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隐患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跑马路旁;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总投资:2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7.87%;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颖
电话:13887315008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编制单位: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I建设单位法人代表:余德元,(签字)编制单位法人代表:宋柯,(签字)项目负责人:李自雄技术负责人:李自雄填表人:李自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建设单位: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编制单位:公司(盖章)电话:0874-3285575电话:0871-63312260传真:传真:0871-63312260邮编:邮编:650051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席子营地址:霖岚广场地块-A栋16层1605镇跑马路层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阶段现场照片项目位置项目位置项目位置项目东侧跑马路社区马路社项目西侧跑马路社区项目北侧跑马路社区油罐区施工照片施工时项目区域遮美项目施工期防渗项目的灭火器和垃圾桶营业室、配电室加油机三级油水分离池油罐区和消防沙箱、危废暂存箱油气回收立管加油站卸油口III目录表一、基本情况及验收标准表二、建设项目概况表三、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表六、验收监测内容表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及验收监测结果表八、环保检查结果表九、验收监测结论IV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水系图;附图3: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4:加油站平面布置图;附图5:加油站给排水平面布置图;附图6: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7:项目监测点位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排污许可证;附件3:项目土地证;附件4:项目监测报告;附件5:项目工程竣工报告;附件6:红河公司危废处置合同;附件7:红河山城站隐患改造施工项目环境监测数据;附件8:《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关于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红环发〔2025〕14号);附件9:建筑垃圾产生、贮存环节记录表、建筑垃圾台账表;附件10: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附件11:建筑垃圾渣土清运承包协议、资质;附件12:施工总结报告(地基与基础);附件13:运输企业及处置企业相关资质附件14:山城站环保措施图片;附件15:项目调试公示;附件16:应急预案备案表。V前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县山城加油站位于红河县迤萨镇跑马路,102°24′43.889″,23°22′12.356″,成立于2002年,主要经营零售92#汽油、95#汽油,属于三级加油站。2024年5月8日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山城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5条,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其中“加油站埋地油罐和站房的防火间距,加油站北面、西面和东面的建构筑物与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的安全间距不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相关要求”在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4年6月22到期时尚未整改,红河县应急管理局不予换证而停业。为了完善红河县山城加油站安全问题,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提出对红河县山城加油站进行隐患改造。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县山城加油站经过改造后总占地面积为268m2,总建筑面积约69.04m2,设1层加油站房,建筑面积为23m2。加油站共分为五大功能区: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辅助服务区,油罐区设置2个埋地卧式FF双层承重油罐,布置1个92#汽油罐20m³,1个95#汽油罐20m³,加油站总罐容40m³,属于三级加油站。设置1座加油岛,1台双油品(92#、95#)四枪加油机,新设加油机防渗底座1个。辅助服务区设置站房。环保设施建设三级隔油池、沉淀池、环保沟、危险废物暂存箱、雨污水管网、油气回收系统、双层油罐泄漏检测系统、垃圾收集桶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县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于2025年4月编制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6月20日取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关于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红环发〔2025〕14号)。项目于2025年7月开工,2025年11月竣工,于2024年8月编制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红河县山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回顾性评估报告》,于2024年8月5日取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备案;加油站建设至今均未出现环境污染纠纷及投诉事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及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9月委托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经查阅相关资料并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后,确定本次验收范围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县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所述的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以及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经检查核实认为,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其建设规模、内容及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项目的环评内容相较未发生重大变更,符合环保“三同时”验收的条件。依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县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关于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红环发〔2025〕14号),整理收集项目的相关资料后云南鼎祺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至19日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同时项目负责人整理收集项目相关资料,根据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完成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县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依据。