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镀工艺技术改造 盐酸招标采购公告(2025)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29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葫芦岛市锦西镀锌钢管厂助镀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葫芦岛市锦西镀锌钢管厂
连山区锦郊街道地藏寺村
沈阳宇蓬环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5-12-29
2
葫芦岛盖乐浦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0套大型压缩机舾装底座项目
葫芦岛盖乐浦实业有限公司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建昌县飞地产业园
葫芦岛昊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12-29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葫芦岛市锦西镀锌钢管厂助镀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附件: 葫芦岛市锦西镀锌钢管厂助镀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风险专项.pdf
附件: 葫芦岛盖乐浦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0套大型压缩机舾装底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葫芦岛市锦西镀锌钢管厂助镀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风险影响专项评价建设单位:葫芦岛市锦西镀锌钢管厂目录1项目由来2环境风险评价2.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2.2环境风险识别2.3风险事故情形及源项分析2.4事故后果影响分析2.5环境风险管理2.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项目由来葫芦岛市锦西镀锌钢管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锦郊街道地藏寺村,是一家从事热镀锌加工的企业,年加工热镀锌件4000吨。厂区占地面积8895m2,建有生产车间、原料库房、办公室、锅炉房等。本次技改,不增加产品产量。技改后工艺为热镀锌行业现行普遍采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改内容有以下几点:1、将槽外滴落的废水收集回用,作为配酸水使用;槽外废水收集,酸洗池之间为利用槽立面侧吸罩坡度,回流至酸洗池内。清洗池遗洒水收集,清洗池之间新建玻璃钢材质挡槽,存于池与池之间,定期回用。2、助镀工序增加侧吸罩,吸收该工序新增注入盐酸时产生的氯化氢气体,连通现有酸雾吸收塔处理。3、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锌灰及浸锌过程中产生的锌渣回用至助镀池,做助镀剂使用。4、新建危废贮存库,原有危废库房作为普通库房使用。本项目技改完成后,可实现节约资源、减轻污染和危废减量化的目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运营期涉及的环境风险与技术指南中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对照如下表1.1-1。表1.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依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注: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由于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项目不涉及新增风险物质,无需进行风险评价。原有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盐酸和天然气。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未新增天然气和盐酸贮存量,无新增风险源。但原项目环评未考虑以生产车间为风险单元的盐酸贮存量。仅评价了天然气风险情况。因此,本次评价需要对原环评未评价的风险物质盐酸进行补充评价。2环境风险评价本次风险评价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作为依据,以突发性事故的危险物质环境应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2.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2.1.1环境风险潜势划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关于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1)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的分级确定①危险物质的临界量(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本项目贮存单元涉及的危险物质最大贮存量及临界量见表2.1-1。表2.1-1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分析危险化学品名称物质特性CAS最大贮存量(t)临界量(t)qi/Qi盐酸毒性物质7647-01-055.447.57.39天然气(以甲烷计)极度易燃74-82-80.03788100.0038各单元∑(qi/Qi)///7.3938计算盐酸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的Q值,5座酸洗池,每座池盐酸储存在外沿0.3m以下,有效总容积为127.5m3,盐酸原料百分比为30%,加水配制后,盐酸稀释至15%,最终稀释后127.5m3,为按照15%盐酸在20摄氏度情况下,密度为1.0725t/m3,约合136.74t,贮存15%盐酸,折纯为37%进行计算。盐酸在线使用量为55.44t。天然气储罐容积52.8m3,天然气密度按照0.7174kg/m3计算,则天然气最大存在量为37.88kg。根据上述分析结果,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1≤Q<10。②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按照表2.1-2评估生产工艺情况,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项目,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分并求和。表2.1-2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M)分析表行业评估依据分值本项目情况得分情况石化、化工、医药、轻工、化纤、有色冶炼等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10/套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5/套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a、危险物质贮存罐区5/套(罐区)管道、港口/码头等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港口/码头等10石油天然气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油库)、油气管线b(不含城镇燃气管线)10其他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55座酸洗池,天然气储罐5总计5a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b长输管道运输项目应按站场、管线分段进行评价。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M=5,以M4表示。③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按照表2.1-3确定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P)。表2.1-3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P)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行业及生产工艺(M)M1M2M3M4Q≥100P1P1P2P310≤Q<100P1P2P3P41≤Q<10P2P3P4P4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1≤Q<10,且行业及生产工艺为M4,综合判断,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为P4。(2)环境敏感程度(E)的分级确定①大气环境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为605人,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5km范围内人数为18038人。大于1万人,小于5万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D,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2.1-4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程度为E2。表2.1-4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级大气环境敏感性E1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5万人,或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200人E2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1万人,小于5万人;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100人,小于200人E3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1万人;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5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小于100人②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最近地表水水域为五里河支流,为Ⅳ类水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D,本项目地表水功能敏感区等级为较敏感F3,环境敏感目标等级为S3,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3。表2.1-5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敏感性地表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F1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Ⅱ类及以上,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一类;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的较敏感F2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Ⅲ类,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二类;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省界的低敏感F3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表2.1-6环境敏感目标分级分级环境敏感目标S1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或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S2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S3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S3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无上述类型1和类型2包括的敏感保护目标表2.1-7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环境敏感目标地表水功能敏感性F1F2F3S1E1E1E2S2E1E2E3S3E1E2E3③地下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区无饮用水源地及特殊地下水资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D,本项目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为不敏感G3,根据本项目厂区地质结构,潜水含水层上部普遍分布有粉质粘土层,厂区建设初期为企业自行垫厚加高,厚度一般为2.0~4.5m。根据对土壤的渗透性试验,该土层垂向渗透系数一般为2.43×10-6~1.31×10-5cm/s。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D3,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3。表2.1-8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敏感性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G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G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不敏感G3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表2.1-9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级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D3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D20.5m≤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Mb≥1.0m,1.0×10-6cm/s<K≤1.0×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D1岩(土)层不满足上述“D2”和“D3”条件Mb:岩土层单层厚度。K:渗透系数。表2.1-10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包气带防污性能地下水功能敏感性G1G2G3D1E1E1E2D2E1E2E3D3E2E3E3(3)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结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关于环境风险潜势的划分原则见表2.1-11,得出本项目各要素环境风险潜势。由表2.1-12可知,综合考虑各要素环境风险潜势,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确定为Ⅱ。表2.1-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环境敏感程度(E)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极高危害(P1)高度危害(P2)中度危害(P3)轻度危害(P4)环境高度敏感区(E1)Ⅳ+ⅣⅢⅢ环境中度敏感区(E2)ⅣⅢⅢⅡ环境低度敏感区(E3)ⅢⅢⅡⅠ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表2.1-12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结果序号环境要素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环境敏感程度(E)环境风险潜势划分1大气环境P4E2Ⅱ2地表水环境E3Ⅰ3地下水环境E3Ⅰ2.1.2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关于风险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见表2.1-13。表2.1-13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一览表环境风险潜势Ⅳ、Ⅳ+ⅢⅡⅠ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等级:大气环境风险潜势等级Ⅱ,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等级Ⅰ,地下表水环境风险潜势等级Ⅰ。因此,大气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其他为简单分析。综合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2.1.3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确定为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向外延3km的区域。N全柳树·季家沟柳树屯团南村CGT地燕寺村葫芦岛火车业葫芦岛北站小西沟G1陈家屯白甸子村兴北村图例营盘电项目厂界风险评价范围敏感目标1公里图2.1-1项目风险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图2.1.4环境风险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风险评价保护目标根据建设所在区域情况,确定风险评价的大气重点保护目标为以建设项目为中心,周围3km范围内的人口集中居住区和社会关注区。确定评价等级调查时,调查项目周围5km范围内的人口集中居住区和社会关注区。确定评价等级为三级。主要调查及影响范围为项目周围3km。(2)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风险评价水环境保护目标为五里河支流,现状无水。