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招标采购公告(2025)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做出的关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江苏镇江华润镇江经开区三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6日我局对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江苏镇江华润镇江经开区三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1-80869511
通讯地址:镇江经开区通港路西直通点1号

建设单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镇江华润镇江经开区三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编制单位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类型
报告表

批准文号
镇经开生应审〔2025〕8号

审批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批复全文
批复下载链接 附件:关于对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江苏镇江华润镇江经开区三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文件镇经开生应审〔2025〕8号关于对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江苏镇江华润镇江经开区三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江苏镇江华润镇江经开区三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华润光伏电站~姚桥变110kV线路工程(电缆),线路路径长0.197km,其中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162km,利用已建通道敷设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035km,电缆型号为ZC-YJLW03-64/110-1×800mm2。详见《报告表》。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镇江市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意见(镇环服咨〔2025〕130号),该输变电工程在认-1-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三、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处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四)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属地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2-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2025年12月26日抄送: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经开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