表一、基本情况及验收标准建设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县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改建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跑马路主要产品名称机动车燃料零售设计生产能力根据实际销售量根据市场需求调节实际生产能力根据实际销售量根据市场需求调节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4年6月开工建设时间2025年7月调试时间2025年11月-2025年12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5年11月18~19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昆明阳光恒邦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云南程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207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37万元比例17.87%实际总概算207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比例18.36%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验收监测依据(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发布实施);(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10)《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11)《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503-532529-04-01-403452),2025年3月25日;(1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县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关于的批复》(红环发〔2025〕14号);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号、限值根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县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关于的批复》(红环发〔2025〕14号)中所列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依据,参照国家修订和新颁布的现行标准进行校核,确定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以下标准。一、废水项目加油区地面清洁废水、地面冲刷雨水、初期雨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经成品水封井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加油站的生活污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故本项目的废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需要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水质限值。验收监测依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水质限值。标准限值如下:表1-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控制项目单位A级标准pH值/6.5-9.5化学需氧量(COD)mg/L500五日生化需氧量(BOD₅)mg/L100悬浮物(SS)mg/L50氨氮(以N计)mg/L45总磷(以P计)mg/L8动植物油mg/L10石油类mg/L5二、废气项目运营期场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加油站汽油油气回收系统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1小时平均浓度值应小于等于25g/m3,排放口位置距地平面高度不低于4m;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最大压力限值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1规定。具体标准如下所示。①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卸油、油罐贮存、加油机加油过程中有少量油蒸气产生,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储油罐油气回收装置的油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相关标准,详见表1-2。表1-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项目排放浓度限值限值含义非甲烷总烃≤25g/m3浓度(mg/m3)②场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项目运营期场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标准值见表1-3。表1-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项目排放浓度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非甲烷总烃1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加油站外设置监控点3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①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运营期加油站卸油、油罐贮存、加油机加油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油蒸汽产生,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场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详见表1-4。表1-4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排放限值(mg/m3)标准非甲烷总烃厂界1h平均浓度值4.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三、噪声项目西侧靠近跑马路一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侧场界声排放执行2类标准,排放标准见表1-5。表1-5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类别等效声级LeqdB(A)昼间夜间GB123489-2008中2类≤60≤50GB123489-2008中4类≤70四、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加油站运行产生的油渣、清洁油罐产生的废油泥、隔油池产生的油污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表二、建设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2.1.1地理位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红河县山城加油站位于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跑马路旁,对面是八方宾馆,项目经纬度:东经102°24’44.01”,北纬23°22’12.49”。。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2.1.2总平面布置山城加油站设站房一座,站房坐北朝南,建筑面积为23m2内设便利店、营业室、配电室等;站房耐火等级为二级。加油区设在站区中间,加油区设加油罩棚1座;进口设在加油棚南侧,出口设在加油罩棚西北侧;罩棚位于站房西南侧;加油棚设有1台四枪潜油泵加油机布置在加油岛上,加油罩棚下有2个车道,位于罩棚下方正中央;储罐区位于加油罩棚下设在车道下方,储罐区西北侧为卸油小井;消防沙池、消防器材箱、危废暂存箱设于加油罩棚北侧。通气管管口高出加油罩棚2m,设置于油罐区西侧。加油区罩棚四周设有环保沟,环保沟连通项目区西北的三级油水分离池;三级油水分离池位于站房西侧;排湿井位于加油罩棚东北侧。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架空电J民房民房中图2-1本项目与周边的关系图2.1.3工程建设内容一、项目环评建设内容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跑马路旁;建设性质:改建项目总投资:2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7.87%。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8m2,总建筑面积约69.04m2,设1层加油站房,建筑面积为23m2。加油站共分为四大功能区: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辅助服务区,油罐区设置2个埋地卧式FF双层承重油罐,布置1个92#汽油罐20m³,1个95#汽油罐20m³,加油站总罐容40m³,属于三级加油站。