表2.1-14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特征表类别环境敏感特征环境空气厂址周边5km范围内序号敏感目标相对方位距离/m属性人口数1地藏寺村E490居住区240(极少部分位于500m内)2团北村NE163015803团南村NE171016504兴北村SE215012505老和村SE391612006杨家屯SE4800757双树村430025508南庄村4800809东砬村356995010陈家岭SW417012011五家子村SW369627012白甸子村SW206022013陈家屯SW259019014小西沟32007515灰山村239033016苑家屯126031017小碾盘沟NW480011018碾盘沟村NW436065019季家沟NW241023020笙管屯281024021前瓦庙子村2830150022后瓦庙子村NE47106023靠山屯NE415010024柳树屯NE294042025西营盘沟NE384052026营盘屯SW397525027兴上屯SE1725828龙港高新区SE3170250029葫芦岛北站390人员聚600集区域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数小计605人,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厂址周边5000m范围内人口数小计18038大气环境敏感程度EE2地表水序号受纳水体名称排放点水域环境功能24h内流经范围1五里河支流IV—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EE3地下水序号环境敏感区名称环境敏感特征水质目标包气带防污性能与下游厂界距离/m——————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EE32.2环境风险识别2.2.1风险识别范围和风险类型风险识别范围包括全厂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风险类型根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确定。(1)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本次技改项目涉及到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的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根据对国内同类装置事故调查统计分析,主要生产设施风险为生产装置的系统泄漏;生产过程中非正常操作导致的物料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和有毒气体的扩散。(2)物质风险识别范围:包括本次技改项目涉及的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毒性、易燃易爆等危害性分析,危险性相对较强的原料为典型风险物质。2.2.2风险识别内容本项目涉及到的化学品储存情况见表2.2-1。表2.2-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料及储存情况原辅材料名称物质特性最大在线量(t)储存位置设备规格盐酸腐蚀性物质55.44生产车间酸洗池5座(159.375m3,有效容积127.5m3)天然气(以甲烷计)极易燃烧0.038储罐52.8m32.2.2.1物质危险性识别本项目所涉及危险物质理化性质及分布情况详见表2.2-2。表2.2-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危险物质理化性质及分布情况一览表名称特性外观及性状熔点℃沸点℃闪点℃爆炸上/下限V%危险性类别燃烧性毒性分布位置生产设备规格最大在线量t设备温度℃数量设备容量/m3尺寸/m盐酸透明无色或稍带黄色的强腐蚀性液体-3048——第8.1类酸性腐蚀品不燃LD50:900mg/kg(兔经口)LC50:3124ppm1小时(大鼠吸入)生产车间230长12.5m×宽2.0m×高1.5m55.44常温322.5长12.5m×宽1.5m×高1.5m常温天然气(以甲烷计)无色、无味气体-183-161-18815第2.1类极易燃烧/撬车储罐652.80.67φ*60.038常温根据以上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使用的盐酸具有强腐蚀性。综上所述,本项目危险性物质主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指数和最大储存量、物质危险指数及各种物质的毒性,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因子为:盐酸。天然气储罐在2019年项目环评中已经进行了风险评价。2.2.2.2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涉及到现有项目环评未评价风险物质所处功能单元为生产装置(生产车间)。2.2.3向环境转移途径盐酸泄漏向环境转移途径为泄漏挥发,泄漏出的物料将挥发气体,气体向周边大气环境扩散,同时也存在污染地下水体和土壤的环境风险。2.2.4次生/伴生污染盐酸不可燃,该物质无火灾、爆炸等突发性环境风险。2.3风险事故情形及源项分析风险事故的特征及其对环境的影响为化学品泄漏,根据对同类行业的调研、生产过程中各个工序的分析,针对已识别出的危险因素和风险类型,确定最大可信事故及其概率。2.3.1最大可信事故的确定生产装置中所有化学品的瞬时释放的事故概率很小,而发生连续小泄漏的事故概率较大。此外,当车间酸洗池发生泄漏事故时,物料直接以气态进入大气,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大。本项目主要考虑的风险物料为盐酸,盐酸浓度为15%,因此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15%盐酸酸洗池泄漏事故。2.3.2最大可信事故的概率本评价认为,如厂区内发生上述的泄漏事故类型,相对事故较为轻微,反映在高出地表以外的物料泄漏,泄漏物料量较小、危险度较低,因此不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尽管目前世界各国都采取了多种多样的预防措施,但是,大型泄漏事故在国内仍有发生。不过,对于本类项目而言,大型泄漏事故的发生概率通常很低,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才发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E中的推荐值,容器发生孔径为10mm的泄漏事故的频率为1×10-4/a。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概率为1×10-4/年。2.3.3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况2.3.3.1事故发生环境状况及时间项目实行三班制,运行期生产过程均有工人在厂内工作,生产中的泄漏情况,可以很快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本次评价不进行分析;生产设备区安排专人定期巡检,在日常维护妥善,设备工作正常的情况下,危险物质的泄漏也可以较快的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考虑事故泄漏时间为30min。2.3.3.2泄出物质状态本项目重点考虑对盐酸酸洗池的泄漏。2.3.3.3泄出物向环境转移方式、途径本项目所涉及的盐酸不可燃。消防用水仅为雾化后对燃烧的容器或燃烧区域附近的物质容器做表面降温处理,绝大部分受热蒸发,由于各生产池内盐酸或生产用水被消防水带出,故污染物会在厂区内地表转移。消防废水进入事故池暂存,待后续处理或处置。由上述可知,本项目泄漏物质向环境转移的方式和途径主要为:泄漏物料向大气转移、泄漏物料随消防液进入厂区事故池后回用于生产。2.4事故后果影响分析根据以往此类行业事故调查分析,葫芦岛市锦西镀锌钢管厂最大可能事故为操作、管理不当时可能出现酸洗池损坏导致泄漏,泄漏的原料有的大多是以液态方式进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部分以气态方式进入大气,向周围环境扩散。2.4.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事故发生后,可以由生产车间内导流槽进行导排,除围堰区域外,生产车间南部和北部区域均建有导流槽,通过槽内坡度自流,引至车间围堰内,使盐酸不出生产车间。可最大控制盐酸挥发导致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对周围环境人员健康产生危害。2.4.2地表水环境风险影响分析事故状态下的事故液及消防废水均收集进入事故池暂存。本项目生产使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且事故液主要含有项目所需原辅料,因此,可待事故结束后,将事故池中废水回用,用于酸洗池配酸水使用。盐酸不可燃,但当厂区内发生火灾,会产生消防废水。一旦发生污染物泄漏事故、火灾事故,立即启动相应水泵,将废水排入事故池内,待后续妥善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污染物在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其扩散到周边地表水体,并可以得到妥善处置。2.4.3地下水环境风险影响分析从风险事故状态下污染物运移规律可以看出,事故状态下,防渗层可能遭到破坏,防渗层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导致污染物直接排泄到含水层中,所以有必要设置应急措施防治事故状态下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扩散。根据本项目厂区地质结构,潜水含水层上部普遍分布有粉质粘土层,厂区建设初期为企业自行垫厚加高,厚度一般为2.0~4.5m。根据对土壤的渗透性试验,该土层垂向渗透系数一般为2.43×10-6~1.31×10-5cm/s,具有很好的隔水隔污能力,除此之外,项目生产车间进行了人工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少量的污水渗漏可忽略对地下水的影响。根据粉质粘土层的防渗—防污能力,在工程施工建设期和运营期,要注意不破坏粉质粘土层的天然结构,可有效防止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2.4.4土壤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泄漏物料对土壤的危害途径盐酸泄漏可能产生的土壤危害主要为无机酸残留污染,产生的情况为事故液及消防废水收集不当渗透到土壤,造成污染,影响土壤中的微生物生存,造成土壤的酸化,破坏土壤的结构。因此,应在项目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加强风险事故防范设施的建设,以利于降低风险事故的概率,即便在发生风险事故时也能够及时有效地对有害物质进行处置。(2)风险事故对土壤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除绿化用地以外,其它全部都是混凝土路面,基本没有直接裸露的土壤存在,因此,本工程发生物料泄漏时对厂区内的土壤影响有限,事故后及时控制基本不会对厂区内的土壤造成严重污染。本项目事故泄漏的物料对厂区外部的土壤污染更低,保证泄漏不出生产车间的前提下,其无大气沉降对土壤的污染,因此,通过大气沉降对厂界外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在发生物料事故泄漏时对厂区内外的土壤都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3)事故酸水污染土壤地下水截断措施泄漏源控制立即关闭泄漏源阀门或人工机械封堵,通过围堰或沙土筑堤拦截泄漏液体,防止扩散至土壤和地下水系统。对于大型泄漏,需启用应急污水收集系统。污染扩散阻断使用碱性物质(如石灰、碳酸钙)中和酸性污染液,或通过覆盖沙土、吸附材料吸收泄漏物,避免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层。(4)土壤污染消除措施发生泄漏事故时,泄漏化学品对土壤造成的影响的消除措施主要有:对泄漏物料进行收集回用;应利用围堤收容,然后包括用沙土、砾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化处理后废弃。对污染土壤进行生物修复和绿化处理,及时修复受污染的土壤的植被和生态环境功能。2.5环境风险管理环境风险管理是对可能存在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控制和防治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对可能造成的环境灾害制定应急预案,减少环境风险。2.5.1风险防范措施公司设置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承担该公司运行中的环保安全工作。安全环保机构根据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结合葫芦岛市具体情况,制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和完善的事故应急计划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手段和设施,同时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2.5.1.1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1)总图布置在厂区总平面布置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所有建、构筑物之间或与其它场所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在火灾或爆炸时相互影响;严格按工艺处理物料特性,对厂区进行危险区划分。厂区道路实行人、货流分开(划分人行区域和车辆行驶区域、不重叠),划出专用车辆行驶路线、限速标志等并严格执行;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配套建设应急救援设施、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避难所等防护设施。按《安全标志》规定在装置区设置有关的安全标志。建设项目的总图应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严格执行有关规范的要求。生产过程使用毒物的车间或岗位应当设在厂区历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光滑,易于清扫。经常有液体的地面不透水、不积水,应设坡向排水系统。排水设水封,废水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2)建筑安全防范①建设项目现场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一旦超出,立即报警,并制订有应急措施,确保其安全运行。对人身造成危险的运转设备应配备安全罩。楼梯、钢爬梯等要按规范要求设计围栏、踢脚板或防护栏杆,围栏高度不应低于1.05m,脚板应使用防滑板。在楼板操作及检修平台有孔洞的地方设有盖板。②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应考虑与火灾类别相应的防火对策措施。满足防火间距,并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以达到防火、灭火要求。与相邻设施、道路等也应符合规定的间距。凡禁火区均设置明显标志牌。各种易燃易爆物料均储存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避免与强氧化剂接触;安放易发生爆炸设备的房间,不允许任何人员随便入内,操作全部在控制室进行。安全出口及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③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按地震基本烈度七度的防震要求设防;汽车装卸站、储罐区及库房等机动车辆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厂区配电室应设置在厂区边缘,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当配电室为独立建筑物时,距生产装置及库房等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要求。电缆、仪表线应采用架空方式排布或直埋,当采用架空方式排布时,电缆仪表线与易燃、易爆物料管线,腐蚀性物料管线以及保温材料管线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采用钢制保护罩保护,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采用地埋时地面应做好标志。④根据生产装置的特点,在生产车间按物料性质和人身可能意外接触到有害物质而引起烧伤、刺激或伤害皮肤的区域内,均设置紧急淋浴和洗眼器,并加以明显标记。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⑤装置作业区内道路的设计、车辆的行驶与装载、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设立标志;易燃、易爆区域内要严格管制车辆进入,车辆要装有完好的阻火器才准进入。⑥进出生产装置和库房的地沟设置阻火、隔油井,保持地沟畅通,防止易燃、易爆物料在沟内积聚和排入下水道。2.5.1.2危险化学品管理、储存、使用、运输中的防范措施(1)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从事危险化学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2)实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值勤制度,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都配置合格的防毒器材、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进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生产区、仓储区布置需要通风良好,保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迅速稀释和扩散。按照规定划分危险区,保证防火防爆距离。厂区内建筑抗震按当地的地震基本烈度设计。(3)由于原料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在运输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谨慎,委托有相应化学品运输资质和经验的单位运输,确保安全,并要求其采取如下运输管理措施:合理规划运输时间,避免在车流和人流高峰时段运输。