替代工作后获得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量。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符合。项目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4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不涉及涂装工序。5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符合。项目液态原料贮存在密闭式液态原料仓库,溶剂废气无组织逸出量较少。(1)粉料粉尘:项目通过在粉尘逸出口设置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一台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投料粉尘: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小,经千级洁净车间换风系统排出车间经DA001排气筒排放;(3)有机溶剂挥发废气、乙醇废气:通过洁净车间的换风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经1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6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符合。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检修—10—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O3污染高发时段(4月下旬-6月上旬和8月下旬-9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VOCs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时间尽可能不安排在在O3污染高发时段(4月下旬-6月上旬和8月下旬-9月),同时加强对VOCs的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的相关要求。5、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4〕11号)符合性表1-10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序号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源头优化产业准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两高一低”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一般应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引领性)水平、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新改扩建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的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改扩建项目方可投产。推动石化产业链“控油增化”。项目高端电子浆料应用产业化属于115.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符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依法依规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鼓励现有高耗能项目参照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技术改造,加大涉气行业落后工艺装备淘汰和限制类工艺装备的改造提升。加快推进6000万标砖/年以下(不含)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等限制类产能升级改造和退出,支持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材料制造产业。推动长流程炼钢企业减量置换改造,优化整合短流程炼钢和独立热轧产能,到2025年全省钢铁生产废钢比大于40%。加快推进水泥生产重点地区水泥熟料产能整合,到2025年完成不少于8条2500吨/日及以下熟料生产线整合退出。项目高端电子浆料应用产业化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中的“6.电子元器件生产专用材料”,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提升改造产业集群。中小微涉气企业集中的项目地属于诸暨经符合—11—县(市、区)要制定涉气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产业集聚度一般不低于70%。各地对烧结砖、废橡胶利用、船舶修造、纺织染整、铸造、化纤、包装印刷、制鞋、钢结构、车辆零部件制造等涉气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限。推进活性炭集中再生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废气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引导,推进布局优化,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汽修钣喷中心等“绿岛”设施。济开发区分区规划中的北片工业区范围内,属于工业集聚区。2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0%左右,新能源电力装机增至4500万千瓦以上,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00亿立方米左右。项目使用的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符合严格调控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实施国家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调控方案,重点压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和舟山市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自备燃煤机组淘汰关停,鼓励利用公用电、大型热电联产、清洁能源等替代现有自备燃煤机组。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到2025年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和舟山市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符合加快推动锅炉整合提升。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新建容量在10蒸吨/小时及以下工业锅炉一般应优先选用蓄热式电加热锅炉、冷凝式燃气锅炉。各地要优化供热规划,支持统调火电、核电承担集中供热功能,推动淘汰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和燃煤热电机组。鼓励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立即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支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进行供热改造或异地迁建为热电联产机组。到2025年,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完成全省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等落后产品更新改造任务。本项目不使用锅炉。符合—12—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全省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全面实行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加快玻璃行业清洁能源替代,淘汰石油焦、煤等高污染燃料。高温箱式炉属于工业炉窑,加热方式是电加热,属于清洁能源。符合3提升非道路移动源清洁化水平。开展全省货运船舶燃油质量抽检工作,加快内河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加快推进港口、机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装置改造,提高岸电使用率。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强化编码登记,做到应登尽登。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叉车、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宁波舟山港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内部道路运输车辆;全省民用机场更新场内新能源车辆500辆以上,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作业现场施工,作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核实其编码登记信息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做好进出场情况、燃料和氮氧化物还原剂购买使用等台账管理记录。