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彭永鑫继承莫白兰不动产转移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 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明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771-862582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莫白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宁明县城中镇中华街城中一小院内
宁房权证城中字第0100502234号
彭永鑫

登记机构:(印章)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