特殊物质的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定车就是要使用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定人就是要有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驾驶、装卸,保障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各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明显位置应有规定的危险物品标志。在各物料的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在采取紧急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和环保等有关部门,必要时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消防人员抢救伤者和物资,使损失降低到小程度。应对各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和检修,防患于未然,保持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到已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采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取证;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由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经有关培训并取证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工作;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不得在人口稠密地停留;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押运人员,配置合格的防护器材。2.5.1.3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1)所有管道系统均按有关标准进行良好设计、制作及安装,由当地有关质检部门进行验收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输送管道应使用无缝钢管或铸铁管;管道连接采用焊接,减少使用接合法兰,降低泄漏几率;如法兰连接使用垫片的材质应与输送介质的性质相适应,不使用易受到输送物溶解、腐蚀的材料。工艺输送泵均采用密封防泄漏驱动泵以避免物料泄漏。物料输送管线要定期试压检漏。易燃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主要采用防爆电机及器材。(2)对较高的建筑物和设备,设置屋顶面避雷装置,排气筒专设避雷针,高出厂房的金属设备及管道均考虑防雷接地以防雷击。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的规定,结合装置环境特征、当地气象条件、地质及雷电流动情况,防雷等级按第三类工业建、构筑物考虑设置防雷装置,防雷冲击电阻不大于30Ω。低压接地系统采用TN-S接地方式,变电所工作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所有正常不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与PE线可靠连接。经有关部门测试达到要求后使用。(3)进入厂区人员应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等。同时工作服要达到“三紧”,女职工的长发要束在安全帽内,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生产时,必须为高温岗位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操作电气设备的电工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监护人。对于高温高热岗位,应划出警示区域或设置防屏蔽设施,防止人员(特别是外来人员)受到热物料高温烫伤。(4)生产控制系统的防范措施本项目工艺过程中的工艺介质为有腐蚀性,对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先进的控制系统可使危险物料得到安全的控制。企业应根据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2.5.1.4污染治理系统风险防范措施(1)废气治理设施在设计、施工时,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选用标准管材,并做必要的防腐处理。(2)车间及原料库房等设置相应的灭火器。(3)项目金属设备、设施均须采用保护接地措施。(4)项目车间及原料库房等四周设置地沟,当物料发生泄漏时,需要用水冲洗,冲洗水收集在地沟内,其中地沟必须进行防腐蚀、防渗漏处理。保证发生事故时,泄漏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收集。(5)经常检查各种装置的运行情况。对管道、阀门等装置作定期操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为实现装置安全,还应在可能泄漏有害物质的场所采用敞开式布置,使之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累,同时对易泄漏可燃气体的场所,设置通风装置;通过安装自控仪表加强对重要参数进行自动控制,对关键性设备部件进行定期交换,是防止设备失灵引起事故的措施之一。(6)有机械伤害的危险区设置合格的防护罩、挡板或安全围栏。2.5.1.5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废水处置(1)根据火灾危险性等级和防火、防爆要求,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均应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设计,满足建筑防火要求。凡禁火区均设置明显标志牌。各种易燃易爆物料均储存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安放易发生爆炸设备的房间,不允许任何人员随便入内,操作全部在控制室进行。安全出口及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的要求。(2)本项目正常生产状态下,不会对厂区地表产生污染,因此不设置初期污染雨水收集池;本项目设置事故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各种污水。(3)火灾报警系统:全厂采用电话报警,报警至消防救援局。根据需要设置报警装置。火灾报警信号报至中心控制室,再由中心控制室报至消防救援局。2.5.1.6事故废水防范措施(1)排水系统设置①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无废水排放。本项目正常生产状态下,不会对厂区地表产生污染。消防废水经管线收集后送至厂区内事故水池;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②消防水收集系统厂区内配套设有消防废水收集系统,一旦发生事故消防水可以进入事故水池。(2)事故池容积的合理性分析为了更好的控制事故可能造成的污染,本项目厂区现无事故水收集池,本次技改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以新带老,建设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并通过专用管线将本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消防废水全部收集在该事故池中回用。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T50483-201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9)》,本项目事故污水产生量计算如下:V总=(V1+V2-V3)max+V4+V5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V3——发生事故时可以传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1+V2-V3)max——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a/nqa——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①物料量(V1)假定项目中的一个酸洗池发生泄漏,则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物料外排量。按最大酸洗池全部泄漏进行考虑,有效容积30m3。②消防水量(V2)计算消防污水量计算:厂房消防用水量计算:火灾延续时间为3h,消防用水量为35L/S(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厂房属于丁类,占地面积1600m2,高度12m,小于50000m3,室内消防用水量为20L/S,室外消防用水量为15L/S),工艺装置消防用水量为378m3。由于盐酸泄漏导致地表渗漏液产生液面蒸发,该情况可以使用消防系统进行车间内高空喷洒,吸收蒸发的盐酸,该消防水亦包含此过程废水,无需单独计算事故状态下该过程废水。③发生事故时可转移到其他储存设施的物料量(V3)根据厂区可用设施及设备,生产车间现有两座闲置水池,总容积56.25m3,车间新建围堰,最南端酸洗池及助镀池最北端在厂房东部设置围堰,有效容积101.25m3,V3=56.25(两座闲置清洗池)+101.25(围堰)=157.5m3。④生产废水量(V4)厂区生产污水排放量为0m3。⑤污染雨水量(V5)葫芦岛地区日平均降雨量按1.63mm计,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取8895m2,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14.5m3。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事故污水最大量V总=(V1+V2-V3)max+V4+V5=30+378-157.5+0+14.5=265m3,因此本项目厂区内的需建设有效容积265m3以上的事故水收集池可以满足需要。最终建设事故池容积280m3。本项目拟在进厂区内院低洼处建设地下事故池,设置截流槽引流至事故池,发生事故时,防止事故废水排出厂区,对外环境造成影响。事故发生后,事故池收集的事故废水最终交由污水处理厂处置。禁止企业外排和随意倾倒。(3)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对水体、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风险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通过完善事故风险预防和减缓措施,确保风险事故的污水不对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落实完善风险减缓措施,加强运行管理,是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根本保障。厂区区域范围内,有厂区生产用水取水井,水井位于厂区东北角区域,距离生产区域较远。本项目通过实施风险管理措施后,可控制事故废水不流入水井内,厂区整体能够把事故污水控制在厂界范围内,因此对厂区外地表水体、地下水、土壤的污染影响不大。2.5.1.7正常情况下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措施初期雨水:厂区现无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本次技改新增初期雨水收集池。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其中指出:“第九条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需满足一次降雨初期雨水的收集。一般情况下,池内容积可按照污染区域面积与一次降雨初期15-30分钟的降雨深度的乘积设计,其中降雨深度一般按10-30毫米设定。”因此,本项目按照15分钟,降雨深度取平均值20mm计算,厂区面积为8895m2,计算得出初期雨水收集量为177.9m3,因此,项目厂区建设19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建设管道收集系统及手动阀门。要求企业及时清理雨水池,禁止外排初期雨水,其初期雨水污染物基本为SS,可回用于企业生产各池水补水。2.5.1.8化学品泄漏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生产装置区、原辅材料储存区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建设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建立危险源档案,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按照有关规定或要求做好危险源备案工作。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求远传和连续记录。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定期检查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项目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泄漏化学品及废水的收集。发生泄漏时应针对不同的化学品收集于围堰,收集可回用于生产。做到事故状态下泄漏化学品及废水不外排,泄漏化学品妥善处理,事故废水处理达标后才允许外排,可有效防止化学品泄漏对周围水体造成二次污染。拟建项目所涉及的液体池一旦发生泄漏,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专用收集器内回收。事故现场加强通风,蒸发残液,排除蒸气污染。为防止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1)化学品贮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拟建项目的生产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3)化学品的贮存场所要设置通用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立即组织进行应急处置,具体处置措施:(1)切断受损设施进料,减少危险化学品泄漏量;(2)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泄漏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等,确定现场处置方案;(3)明确可能受影响区域及区域环境状况,设定警戒区;(4)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5)制定可能受影响区域人员的疏散方案、路线、基本保护措施及个人防护方法,确保人民生命安全;(6)设置临时安置场所,隔离周边道路并制定交通疏导方案。(7)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情况及环境监测情况,逐步恢复受影响区域的生产和生活。2.5.2应急预案(1)环境风险应急反应方案主要内容厂区现有应急预案版本为DXGG-YJYA-2022-8,备案编号为211402-2022-018-L。本项目投产前应修订应急预案。根据导则要求,本项目需制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见表2.5-1。表2.5-1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内容一览表序号项目主要内容1应急计划区主要危险源:生产装置区、储存区、相关环保设施等。2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公司设置应急组织机构,总经理为应急计划、协调第一人,应急人员必须为培训上岗熟练工;区域应急组织结构由当地政府、相关行业专家、卫生安全相关单位组成,并由当地政府进行统一调度。3预案分级响应条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以及适合相应情况的处理措施。4报警、通讯逐一细化应急状态下各主要负责部门的报警通信方式、地点、电话4联络方式号码以及相关配套的交通保障、管制、消防联络方法,涉及跨区域的还应与相关区域生态环境部门和上级环保部门保持联系,及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以获得区域性支援。5应急环境监测组织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专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抢险、救援控制措施严格规定事故多发区、事故现场、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设置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的数量、使用方法、使用人员。6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计划事故现场、工厂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有毒有害物质应急剂量控制规定,制定紧急撤离组织计划和救护,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7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制定相关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受影响范围内的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8事故恢复措施制定有关的环境恢复措施(包括生态环境、地表水体),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后的环境变化进行监测,对事故应急措施的环境可行性进行后影响评价。9应急培训计划定期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与演练。10公众教育和信息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本企业需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应急预案内容要求,细化编制可操作性好的应急措施及预案,为生产和贮运系统一旦出现突发事故,提供可操作的应急指导方案,以利于减缓风险损害。(2)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发生紧急污染事故时,根据企业环保部门的安排,对大气进行监测,并跟踪到下风向或下游一定范围进行采样。按事故类型,对相关地点进行紧急高频次监测(至少1次/h),根据事故情况选择监测项目,随时监控污染状况,为应急指挥提供依据。紧急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案见表2.5-2。