未经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符合6、《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11《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工作任务项目实施情况符合性分析(一)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相关要求对于采用低效VOCs治理设施的企业,应对照《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项目无单独低效1指南》排查废气处理技术是否符合指南要求,不VOCs治理设施。符合符合要求的应按照指南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实施升级改造。典型的除臭情形主要包括:废水站废气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调节池除外),橡胶制品企业生产废气处理(溶剂浸胶除外),废塑料造粒、加工成型废气处理,使用ABS及其他有异味塑料2原料的加工成型废气处理,使用UV涂料、含不饱不涉及符合和键且异味明显VOCs成分(如低浓度的苯乙烯)的涂料等涂装废气处理,低浓度沥青烟气的除臭单元,生物发酵、农副食品加工、垃圾中转站恶臭异味处理等采用吸附技术的企业,应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3《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不涉及符合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13—颗粒状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超过0.6米/秒,纤维状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超过0.15米秒,废气在吸附层中的停留时间一般不低于0.75秒。有机聚合物加工或其他生产工序的进口VOCs浓度很低时可适当降低相关参数要求。不涉及符合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的企业,宜选用颗粒状活性炭。颗粒状活性炭的碘值不宜低于800mg/g。活性炭分散吸附技术一般适用于VOCs产生量不大的企业,活性炭的动态吸附容量宜按10~15%计算。不涉及符合吸附装置应做好除颗粒物、降温、除湿等预处理工作,吸附前的颗粒物或油烟浓度不宜超过1mg/m3,废气温度不应超过40℃,采用活性炭吸附的相对湿度不宜超过80%。对于含有较多漆雾的喷涂废气,不宜采用单一水喷淋预处理,应采用多级干式过滤措施,末道过滤材料的过滤等级不应低于F9,并根据压差监测或其他监测方式,及时更换过滤材料不涉及符合采用单一或组合燃烧技术的企业,催化燃烧装置应按照《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蓄热燃烧装置应按照《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相关温度、开关参数应自动记录存储,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项目不采用单一或组合燃烧技术。/新建、改建和扩建涉VOCs项目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治理设施(恶臭异味治理除外)本项目无单独低效VOCs治理设施符合(二)源头替代相关要求1低VOCs含量的涂料,是指粉末涂料和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的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GB/T38597-2020中未做规定的,VOCs含量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值》(GB30981-2020)等相关规定的非溶剂型涂料、其中,水性涂料的VOCs含量需要扣除水分。本项目不属于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料的使用符合低VOCs含量的油墨,是指出厂状态下VOCs含量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的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不涉及符合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是指出厂状态下VOCs含量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的水基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不适用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胶粘剂。不涉及符合—14—低VOCs含量的清洗剂,是指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的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项目酒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790g/L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5-2020)的要求。符合(三)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1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的方式,并保持微负压运行。密闭空间或全密闭集气罩常开开口面(进出通道、窗户、补风口等)的控制风速参照《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附录D执行,即与车间外大气连通的开口面控制风速不小于1.2m/s;其他开口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4m/s。当密闭空间或全密闭集气罩内需要补送新风时,净抽风量应满足控制风速要求,否则应在外层设置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收集后进行处理。项目采用洁净车间整体换风的方式进行收集。密闭空间或全密闭集气罩常开开口面(进出通道、窗户、补风口等)的控制风速参照《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附录D执行。符合2开放环境中采用局部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符合3根据行业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做好工艺过程和公用工程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完善非正常工况VOCs管控,不得进行敞开式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火炬燃烧装置原则上只用于应急处置,应安装温度、废气流量、助燃气体流量等监控装置,并逐步安装热值检测仪。根据行业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做好工艺过程和公用工程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不涉及火炬燃烧装置符合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表1-1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1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不涉及长江干线。符合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2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不涉及长江干线。符合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分类相关要求—15—划等另行研究执行。3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符合5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项目选址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本项目为工业生产项目,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符合6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选址不属于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7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本项目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8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16—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10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长江支流及湖泊,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11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12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项目高端电子浆料应用产业化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中的“6.