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5)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100万套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姜南路53号(黎后山村)
宁波市鄞州宁成汽摩配件厂
为适应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趋势,满足市场对汽车零部件在质量、规格及精密度方面不断提升的要求,企业为谋求持续发展,拟在现有厂房内新增生产设备,优化原辅料配比,实施“年产1100万套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无
1、废气 成型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烧结废气经水喷淋(TA002)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4)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混料废气、浸油废气、振磨废气、清洗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氨逃逸废气通过规范操作减少排放,无组织排放;氧化废气经间接冷却+静电油雾净化器(TA00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蒸汽发生炉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道;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以上废水最终经新周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排放限值)排放。 3、噪声 合理车间布局;生产期间车间大门、窗户均处于关闭状态以起到阻隔降噪的效果;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12-29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88225125 传真:0574-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