表2.5-2紧急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案一览表监测要素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点设置环境空气氯化氢发生后,每小时一次厂区边界及下风向主要居民区水环境pH值,氯化物发生后,每小时一次厂区外河流下游2.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的基础上,在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以接受的。2.6-1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工作内容完成情况调查危险物质名称15%盐酸存在总量/t55.44环境敏感性大气500m范围内人口数605人5km范围内人口数18038人每公里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人口数(最大)人地表水地表水功能敏感性F1F2F3√环境敏感目标分级S1S2S3地下水地下水功能敏感性G1G2G3包气带防污性能D1D2D3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Q值Q<11≤Q<1010≤Q<100Q>100M值M1M2M3M4P值P1P2P3P4环境敏感程度大气E1E2E3地表水E1E2E3地下水E1E2E3环境风险潜势Ⅳ+ⅣⅢⅡⅠ评价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简单分析识别物质危险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环境风险类型泄露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影响途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事故情形分析源强设定方法计算法经验估算法其他估算法预测与评价大气预测模型SLABAFTOX其他预测结果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范围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m地表水最近环境敏感目标,到达时间h地下水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d最近环境敏感目标,到达时间d重点风险防范措施厂房内设置围堰,厂区建设事故水池评价结论与建议本项目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的基础上,在加强风险管理和不发生大于本报告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的条件下,项目选址和建设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以接受的。注:“”为勾选项,“”为填写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加工50套大型压缩机舾装底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葫芦岛盖乐浦实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葫芦岛盖乐浦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0套大型压缩机舾装底座项目项目代码2511-211422-04-03-187975建设单位联系人夏勇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中跨,北跨(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汉江路70-2号)地理坐标120度56分13.770秒,40度45分5.95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建发改备〔2025〕56号总投资(万元)240环保投资(万元)38.4环保投资占比(%)16.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19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是否需设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置专题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本项目不涉及上述有无需设置大气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毒有害气体排放;专题标的建设项目专项评价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直接排放的废水,生活污水经由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北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污水处理厂;无需设置专题无需设置专题无需设置专题无需设置专题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油漆、稀释剂、废润滑油)的存储不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m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总体规划的批复》葫政〔2006〕7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辽环函〔2013〕8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2005年7月,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后更名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综合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仅对北港工业区综合工业10.75km2面积进行了规划。2006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以辽政〔2006〕201号批准葫芦岛北港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为34.94平方公里;2007年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2月重新整合编制了《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葫芦岛北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以辽政〔2010〕187号批复葫芦岛北港工业区规划面积调整为69.82平方公里。规划北港工业区形成以绿色生态网络为基底,“一核”、“两轴”、“七片区”的空间结构。“一核”指以综合商务区为服务北港的中枢核心,是集商务办公、金融贸易、科研教育、高档地产、滨海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统领全区产业发展、新城建设的核心。综合商务区在葫芦岛市滨海带中,与龙湾CBD形成东西遥相呼应的功能格局,不仅服务于北港区,而且辐射打渔山工业区、锦州西海工业区。“两轴”是指以龙湾大街为主体的城市发展轴线和以滨海公路、泰山街、茨齐路为主体的滨海景观轴线。城市发展轴联系北港商务区与龙港区,可以说是龙港区城市建设的延续,为北港商务区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基础。滨海景观轴是辽宁省打造一条别具特色的沿海公路,以滨海景观功能为主,作为葫芦岛与锦州联系的一条重要生活、景观通道,活跃北港工业区的城市氛围。“七片区”是由河流生态走廊、主要道路绿化带构建的绿色生态网络所划分的七个不同功能的片区,分别为:商务区、白马工业园区、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综合产业园区、船舶制造配套园区、仓储物流园区、葫芦岛港区。各片区承担不同的城市功能与产业功能,片区之间通过道路网络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中跨,北跨(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汉江路70-2号)(地理位置见附图1),属于北港工业区规划范围内,位于综合产业园区,规划用地为工业用地(土地证见附件4,本项目与规划位置关系见附图2)。企业租赁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中跨,北跨(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汉江路70-2号)(租赁协议见附件5),设计年加工50套大型压缩机舾装底座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符合园区功能产业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葫芦岛北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中相关要求。2、与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2013年1月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3月8日取得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辽环函〔2013〕81号,见附件6)。于2020年4月份完成《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由《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可知综合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布局为重点发展新型船舶制造配套、机械及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及精细化工、生物制药等产业,并一体考虑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环保产品、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形成葫芦岛市新兴的综合工业园区。为葫芦岛港提供加工服务,发展与港口关联度较大的综合工业。葫芦岛盖乐浦实业有限公司是八家子经济开发区2025年招商引资企业,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中跨,北跨(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汉江路70-2号)工业用地,与北港工业区总体规划的位置关系见附图4。本项目为对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加工炼油业使用的大型压缩机舾装底座零部件,属于机械及装备制造产业,符合《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中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不在限制及淘汰类中提及的项目,属于允许类;同时根据该指导目录可知本项目使用的各类生产设备不属于淘汰类设备;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葫芦岛盖乐浦实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取得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年加工50套大型压缩机舾装底座项目》备案证明,建发改备〔2025〕56号,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租赁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中跨,北跨(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汉江路70-2号)(租赁协议情况说明见附件4),地理坐标:东经:120°56′13.770″,北纬:40°45′5.951″,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190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所在位置规划为工业用其他符合性分析地,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中的产业定位。项目区域内无国家、省、市级自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无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敏感区。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条件,合理。3、与“葫芦岛市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发布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版通知》(葫环发〔2024〕12号)文件和辽宁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查询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21140320012)。表1-2与“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分析要求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区县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情况ZH21140320012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葫芦岛市龙港区重点管控单元12空间布局约束严格规范“两高”项目行政审批行为,强化“两高”项目能耗双控管理,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深入论证笊篱头以北区域向东离岸填海造陆可行性,保证锦州湾及老河口自然生态湿地环境及泄洪安全。除现有用地上已经建成的企业应保持现状不变外,将靠近中央商务区和白马工业园区商住用地的综合产业园区及白马工业区的部分三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作为过渡区域。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本项目位于园区内,项目运行过程中无生产准》(GB19819-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入驻园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二级指标要求。废水的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区冬季电供暖,不设燃煤锅炉;环境风险防控园区应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工业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超出园区规划用地边界,最大限度降低工业用地对周边产生的环境影响;园区应建立完善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完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与规划区应急预案上下衔接;资源开发效率要求依托区域热电厂实施集中供热替代区域内分散小锅炉。在给水工程规划及设计时须考虑采取中水回用等有效措施减少废水排放、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率。园区内企业不得非法取用地下水。本项目生产环节不涉及用水;属于水耗小的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管控的要求。4、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国发〔2023〕24号文件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24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及低符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水平项目;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七)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本项目涉及液态VOCS物料为桶装油漆、稀释剂,加盖的桶装漆料运到喷漆房内进行调配及使用。符合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九)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区冬季电供暖。符合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十八)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经济发达地区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不涉及/(2)与《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辽政发办〔2022〕16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内容详见下表。表1-4“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强化扬尘综合治理和秸秆禁烧管控。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裸地、露天矿山和港口码头扬尘精细化管控,实施网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提升绿色施工水平。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重要路段清扫保洁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秸秆焚烧监控体系,2022年底前,建立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信息1小时推送机制。本项目利用闲置厂房从事生产活动;施工期无大型土建工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相关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安装。