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网完善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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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12- 29 15: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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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收件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1
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
中意宁波生态园北侧
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12.29
公示稿-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62727825  传真:62727825
通讯地址: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余姚市城区谭家岭东路2号附楼三楼环保咨询窗口),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新能源车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建设单位:余婉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五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建设单位: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五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56277497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mz0zh2建设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工程二建设项目类别52-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环境彭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A2821b59法定代表人(签章)戴永丽主要负责人(签字)甘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楼利兴楼子兴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福证通(福州市环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32E92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张美青03520240535000000007BH072245经美青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张美青第6-7章BH072245张关青胡芷晴第1-5章、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BH065756胡正晴建设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建设项目类别52--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82MFG59法定代表人(签章)戴永明主要负责人(签字)甘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楼利兴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32E92M8Y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张美青03520240535000000007BH072245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张美青第6-7章BH072245胡芷晴第1-5章、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BH065756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申请报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本单位已委托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和《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以下简称(环评全本公示稿)现报上,请贵局审批。本单位同意《环评报告》和(环评全本公示稿》中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生产相关内容,除涉密,涉隐私等内容外,《环评全本公示稿》与《环评报告》内容完全一致。《环评全本公示稿》中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本单位同意公开《环评全本公示稿》。《环评报告》中无涉及商业机密的内容,若有涉密内容我公司将按规定单独装订报送,《环评全本公示稿》中已删除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删除依据:涉及个人隐私。同时,我单位郑重承诺:1、本项目申报的项目性质、项目地址、产品品种、产品产量、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量、污染防治措施等资料和附图、附件材料真实可靠,若有任何形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特此申请和承诺。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余姚滨海新城BH05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附图3路线走向及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4项目与海岸线的位置关系图附图5项目照片附图6道路总平图附图6道路纵断面图附图7桥梁平面布置图附图8桥梁横断面图附图9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附图10施工平面图附图11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局图附图12余姚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3余姚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4生态管控分区查询结果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附件3选址意见书附件4选址红线图附件5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6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附件7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申请表附件8现状监测报告附件9围涂造地验收批复专题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项目代码2309-330281-04-01-2516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地理坐标兴城路:起点(121度1分33.5秒,30度16分2.8秒)终点(121度2分0.5秒,30度16分18.9秒)海潮路:起点(121度1分49.1秒,30度16分11.7秒)终点(121度1分59.5秒,30度15分57.6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用地面积40956m2/长度兴城路0.892km长度海潮路0.486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9-330281-04-01-251627总投资(万元)11267.4100环保投资(万元)135环保投资占比(%)1.2%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项目为城市道路,需设置《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项目为城市道路,不涉及需要设置专项评价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城市支路及城市次干道),需设置《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是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涉及规划情况1、《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2012-2030)》审批机关:余姚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余政发[2013年]134号2、《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2012-2030)》审批机关:余姚市人民政府规划情况审批文号:余政发[2016]94号3、《余姚滨海新城BH05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文号:/4、《宁波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审批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甬政办发〔2022〕5号5、《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浙政函[2024]15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文件名称:《余姚经济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及文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余姚经济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总体规划(2015-2030年)环保意见的函》,浙环函〔2019〕12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2012-2030)》和《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符合性分析滨海新城为余姚经济开发区的整合提升区,2009年7月,浙江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09年]97号)批复同意开发建设滨海新城。