电子元器件生产专用材料”,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符合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能耗较低,污染物排放少,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18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项目选址不属于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要求。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第九条“环—17—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及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13“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不在负面清单内,因此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均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及建设项目的设计资料进行影响分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网,最终经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经相应处理能达标排放;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项目选址合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符合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高端电子浆料应用产业化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审批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表3-1,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024年诸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各项指标均能达到GB3095中的相关浓度限值;根据表3-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TSP日均监测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的限值要求;根据表3-3,项目地表水监测断面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符合审批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符合审批要求符合审批要求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项目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符合审批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报告表基础资料数据属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环境评价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审批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各项审批原则。—19—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2.1项目由来乐鲸科技(绍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成立至今没有生产经营。根据充分的市场调研认为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决定投资1000.0万元,项目租用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和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2幢000101室,实施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为此,乐鲸科技(绍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源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类别划分,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定如表2-1。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照表内环评类别项目内容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容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印刷电路板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项目高端电子浆料(电子浆料、陶瓷粉体、电子玻璃粉和复合电子玻璃粉)生产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项目不涉及化学反应,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项目产品研发会产生少量废气,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综上所述,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根据《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公告2019年第8号)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24年本)》(浙环发(2024)67号)及《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市本级负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本)的通知》(绍市环发〔2025〕3号),该属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项目。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研和收集有关资料及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有关部门审查。2.2项目地址及周边环境概况2.2.1项目选址项目厂区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经度120度14分44.743秒,纬度29度46分7.557秒)、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2幢000101室(经度120度14分41.093秒,纬度29度46分5.626秒)。2.2.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表2-3。表2-3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表方位环境概况/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东面园区道路,隔路为绍兴市樾阳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南面园区道路,隔路为本项目电子玻璃浆料生产车间西面园区道路,隔路为数字安防产业园9号楼北面园区道路,隔路为芯云半导体(诸暨)有限公司/智安防产业园2幢000101室东面园区大门口空地南面园区道路,隔路为兴农路西面园区道路,隔路为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1幢北面园区道路,隔路为本项目粉料生产车间项目地理位置及大气监测点、地表水监测断面图详见附图五,项目所在地卫星定位、环境保护目标图见附图六,项目平面布置及防渗分区图详见附图七。—21—2.3项目组成项目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该厂房不动产权所有人为遂昌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经租赁获得使用权)和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101室(该厂房不动产权所有人为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由诸暨市研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本项目经诸暨市研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授权,获得该厂房的使用权),实施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和工艺,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工程组成见表2-4。