符合1、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以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及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源头结构调整、污染深度治理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针对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综合效率低等重点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实施综合整治。除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以外,逐步取消炼油、石化、煤化工、原料药制造、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加强非正常工况VOCs管控力度,督促企业制定非正常工况管控规程,石化、化工企业制定检维修期间VOCs管控方案,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利用走航监测、抽查、监督监测等方式,加强企业、工业园区监管,依法关停整治污染严重企业。依法依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和执法监管。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涉及涂装工序;运营期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纸盒+过滤棉)除漆雾后与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危废贮存库内密闭微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进入喷漆废气治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协同达标处理后排放。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涉及涂装工序;运营期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纸盒+过滤棉)除漆雾后与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危废贮存库内密闭微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进入喷漆废气治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协同达标处理后排放。符合符合符合符合2、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出台差别化的流域性环境标准和管控要求。强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建立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组织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查明问题原因并开展整治,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开展园区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试点示范。2025年底前,辽河流域优先完成工业园区污水排查整治,带动其他流域工业园区污水治理。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推进污染源头控制。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依法依规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本项目厂房地面全部硬化(部分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不涉及重金属排放,本项目正常运行下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4.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信息化监管平台,推行视频监控、智能称重、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物联网设备。强化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安全处置。5、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推进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2025年底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打磨产生的废砂轮片、收尘灰等一般固废外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处置;上述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符合(3)2019年6月2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6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2021年8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本项目与上述文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5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涉及的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要求项目具体情况判定结果《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本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措施相结合控制有机废气的产生与排放;环保喷漆房为密闭负压,收集到的废气治理后达标排放,降低废气的排放量。符合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环保喷漆房为密闭空间,将收集到的废气治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本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控制有机废气的产生与排放;环保喷漆房为密闭空间,将收集的废气治理达标后排放;末端治理措施为干符合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式过滤装置(纸盒+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为排污许可中可行的治理措施,可有效降低有机废气的排放量。符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本项目油漆总使用量为3.0t/a(含稀释剂);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本项目使用的漆料名称、成分等。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本项目涉及VOCs物料为漆料、稀释剂,均符合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使用密闭包装桶存放;喷漆、晾干作业均在密闭房间进行并有效收集废气;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符合要求。漆料密闭储存于油漆库房存放中,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保存。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本项目环保喷漆房为密闭空间,将收集到的废气治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在作业前将废气治理收集和处理装置打开,仅作业停止后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允许关闭,符合“同启”处理的要求。在检修期间应按要求先停生产设备,在残留TVOC治理完毕后再停废气处理措施。符合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本项目采取“干式过滤装置(纸盒+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去除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方案要求项目具体情况判定结果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推广以生产线或设备为单位设置隔间,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当废气产生点较多、彼此距离较远时,在满足设计规范、风压平衡的基础上,适当分设多套收集系统或中继风机。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无破损。本项目建设密闭环保喷漆房,有机废气通过“干式过滤装置(纸盒+过滤棉)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企业,应根据废气排放特征,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净化工艺和设备,使废气在吸附装置中有足够的停留时间,选择符合相关产本项目选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颗粒活性炭,碘值不低于符合品质量标准的活性炭,并足额充填、及时更换。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650mg/g;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时,其比表面积不低于1100m2/g(BET法)。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艺宜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活性炭、活性炭纤维产品销售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800mg/g,足额填充,每三个月更换一次。(4)与《葫芦岛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6与“葫芦岛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方案要求项目具体情况结果(一)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中跨,北跨(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汉江路70-2号),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不在限制及淘汰类中提及的项目,属于允许类;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强化重点企业减排调控。本项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辅材料;本项目建设密闭环保喷漆房;有机废气通过“干式过滤装置(纸盒+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符合(二)深入推进工业源VOCs减排。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本项目建设密闭环保喷漆房,有机废气通过“干式过滤装置(纸盒+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五)建立完善VOCs监管体系。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本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符合(5)与《葫芦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葫政发〔2024〕11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葫芦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葫政发〔2024〕11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7与“葫芦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计划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推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要求。推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钢铁行业全面淘汰步进式烧结机。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项目;符合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符合严格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检查,确保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标准。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和胶粘剂使用等为重点,严格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程。本项目涉及VOCS液态物料为漆料、稀释剂,非取用时加盖、封口,取用时需在有废气处理装置区域操作。符合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定指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定指标。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本项目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区电取暖。符合强化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持续强化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施工场地和裸地扬尘、城市道路污染治理。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左右,县城达到70%左右。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仅为车间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不涉及施工扬尘。符合符合综上可知,本项目符合《葫芦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6)与《“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表1-8。表1-8与《“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计划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制定修改相关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时,应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本项目采取厂房隔声,符合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发布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加强监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依证排污,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推进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按要求发布和更新;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并及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工程设计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措施。符合(7)与《辽宁省防沙治沙条例》(2009年8月1日)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内容详见表1-9。表1-9与《辽宁省防沙治沙条例》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编号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省及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发展替代燃料,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能源,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在安排对农业和农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资金投入中,应当将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新能源开发及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列为重要内容。本项目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区电取暖。符合三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应当包括有关防沙治沙的内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时,应当就报告中有关防沙治沙的内容征求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开发建设项目中的防沙治沙工程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必须与开发建设同步进行。