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张家浜楔形绿地金崛路(金豫路-申江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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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浦地(2025)EA310115202501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5-12-23
用 地 单 位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张家浜楔形绿地金崛路(金豫路-申江路)新建工程
批准用地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浦府土〔2025〕553号
用 地 位 置
浦东新区金桥镇,金崛路(金豫路-申江路)
用 地 面 积
5585.97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5585.97平方米,农用地0.0平方米(其中耕地0.0平方米),未利用地0.0平方米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规划道路红线宽16米,长约359米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张家浜楔形绿地金崛路(金豫路-申江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决定》(编号:沪浦规划资源许地〔2025〕46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