2013年,《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2012-2030)》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政发[2013年]134号)。2016年,滨海新城总体规划开展新一轮修编,同年12月,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的批复》(余政发[2016]94号)予以批复。《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在《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2012-2030)》基础上进行的修编,用于指导余姚滨海新城科学发展,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优化人口和城乡空间布局,完善综合交通与市政设施,培育高端化特色化产业,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发展,并对下一级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具体的控制与指导要求。规划范围:北至十一塘、南至杭甬高速复线、小曹娥行政边界及市界、西至滨海围垦用地余姚市与上虞市交界线、东至市界,规划用地面积约为72.05km2,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4.765km2。总体用地布局: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其它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为3302.93hm2,主要分布于两个区块,一块为中意宁波生态园核心区,一块为生态园东侧产业用地区域。本项目位于中意宁波生态园,属于城市道路建设,所在地块为城市道路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线位走向在所规定的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进行合理规划,能够与周边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等相衔接,促进区域交通的顺畅运行。2、《余姚滨海新城BH05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余姚滨海新城BH05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本次建设海潮路、兴城路属于规划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用地。规划范围内路网形成“四横三纵”的干路网结构。其中,“四横”为滨海二路、兴涛路、滨海大道和兴滨路,“三纵”为海潮路、海塘路、涛声路。规划区内部道路系统分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三个等级。(1)城市主干路主干路是城市交通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为截流、疏解城市中远距离的客、货运交通,它们是区块与外部联系的重要交通通道。本区块内主干路主要由滨海大道和涛声路组成。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56米。(2)城市次干路次干路与主干路一起构成城市道路网骨架,功能是分流、联系城区内各片区的交通,兼有交通和生活的作用。本区块内次干路由海潮路、滨海二路、兴涛路、兴滨路、海塘路5条道路组成,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24~40米。(3)城市支路支路连接主次干路,完善和发挥城市道路的网络效应,功能以集散客运为主,主要发挥服务的作用。支路网规划充分考虑地块的合理布置和利用,与规划河道有机结合,充分结合现有道路,规划支路红线宽度为12~24米。本次建设海潮路属于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36米,兴城路属于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4米,与控规中对于次干路和支路的等级划分及规模要求相符。控规明确了规划范围内路网形成“四横三纵”的干路网结构,海潮路是“三纵”之一,兴城路也是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其线位走向符合控规所确定的路网结构布局,是区块建成后重要的交通通道,能够完善区块内部路网体系,更好地服务周边地块。详见附图23、与《宁波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宁波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构建现代化城区交通网络,优化城市道路布局。围绕强化城市功能组团间连接,加快推进重要交通枢纽、功能板块间城市快速路及联络线建设。提高道路稀疏地带路网密度,改善城市支路微循环,形成通畅、便捷的城市路网系统。优化城市过境公路、集散公路布局,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一体衔接,实现城市内外交通顺畅衔接。完善地面公共交通设施。依托城市轨道交通主骨架,加快构建以快速公交为补充、普通公交为基础的地面公共交通网络。积极发展新型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合理分配城市道路资源,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加密中心城区公交首末站等公交场站,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线网覆盖率。加快主城区与机场直接联系的快速通道建设,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与机场、铁路等枢纽对接。本项目海潮路为城市次干路,符合规划中“次干路衔接组团内部片区”的定位;兴城路为城市支路,符合规划“改善城市支路微循环”的要求。对应规划中“次干路-支路”的路网层级,海潮路(南北向)串联BH05单元内的滨海二路、兴涛路等横向道路,兴城路(东西向)衔接海潮路与海塘路,形成“纵横向互补”的局部路网,直接服务周边产业用地、居住地块(若有)的交通出行,符合规划“服务功能板块内部联动”的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宁波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4、与《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根据《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交通部分规划:依托铁路、公路、水运等多种交通方式,高标准构筑对外交通通道,高质量发展同城交通网络,高起点完善城市交通网络,高效能构建运输服务体系,打造交通强市,构建完备的多元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深度融入长三角,强化余姚在“杭甬双城记”中的枢纽地位。(1)对外交通体系打造“两高一普一货”的市域铁路网,推进上位规划明确的都市区轨道线网建设,形成“一纵三横”的高速公路网与“三纵三横”的都市区快速路网,改善四明山区域老区共富交通出行条件,优化“一主一副”的内河骨干航道,支撑“二横一纵”立体交通廊道的构建。(2)城市交通体系打造结构完善、功能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络,形成以快速路、主干路为骨架,次干路、支路为辅助的城市道路网。积极引入轨道交通,推动交通出行方式优化,打造绿色高效的公共交通网络。结合山水资源本底与历史人文禀赋,构建主题丰富、特色鲜明的绿道网络。本次建设海潮路是区块内重要的城市次干路,作为区块内南北向主要交通通道,其核心功能是“衔接主干路(如滨海大道)与周边支路、分流片区内部中短途交通”,契合规划中“次干路作为辅助层级,补充骨架路网功能”的定位。海潮路通过与主干路的衔接,成为“骨架路网-辅助路网”的关键纽带。兴城路是区块内重要的城市支路,承担区块内东西向交通,功能以“集散周边地块出入口交通、衔接海潮路与其他支路”为主,与规划“支路作为路网末端,完善微循环、服务地块出行”的要求一致。海潮路、兴城路建成后将完善区块内部路网体系,更好地服务周边地块。符合《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5、《余姚经济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中,海潮路(次干路)、兴城路(支路)的等级与规模,是基于园区“中意宁波生态园核心区”的产业与用地布局确定的:次干路服务片区级交通,支路服务地块级交通,规模未超出园区规划用地承载力,且道路红线范围内无生态敏感区(如水源保护区、珍稀植被区),符合规划环评“道路建设与园区生态容量适配”的要求。本项目线位位于园区规划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敏感点等,符合规划环评对线位走向的要求。本项目施工废水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人员生活租用周边民房,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于施工高噪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减少噪声污染;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分类管理;故本项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符合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禁止类产业,完全符合规划环评的产业准入要求。不属于限制类产业,符合相关清单条件要求,线路符合路网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城市道路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中“1城市公共交通”项目;同时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之列。此外,项目已取得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项目备案证明。详见附件5。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1.2用地选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范围在道路规划红线区域内,为新建城市道路,道路选线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需要重点加以保护的区域。因此,拟建道路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当地环境功能区划没其他符合性分析有矛盾,产生的环境影响经采取措施后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选线基本合理。