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污泥 煤矸石 粉煤灰招标采购公告(2025)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2日—1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2日—1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12-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2日-12月28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4-3029550(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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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办结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公告(2025/12/2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时间
批准文号
1
关于晋中市太谷区15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太谷区
2025/12/26
市环函[2025]298号
2
关于太谷县新吉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烧结砖生产线利用城镇生活污水污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太谷区
2025/12/26
市环函[2025]299号
3
关于晋中鸿基建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榆次区
2025/12/26
市环函[2025]300号
市环函[2025]298号:关于晋中市太谷区15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市环函[2025]299号:关于太谷县新吉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烧结砖生产线利用城镇生活污水污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市环函[2025]300号:关于晋中鸿基建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市环函[2025]298号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晋中市太谷区15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晋中市太谷区聚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晋中市太谷区15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晋中市太谷区15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表》)、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关于晋中市太谷区15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市环评估[2025]6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你公司在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侯城乡桃园堡村东约1.1公里处建设晋中市太谷区15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工程永久占地22503.28m。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4套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单元(5MW/10MWh)、80个飞轮储能单元(1MW/0.035MWh)、1台150MVA变压器(220kV)、无功补偿装置、接入系统、综合办公楼、危废暂存点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0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晋中市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该项目的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140726-89-01-275811)。根据《报告表》及《评估报告》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21]25号)相关要求,选址不违背太谷区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评估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划定施工作业区,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的燃料,确保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严禁乱排,施工场地设置旱厕所,定期清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休时刻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优化站区平面布置,储能系统、主变压器、输电线路满足电力设计规范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电磁水平检测,确保运行过程中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公众曝露控2制限值”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确保运营安全。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食堂使用电能或天然气,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净化后达标排放,办公楼采暖、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电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4.电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用水和道路洒水不外排,规范建设用于冬季存储废水的集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事故油池等设施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5.加强噪声防治工作。优化站区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优化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选用优质硅钢片,采取相应的减震和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废磷酸铁锂电池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旧铅蓄电池、变压器检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冷却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站内危废暂存库安全暂存,最终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安全处置;按要求设置集油坑、排油槽及事故油池并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以防止事故情况下和检修时废油外流造成污染;职工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7.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健全巡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8.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硬化、土方苫盖;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清理、3地面植被恢复、复耕;对站场及周围进行绿化或硬化。9.项目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土地使用权等手续,否则不得开工。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我局委托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五、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和晋中市能源局。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晋中市能源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山西轶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1市环函[2025]299号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太谷县新吉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烧结砖生产线利用城镇生活污水污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太谷县新吉生建材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6000万块新型烧结砖生产线利用城镇生活污水污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表》、《太谷县新吉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烧结砖生产线利用城镇生活污水污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太谷县新吉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烧结砖生产线利用城镇生活污水污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市环评估[2025]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太谷县新吉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烧结砖生产线利用城镇生活污水污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太谷区阳邑乡四卦村现有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基础上,拆除原有原料制备工段破碎机、滚筒筛,改为一次破碎成型设备,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原辅材料增加粉煤灰、污水处理厂污泥。项目建成后保持原有6000万块新型烧结空心砖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环保投资135万元。该项目选址和建设内容符合《太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家产业政策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于2024年12月25日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140703-89-02-450496)。依据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太谷县新吉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新型烧结砖生产线利用城镇生活污水污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市环评估[2025]68号)及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本项目和原有工程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2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标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设置围挡、物料苫盖、定期洒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规定的I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2.运营期污泥暂存制备废气负压收集后经生物过滤法处理后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煤矸石、页岩及炉渣制备废气分别收集后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粘土、粉煤灰制备废气分别收集后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搅拌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石灰粉仓上料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以上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隧道窑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石灰石膏脱硫塔+湿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需同时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取严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需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相关环境管控要求。33.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管理。原料区设置在全封闭的车间内,地面硬化,并设置喷淋设施,定时洒水。规范卸料操作。转载、装卸位于全封闭车间,物料传输采用全封闭皮带运输,并在转载点设置喷雾抑尘设施。