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非住宅用途房产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变卖公告
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1日10时至2026年3月1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延时除外)在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701/01,户名: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泰安市财源大街90号泰安品牌港商场(现为中百大厦)2层非住宅用途房产,房产建筑总面积:6048.34㎡;评估价:6306万元,起拍价:3531.36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17万元。
特别提醒:
1.标的位于地上第2层(总层数7层,其中地上6层,地下1层),存在租赁,租赁期至2035年7月31日止。
2.本次拍卖采用的是标的在毛坯状态下的评估价,实地查勘状态下存在装修,租赁合同载明:承租方租赁期内的装修投入及其他和租赁标的形成的附和、不可移动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在合同终止、解除后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带走。
3.详细情况见附件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限购、过户的相关政策,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参加竞买,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冻结、没收保证金。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6年1月8日前到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协调看样事宜。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代为缴纳。买受人应当在本院向权属变更登记协助执行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后10日内完成相关税费缴纳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办理退还税费。(有关房地产税费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涉及办理权属转移之前,根据法律、法规应由被执行人缴纳但未缴清的相关费用,从拍卖款中扣除缴纳。
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及户口落户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月8日前(节假日休息除外)将有效证明提交至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鹰潭梅园支行
账号:6228401577145125368
交清余款后(如遇节假日自动往后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尽力及早交付标的。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01-6433137
拍卖辅助机构:江西祺全拍卖有限公司13507013737李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有关中介或个人协助变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住宅用途房产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