1.3“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根据2018年7月省政府已经批复的全省(含各地市)生态保护红线,余姚市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小区9个,面积332.3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2.45%。生态保护红线小区包含余姚市四明湖水库、梁辉水库、陆埠水库、双溪口水库、皎口-周公宅-亭下水库、梅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小区、四明山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小区、东岗山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小区和四明山地质公园其他生态功能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小区。项目位于余姚市宁波中意生态园,本工程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区内,距离杭州湾河口余姚片生态保护红线约315m。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主要参照《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中钱塘江河口(33-Xc01)的管控要求,钱塘江河口(33-Xc01)位于北侧,该红线区保护目标为钱塘江河口生态系统。管控要求:禁止围填海、采挖海砂、设置直排排污口及其他可能破坏河口生态功能的开发活动;严格限制与生态环境保护不一致的开发活动;严格控制占用岸线;加强对钱塘江河口生态系统的整治与生态修复。图1项目与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图(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项目在施工期间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属于短期排放,在相关环保措施落实前提下,可将影响降到最低。项目运营期自身无废气、废水等产生,但过往车辆在运输途中产生的废气、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无规划居民点,对环境影响较小。(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占地面积小,对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基本无影响。本项目属于生态类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涉及能源(煤炭)利用;本项目仅在施工期需要少量用水,对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基本无影响。(4)与《余姚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根据《余姚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线路属于宁波市余姚市滨海新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8120015)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1,三线一单查询结果图详见附图14。图例L城推开家项三成生态保护红找表1-1余姚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园区发展规划的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符合,本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落实省市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本项目为城市道路项目。本工程在运营期无“三废”产生。环境风险防控推进产业园区应急预案及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内各企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更新。建立具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在工业用地(工业企业)与居民区等敏感区域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的隔离带。符合,本项目为城市道路项目。不涉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产业园区和工业功能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等。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符合,本项目不涉及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等相关要求。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经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1-2。表1-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表序号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1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本项目不涉及。2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本项目不涉及。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3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Ⅰ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5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6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1)禁止挖沙、采矿;(2)禁止任何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3)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4)禁止截断湿地水源;(5)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6)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7)禁止引入外来物种;(8)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9)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7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本项目不涉及。8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10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11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12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涉及。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也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18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本项目不涉及。1.5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未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符合环境保护要求。1.6与《浙江省海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海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余姚岸段的岸线性质为优化利用的岸线,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区的外侧海堤。本项目不占用岸线,对《浙江省海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规定的各类岸段保护和利用均无影响。项目与海岸线的关系图详见附图4。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宁波市余姚市滨海新城北部,兴涛路以北,十一塘横江以南,望海路以东,海塘路以西。海潮路南起兴涛路,北至兴城路,全长486m,宽36m兴城路西起望海路,东至海塘路,全长892m,宽24.0m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组成及规模2.1项目由来本工程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地处滨海新城北部,兴涛路以北,十一塘横江以南,望海路以东,海塘路以西,通过对海潮路与兴城路的道路、管线、桥梁、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海潮路、兴城路建成后将完善区块内部路网体系,更好地服务周边地块。增强一体化发展态势,改善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提升园区的投资环境。项目用地属于甬土资整(2010〕26号项目(余姚市二期围区R81隔堤以东小曹娥西路以西区块等四个围涂造地项目)、甬土资整〔2011〕74号项目(余姚市二期围区(陶家路块)陶家路江东直堤以东万圣中路以西区块等四个围涂造地项目)、甬土资整〔2011〕96号项目(余姚市二期围区湖北中路以东湖北东路以西区块等两个围涂造地项目),已于2010年、2011年完成围涂造地并通过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围涂造地验收批复详见附件9。项目不涉及历史围填海及遗留问题。项目组成及规模图2.1-1项目用地与围涂造地项目位置关系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中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涉及一座桥梁建设工程,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报告类别为报告表。”,确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详见表2.1-1。表2.