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度第七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06)〔2025〕20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度
第七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度第七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南府报〔2025〕126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南海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9765公顷(其中耕地0.9516公顷)、未利用地0.76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建设用地1.4168公顷并办理征地手续;并将国有农用地3.2886公顷(其中耕地2.15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2.448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区县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