本项目正在依法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工作。符合四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防沙治沙、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草原沙化防治、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移民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治理已经沙化的土地。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为工业用地,不会进一步扩大土地沙化的现象,项目运行期对厂区内进行绿化防风治沙。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报告表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本项目需办理环评手续。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类别为“三十、金属制品业33-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的编制报告表。本项目存在喷漆工艺,使用溶剂型环氧酚醛高温漆,使用量为3.0t,综上,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评类型项目类型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三十、金属制品业33建设内容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金属工具制造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搪瓷制品制造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1、项目组成情况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拟投资240万元,租赁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中跨,北跨(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汉江路70-2号)(面积为4190m2)从事大型压缩机舾装底座加工,主要生产工序为打磨、喷漆、晾干,晾干后的零部件不在厂内组装。具体项目组成情况见表2-2。表2-2项目组成表项目组成项目名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①1层,钢结构,建筑面积5000m2,厂房高度12.95m;②设有打磨-焊接区和环保喷漆房等,配备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③生产区域按打磨-焊接-喷漆-晾干等生产工序布置生产设备,进行气体压缩机械加工,可实现年加工50套大型压缩机舾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装底座;打磨-焊接区位于生产车间中间,占地面积约800m2,机械零件进厂后进入打磨间,使用角磨机对机械件进行表面进行打磨平整处理,有利于下一步喷漆工艺;环保喷漆房位于生产车间内东北角(设1个喷涂工位,占地面积为105m2、15m×7m),进行机械的喷漆与晾干;储运工程成品堆放区厂房内北侧的区域作为全厂的产品存放区,占地面积约650m2,暂存期约10天;油漆库位于1#生产车间北侧,占地面积为20m2,主要用于油漆的存储,油漆于密闭桶内加盖储存,最大储存能力为1.0t;辅助工程办公室2层,位于生产车间东侧,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00m2;供员工的日常休息和办公;公用工程供电用电量约为31.5万kW۰h/a,变压器容量为10kVA;供水来源市政供水管网,年耗水量为100.8m3/a;供热厂房不供热,办公楼冬季由空调取暖;排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葫芦岛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总排水量为80.64m3/a;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进入园区化粪池后由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废气治理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1台)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焊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6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效率为80%,除尘器处理效率80%。设置单独的环保喷漆房;喷漆、晾干均在环保喷漆房内进行,废气微负压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装置(纸盒+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专用的密闭油漆库,油漆均为密闭桶装;禁止在库房等无治理设施区域内喷涂和晾干;危废贮存库内密闭微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进入喷漆废气治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同达标处理后排放;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及风机消声等;固废治理废砂轮片、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固废均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漆桶与落地漆渣、含油抹布、废纸盒及废活性炭等统一暂存至危废贮存库(30m2),其中落地漆渣于密闭容器内、废漆桶加盖,均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2、项目主要产品本项目产品为炼油业使用的大型压缩机舾装底座,该设备不在厂内生产,本公司只负责机械零部件的打磨、焊接、喷漆、晾干固化工作,晾干后的设备暂存于成品堆放区后外售,不在本厂内组装。表2-3产品方案产品名称年产量备注透平机械(压缩机舾装底座)50套/年炼油业使用通用设备3、原辅材料(1)本项目生产上述产品所需原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详见下表。表2-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表序号名称数量备注最大存在量1漆料(A组分)1.2t密封存放于油漆库0.15t2漆料(B组分)0.4t密封存放于油漆库0.05t3稀释剂1.4t密封存放于油漆库0.18t4润滑油0.2t随用随买,不在厂内贮存/5活性炭5.184t/a活性炭吸附装置,外购颗粒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不在厂内存储,每4个月更换一次;6纸盒+过滤棉22.5kg/a外购,不在厂内存储,前置为纸盒过滤可减轻后续过滤棉过滤负担,过滤箱每3个月更换一次;7水100.8m3/a市政供水管网;8电31.5万kW·h接入市政供电管线;注释:①此产量下总喷涂面积约17000m2、喷涂厚度180-220μm(本次评价取最大喷涂厚度220μm),使用的漆料密度为1.15g/cm3、喷涂效率70%、则漆料需求量为3.0t;②每个漆雾纸盒过滤箱可捕捉至少20kg的漆雾(根据物料平衡可知本项目过滤吸附的漆雾颗粒量为260kg/a),则每年需要使用15个过滤箱,单个过滤箱重量为1.5kg,共计为22.5kg/a的纸盒过滤吸附箱。(2)本项目产品使用同一种漆料进行底漆、中间漆、面漆喷涂,根据企业提供信息,使用漆料为新一代环氧酚醛高温漆,该漆料耐磨性强、抗冲击性能优异。喷涂前需采用稀释剂进行调配,根据企业提供涂料说明书,本项目漆料、稀释剂使用量及成分情况详见下表和附件。表2-5本项目漆料使用情况介绍名称序号成分比例%数量、kg/a备注环氧酚醛高温漆A组分(1200kg/a)4,4'-(1-甲基亚乙基)双苯酚与(氯甲基)环氧乙烷的聚合物50600固体份:720kg/a;挥发份:480kg/a,即TVOC480kg/a、其中苯系物372kg/a;二甲苯20240铝粉(稳定)10120正丁醇5605乙苯5606轻芳烃溶剂石脑油(石油)44871,2,4-三甲苯3368乙基甲基苯336环氧酚醛高温漆B组分(400kg/a)树脂48192固体份:192kg/a、挥发份:208kg/a,即TVOC208kg/a、其中苯系物134kg/a;二甲苯25100正丁醇18.574乙苯8.232.85甲苯0.31.2稀释剂(1400kg/a)溶剂石脑油40560挥发份:1400kg/a,即TVOC1400kg/a、其中苯系物420kg/a;正丁醇30420二甲苯27.5385乙苯2.535表2-6主要原辅料成分表序号1名称环氧酚醛高温漆A组分理化性质物理状态:液态;颜色:灰色;气味:溶剂;气味阈值:无资料;pH值:不适用;熔点/凝固点:无资料;沸点、初始沸点和沸点范围:139℃:闪点:闭杯:28℃;无资料;可燃性:无资料;爆炸上下限所知最大限度:下限:1.4%上限:11.3%(正丁醇)蒸气压:无资料;相对蒸气密度:无资料密度:1.294g/C[DINENISO2811-1];水中溶解度:无资料;辛醇/水分配系数:不使用;自燃温度:无资料;分解温度:无资料;黏度:运动学的(室温):464mm2/s;运动学的(40℃):600mm2/s。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可能有害。造成皮肤刺激。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反应。造成严重眼损伤。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厕误吸入: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如误吞咽: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如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或就诊。如进入眼睛: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2环氧酚醛高温漆B组分物理状态:液体;颜色:无色到浅黄色;气味:胺类;气味阈值:无资料pH值:无资料;[DINEN1262]熔点/凝固点:无资料;沸点、初始沸点和沸点范围:119℃;闪点:闭杯:26℃:无资料。可燃性:无资料;爆炸上下限:所知最大限度:下限:1.4%上限:11.3%(正丁醇);蒸气压:无资料;相对蒸汽密度:无资料;密度:0.945g/Cm;水中溶解度:无资料;辛醇/水分配系数:不适用;自燃温度:无资料。分解温度:无资料。黏度:运动学的(室温):317mm/s:运动学的(40℃):300m/s。如误吸入: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如误吞咽: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如皮肤沾染: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如发生皮肤刺激:求医或就诊。如进入眼睛: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3稀释剂颜色:无色液体;气味:溶剂的气味;气味阈值:未测试;pH:不适用;熔点1凝固点(°C):116;初沸点和沸程(°C):25;闪点(℃):未测试;蒸发率(乙醚=1):未测试;易燃性(固体,气体):不适用;燃烧上/下限或爆炸极限爆炸下限:1.1、爆炸上限:11.3;蒸汽压(Pa):未测试;蒸汽密度:比空气重;比重:0.85;水中溶解度:不能混合;辛醇/水分配系数(LogKow):未测试;引燃温度(自燃温度):未测试;分解温度:未测试;黏度:不适用。(3)物料平衡图。图1项目喷漆物料平衡图、kg/a4、主要生产设备清单本项目选用各类生产主要设备详见表2-7。表2-7项目主要设备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备注航吊16T18-81台叉车3T-31辆无气喷涂机涂夫80-43台大面积喷漆使用,1用2备小型手持喷枪1台细节连接处等补充漆料使用焊接组队平台3套角磨机1台对加工件除锈打磨焊机10台6用4备布袋除尘器1套打磨、焊接烟尘处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箱1套喷漆废气处理装置风机10000m3/h、8000m3/h、3000m3/h3台30%漆雾273.65%排气筒排放12.31油漆(含稀释剂)300010%未收集的漆雾沉降形成漆渣27.3610%无组织排放146.1670%喷漆过程挥发1461.6挥发分含量90%收集的量90%处理量10%排放量20881315.441183.9131.5490%收集的量90%处理量10%排放量563.76507.3856.3830%晾干过程挥发626.410%无组织排放62.645、项目给排水5.1、给水本项目生产不用水,仅为生活用水。工作人员不在厂内食宿,用水量参照《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20)中的相关规定,按60L/(人•天)计算,项目定员6人,年生产280天,则生活用水量约0.36m3/d,100.8m3/a。5.2、排水生活污水产生系数为生活用水的80%,则该部分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288m3/d、80.64m3/a。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葫芦岛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5.3、供电本项目由市政电网提供用电,用电量为31.5万kW·h/a。5.4、供热厂房无需供热;办公楼冬季电取暖。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预计劳动定员6人,年工作280天。7、四至情况及平面布局(1)项目四至情况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中跨,北跨(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汉江路70-2号)。2#厂房西侧为葫芦岛市呈翔机械电器有限公司,南侧目前闲置,北侧、东侧均为产业园内部道路。具体见附图4。(2)车间内平面布局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中跨,北跨(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汉江路70-2号),建筑面积4190m2,厂房北侧设置成品堆放区、油漆房、环保喷漆房,环保喷漆房设置负压收集喷漆废气,东侧为办公区,环保喷漆房西侧设置一座危废贮存库,用于危险废物暂存,厂房南侧设置打磨-焊接区,打磨焊接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各设备的布置符合工艺操作流程,总体布局合理;具体布局见附图6。1、工艺流程简述(1)施工期:本项目租赁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北跨已建成厂房,厂房内办公楼已建成,施工期只进行生产车间内部的建设及装修、相关生产和环保设备的安装,均在密闭室内进行,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物为:噪声、废气固废(建筑垃圾)噪声、扬尘、固废主体工程外部罩面内部设施安装扫尾工程工艺流,图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程①施工废气: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和产扬尘和洒落和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气。排污②施工噪声: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设,项目夜间不施环工,随着设备安装结束,噪声消失。节③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职工的生活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氨氮、SS等。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葫芦岛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④施工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员生活垃圾和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保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物(基本为纸箱和废塑料等)外卖废品收购站。(2)运营期:本项目主要加工炼油用压缩机舾装底座零部,其主要工艺流程简单,主要是根据订单进行基材处理—喷涂—晾干固化—产品。①基材处理(打磨-焊接):将外购的毛坯钢件使用角磨机进行打磨,消除表面缺陷、获得所需粗糙度并为后续工序(焊接、涂层)做准备,同时检查毛坯的形状和尺寸,对符合要求的机加加工成品件进行后续的焊接和涂装加工;打磨后的钢件进入焊接组队平台,用焊机和不同焊丝进行组装焊接。②喷涂-晾干固化:打磨焊接后的部件进入喷漆房内准备喷涂,喷涂前使用抹布擦拭去除部件表面灰尘;工人取漆料后于喷漆房内进行混漆和喷涂,喷漆过程分三次进行,即底漆喷涂-晾干固化、中间漆喷涂-晾干固化、面漆喷涂-晾干固化,喷漆和晾干固化均在环保喷漆房内进行。③前述工序完成后的管件安排专人进行目测自检;检验合格的产品即可入成品堆放区存放,根据需要进行外运售卖。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见下图。碳钢打磨粉尘(颗砂轮片打磨粒物)、噪声、废砂轮片焊接烟尘(颗焊丝粒物)、噪声焊接固废(焊渣)溶剂漆+喷漆晾干自检颗粒物、TVOC、TVOC、苯系物漆渣、苯系物废漆桶图3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产污环节分析本项目污染工序与污染因子见表2-8。表2-8项目产污环节汇总表成品评价时段污染物类型产污环节污染物名称污染因子施工期废气施工过程扬尘、尾气TSP、尾气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COD、NH3-N、SS噪声施工设备机械噪声Leq(A)固废施工过程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颗粒物营运期废气打磨打磨粉尘焊接焊接烟尘颗粒物喷漆有机废气、漆雾颗粒TVOC、苯系物、颗粒物晾干有机废气TVOC、苯系物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角磨机、焊机、喷涂机等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一般固废焊接焊渣一般固废打磨废砂轮片一般固废喷漆过程漆渣、废漆桶危险废物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废纸盒+废过滤棉危险废物设备运行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危险废物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水职工生活生活污水COD、NH3-N、SS、BOD5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赁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北跨已建成厂房,厂房建成后一直空置。