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项目组成及规模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0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道;城市桥梁、隧道其他项目组成及规模因此,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委托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司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局审批。2.2工程概况余政发[2013]120号余政发[2013]137号甬土资整[2008]56号甬土资整[2008]57号甬土资整[2008159号甬土资整[2009]26号甬土资整[2009]29号甬土资整[2010126号甬土资整[2011]39号甬土资整[2011]74号甬土资整[2011]96号甬土资整[2012]19号(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2)建设单位: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4)建设性质:新建(5)工程投资:11267.4100万元(6)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中意宁波生态园北侧,包括海潮路、兴城路两部分。其中海潮路南起兴涛路,北至兴城路,长486m,宽36m,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海潮路为30km/h;兴城路,西起望海路,东至海塘路,长892米,宽24.0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兴城路为20km/h。兴城路在跨越洪家路江处新建桥梁一座,为三跨简支梁桥,跨径3x16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桥梁及附属工程。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1267.41万元。(7)建设周期:项目总建设周期共12个月。2.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平面线形指标、断面技术指标详见表2.3-1、表2.3-2表2.3-1平面线形指标项目单位规范规定海潮路兴城路圆曲线半径设超高最小半径一般值8540设超高最小半径极限值4020不设超高最小半径15070不设缓和曲线最小半径//平面曲线长度平曲线最小长度一般值8560平曲线最小长度极限值8060圆曲线最小长度2520缓和曲线最小长度2520表2.3-2断面技术指标项目单位规范要求海潮路兴城路坡度最大超高横坡22最大纵坡推荐值88最大合成坡度78纵坡坡段最小长度8560凸形竖曲线半径一般最小半径400150极限最小半径250100凹形竖曲线半径一般最小半径400150极限最小半径250100竖曲线最小长度25202.4项目建设内容及主要工程量拟建工程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4-1,项目主要工程量见表2.4-2。表2.4-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类别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主体工程新建道路工程兴城路,西起望海路,东至海塘路,长892米,宽24.0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20km/h。海潮路南起兴涛路,北至兴城路,长486米,宽36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桥梁工程本工程兴城路跨越洪家路江处需新建简支梁桥1座,跨径为3×16m,规划河底高程为-0.800m,规划堤顶高程为4.130m,设计常水位2.730m。桥梁梁底标高根据规划,按不低于4.130m控制。河道无通航要求。改造道路海潮路路口改造面积约1487m2,兴城路路口改造面积约477m2。辅助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控制、交通监控系统、路灯控制柜、路灯设置、照明供配电及道路预埋管线。等。道路管线工程主要包含雨污水管、给水管、电力排管、通信排管等设计。绿化工程道路沿线绿化,因地制宜地选择植物。排水工程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临时工程临时施工生活办公区设置道路用地范围外,利用现状海塘路与兴城路交叉口已建成道路布设。堆土场不设置堆土场,开挖土方直接清运弃方点,位于兴涛路北侧路肩石至往北30米,东起涛声路西至海宁路。施工便道项目区周边有多条已建成市政道路,交通便利,车辆可利用现状兴涛路和海潮路已建成段进出项目区。依托工程供电工程市政供电给水工程市政供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施工期:施工废水进入临时沉沙池处理,处理后的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租用周边民房,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设置道路排水边沟,雨水经边沟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废气处理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严格施工扬尘监管;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加强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运营期:加强车辆管理,禁止超标车辆上路: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噪声治理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置施工围墙,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禁止夜间施工,加强管理等。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固废处置施工期:施工垃圾交由城市渣土清运部门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消纳。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加强路面清洁,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2.5工程方案2.5.1道路横断面工程海潮路规划路幅宽度为36.0,双向四车道,两幅路形式,规划道路横断面形式为:4.0m路侧带+11.0m机非混合车道+6.0m中央分隔带+11.0m机非混合车道+4.0m路侧带=36.0m.图2.5-1道路标准横断面图-海潮路兴城路规划路幅宽度为24.0,双向两车道,单幅路形式,规划道路横断面形式为:4.5m路侧带+15.0m机非混合车道+4.5m路侧带=24.0m。图2.5-2道路标准横断面图-兴城路2.5.2道路纵断面工程工程范围内基本以鳖塘、沟渠为主,现状场地标高约2.41m~3.22m左右,海潮路起点处兴涛路路口现状标高为4.480m,终点处兴城路路口设计标高为4.622m;兴城路起点处兴城路与望海路交叉口东侧设计标高为4.524m,终点兴城路道路横断面36.00海潮路道路横断面注:1.本图尺单位以米计滨江地与侧带机车礼车造药侧专后用地南新造路预制传面层4.507507.504.5024.00注:1.水尺寸单位以米计处海塘路路口现状标高为5.110m。洪家路江梁底控制标高为4.130m。本次纵断面设计根据周边现状道路标高、桥梁、周边地块现状标高及规划地块标高情况综合考虑,本工程海潮路道路中心线最低标高4.300m,路段中心线最高高程为4.667m,全线最大纵坡为0.425%,最小纵坡为0.300%,并与周边道路接顺处理;兴城路道路中心线最低标高为4.265m,路段中心线最高高程为5.400,全线最大纵坡为0.847%,最小纵坡0.300%,并与周边道路接顺处理。道路纵断设计时各交叉口控制标高和技术标准如下:道路最大纵坡为:0.847%;道路最小纵坡为:0.300%;道路中心线最高标高为:5.400m;道路中心线最低标高为:4.265m。详见附图6。2.5.3路基工程在鳖塘路段路基施工前,对持力层不足50cm处进行塘渣换填,对现状沟渠先进行填河地基处理,路基填筑材料选用级配塘渣。为保证路基的整体性,在塘渣路基中设置一层土工格栅。路基施工完成后空置半年以上方可进行路面施工,路基材料要求最大粒径按照设计要求,通过50mm筛孔的质量控制在30~50%,最大含泥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在施工中应分层摊铺,分层碾压,每层厚度为25~30cm。塘渣垫层填筑石料空隙率≤20%。路基压实度标准根据《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中的要求,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床顶面设计回弹模量要求不小于25MPa,路基压实标准如下表。表2.5-1土路基压实度填挖类型路槽以下深度(cm)最低压实度(%)海潮路机非混合车道兴城路机非混合车道填方0~80≥94≥92>80~150≥92≥91>150≥91≥90挖方0~30≥94≥92软基处理设计:1)道路软基处理标准①路面设计使用年限(沉降计算基准期):海潮路15年,兴城路10年;②容许工后沉降:桥台与路堤相邻处≤20cm,一般路段≤50cm。2)道路软基处理原则软土地基处理方法多种多样,在各种处理方法中,软弱土层的工程特性、分布范围及厚度,通常是路基处理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内外的工程经验,软基处理方法的选择一般按照“不处理—浅层处理—深层处理”的顺序来考虑。本工程地基处理方案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①根据地基土的工程性质、路堤填筑高度、桥台与路堤相接位置等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分段加固地基。②保证工程在施工期间与使用期间的安全。③处理方法经济可行。④软基处理工期能满足工程总工期要求。⑤处理方法技术先进、易于施工。根据本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及沉降计算结果,本工程路段不做地基处理,桥梁两端接坡段需进行地基处理。3)软基处理方案选用本工程软基处理主要范围为桥梁两侧接坡,综合对沉降的计算和对宁波地区常用处理方案的分析,研究确定采用水泥搅拌桩,具体设置详见桥台两侧地基处理。路基防护:本工程一般路段采用放坡作为路基防护形式,桥梁两侧采用浆砌块石挡墙。2.5.4路面工程(1)设计参数①本工程道路海潮路按城市次干路设计,设计车速为30km/h,机动车道标准轴载为BZZ-100。兴城路按城市支路设计,设计车速为20km/h,机非混合车道标准轴载为BZZ-100。②根据周边道路地质资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土基回弹模量为6.2MPa。③各结构层的材料抗压回弹模量:塘渣垫层为80MPa,水泥碎石稳定基层为1500MPa,沥青面层为1400MPa。④各结构层的材料设计参数。