表2-4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名称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项目建设单位乐鲸科技(绍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数智安防产业园三期2幢00101室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1000.0万元主体工程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和暨阳街道数智安防产业园三期2幢00101室,实施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和工艺,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实施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项目。布局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为电子粉料车间北面由西往东为消防通道、实验室和货梯;车间中间由西往东为办公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混粉间、检测室;南面由西往东为会议室、配料间、熔融制备间、破碎间和空压机间。暨阳街道数智安防产业园三期2幢00101室为电子玻璃浆料生产车间,该车间北面由西往东为空调机房、外包材库和原料仓库;西南角为浆料车间,东面中间为成品仓库。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给水项目所需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应。排水(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所租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现有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2)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作进行管网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22—供电项目用电由诸暨市暨阳街道供电电网供应。供热/供气/环保工程废水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气(1)粉料粉尘:项目通过在粉尘逸出口设置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一台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投料粉尘: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小,经千级洁净车间换风系统排出车间经DA001排气筒排放。(3)有机溶剂挥发废气、乙醇废气:通过洁净车间的换风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经1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废一般固废室内堆场1间,危废室内堆场1间。储运工程项目固废间和危废暂存间位于暨阳街道数智安防产业园三期2幢00101室西北面,电子玻璃浆料成品仓库位于位于暨阳街道数智安防产业园三期2幢00101室北面中间、液态原料仓库和原料仓库位于项目生产车间的北面。依托工程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2.4产品方案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5。表2-5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单位产量备注1电子玻璃浆料吨/年6/2电子玻璃粉吨/年105吨用于生产复合电子玻璃粉,5吨外售3复合电子玻璃粉吨/年64吨用于电子玻璃浆料,2吨外售4陶瓷粉体吨/年21吨用于复合电子玻璃粉,1吨外售2.5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6。表2-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注:项目生产设备均不属于淘汰类别。2.6主要原辅材料2.6.1项目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详见表2-8。表2-8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2.7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23—项目需员工15人,不设住宿或食堂,昼间单班制8小时生产(8:00~17:00,中午休息一小时),年工作日按300天计。2.8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和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2幢000101室。从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七)可知,项目园区进出口位于西面道路一侧,方便车辆和物资进出。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为电子粉料车间北面由西往东为消防通道、实验室和货梯;车间中间由西往东为办公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混粉间、检测室;南面由西往东为会议室、配料间、熔融制备间、破碎间和空压机间。暨阳街道数智安防产业园三期2幢00101室为电子玻璃浆料生产车间,该车间北面由西往东为空调机房、外包材库和原料仓库;西南角为浆料车间,东面中间为成品仓库。此布置功能区块清晰,符合生产流程,方便管理;废水排放口设置在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东面和暨阳街道数智安防产业园三期2幢00101室西面,废气排气筒设置在暨阳街道数智安防产业园三期2幢00101室的西南面屋顶,这样布置可以有效减少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布置功能区块清晰,符合生产流程,方便管理。综上,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24—2.10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10.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2.1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项目主要产污环节详见表2-18。表2-18项目主要产污环节表“三废”类别污染物产污工序污染因子废气粉体粉尘粉状产品配料、投料、热熔、磨粉、混料、筛分、破碎等颗粒物配料粉尘电子玻璃浆料配料颗粒物投料/出料粉尘电子玻璃浆料投料颗粒物有机溶剂废气投料称重、搅拌、分装NMHC乙醇废气擦拭NMHC检验有机废气检验NMHC废水生活污水职工生活pH、CODcr、NH3-N噪声设备运行噪声设备运行LAeq固体废物粉尘收尘除尘含碲粉尘废布袋除尘无纺布废包装材料原料拆装包装桶、袋废原料桶原料拆装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桶废润滑油设备保养废矿物油废润滑油桶原料拆装含矿物油的塑料桶次品检验次品生活垃圾职工生活生活垃圾2.13项目水平衡图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6。损耗45t/a225t/a180t/a生活用水生活污水自来水损耗3t/a228t/a3t/a水淬图2-6项目水平衡图—25—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改建、扩建及技改项目说明现有工程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手续等情况,核算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梳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2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项目评价范围内只涉及一个行政区(诸暨市),对2024年的监测数据按照HJ663种各评价项目的年平均指标进行评价。年平均指标中的年平均浓度和相应的百分位数24h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满足GB3095中的浓度限值要求即为达标。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具体数据统计结果详见表3-1。监测点位置见附图五。表3-1诸暨市2024年环境空气常规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单位:μg/m3,CO为m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76012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101507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44060达标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548068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507071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9215061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83580达标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517568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0.8420达标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12216076达标由表3-1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特征污染物为TSP。