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根据HJ2.2-2018第6.2.1.1条“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选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公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次评价选用“《2024年葫芦岛市环境质量通报》”,判定项目所在区域是否属于达标区。项目区域各评价因子现状如下表3-1。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³)标准值/(μg/m³)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547077.14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13588.57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196031.67达标区域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84070达标环境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1.3mg/m34mg/m332.5达标质量现状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5216095达标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由上表可知,2024年葫芦岛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2.5均值浓度为31μg/m3,PM10均值浓度为54μg/m3,SO2均值浓度为19μg/m3,NO2均值浓度28μg/m3,CO24小时平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3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2μg/m3,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2)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污染物为TSP、非甲烷总烃,对项目所在区域应进行补充监测;本次评价引用《年产5000吨烯草酮原药扩建、3600吨醇基燃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2#监测点位中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监测单位为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该点位距离本项目920m,符合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km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的要求;监测点位详见表3-2,监测结果详见表3-3。表3-2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引用)监测点名称监测点坐标/m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XY厂址处下风向120.9568140.75629TSP、NMHC2023.12.16-12.22东北920m表3-3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日均监测结果数据表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μg/m3监测浓度范围μ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TSP日平均300225-23779.00NMHC小时均2000960-111055.50达标综上,根据补充监测结果可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附录D标准要求。(3)执行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地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故SO2、NO2、PM10、PM2.5、CO及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具体限值执行情况详见表3-4。表3-4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评价因子平均时段单位标准值标准来源二氧化硫(SO2)年平均µg/m3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µg/m31501小时平均µg/m350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µg/m34024小时平均µg/m3801小时平均µg/m3200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mg/m341小时平均mg/m310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µg/m31601小时平均µg/m3200PM10(粒径小于等于10μm)年平均µg/m37024小时平均µg/m3150PM2.5(粒径小于等于2.5μm)年平均µg/m33524小时平均µg/m375TSP(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µg/m320024小时平均µg/m3300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μg/m3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葫芦岛市生态环境质量通报2024年度》,2024年国考断面水质状况:宫山嘴水库主坝前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Ⅳ类标准,总磷年均值超Ⅲ类标准0.1倍,其余10个断面年均水质均达标,优良水质比例90.9%,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持平。2024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女儿河曹屯北断面每月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与2023年相比基本持平,没有明显变化。年均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满足Ⅱ类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较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无需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中跨,北跨(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汉江路70-2号)标准化厂房内,利用闲置的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厂区附近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污染影响类技术指南要求,原则上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车间的油漆库、环保喷漆房、危废贮存库按重点防渗分区设置,油漆均在密封桶内存放;生产车间其余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分区设置,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不对地下水、土壤进行监测。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根据现场踏勘和卫星图定位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详见附图3。2、声环境根据现场踏勘和卫星图定位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飞地产业园2号厂房东侧中跨,北跨(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汉江路70-2号),用地范围内不含国家、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物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及名胜古迹、生态敏感与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1)施工期废气:产生的扬尘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城镇建成区排放限值,标准值见表。表3-5施工期废气排放标准评价标准TSP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城镇建成区0.8mg/m3(2)运营期废气①本项目元件打磨粉尘(颗粒物)、焊接产生的烟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6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二级监控点浓度颗粒物120mg/m315m1.75(50%折算后)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注:若排气筒高度不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物5m以上要求,则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本项目所在区域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高度19.7m,则排气筒高度不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物5m以上要求,则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②晾干与喷漆过程产生有机废气,根据企业提供的组分单并与企业确定漆料中含有苯系物,但不含苯,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涉及工业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的涂装工序标准,详见下表。表3-7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行业车间/生产设施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车间外或设施外厂界涉及工业涂装工序其他行业涂装工序苯系物15200.752.01.0TVOC15701.8//NMHC15601.354.02.0注:若排气筒高度不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物5m以上要求,则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本项目所在区域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高度19.7m,则排气筒高度不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物5m以上要求,则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③本项目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表3-8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NMHC6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停留后排至市政管网,排入市政管网的废水最终进入葫芦岛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该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一致,因此,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表3-9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标准单位:mg/L序号污染物种类标准限值执行标准1CODCr300《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2BOD52503NH3-N304SS3005pH值6~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3、噪声(1)施工期噪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见表3-10。表3-1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声限值昼间夜间70dB(A)55dB(A)(2)营运期噪声:本项目位于葫芦岛北港工业区,根据葫芦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所在位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详见表3-11。表3-11运行期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类6555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收尘灰、废布袋等属于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2年修正)》、《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第4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8599-2020)相关规定,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运行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定期保养产生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含油抹布、废过滤棉、废漆渣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和管理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380号)文件,《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并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工艺和排污特点,结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当地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确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根据《关于规范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有关事宜的通知》(葫环党【2023】28号)七、建设项目生活污水产生于独立生活区域其水污染物排放量不进行总量替代削减,则本项目的CODcr、NH3-N替代量为0t/a,0t/a。本项目涉及新增的总量指标废气中的VOCs0.40t/a。本项目所在区域2024年度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则相关总量指标执行等量替代即可。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租赁已建成厂房。本次施工期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库房内部建设及设备安装。1、施工扬尘(1)施工工地周边设1.8m的硬质围挡;(2)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3)施工过程,物料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宜过满、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4)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扬尘控制措施。2、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3-N和SS。预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06m3/(d·人),每天施工人数平均为10人,施工时间为3个月,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后经葫芦岛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3、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噪声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对固定噪声源应加临时隔声板,严格控制施工安装时间,夜间不施工,降低固定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可降低5-10dB,项目施工期为临时噪声,施工结束后噪声随即消失。4、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往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应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作,严禁随意堆放。