表2.5-2材料参数表材料名称抗压模量(MPa)劈裂强度(MPa)200℃150℃150℃细粒式密级配沥青砼130020001.3中粒式密级配沥青砼110018001.0粗粒式密级配沥青砼100015000.8水泥稳定碎石150036000.5塘渣80800表2.5-3道路路面结构设置一览表序号车道类型路面工程1海潮路机非混合车道结构层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砼(AC-13C型,掺0.2%聚酯纤维)粘层沥青(0.4L/m2)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型,掺0.4%抗车辙剂)高强度聚酯专用布70号A级热沥青粘层(1.0L/m2)8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型)0.6cm稀浆封层(ES-2型)透层沥青一层45cm水泥碎石稳定基层塘渣路基(最小厚度150cm)清表,整平,夯实土基2海潮路路侧带结构层6cm混凝土预制砖面层3cmM10水泥砂浆(干铺)15cm水泥砼基层(fr≥3.5MPa)10cm级配碎石找平层塘渣路基(最小厚度150cm)清表,整平,夯实土基3兴城路机非混合车道结构层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砼(AC-13C型,掺0.2%聚酯纤维)粘层沥青(0.4L/m2)8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型)高强度聚酯专用布70号A级热沥青粘层(1.0L/m2)0.6cm稀浆封层(ES-2型)透层沥青一层32cm水泥碎石稳定基层塘渣路基(最小厚度120cm)清表,整平,夯实土基4兴城路路侧带结构层6cm混凝土预制砖面层3cmM10水泥砂浆(干铺)15cm水泥砼基层(fr≥3.5MPa)10cm级配碎石找平层塘渣路基(最小厚度120cm)清表,整平,夯实土基5交叉口铣刨结构层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砼(AC-13C型,掺0.3%聚酯纤维)粘层沥青(0.4L/m2)铣刨后老路面利用本工程海潮路新建雨水管位于道路西侧中央分隔带下,距道路中心线1.0m,管径为DN500~DN1200;污水管位于道路东侧中央分隔带下,距离道路中心线1.0m,管径为dn315;给水管位于道路西侧路侧带下,距离道路中心线17.5m,管径为DN300;中水管位于道路西侧路侧带下,距离道路中心线16.0m,管径为DN300;电力管位于道路西侧后退绿化下,距离道路中心线19.5m,孔数为12孔;天然气管位于东侧路侧带内,距道路中心线约18.0m,管径为De110;热力管位于东侧绿化带内,距道路中心线约19.0m,管径为DN600;弱电共用管敷设在东侧路侧带内,距道路中心线16.7m,为8孔。兴城路新建雨水管位于道路北侧滨江绿地下,距道路中心线16.0m,管径为DN500~DN1400;污水管位于道路南侧后退绿化下,距离道路中心线14.0m,管径为dn315;给水管位于道路北侧路侧带下,距离道路中心线10.2m,管径为DN300;中水管位于道路北侧路侧带下,距离道路中心线11.7m,管径为DN300;电力管位于道路北侧滨江绿地下,距离道路中心线13.7m,孔数为12孔;天然气管位于南侧路侧带内,距道路中心线约11.7m,管径为De110;弱电共用管敷设在南侧路侧带内,距道路中心线10.2m,为6孔。图2.5-3管线布置横断面图-海潮路2.5.5道路管线工程36004.0011.006.0011.004.00全业后退录化侧带机合车进中分机非合车道易侧全业后退最化东D①®GS2.0011.502.0011.002.001.001.002.0011.002.701130|1.001图例雨水管亏水管水管电力管1.00DN500--DN1200HDPE:1.00dn315PE)1600N3004)16.708)⑤中水管路灯管1750DN3004:18.00De110PE)①天气管电共用管19.50r126)19.00rDN5001®热力管海潮路管线综合布置横断面图1:100注:1.本尺寸单位以未计图2.5-4管线布置横断面图-兴城路2.5.6交叉工程由于本工程为道路新建工程,道路设计中心线基本遵循规划道路中心线,两条道路平面线形均为直线,道路平面线型符合《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的标准,满足设计行车速度要求。根据现状及规划情况,本工程道路共有3个交叉口。表2.5-6交叉设计一览表序号交叉口名称道路等级交叉形式1海潮路与兴涛路交叉口次干路与次干路“十”字形平交(平A1类交叉口)2海潮路与兴城路交叉口次干路与支路“十”字形平交(平A2类交叉口)3兴城路与海塘路交叉口支路与次干路“T”字形平交(平B2类交叉口)2.5.7道路配套工程本工程道路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及城市家具。道路绿化工程:本工程主要设计为海潮路、兴城路两条道路。海潮路南起兴涛路,北至兴城路,全长486米,兴城路西起望海路,东至海塘路,全长892米,绿化主要设计内容为人行道绿化和中央隔离带绿化。交通设施包含:交通标线、交通标志、路口机动车信号控制系统、违法1:100:1.本尺寸单以米计监测系统建设照明工程:兴城路新建单挑路灯布置于两侧路侧带内,灯具光源采用120WLED灯,灯杆高度为8米,间距30米,道路等级为支路,本设计照明功率密度值:120W×2/30(路灯间距)/15米(车道宽度)=0.53≤0.60,符合标准。海潮路新建单挑路灯布置于两侧路侧带内,灯具光源采用180WLED灯,灯杆高度为10米,间距30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本设计照明功率密度值:180W×2/30(路灯间距)/22米(车道宽度)=0.55≤0.60,符合标准。城市家具:街牌和环卫设施。2.5.8桥梁工程本工程兴城路跨越洪家路江处需新建简支梁桥1座,跨径为3×16m。2.5-7桥梁及河道参数如下序号桥梁河名中心桩号右偏角梁底标高(m)1一号桥洪家路江0+851.00090°4.146(1)桥梁总体布置桥梁纵向布置:桥梁跨径为3x16m,两侧设置6m长搭板,桥梁全长61.04m,桥梁半立面半剖面图如下:桥梁横向布置:桥梁横断面形式为:0.3m(栏杆)+4.5m(路侧带)+15.0m(机非混合车道)+4.5m(路侧带)+0.3m(栏杆)=24.6m。652160016001600652西东0.847%0.735%桥头搭板5.3855.400odlooooo5.2965.0%2.830柔底标高4.146foo/oo5oo/ooio/oooo/ooooo6ioo/o常水位2.7302.850110立柱(H)详见构造图波浪桩-0.800系规划河底线桥梁120钻孔灌注柱H评见构造)中心线120钻孔灌注桩H评晃构造图)②半剖面图半立面图桥墩横断面见下图:(2)跨径布置本工程桥梁为新建工程,桥梁跨径布置结合规划河道宽度,桥梁采用三跨简支梁桥,跨径为3×16m米。(3)上部结构本工程桥梁采用预制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板梁,梁高为0.8m,梁底120钻孔灌注桩详见构造图515500500515215215详见构造图2460朝降Z40U450750750450246037504503045075075045030栏杆栏杆人行道机非混合车道机非混合车道人行道北南1.0%2.0%2.0%1.0%路沥青粘层一层(0.4L/m²)3cm厚M15水泥砂浆路6cm中粒式沥青砼心2mm厚聚合物改性沥青PB1)沥青粘层一层(0.4L/m²)5~9.5cm厚C30素混凝土线10cmC40防水混凝土5.38515.394)系梁120钻孔灌注桩5155155155152002002460宽为1.24m,外边板挑臂0.255m,可进行标准预制。本工程所用梁板构造及配筋均参照交通部专家委员会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公路桥梁通用图》。(4)下部结构桥梁下部结构主要为桥台、桥墩和桩基,1#桥梁桥台采用桩接盖梁桥台,Φ120cm钻孔灌注桩基础,设置台前挡墙。桥墩采用桩柱式桥墩,Φ110cm立柱,Φ120cm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台后两侧各6m范围内设置搭板,减少桥梁与道路不均匀沉降,保证行车平顺。2.5.9拆迁工程海潮路道路红线内的电力杆需进行移除,兴涛路、海塘路路口地下管线均按保留利用考虑,杆件按保留利用处理,局部埋深较浅的管线需进行加固。2.6交通量预测2.6.1预测交通量本环评报告选取竣工后第1年(2026年)为近期、投入运营后第7年(2032年)为中期,投入运营后第15年(2040年)为远期,本项目运营期评价分近期、中期和远期进行预测评价。根据初步设计文件,采用插值法计算,项目各规划年交通量见表2.6-1。表2.6-1项目各规划年交通量单位:pcu/d路段2026年2032年2040年海潮路124351660622168兴城路5343884413511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7总平面布置本项目包括兴城路和海潮路。兴城路,西起望海路,东至海塘路,长892m,宽24m,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海潮路南起兴涛路,北至兴城路,长486m,宽36m,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5。2.8施工现场布置(1)临时施工生活办公区项目临时施工生活办公区设于道路用地范围外,利用现状海塘路与兴城路交叉口的已建成道路布设。(2)施工出入口项目区周边有多条已建成市政道路,交通条件便利,车辆可通过现状兴涛路与海潮路的已建成路段进出项目区。(3)临时设施区本工程道路工程施工时,路基两侧易形成放坡裸露斜面或由于施工作业需要而对道路红线外周边土地造成地表扰动。道路两侧均需要延伸约9.0m的距离做为放坡斜面、布设临时排水沟等。经统计,此部分面积约为2.4804hm2。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堆土场,开挖土方将直接清运至弃方点;该弃方点位于兴涛路北侧,具体范围为路肩石往北30米、东起涛声路、西至海宁路。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将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会对附近水体水质产生影响。2.9土石方平衡根据工程设计资料,本工程挖填方总量为17.67万m3,其中挖方7.02万m3(沥青路面0.01万m3,土方0.72万m3,清表垃圾6.18万m3,钻渣0.11万m3),填方10.65万m3(绿化土0.10万m3,土方0.72万m3,塘渣9.83万m3),自身利用0.72万m3,借方9.93万m3(其中表土0.10万m3,塘渣9.83万m3),余方6.30万m3(其中钻渣0.11万m3,土方6.18万m3,沥青路面0.01万m3)。借方中绿化土从余姚市绿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商购解决,塘渣可向浙江省余姚市黄家埠镇高桥村小岙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购买。余方运至兴涛路北侧路肩石至往北20m,东起涛声路西至海宁路区域进行综合利用。此区域包含兴涛路、滨海大道二期、临江路和海滨路等4条道路两侧绿化。本工程余方可作为绿化工程的土方基础材料,用于场地平整、种植土回填等作业。余方接收区域与本项目的平均距离约1km,运距处于合理范围内。短运距可减少土方运输过程中的车辆通行成本、燃油消耗及尾气排放,同时降低长距离运输可能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具备实际实施条件。综上,本项目余方去向明确、用途合规、运距合理,整体可行性较强,能有效实现余方资源化利用图2.9-1余方堆置位置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图2.10工程占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征地红线面积3.8992hm2,根据实际设计红线用地面积4.0956hm2(包含海潮路路口改造面积约1487m2,兴城路路口改造面积约477m2)。