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浙江友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友谊全流程工艺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委托浙江中广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在浙江友谊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于本项目西南面,距离本项目生产车间约3.4km,具体位置详见附图五),具体监测数据统计结果详见表3-2。表3-2项目其他污染物(TSP)监测结果表采样点采样日期时间检测结果总悬浮颗粒物(μg/m3)浙江友谊新材2024.07.0302:00~次日02:0069料有限公司2024.07.0402:04~次日02:04682024.07.0502:05~次日02:05822024.07.0602:05~次日02:05632024.07.0702:04~次日02:04742024.07.0802:05~次日02:05752024.07.0902:06~次日02:0684排放限值300达标情况达标根据上表监测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TSP的日均监测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的公告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属间接排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对项目地附近水环境无影响。为反映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诸暨市环境监测站对五泄江跨湖桥水质监测断面2024年1月至12月水质监测数据,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位置见附图五,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3。表3-3监测统计及评价结果单位:mg/L(除pH外)监测断面日期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跨湖桥站水质监测断面1月7.38.42.40.980.102月8.49.23.80.060.053月8.56.52.40.070.044月8.18.63.40.270.075月8.47.93.20.050.086月8.25.23.70.280.047月8.27.53.00.120.088月6.97.22.50.160.099月7.37.62.00.110.0710月7.27.83.20.860.0811月7.29.73.50.990.0712月7.79.43.20.110.06Ⅲ类标准6-9≥5.0≤6≤1.0≤0.2平均值7.787.93.00.340.07最大值8.59.73.80.990.1最大比标值0.86/0.500.340.35单项评价ⅢⅢⅢⅢⅢ综合评价Ⅲ类从以上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项目五泄江跨湖桥站水质监测断面各项水质监测—28—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满足Ⅲ类水功能要求。3.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要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3.4生态环境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项目地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2幢000101室,属于北片工业区,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项目实施不会对生物栖息环境造成影响,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3.5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厂房建成后厂区内均为水泥地面,无相关地下水或土壤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该项目可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及现状监测评价。环境保护目标3.7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主要环境保护对象见表3-4。表3-4主要环境保护对象一览表坐标°保护保护环境功相对厂相对厂名称EN对象内容能区址方位区距离/m环境空气双福居住区120.24104117029.767022480村村/二类西330委会声环境—29—////////地表水浦阳江120.23427174229.735854363中河鱼类等西605五泄江120.23584304929.752334703中河鱼类等Ⅲ类Ⅲ类西南1850地下水环境/////Ⅲ类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下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8污染物排放标准3.8.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浦阳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3-5。表3-5污水排放标准(单位:除pH值外为mg/L)污染物pHCODcrSS氨氮石油类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6-9≤500≤400≤35*≤30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50≤10≤5≤1*氨氮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3.8.2废气项目有机溶剂挥发废气(NMHC)、乙醇废气(NMHC)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3-6。表3-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值最高允许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浓度(mg/m3)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30—非甲烷总烃120123.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注:由于有机废气排放的厂房四面外墙均为玻璃材质,无法支撑较高的排气筒。根据现场踏勘,该排气筒最高可设置高度为12m。该排气筒排放速率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附录B3计算结果再严格50%。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关标准值见表3-7。表3-7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mg/m³)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项目浆料投料粉尘、粉料粉尘排放从严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的相关限值,见表3-8。表3-8《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污染物项目适用条件玻璃熔炉原料称量、配料、碎玻璃及其他通风生产设施污染物排放监颗粒物全部303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制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B.1中的排放限值,关标准值见表3-8。表3-8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mg/m³)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综上所述,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汇总见表3-10。表3-10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汇总表污染源排放位置排放标准污染因子限值要求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有机废气DA001DA0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120mg/m33.2kg/h浆料投料粉尘《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30mg/m3粉料粉尘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非甲烷总烃6mg/m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3mg/m3厂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31—3.8.3噪声根据《诸暨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诸政发〔2024〕5号),项目地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四面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3-11。