建筑垃圾不含有毒有害物质,集中收集,送往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附近地表水体;对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打磨、焊接产生的粉尘;喷漆与晾干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TVOC、苯系物。1.1源强核算本次评价源强核算系数均出自《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33金属制品业、34通用设备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36汽车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431金属制品修理、432通用设备修理、433专用设备修理、434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不包括电镀工艺),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参考该表中对应采取袋式除尘的治理效率。(1)打磨粉尘:生产过程对基材进行处理要使用角磨机进行打磨,其打磨加工过程会产生金属粉尘,其颗粒物产污系数2.19千克/吨-原料;原材料总使用量为750t/a、风机风量为8000m3/h。措施:在打磨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入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收集效率为80%,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5%。(2)焊接烟尘:本项目使用焊料为实芯焊丝,采用实芯焊丝时颗粒物产污系数9.19千克/吨-原料(参考09焊接表中采用实芯焊丝),全年实芯焊丝使用量约为6t,则焊接烟尘产生量为55.14kg/a,产生速率为0.049kg/h(全年焊接时间1120h),具体计算结果详见下表。烟尘净化器风机风量为2000m3/h;措施:焊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6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效率为80%,除尘器处理效率80%。(3)喷漆废气:油漆库取回的漆料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混合喷涂,喷涂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漆雾颗粒和有机废气;晾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环保喷漆房内风量为10000m3/h。油漆使用量3.0t/a(含稀释剂)、密度1.15g/cm3,则喷涂量为2610L;本项目喷漆房设3台喷涂机(1用2备),喷枪流量约为60mL/min,喷枪1h喷涂量为3.6L,则全年有效喷涂时间为730h;本次评价按喷漆与晾干同时进行。①挥发性有机物:根据厂家提供的油漆成分(见表2-4)可知本项目喷漆工序所使用的漆料中固体份和挥发份,挥发份量为2088kg/a,其中苯系物量为926kg/a(甲苯含量1.2kg/a、二甲苯含量725kg/a、三甲苯含量36kg/a、乙苯127.8kg/a)。②漆雾颗粒:根据《涂装工艺与设备》(化学工业出版社),喷漆距离在150cm时,喷涂附着率为65-75%,本项目喷涂附着率按70%计;即固体份中约70%在喷漆过程中附着在工件表面,30%喷涂过程损失,即30%以漆雾颗粒物形式损失。措施:喷漆房微负压对漆雾颗粒物收集效率为90%,收集的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纸盒+过滤棉)去除漆雾颗粒后(90%)与晾干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参考《烟台山河液压部件有限公司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022年)》(监测报告编号CL220329003012)经过对进口和出口有机废气浓度监测可知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效率为92.4%;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6.1.3规定,吸附装置的净化效率不得低于90%。综上,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效率按照90%计算。③通过参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汽车制造》(HJ1097-2020)中溶剂型漆料在喷涂和烘干环节中挥发性有机物挥发量所占的比例为70%和30%,来确定本项目喷涂与晾干过程有机废气的挥发程度,按照上述核算本项目喷漆废气产生情况详见表4-1。表4-1喷漆及晾干过程废气产生情况漆料类别工艺污染物产生量产生速率环氧酚醛高温漆喷漆颗粒物273.6kg/a0.375kg/hTVOC1461.6kg/a2.002kg/h苯系物648.2kg/a0.888kg/h晾干TVOC626.4kg/a0.858kg/h苯系物277.8kg/a0.381kg/h(4)危废暂存库废气本项目危废贮存库存放的废活性炭、废漆桶、废纸盒+过滤棉及落地漆渣危险废物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落地漆渣利用废油漆桶内存放后并加盖密封方式贮存,废纸盒+过滤棉采用密闭塑料袋贮存等从源头上减少有机废气挥发,有机废气挥发量可得到有效控制。参照美国环保局网站AP-42空气排放因子汇编中“废物处置-工业固废处置-储存-容器逃逸排放”工序中的VOCs产生因子2.2×102磅/1000个55加仑容器·年,折算成VOCs排放系数为100.7kg/200t固废年,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04t/a(0.0005kg/h)。本项目危废贮存库负压,收集的废气引入喷漆废气治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一同达标处理后排放。(5)厂区废气污染源产排情况详见表4-2。表4-2全厂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物产生量及浓度治理措施排放形式排放量及浓度排放标准及限值要求打磨颗粒1.643t/a收集(80%)有组织0.066t/a1.75kg/h《大打磨颗粒1.96kg/h245mg/m3+袋式除尘器(95%)有组织0.079kg/h9.8mg//m3120mg/m3气污染物无组织0.329t/a0.39kg/h1.0mg/m3综合排放焊接颗粒0.049kg/h55.14kg/a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80%、80%)无组织0.0079kg/h8.82kg/a1.0mg/m3标准》喷漆颗粒273.6kg/a0.375kg/h37.5mg/m3收集(90%)+干式过滤装置(纸盒+过滤棉)(95%)有组织10.9kg/a0.015kg/h1.5mg/m31.75kg/h120mg/m3无组织54.7kg/a0.075kg/h1.0mg/m3TVOC1461.6kg/a2.002kg/h200mg/m3收集(90%)+二级活性炭吸附(90%)有组织131.6kg/a0.18kg/h18.0mg/m31.8kg/h70mg/m3无组织146.2kg/a0.20kg/h2.0mg/m3苯系物648.2kg/a0.89kg/h88.8mg/m3有组织58.4kg/a0.08kg/h8.0mg/m30.75kg/h20mg/m3《工业涂装工无组织64.8kg/a0.089kg/h1.0mg/m3序挥发性晾干TVOC626.4kg/a0.858kg/h85.8mg/m3有组织56.4kg/a0.077kg/h7.73mg/m31.8kg/h70mg/m3有机物排放标无组织62.6kg/a0.086kg/h2.0mg/m3准》苯系物277.8kg/a0.381kg/h38.1mg/m3有组织25.0kg/a0.034kg/h3.43mg/m30.75kg/h20mg/m3无组织27.8kg/a1.0mg/m30.038kg/h危废贮存库TVOC0.004t/a0.0005kg/h0.17mg/m3收集引入喷漆晾干废气处理装置,收集(90%)+二级活性炭吸附(90%)有组织0.0004t/a0.00005kg/h0.015mg/m31.8kg/h70mg/m3无组织0.0004t/a0.00005kg/h2.0mg/m3综上,各个排气筒排放汇总情况详见下表。表4-3各排气筒排放汇总一览表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产生排放速率、kg/h浓度mg/m3速率、kg/h浓度mg//m3DA001打磨颗粒物1.962450.0799.8DA002喷漆+晾干、危废贮存库颗粒物0.37537.50.0151.5TVOC2.86286.00.2625.8苯系物1.27126.90.1211.41.2达标分析(1)通过上述源强核算与分析可知,本项目打磨、焊接、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TVOC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速率1.8kg/h及浓度70mg/m3的限值要求,苯系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苯系物中速率为0.75kg/h、20mg/m3的限值要求。(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A推荐模型中的AERSCREEN模式,进一步预测颗粒物、TVOC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结果见下表:表4-4无组织废气参数表(矩形面源)名称面源起点坐标、m面源海拔高度/m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XY生产车间无组织颗粒物、325810.064513272.118122240h正常工况颗粒物0.459kg/hTVOC325889.634513271.9325812.314513233.3TVOC325886.894513232.30.286kg/h预测面源污染物颗粒物及TVOC(含苯系物)最大落地浓度及出现的距离,预测结果见表4-5。表4-5无组织排放预测结果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下风向距离/m污染物颗粒物TVOC预测质量浓度/μg/m3750.0730.082由上表的计算结果可知,无组织排放的TVOC最大落地浓度为0.082mg/m3,低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中的一次浓度限值(2.0mg/m3),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73m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可以实现厂界达标排放。1.3污染源排量核算针对全厂所有废气污染源进行核算如下:表4-6本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名称编号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参数类型经度纬度高度内径温度打磨DA001120.9367740.7519615m0.3m25℃一般排放口喷漆、晾干、危废贮存库DA002120.9375240.7519815m0.3m25℃表4-7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核算排放量标准名称浓度限值DA001打磨除锈颗粒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75kg/h120mg/m30.066t/aDA002喷漆、晾干、危废贮存库颗粒物干式过滤0.011t/aTVOC苯系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1.8kg/h70mg/m30.188t/a0.75kg/h20mg/m30.084t/a表4-8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排放口产污环节污染物防治措施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核算排放量标准名称浓度限值生产车间焊接、打磨除锈颗粒物密闭车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0mg/m30.338t/a喷漆及晾干、危废贮存库颗粒物密闭车间《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0mg/m30.055t/aTVOC2.0mg/m30.209t/a苯系物1.0mg/m30.093t/a综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情况详见下表。表4-9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年排放量1颗粒物0.47t/a2TVOC0.40t/a(含苯系物0.18t/a)2.1苯系物0.18t/a1.4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情况如下;(1)打磨除锈及焊接废气治理措施①打磨除锈: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人工打磨除锈,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引入DA001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②焊接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经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由于本行业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因此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附录C表C.4其他运输设备制造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推荐可行技术,可知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详见表4-12。(2)喷漆及晾干废气治理措施喷漆及晾干工序均在车间内单独密闭空间内进行;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先经过干式过滤装置(纸盒过滤)(1级由回形纸盒构成,可阻挡大部分漆雾且减轻过滤棉的消耗及更换频次,2级为过滤棉)除漆雾颗粒后与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TVOC、苯系物的排放浓度与速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中涉及工业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的涂装工序标准。废气处理措施属于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中附录A表A.6表面处理(涂装)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推荐可行技术(附表A.4摘录内容详见表4-11),该文件中废气运行管理要求为“表面处理(涂装)排污单位应加强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鼓励表面处理(涂装)排污单位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喷漆、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漆、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漆、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本项目使用溶剂型漆料,不烘干,产生的喷漆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属于推荐的可行措施,其晾干不同于烘干且产生的废气为小风量废气,可采用一次活性炭吸附装置,所以本项目晾干废气也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该排污许可中的要求。喷漆废气处理工艺介绍:有机混合废气经引风机作用,先经过预处理过滤装置去除废气中的粉尘及杂质部分,经过滤后“相对纯净的有机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器进行吸附净化处理,有机物质被活性炭的孔隙吸附后,洁净气体排出,经过一段时间吸附后,活性炭达到动态饱和状态(经蜂窝活性炭后出口浓度超过标准),此时需要经过热气源对饱和的蜂窝活性炭进行更换。(2)危废贮存库废气控制措施产生的落地漆渣利用废油漆桶内存放后并加盖密封的方式进行贮存,废过滤棉(含纸盒)和活性炭采用密闭塑料袋进行贮存,并确保外包装完好无孔隙,从源头上避免有机废气的挥发;贮存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3)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①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本厂内含VOCS的漆料及危废(废活性炭、过滤棉及落地漆渣)存储及使用过程实施管控;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及其辅料,储运、取用和涂装的所有作业均应在密闭的容器、设施或车间内进行。本项目设置专用的密闭油漆库、喷漆房、晾干房及危废贮存库,油漆均为密闭桶装且漆料的取用在有废气治理设施的喷漆房内进行,禁止在库房等无治理设施区域内取用和喷涂;本项目产生的漆渣、废活性炭等易挥发有机废气的危废均集中收集、密闭存放(如落地漆渣于密闭容器内、废过滤棉采取密闭袋装、废漆桶加盖等),可有效地防止其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直接向大气中散发,可有效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同时以上固废均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②打磨除锈和焊接等工序均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操作,禁止露天焊接等;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装置治理后减少了无组织产生量,且通过生产车间部分沉降的方式可进一步降低粉尘的排放量,大部分粉尘沉降到操作区域附近。(4)综上,本项目采取的措施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进行比对结果详见表4-11。表4-10表面处理(涂装)排污单位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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