临时设施区2.4804hm2,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2.10-1工程占地情况一览表单位:hm2项目组成占地类型小计占地性质其他土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道路工程4.01610.07954.0956永久占地临时设施区2.4804/2.4804临时占地合计6.49650.07956.5760/注: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分类。施工方案2.11施工方案2.11.1施工交通组织本项目施工期间,为减少车辆通行和施工之间的相互干扰,建议施工单位人员组成交通管理组,以保证施工期间交通秩序和施工安全。同时,对过境车辆建议绕道行驶,最大限度降低相互间的干扰。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在受施工干扰路段增加施工交通标志,并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尽量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2.11.2筑路材料筑路材料主要包括路基填筑材料,路面、桥梁及其它结构物材料。路基填筑材料:路基填料采用场地内原土回填。钢材、木材:钢材及木材等材料市场供应充分,本地商购。路面沥青:路面沥青采用商购,本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和站。混凝土及水稳:均采用商购,不设置混凝土拌和站。2.11.3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前期首先应做好征地工作,与地下光缆、自来水、电力电讯相交处应做好与所属部门的协调工作,在施工前做好场地的平整和修建,接通电力电讯线路,为施工创造有利条件。2.11.4施工工艺图2.11-1施工流程图施工方案1、路基工程道路路基采用塘渣分层回填,每层厚度不大于30cm。路基填筑应采用18t以上重型压路机分层碾压,当压路机从结构物顶上通过时,若结构物顶面填土小于50cm时,应禁止采用振动碾压。对于同一填筑路段,要求同一层的路基填料强度和粒径均匀。两段相接处,若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地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填方路段两侧高差考虑采用放坡处理。路面铺筑必须待沉降稳定后进行。在等载条件下,推算的工后沉降量小于设计容许值,且连续两个月监测的沉降量每月不超过3mm,方可卸载开挖路槽、开始路面铺筑。在鳖塘路段路基施工前,对持力层不足50cm处进行塘渣换填,对现状沟渠先进行填河地基处理,路基填筑材料选用级配塘渣。为保证路基的整体性,在塘渣路基中设置一层土工格栅。路基施工完成后空置半年以上方可进行路面施工,路基材料要求最大粒径按照设计要求,通过50mm筛孔的质量控制在30~50%,最大含泥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在施工中应分层摊铺,分层碾压,每层厚度为25~30cm。塘渣垫层填筑石料空隙率≤20%。2、路面工程(1)施工准备:水泥混凝土路面应采用机械化施工,应优先采用滑模摊铺机施工,并有配套传力杆安置和拉杆插入设备以及表面纹理整修设备,以保证路面施工质量和满足平整度之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后应根据设计图纸结合机械设备、施工条件等确定路面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案,进行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测量校核平面和高程控制桩,复测和回复路面中心边缘全部标桩,测量精度应满足规范相应规定。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计划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混凝土配合比优选,监理工程师应对原材料抽检和配合比试验验证,报请业主正式审批。面层铺筑前应对基层进行全面的破损检查,当基层产生纵、横向断裂、隆起或碾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彻底修复后方可进行面层铺筑。摊铺水泥混凝土路面前,应对透层及封层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透层油的渗透深度,封层油的厚度、石屑的覆盖程度。(2)混凝土面板养护:浇筑后的混凝土应及时养护,养护后可采用混凝土路面专用剂,施工时按铲平规定用量喷洒均匀。(3)基层施工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施工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C以上。在雨季施工时要特别注意气候的变化,勿使水泥和混合料遭受雨淋,降雨时必须停止施工。碾压时应在混合料处于或者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直至达到按照重型击实方法确定的压实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压实度应≥98%。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中心站集中拌和。各种规格的集料应分别堆放,不得混杂;放集料的场地应进行硬化,细集料应进行覆盖,防止雨淋。水泥稳定碎石应采用两台摊铺机同步摊铺。(4)底基层施工填隙碎石施工时,填隙料应干燥。宜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碾压后,表面骨料间的空隙应填满,但表面应看得见骨料。碾压后基层的固体体积率宜不小于85%,底基层的固体体积率宜不小于83%。填隙碎石基层未洒透层沥青或未铺封层时,不得开放交通。用平地机或其他合适的机具将骨料均匀地摊铺在预定的范用内,表面应平整,并有规定的路拱。应同时摊铺路肩用料。3、桥梁工程本工程桥梁为新建工程,桥梁跨径布置结合规划河道宽度,桥梁采用三跨简支梁桥,跨径为3×16m。本工程桥梁采用预制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板梁,梁高为0.8m,梁底宽为1.24m,外边板挑臂0.255m,可进行标准预制。桥梁下部结构主要为桥台、桥墩和桩基,1#桥梁桥台采用桩接盖梁桥台,Φ120cm钻孔灌注桩基础,设置台前挡墙。桥墩采用桩柱式桥墩,Φ110cm立柱,Φ120cm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台后两侧各6m范围内设置搭板,减少桥梁与道路不均匀沉降保证行车平顺。对于河中桩施工时,先打设护筒,护筒沉入可采用压重、振动、锤击等方式。护筒设置后,然后钻孔、清孔,最后进行混凝土灌注,钻孔和清孔过程中钻渣泥浆,由管道运输至布置在桥梁附近的泥浆池中,进行循环利用。4、交叉工程交叉工程施工,主要是根据图纸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两个方面。5、临时工程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置于项目用地场界外;同时,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弃土场,挖方后直接运至弃土点。6、其他工程主要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景观绿化等。2.11.6施工进度安排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拟于2025年9月动工,2026年8月完工,计划工期12个月。其他无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生态环境质量现状3.1.1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为洪家路江,属钱塘江水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常规地表水监测点为扬孝桥监测点(钱塘江367,位于本项目东南侧),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该区域河流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余姚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4年)》中2024年扬孝桥监测点监测数据,具体见下表。故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表3-32024年杨孝桥监测点水质常规监测结果(摘录)单位:mg/L项目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₅氨氮石油类总磷COD最大值11.55.83.70.990.010.1919最小值5.14.02.00.250.010.0914平均值7.15.02.90.580.010.1517Ⅲ类标准值6~95641.00.050.220达标情况IⅡⅢⅢⅡIⅢⅢ3.1.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均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余姚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余姚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4年)》中空气质量状况数据。2024年余姚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9,2024年余姚市AQI优良率为86.0%;细颗粒物(PM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省通报为2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4%;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属达标区。3.1.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余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规划范围内,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属于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海潮道路两侧红线外20m以内的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道路两侧红线外20m以外的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兴城路全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目标,设置2个背景噪声监测点。