表3-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dB(A)昼间夜间3类553.8.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执行标准65总量控制指标3.10总量控制(1)总量控制原则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根据环评有关规范、环保管理部门要求,本项目实施后,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NH3-N和烟(粉)尘及VOCs。(2)总量控制建议值项目实施后总量控制情况如下:①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80t/a、CODCr量0.009t/a、NH3-N量0.001t/a作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经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②环评建议以VOCs量0.127t/a、烟(粉)尘量0.014t/a作为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3)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中总体要求:(一)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十二五”期间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氮和地方实施总量控制的特征污染物参照本办法执行。(二)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按照1:1”。由于建设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项目废水污染物无需替代削减。根据《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号)文件,“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根据2024年诸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诸暨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因此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VOCs(非甲烷总烃)量为0.127t/a,则需削减替代VOCs(非甲烷总烃)量为0.127t/a,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来源为浙江菲达通球环保管业有限公司、浙江安旺自行车有限公司源头替代工作后获得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量;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烟(粉)尘量为0.014t/a,需削减替代烟(粉)尘量为0.028t/a,颗粒物削减替代来源为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的拆除退出。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数字安防产业园三期8幢00201室和诸暨数智安防产业园2幢000101室,实施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项目。项目无需建筑施工,施工期只要在所租的现有闲置厂房内进行分隔、安装生产设备和处理装置,设备安装期间会有大吨位车辆出入,应对车辆运输路线做好合理规划,尽量避开居住区,进入厂区应限速慢行,禁止鸣笛;设备装卸过程应注意轻拿轻放,避免产生异常噪声;设备安装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出租方现有废水处理工程;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外售物资公司回收利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作业现场施工,作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核实其编码登记信息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做好进出场情况、燃料和氮氧化物还原剂购买使用等台账管理记录。未经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预计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4.2.1废气4.2.1.1废气源强核算项目废气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表(见表4-1)。表4-1项目污染物产排污环节、产排污情况、治理设施一览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产单元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情况排放形式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产生量t/a浓度mg/m3处理方式收集效率%去除率%否可行性技术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粉料粉尘颗粒物0.0444.2有组项目通过在粉尘逸出口设置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一台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80950.0180.0071.70.011无组0.0110.005投料粉尘颗粒物0.0004有组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小,经千级洁净车间换风系统排出车间经DA001排气筒排放。0.00040.0001少量无组少量/有机溶剂挥发废气、乙醇废气NMHC0.40016.7有组通过洁净车间的换风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经1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90800.0800.033.30.044无组0.0440.02实验室废气NMHC0.003无组经实验室通风换气排出车间0.0030.00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项目废气污染物源强核算过程简要说明:项目需加热的设备均为电加热,无燃料废气产生。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粉尘、粉料粉尘、有机溶剂挥发废气、乙醇废气和油浴锅废气。(1)粉料粉尘项目为保障原料配比的严谨,原料配比前需使用鼓风干燥箱(电加热)进行烘干,烘干温度约为100-120℃,该温度下无法使原料分解或熔融,因此该过程仅有极少量水蒸气产生,环评不做分析。项目熔体均不溶于水,因此水淬过程主要产生水蒸气,水蒸气不属于污染物,该车间需做好换气通风,环评不展开分析。A.配料粉尘项目电子玻璃粉配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产生参照《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颗粒物产生量为0.197kg/t-产品,项目产品产量为10.05t/a,则项目投料/出料粉尘产生量为0.002t/a。B.投料/出料粉尘项目工序进行时产生粉尘主要沉降于设备内,几乎无粉尘逸出,环评不做定量分析。仅在原料粉体投入这些设备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投料/出料粉尘产生量参照《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颗粒物产生量为0.197kg/t-产品,项目产品产量为10.05t/a,产品需投料、出料工序为混粉、热熔、破碎、筛分和气流磨。该工段混粉、热熔、破碎、筛分和气流磨工序转运粉料投料/出料的次数合计10次,则项目投料/出料粉尘产生量为0.020t/a。C.热熔烟尘项目热熔过程会产生少量烟尘,热熔烟尘产生量参照《3041平板玻璃制造行业系数表》颗粒物产生系数为2.64千克/吨-产品。项目产量为10.05t/a,则热熔烟尘产生量为0.027t/a。综上,项目电子玻璃粉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为0.049t/a。(2)陶瓷粉体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设备均为密闭,虽初步破碎、筛分和气流磨等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但均自然沉降于设备几乎无粉尘逸出,砂磨为湿式无粉尘产生。因此仅在粉料投入/出料至设备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投料/出料粉尘产生量参照《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颗粒物产生量为0.197kg/t-产品,项目陶瓷填料产量为2.001t/a,该生产工段粉碎机、超声筛分机、销棒式砂磨机、流化床气流磨等设备之间流转投料/出料次数为8次,则项目投料/出料粉尘产生量为0.003t/a。(3)复合电子玻璃粉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A.