设置1座加油岛,1台双油品民房(92#、95#)四枪加油机,新设加油机防渗底座1个。辅助服务区设置站房。环保设施建设三级隔油池、观测井、环保沟、危险废物暂存箱、雨污水管网、油气回收系统、双层油罐泄漏检测系统、垃圾收集桶、绿化等。二、项目实际建设内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项目实际建设地点为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跑马路旁。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8m2,总建筑面积约69.04m2,将原有的1层站房改造重建,建筑面积为23m2。加油站油罐区设置2个埋地卧式FF双层承重油罐,布置1个92#汽油罐20m3,1个95#汽油罐30m3,加油站总罐容40m3,属于三级加油站。设置1座加油岛,1台双油品(92#、95#)四枪加油机,新设加油机防渗底座1个。辅助服务区设置站房。环保设施建设三级隔油池、观测井、环保沟、危险废物暂存箱、雨污水管网、油气回收系统、双层油罐泄漏检测系统、垃圾收集桶等。项目实际总投资:2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18.36%。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建设内容对比情况详见表2-1。表2-1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对照一览表目组成环评内容描述实际建设情况变更情况主体工程油罐区项目埋设2个20m³地下FF双层油罐(95#、92#),92#汽油罐和95#汽油罐油罐各扩增至20m3,总容积40m3。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拆除了原有的油罐区(原有油罐区一共设有3个地下直埋式双层钢油罐,分别是92#汽油罐18m3一个,95#汽油罐16m3一个,0#柴油罐18m3一个),车道下新埋设了2个20m³地下FF双层油罐(95#、92#),总容积40m3。与环评一加油岛1座加油岛,1台双油品(92#、95#)四枪加油机,新设加油机防渗底座1个项目建设了1座加油岛,1台双油品(92#、95#)四枪加油机,建设了1个加油机防渗底座。与环评一辅助工程油气回收系统本项目采用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本项目实际建设的油气回收系统采用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与环评一站房1层,站房建筑面积23m2,位于跑马路东侧,站房内设1间配电室,1间营业室本项目将原有的站房改造重建,站房的建筑面积为23m2,位于跑马路东侧,站房内设置1间配电室,1间营业室。与环评一罩棚新建罩棚为轻钢结构,投影面积建筑面积86.4m2,建筑面积43.2m2本项目红河加油站,新建设了一座轻钢结构的罩棚,投影面积建筑面积为86.4m2,建筑面积为43.2m2。与环评一通气管通气管位于加油岛92#加油机旁,采用DN50通气管,通气管顶部装带阻火型机械呼吸阀项目已重新安装了通气管,通气管位于加油岛92#加油机旁,采用DN50通气管,通气管顶部装带阻火型机械呼吸与环评一和防雨型阻火器,通气管为无缝管道,管口高出罩棚2.0m。阀和防雨型阻火器,通气管为无缝管道,管口高出罩棚2.0m排湿井位于油罐区东北侧,排湿管道均采用DN50热镀锌管。本项目的排湿井设置在油罐区东北侧,排湿管道均采用DN80热镀锌管。加油站的排湿管道比环评时管径更大水位观察井水位观察井本项目在油管的西北方向建设了一个水位观察井与环评一卸油区卸油口设置于车道旁,采用卸油小井,共有3个卸油小井。本项目一共建设了3个卸油小井,设置在加油站的车道旁与环评一车道拟设置单车道2条本项目在加油站内建设了单车道2条与环评一公用工程给水系统市政给水管网供给项目的红河加油站内的用水采用红河县的市政给水管网供给。与环评一排水系统加油站排水采用污水与雨水分流制排水的管道系统。加油站的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污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排入红河县的市政管网,加油站的初期雨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经成品水封井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余的雨水通过雨水管排入红河县的雨水管网。与环评一供电系统市政供电系统供给本项目加油站的供电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给市政供电系统供给与环评一消防系统消防沙箱、危废暂存箱、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毯本项目现已全部建设完成,加油站补充了消防系统的消防物资,包括消防沙箱、危废暂存箱、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物资。与环评一环保工程废气1套(1个卸油油气回收装置,1个加油油气回收装置);本项目新建了1套油气废气处理装置,1个卸油油气回收装置,1个加油油气回收装置与环评一废水新建1个3m3三级油水分离池位于站区西北侧;沉淀池位于洗手池西侧,靠近三级油水分离池;环保沟位于加油区四周。本项目已新建了一个3m3三级油水分离池位于站区西北侧;沉淀池位于洗手池西侧,靠近三级油水分离池;环保沟位于加油区四周。与环评一噪声采用低噪音设备,减振设施;设减速带、低噪声路面、禁止鸣笛、加强管理红河加油站建设时已采用了低噪音设备,减振设施,并在加油站的路口设置了减速带、低噪声路面,在加油站醒目的地方设置了禁止鸣笛的标识。与环评一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采用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加油站的日常本项目的生活垃圾采用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加油站的日常运营过与环评一运营过程中会产生沾油的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储油罐清理由专业清理单位负责,清理出的危险废物不在加油站内暂存,直接由清理单位(具备危险废物转运资质)运走处置;危险废物(隔油池废油、污泥、加油枪及油气回收滤芯)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箱,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程中会产生沾油的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储油罐清理由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清理出的危险废物不在加油站内暂存,直接由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清运处置运走处置。加油站的危险废物(隔油池废油、污泥、加油枪及油气回收滤芯)按要求完成了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箱,交由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和处置,详见附件。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储油罐区、输油管线;一般防渗区包括:卸油平台、环保沟、加油罩棚区以及站区;简单防渗区包括:站房,采取水泥硬化。本项目对加油站的储油罐区、输油管线采用了重点防渗,对卸油平台、环保沟、加油罩棚区以及站区采用了一般的防渗,对加油站的站房,采取水泥硬化防渗。与环评一致三、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环评预设:本次隐患改造项目不涉及人员增加,项目不提供食宿,站内不设卫生间,全站整体劳动定员3人,运行8760h(365d),日工作制度为24小时,实行3班倒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实际情况:验收阶段山城加油站全站劳动定员3人,运行8760h(365d),日工作制度为24小时,实行3班倒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四、环保投资(1)投资情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7.87%;实际总投资2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万元,占实际投资比例的18.3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的收集、处理等。环保投资见表2-2。