本评价委托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05月20日、05月30日对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编号:62025H050354,详见附件)。噪声结果见表3.1-2,监测点位见附图17。表3.1-2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检测点位检测时间Leq检测结果(dB(A))标准限值(dB(A))N1海潮路中点处(30.260564°N,121.035115°E)05-2010:58:53556505-3002:11:214555N2兴涛路中点处(30.284818°N,121.049939°E)05-2010:12:46586505-3001:42:564755根据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现状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声环境现状良好。3.1.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表,本项目为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中“其他行业-全部”,故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可不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3.1.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3.1.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1)土地利用现状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永久占地内现状为主要主要以鳖塘为主,局部有沟渠,周边现状主要为河道、工业厂房。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206202300026号),本项目规划用地类型为城市道路用地(S1),总用地面积14311m2。本项目位于宁波中意生态园,在产业园区内,周边为工业企业、道路等,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2)植被类型及野生植物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现状为鳖塘和空闲地。项目区域现状基本无林草植被覆盖,仅空闲地内分布有稀疏杂草,周边为工业企业、道路等,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3)动物类型及野生动物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城镇区域,由于受人类长期频繁活动的影响,附近地区已无大型野生动物出没,仅有少数鸟类、蛙类、蛇类等小型动物活动。项目附近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国家和地方珍稀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5)水域生态系统调查兴城路跨越洪家路江,现状河道宽度为40.0m,已按规划断面实施到位。区块北侧为十一塘横江,现状河道宽度为55.3m,规划河道宽度为70.0m,可作为本工程雨水排放点。河流水生植被主要是挺水植物、藻类,河内水生动物主要有小型鱼类、虾、浮游生物、底栖动物。项目北侧209m处为杭州湾河口海岸余姚段湿地,该湿地位于余姚市域内钱塘江河口海岸,含浅海水域、潮间淤泥海滩、河口水域等,范围面积12630公顷,保护重点为河口湾湿地生态系统、河口鱼类、珍稀濒危水鸟栖息、越冬与繁殖的重要场所以及国际候鸟迁徙停歇的重要驿站。是鱼类、水鸟等物种的重要繁殖地或迁徙越冬地。(6)工程区域与杭州湾的水力联系项目工程区位于现有海岸线靠陆一侧约315m,受现有海塘、市政道路及陆域开发建设影响,工程实施区域与外海已无直接水动力交换通道。当前区域水力循环主要依赖大气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区域地下水补给与排泄,以及周边已建市政排水系统的调控,不存在与杭州湾潮汐、波浪等外海水动力直接连通的自然或人工通道,两者水力联系已基本隔断。施工期产生的地表径流、少量渗水仅在陆域范围内循环或通过市政排水系统有序排放,不会通过水力通道直接进入杭州湾河口海岸余姚段湿地。本项目规划用地类型为城市道路用地。项目评价区域内无矿产资源、无珍稀濒危物种、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目标,调查区域也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等。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和重要湿地。综上,项目所在区域无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不属于生态环境敏感区。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项目地块曾经为围涂造地项目,已于2010年、2011年完成围涂造地并通过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项目原始地貌为海域及潮间带,造地填料以海域沉积物、粘性土及碎石为主,无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海域沉积物本身污染物本底值较低,历史污染输入风险极低。造地后经土壤改良转为耕地,长期仅开展常规农业耕作,无工业生产、污水管网铺设、危险废物堆放等污染性活动,化肥农药施用符合常规标准,农业面源污染风险可忽略。据调查,周边园区内企业均采取地面硬化防渗、污染物纳管排放、危废规范处置等污染防控措施,无废水、固废直接排放至土壤或地下水的途径,且与本项目地块保持一定距离,无污染物迁移影响风险,地块及周边无历史污染事件记录。区域土壤及地下水未受周边企业生产活动的明显影响,历史污染输入风险极低。区域地下水为孔隙水,结合周边企业污染防控措施及区域环境管理要求,地下水未受周边工业活动、历史开发利用的明显影响。本项目为新建,根据项目现场调查和设计文件,项目用地主要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无原有污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态环境保护目标3.2项目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2.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本工程距离杭州湾河口海岸余姚段湿地、杭州湾河口余姚片区生态保护红线较近,工程建设范围不占用该湿地及生态红线。本工程与该湿地及生态红线相对位置详见附图3。杭州湾河口海岸余姚段湿地位于余姚市域内钱塘江河口海岸,含浅海水域、潮间淤泥海滩、河口水域等,范围面积12630公顷,保护重点为河口湾湿地生态系统、河口鱼类、珍稀濒危水鸟栖息、越冬与繁殖的重要场所以及国际候鸟迁徙停歇的重要驿站。是鱼类、水鸟等物种的重要繁殖地或迁徙越冬地。工程建设及影响范围内的杭州湾河口海岸余姚段湿地内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分布。3.2.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地表水为项目北侧50m的十一塘横江及兴城路跨越的洪家路江。3.2.2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红线200m范围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3.2.3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红线500m范围不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2-1。表3.2-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保护目标名称环境要素桩号与本工程关系保护要求1洪家路江水环境Kb0+851.000兴城路跨越洪家路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2十一塘横江水环境Kb0+032.488~Kb0+892.086北侧50m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3杭州湾河口海岸余姚段湿地生态环境Kb0+032.488~Kb0+892.086北侧209m维护湿地物种多样性,避免对鸟类的破坏影响4杭州湾河口余姚片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Kb0+032.488~Kb0+892.086北侧315m不影响钱塘江河口生态功能3.3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3.3.1水环境拟建项目涉及水体主要为洪家路江、十一塘横江,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该区域河流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具体详见表3-1。表3-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单位:mg/L项目标准分类pHCODBOD5NH3-NⅢ类6~9≤20≤4≤1.03.3.2环境空气本项目所涉及的地区均为二类地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具体标准值详见表3-2。表3-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摘录)评序号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价标准1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μg/m324小时平均150μg/m31小时平均500μg/m3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μg/m324小时平均80μg/m31小时平均200μg/m33PM10年平均70μg/m324小时平均150μg/m34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mg/m35O38小时平均0.16mg/m31小时平均0.2mg/m36PM2.5年平均35μg/m324小时平均75μg/m33.3.3声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余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规划范围内,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属于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_T15190–2014),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本项目海潮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兴城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海潮道路两侧红线外20m以内的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道路两侧红线外20m以外的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兴城路全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具体标准执行表3-3。