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屋智能化家具搬迁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公示稿-湖州琪航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全屋智能化家具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zip
湖德环建备〔2025〕20号-琪航零土地备案受理书.pdf
琪航零土地技改备案承诺书.pdf
琪航备案申请书.pdf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备案事宜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德环建备[2025]20号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十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湖州琪航家具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5年12月24日提交申请备案的请示、湖州琪航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全屋智能化家具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信息公开情况说明等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号)规定,经形式审查,予以备案。你单位须按照环评文件及备案承诺书的内容,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单位须依法完成排污许可登记。行政主管部门(盖章)2025年12月24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办公室2025年12月24日印发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编号:2025-20项目名称:年产20万套全屋智能化家具搬迁项目项目代码:2401-330521-07-02-540853承诺方(甲方):湖州琪航家具有限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乙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一、项目主要内容(一)项目单位:湖州琪航家具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王胜设(三)拟建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用德清县菲炼石化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电子开料锯、打孔机、全自动直线封边机、CNC加工中心、装配中心等主要生产设备,实施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套全屋智能化家具的生产能力。(五)总投资及环保投资:1400万;65万二、承诺内容(一)甲方事项1/51、甲方承诺本项目不属于以下环评审批目录清单内容:(1)核与辐射项目;(2)环评审批权限在生态环境部的项目;(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力、金属冶炼、医药、化工、印染、电镀、制革、造纸、铅酸蓄电池等重污染高耗能高环境风险的项目;(4)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出企业核定量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甲方承诺项目建设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1)项目选址符合《德清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及生态红线要求。(2)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3)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企业核定总量范围内,并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完成排污权交易。(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5)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前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签订的承诺书。2/5(6)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7)项目正式投产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监测,按规范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开验收结果。(8)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后申领变更(核发)排污许可证,无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污。(9)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执行标准出台或修改,按新标准执行。(10)已全面知悉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承诺备案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承诺要求进行建设。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觉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承诺内容事项乙方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书面意见。三、违约责任(一)甲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报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备案权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备案,并予以警告;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受理书的,由有备案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备案受理书,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甲方未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备案,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3/5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三)甲方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或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或者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停止建设,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者使用或关闭。(四)甲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五)甲方不履行承诺义务或者履行承诺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限期改正、从重处罚、直至停产恢复原状等违约责任。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的,乙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甲方必须按法律法规执行。(六)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承诺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并限期采取补救整改措施,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5(七)甲方除以上承诺事项外,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若发生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承诺书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承诺方(甲方):湖州琪航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求设联系电话:1318504788行政主管部门(乙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盖公章)曾SK2025年12月24日5/5备案申请书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我公司已委托湖州洁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组织编制完成《湖州琪航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全屋智能化家具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环评有关资料由我公司如实提供。从环评内容看,所引用数据、设备、原材料等完全与设计相符,内容属实。现向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申请予以备案。此致敬礼!湖州琪航家具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屋智能化家具搬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