配料粉尘项目复合电子玻璃粉配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产生参照《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颗粒物产生量为0.197kg/t-产品,项目产品产量为6.029t/a,则项目配料粉尘产生量为0.001t/a。B.投料/出料粉尘项目投料/出料粉尘产生量参照《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颗粒物产生量为0.197kg/t-产品,项目产品产量为6.029t/a,设备间流转粉料投料、出料次数为2次,则项目投料/出料粉尘产生量为0.002t/a。C.混粉粉尘项目设备为密闭式,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均在混粉机内自然沉降,几乎无粉尘逸出,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综上所述,项目电子玻璃粉、陶瓷粉体和复合电子材料生产过程中粉尘产生量合计0.055t/a。项目通过在粉尘逸出口设置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一台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收集效率以80%计,处理效率以60%计,工作时间为8h/d(2400h/a),风机风量4400m3/h。项目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4。表4-4项目电子玻璃粉、陶瓷粉体和复合电子材料生产过程中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表污染物污染因子排放方式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m3)削减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粉尘颗粒物有组织0.0444.20.0260.0180.0071.7无组织0.011/0.0000.0110.005/合计0.055/0.0260.029//由上表可知,项目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的排放要求。(4)电子玻璃浆料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A.投料粉尘项目拆包过程可能造成的原料损耗,为节约成本,项目粉状原料均为轻拆,因此项目拆包过程粉尘产生量较小,不做定量分析。粉状原料完全浸透液态原料—38—后再进行搅拌,因此搅拌过程几乎无粉尘逸出。项目电子玻璃浆料生产为先投液态原料,再投粉状原料,投料至直径11cm,高度13cm的小烧杯,投料时使用称量纸将粉状原料缓慢滑落。项目投料粉尘产生量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提供的经验系数,粉尘散发量约为0.1kg/t原料,项目用于生产电子浆料复合玻璃粉用量为4t/a、乙基纤维素量为0.25t/a和聚酰胺蜡粉量为0.1t/a,则项目投料过程粉尘产生量约为0.0004t/a。由于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小,经千级洁净车间换风系统排出车间。B.有机溶剂挥发废气项目有机溶剂原料均为密封桶装,因此贮存过程几乎无有机废气逸出;项目有机溶剂为***,均为高沸点,低挥发性,常温常压下几乎无VOCs逸出,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加热时会产生的VOCs参照《电子浆料用有机载体的挥发性能》(罗世永,庞远燕,郝燕萍,陈强主编),在150-200℃的温度下易于挥发,低温下难于挥发,对照该文献中的图3,80℃时有机溶剂挥发量约为2%,本环评以2%计算。项目***有机溶剂使用量为1.503t/a,则有机溶剂挥发废气产生量为0.030t/a。C.乙醇废气项目需要使用75%酒精对电子玻璃浆料的生产设备进行擦拭,75%酒精使用量约为700L/a(含有无水乙醇525L),项目乙醇废气产生量以75%酒精的中的乙醇全部挥发计,无水乙醇密度为0.789kg/L,则乙醇废气量为0.414t/a。有机溶剂挥发废气、乙醇废气通过洁净车间的换风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经1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工作时间8hd(2400h/a),排风量10000m3/h。有机溶剂挥发废气、乙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排放情况见表4-2。表4-2项目有机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表污染排放方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物因子式(t/a)(mg/m3)(t/a)(t/a)(kg/h)(mg/m3)有组织0.40016.70.3200.0800.033.3无组织0.044/0.0000.0440.02/合计0.444/0.3200.124//污染有机废气NMHC—39—由上表可知,项目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要求。(8)油浴锅废气项目油浴锅间接加热介质为二甲基硅油,为高沸点油状物质,可在-50~+200℃温度范围内长期使用。因此使用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或油烟量极少,本环评不做展开分析。(10)检验废气项目陶瓷粉体、电子玻璃粉和复合电子玻璃粉检验量约为0.080t/a,经设备检验过程产生的粉尘量极少,不做定量;项目复合电子玻璃浆料检验量约为0.01t/a,复合电子玻璃浆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25%,则项目检验过程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为0.003t/a,经实验室通风换气排出车间。2、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及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子工业》(HJ1253-2022),项目监测计划见表4-3和表4-4。表4-3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及监测要求一览表生产单元污染源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监测要求高度m排气筒内径m温度℃编号及名称类型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有机废气120.520DA001有机废气排放口一般排放口120.212230,29.7719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气筒NMHC、颗粒物1次/年表4-4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及监测要求一览表监测要求排放标准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次/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颗粒物1次/年《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本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有机溶剂挥发废气和乙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限值,粉料粉尘、浆料投料粉尘排放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的相关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排放限值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限值。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为生产装置开、停车时段,突然停电及环保设施故障中产生的“三废”排放。非正常排放的大小及频率与生产装置的工艺水平、操作管开、停车情况每条生产线的工艺流程均一致,工艺的开、停车程序基本一致。①检查主反应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仪表等是否正常,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规②接入电源,调整设备参数至合适的工况开始工作,同时启用废气处置设施;③随时注意观察各仪表工作情况,如不符合要求,本岗位操作人员应立即调④开车阶段擦拭、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2)停车操作程序(正常运行为连续生产,设备故障或大检修时会停车)3、达标排放情况分析方案可行。4、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量核算理水平等因素有关。(1)开车操作程序定状态;整,其他岗位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其调整;排放。①需要检修时,准备停车;②停止车间尾气处理装置。—41—按照以上的停车程序停车,颗粒物、VOCs逐渐停止产生,停车阶段的颗粒物仍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3)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即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废气污染物未经净化直接排放。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4-5。