表3-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路段区域执行功能区限值标准标准值昼间dB(A)夜间dB(A)海潮路道路红线外20m范围内(临街低于三层)4a类7055道路红线外20m范围外3类6555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临街高于等于三层)4a类7055后排相邻区域3类6555兴城路全部3类65553.4污染物排放标准3.4.1污水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废水回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浓度限值,详见表3-4。运营期不产生废水。表3-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序号项目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1pH6.0-9.02色度,铂钴色度单位≤303嗅无不快感4浊度/NTU≤105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106氨氮/(mg/L)≤8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8铁/(mg/L)≤-9锰/(mg/L)≤-1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2000)a11溶解氧/(mg/L)≥2.012总氯/(mg/L)≥1.0(出厂),0.2b(管网末端)13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无c注:“-”表示对此项无要求。a括号内指标值为沿海及本地水源中溶解性固体含量较高的区域的指标。b用于城市绿化时,不应超过2.5mg/L。c大肠埃希氏菌不应检出。3.4.2大气排放标准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路面摊铺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沥青烟和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CO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mg/m3。见表3-5。表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摘录)污染物名称监控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NOX0.12mg/m3非甲烷总烃4mg/m3苯并[a]芘0.008ug/m3沥青烟75(建筑搅拌)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3.4.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场界(包括施工区域、临时施工生活区、材料堆放区等与外界环境相邻的边界线)噪声参照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见表3-6。表3-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单位:dB(A)执行标准昼间夜间70553.4.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GB12523-2011其他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工程,属于非生产性项目。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文),本项目无需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1.1水环境(1)施工废水①维修、冲洗废水拟建工程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场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污染物以SS为主,含少量的石油类。根据同类工程的相关情况,施工废水的排放量约为10m3/d,SS浓度为1200mg/L,石油类浓度12mg/L,则SS排放量约为12.0kg/d,石油类排放量约为0.10kg/d。为了防止施工废水对沿线水体的影响,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②基坑积水管道施工及景观施工等过程需开挖路面,因降雨造成的基坑积水,需要经常性排水,排放量不确定。基坑排水的主要污染物为SS,类比同类工程,基坑排水SS浓度一般在2000mg/L左右,基坑废水通过污水泵抽至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尘,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③跨河桥梁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桥梁跨越河流时,对沿线水体可能造成的污染包括:在桥梁的施工过程中,由于部分施工机械将不可避免会直接与水体接触,施工机械上诸如润滑油等可被河水浸出,进入水体,同时施工油料泄漏时可直接进入水体,使水环境中的石油类污染物增加,对水体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浙江省内桥梁的施工现场过程的观测,在枯水期,无防护措施挖泥的情况下,流动性较差的水体内所产生SS增量大于10mg/L水体一般出现在100~200m范围内,下游300m左右泥沙沉降基本完全,在500m处水质基本可达到本底水平。本项目桥墩的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每个桩基在不漏水的钢护筒围堰中进行,先钻孔,后灌注混凝土,钻孔和清孔过程中钻渣泥浆,由管道运输至布置在桥梁附近的泥浆池中,进行循环利用。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河道。因此,桥墩施工在做好临时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环境水体中的SS量易控制,作业所产生的悬浮物对水体的影响范围有限,对水体水质影响不大。综上,在桥梁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桥梁施工泥浆、废水、废料的收集与管理,杜绝任意排放,使桥梁施工对河道水质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桥梁施工对河道水质的影响是短期的,施工完成后,影响随之消失。③工程实施对与湿地的影响项目工程区位于现有海岸线靠陆一侧约315m,受现有海塘、市政道路及陆域开发建设影响,工程实施区域与外海已无直接水动力交换通道。基于此,施工期产生的地表径流(含施工区域雨水、少量冲洗水)、作业面渗水等,均会被限制在陆域范围内,不存在通过自然河道、沟渠或人工通道直接进入杭州湾河口海岸余姚段湿地的路径,不会对湿地水文情势、水体环境造成直接水力干扰。(2)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量随施工期不同阶段施工人数不同而不同。本项目施工生活生产区设置在道路用地范围外,施工期场地内不设临时厕所,施工人员采取租用周边民房形式解决,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综上所述,项目施工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主要可通过加强管理来减缓道路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尤其是施工场地、桥梁施工和筑路材料运输的管理。在采取合理有效的各项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4.1.2大气环境(1)扬尘①施工扬尘的影响分析工程施工期路基开挖填筑、土石搬运、物料装卸等将会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和露天堆场裸露表面也将产生风吹扬尘。起尘量视施工场地情况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距施工场地100m范围内贴地环境空气中TSP浓度可达5~10mg/m3,当施工区起风并且风速较大时,扬尘可以影响到距施工场地500m左右的范围。根据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市政工程(两个有围挡,两个无围挡)的施工现场扬尘情况的调查测定,在有围挡的情况下,施工扬尘比无围挡扬尘情况下有明显改善,扬尘污染范围缩小至工地下风向200m之内,且受污染区域的TSP的平均浓度为0.585mg/m3。因此,施工单位在应视施工具体情况适时采取必要的围挡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运输车辆扬尘影响分析施工区内车辆运输引起的施工路面扬尘的占场地扬尘总量的60%以上,道路扬尘的起尘量主要与路面干湿程度、车速、风速、路面积尘量和汽车载重量等有关,其中风速还直接影响到扬尘的传输距离。根据调查资料可知,运输车辆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车速条件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和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车辆行驶扬尘的有效措施。如果施工阶段在干燥、晴朗天气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以有很好的抑尘效果,能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70%左右。洒水降尘的试验结果详见表4.1-1。表4.1-1施工路段洒水降尘试验结果单位:mg/m3距路边距离(m)02050100200TSP浓度不洒水11.032.891.150.860.56洒水2.111.400.680.600.29降尘效果%80.251.641.730.248.2试验结果表明,当施工场地洒水频率为4~5次/d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内。本项目施工所需的土方、石料、砂料、水泥均采用汽车运输。主要通过现有道路作为施工材料运输通道和施工便道,根据类似施工现场汽车运输引起的扬尘现场监测资料,灰土运输车辆下风向20m处TSP的浓度为11.625mg/m3,下风向50m处TSP的浓度为9.69mg/m3,下风向100m处TSP的浓度为5.093mg/m3,可见,一般情况下,在自然风作用下道路扬尘污染影响范围在150m范围内。项目施工期应对施工道路进行定时洒水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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