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方式;厂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建设规范的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脱硫废水采用“旋流器和压滤机固液分离+沉淀”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湿电除尘器冲洗水进入脱硫塔循环池回用于烟气脱硫,不得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污泥压滤废水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不得外排;生活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要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4集池,不得随意外排。(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计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装修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临时暂存,回用于制砖。运营期煤矸石和页岩及工业炉渣制备、粘土和粉煤灰制备、石灰粉仓上料及原料搅拌除尘灰、废砖坯、脱硫渣、洗车废水沉淀池底渣经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废烧成砖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项目要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止污染物产生跑、冒、滴、漏现象。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七)严格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主要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八)该文件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建设项目须取得有关行政部门相关文件后,方可实施。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2.829吨/年、二氧化硫33.308吨/年、氮氧化物24.48吨/年、化学需氧量0.667吨/年、氨氮0.033吨/年。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六、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七、项目在履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同时,必须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6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需要申请领取安全许可证的,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八、我局委托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九、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和晋中市工信局、晋中市应急局。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7抄送: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晋中市工信局、晋中市应急局,山西易通慧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酒市环函[2025]300号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晋中鸿基建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中鸿基建材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及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表》《晋中鸿基建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的《关于晋中鸿基建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市环评估[2025]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晋中鸿基建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位于晋中市榆次区北田镇福堂庄村东北、许曲村西侧的荒沟内。项目占地面积19.9580hm,生态修复面积19.9580hm,修复方向为其他草地。项目利用国能榆次热电有限公司电厂粉煤灰和炉渣为填充物,设计库容约为236.52万m,其中,回填粉煤灰194.906万m²,回填炉渣21.656万m,回填土方19.958万m。设计1.8年完成生态修复工作,管护期3年,植被成活率大于9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理、挡渣坝工程、挡水坝工程、截排水工程、防渗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生态回填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环保工程以及配套运输道路等辅助工程。本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10万元。项目填充物为国能榆次热电有限公司电厂粉煤灰和炉渣。根据电厂粉煤灰样品成分分析及淋溶试验分析结果及收集到的同类型企业(电厂)炉渣成分分析及淋溶试验分析结果,浸出液中所有检出因子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一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的浓度限值;同时,填充物浸出液所有检出项目除PH值外其余检测因子浓度值未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表4中一级标准限制,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利用填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Ⅱ类固废。该项目不违背《榆次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于2025年7月2日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7-140702-89-01-783452)。2025年10月24日榆次区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晋中鸿基建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临时使用草原恢复草原植被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依据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的《关于晋中鸿基建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市环评估[2025]71号)及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以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必须对照《报告书》逐一落实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采用先进、节能的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减缓生态影响措施。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实施。除已论证的工程外,不得新增临时工程,不得随意排污倾废。施工期优先利用既有道路和设施,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车辆行运路线,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应避开雨季合理安排施工期,对表土采取分层开挖、单独堆放、回填利用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按照临时使用草原恢复草原植被实施方案进行生态修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初期采取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修复成效;在治理区布设监测点,做好生态监测,确保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减轻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好土方填挖、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整治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Ⅱ类场的要求等规范,做好土地整治过程中防渗、筑坝工程和覆土绿化生态恢复及管理等工3作,建设挡水坝、排水涵洞、截排水沟、集水竖井、消力池、渗滤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池等设施,做好项目建设及管理、运行、维护等。在治理区上游2-3m及挡渣坝下游各设1个土壤监测点,按期做好土壤监测。在治理区布设全生命周期生态监测点。(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区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施工工地不设食宿,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工地设置集水沉淀池,施工工地设备冲洗等废水经集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四)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治理区建设排水系统同时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场区底部及边坡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其中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0.75m,且经压实等措施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cm/s。治理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出口处设置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同时在项目区下游建设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回填作业期间初期雨水不外排;在雨水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消力池下游设置1座浆砌石挡水坝。项目区内汇水通过集水竖井、排水涵洞排入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喷洒抑尘。治理区要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4中对Ⅱ类场的相关规范要求。在治理区上游10-30m、治理区下游10-30m各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按期做好地下水监测工作。(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场内道路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厢式运输车辆、设置规范的洗车平台、加强运输道路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洒水抑尘、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粉煤灰、炉渣倾倒及堆存扬尘采取分区分块运行、定期洒水降尘、移动式雾炮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施工建设期间严禁冒黑烟和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作业,所有进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应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实施编码登记,确保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修改单中表2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部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场地表层剥离5熟土,施工、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在场内分类集中存放,回用于项目覆土。(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优化施工布局和运输路线、加强车辆保养施工期、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降噪措施和工艺,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八)该文件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建设项目须取得有关行政部门相关文件后,方可实施。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六、项目在履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同时,必须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6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需要申请领取安全许可证的,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七、我局委托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八、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和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7抄送: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污泥 煤矸石 粉煤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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