表4-5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1DA001有机废气排放口废气处理装置失效NMHC0.1716.67≤1≤1暂停生产,加快治理措施修复2DA002粉料粉尘废气处理装置失效颗粒物4.20.02≤1≤1暂停生产,加快治理措施修复4.2.1.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简要分析根据工程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方面的环保措施,从技术、经济、社会及环境等方面论证治理措施的可靠性、可行性。1、废气收集系统(1)粉体产品生产工段粉尘项目粉尘采用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参照《环境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主编:王纯、张殿印,化学工业出版社):矩形平口四周有边集气罩计算公式为:Q=3600×(10X2+F)×Vx式中:Q—集气罩风量,m³/h;X—集气罩至污染源的距离,m;F—集气罩口面积,m2;Vx—控制风速,m/s(取值范围0.3~1.27m/s);—42—根据《局部排气管的捕集效率实验》(源自《通风除尘》),集气罩与污染源之间的距离对捕集效率有极大影响,集气罩与污染源距离从0.3m增为1.5m,集气罩的捕集效率从97.6%降为55.0%。本项目集气罩与污染源距离控制在0.5m以下,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由于项目设备均为小型设备,颗粒物逸出口点均较小,半径为10cm的移动式集气罩即可满足收集要求,集气罩与污染源产生点距离为20cm,通过小型烧杯将原辅材料进行运转,移动式集气罩与投料、出料口可满足生产需求。由于集气罩的距离与产生点的距离近,因此废气集气罩收集废气效率以80%计。表4-13集气罩风量统计计算表序号名称集气罩尺寸设计要求集气罩数量需要风量(m³/h)设计余量设计风量(m³/h)集气罩至污染源的距离(m)吸入口风速1粉尘半径0.1m,面积为0.03m20.2≥0.3214347100%4400注:参照《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2020-2012)的要求,袋式除尘系统不得在超过设计负荷120%的状况下长期运行,设计风量应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的100%进行设计。(2)有机溶剂挥发废气、乙醇废气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关于明确诸暨市内涉VOCs排放企业(项目)环境管理要求的通知》(诸环〔2021〕19号)相关内容,项目洁净车间设计风量为10000m³/h,项目洁净车间密闭性较好,生产时关闭门窗,但不可忽视敞开截面处的废气外溢,项目洁净车间设有设置尺寸为1.8m×2m的出入口共1处能符合产品及工人进出的需求。根据设计风量,每个敞开口风速为0.77m/s,大于规定的0.5m/s,仅少量有机废气逸出,因此废气收集效率能达到上限90%。2、废气处理系统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电子工业》(HJ1031—2019)中的污染防治推荐可行技术参考表,可行性分析见表4-6。—43—表4-6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标准依据生产单元/大气污染物废气污染防治推荐可行技术本项目污染物种类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技术是否可行性技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配料、投料、破碎、混料颗粒物布袋除尘法破碎、筛分、磨粉、热熔等粉尘布袋除尘器是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吸附法,燃烧法,浓缩+燃烧法乙醇、溶剂挥发废气二级活性炭是(1)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破碎、筛分、磨粉等工艺产生的颗粒物,末端治理技术为袋式除尘的处理效率可达95%。由于本项目粉尘产生浓度较低,因此去除效率取60%。(2)有机废气项目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效率取80%。活性炭吸附工作原理:活性炭虽为非极性吸附剂,但由于其颗粒细小,总的吸附能力仅次于氧化铝而高于硅胶,从吸附效果来看,氧化铝>活性炭>硅胶>氧化镁,吸附力的强弱不仅决定于吸附剂,也决定于被吸附物,当有机污染物的克分子容积为80~190时,可采取活性炭作为固相来吸附。项目所排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基本属于这一范围内,可以进行有效地吸附。活性炭吸附的实质是利用活性炭吸附的特性把低浓度大风量废气中的有机溶剂吸附到活性炭中并浓缩,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的气体直接排空,其实质是一个吸附浓缩的过程,是一个物理过程。活性炭颗粒吸附适于处理浓度低、间歇排放、无回收价值的有机废气。活性炭颗粒吸附法不产生废水,能适应废气浓度的变化,而且可以吸附卤代烃类物质。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设计参数见下表4-7。表4-7活性炭吸附装置具体参数表参数数值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活性炭箱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活性炭箱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类型颗粒状活性炭碘值(mg/g)≥800比表面积(m2/g)≥1000活性炭密度(g/cm3)0.6有效吸附量(kg/kg)0.15气体流速(m/s)0.6装填厚度(m)0.45停留时间(s)0.75有机废气总吸附效率(%)80项目活性炭装填和更换量见下表4-8。表4-8项目活性炭更换核算表排气筒名称风量(m3/h)吸附量(t/a)按0.15kg/kg计算活性炭使用量活性炭装填量(t)工作时间(h/a)更换次数(次/a)废活性炭产生量(t/a)有机废气100000.32021.5240057.82根据《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可知,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企业须选择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活性炭,并足额填充,及时更换。4.2.1.3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分析①正常工况下废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有机溶剂挥发废气和乙醇废气等各类废气分别经采取上述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②非正常工况下废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是废气处理装置异常运行,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果为0。应对措施: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②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③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净化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④生产加工前,废气处理设备先开启,关闭生产设备一段时间后再关闭废气处理设备,不存在废气突然排放的情况。⑤如果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则企业应停止对应设备的运行。综上,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经相应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4.2.2废水4.2.2.1废水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表(见表4-9~表4-10)表4-9废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核算方法污染物产生浓度和产生量治理设施污染物环境排放量及浓度排放时间(d)排放口编号产生废水量(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处理能力(t/d)治治理理工效艺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废水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员工生活生活污水CODCr产污系数法1803000.0540.8化粪池是180500.009300DW001氨氮350.006/50.001表4-10废水排放方式、去向、排放口基本信息览表产排污环节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基本信息排放标准编号及名称类型坐标生活污水间接排放污水管网间歇DW001排口一般排放口120.212766,29.77234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2.2.2废水污染源强核算项目水淬工艺将热熔完成后的高温熔融液体直接倒入不锈钢水桶中,完成水—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端电子浆料开发及应用产业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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