表2-2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时段序号名称投资额(万元)实际环保措施实际投资(万元)备注施工期废气抑尘网0.3抑尘网0.3一致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围挡0.5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围挡0.5一致废水临时沉淀池0.2临时沉淀池0.2一致噪声靠近敏感点处设置临时围挡靠近敏感点处设置临时围挡一致固废垃圾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一致运营期废气2套油气回收装置102套油气回收装置11增加了1万元水1个3m3的油水分离池、环保沟21个3m3的油水分离池、环保沟2一致噪声选用低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选用低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一致固废生活垃圾桶、危废暂存箱及标识生活垃圾桶、危废暂存箱及标识一致地下水分区防渗6分区防渗6一致水位观察井水位观察井一致环境风险1套液位仪及在线监控系统61套液位仪及在线监控系统6一致环境管理及监测费5环境管理及监测费5一致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费2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费2一致合计37合计38/五、项目变动情况分析环评建设内容、环保设施与实际建设内容变化情况如下:主体工程:加油站的排湿管道由环评阶段的DN50热镀锌管,验收阶段的排湿管道采用DN80热镀锌管。辅助工程:本项目的辅助工程建设完成后,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的工程内容一致。环保设施:本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后,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的工程内容一致。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工程变化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重大变动核查情况详见下表。表2-3重大变动清单对照情况表重大变动清单内容实际工程变化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工程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不属于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生产、处置规模较环评未发生变化。不属于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生产、处置规模较环评未发生变化,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属于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引起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生产、处置规模未发生变化,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不属于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未重新选址,环境防护距离范围未发生变化。不属于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类项目,销售油品未发生变化,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属于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环评要求建设,未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不属于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运营期间未新增废水排放口,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与环评阶段相比,本项目未新增废气排放口。不属于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运营期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中都做了措施,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项目实际建设的拦截设施未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不属于综上,本次验收期间项目实际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2.1.4本项目隐患改造后的效果2024年5月8日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山城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5条,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其中“加油站埋地油罐和站房的防火间距,加油站北面、西面和东面的建构筑物与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的安全间距不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相关要求”本项目通过对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后,本项目加油站的油罐、通气管、加油机与站外设施安全距离详见下表。表2.4本项目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站外建(构)筑物站内汽油设备埋地油罐加油机通气管管口备注三级站设有汽油加油与卸油油气回收系统重要公共建筑物规范要求353535实测值结论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规范要求12.512.512.5实测值结论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一类保护规范要求111111实测值结论二类保护规范要求8.58.58.5实测值结论三类保护规范要求777北面民房实测值10.912.314.4结论符合符合符合实测值7.413.714.1东面民房结论符合符合符合实测值14.118.217.7南面民房结论符合符合符合实测值22.520.521.2西面民房结论符合符合符合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规范要求12.512.512.5实测值结论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规范要求10.510.510.5实测值结论室外变配电站规范要求12.512.512.5实测值结论铁路、地上城市轨道线路规范要求15.515.515.5实测值结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规范要求5.5实测值结论城市次干路、支路和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规范要求西面跑马路实测值12.411.211.6结论符合符合符合架空通信线路规范要求南面架空通信线实测值5.29.27.8结论符合符合符合架空电力线路无绝缘层规范要求6.56.56.5实测值结论有绝缘层规范要求西面架空电线实测值15.314.315.6结论符合符合符合实测值15.219.619.2南面架空电线结论符合符合符合注:(1)表中“-”表示不涉及。(2)站址选择的安全间距和防火间距起止点应为以下所示:1)道路——机动车道路面边缘;2)储罐——罐外壁;3)加油机——中心线;4)设备——外缘;站外建(构)筑物站内汽油设备埋地油罐三级站加油机通气管管口备注设有汽油加油与卸油油气回收系统5)架空电力线、通信线路——线路中心线;6)建(构)筑物——外墙轴线。由上表可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红河县山城加油站改造后,加油站北面、西面和东面的建构筑物与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的安全间距均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有关规定。本项目加油站站内各主要设施之间安全间距如表2-4所示。表2-4加油站站内设施安全距离表(单位:m)设施名称汽油罐柴油罐汽油通气管管口柴油通气管管口油品卸车点加油机汽油罐规范值0.50.5实测值0.6符合性符合柴油罐规范值0.50.5实测值符合性汽油通气管管口规范值3实测值4.6符合性符合柴油通气管管口规范值2实测值符合性油品卸车点规范值32实测值4.6符合性符合站房规范值4343.555实测值5.010.15.98.5符合性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站区围墙规范值2222实测值4.37.4符合性符合符合配电室规范值4.53534.56实测值8.112.57.111.2符合性符合符合符合符合注:(1)表中“—”表示无防火距离要求。(2)配电室安全距离规范值取值依据为《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2.1.18、5.0.8条:加油站的变配电间和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作业区的边界线为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加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为门窗等洞口。(3)站内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起止点应为以下所示:1)储罐——罐外壁;2)加油机——中心线;3)设备——外缘;4)建(构)筑物——外墙轴线。根据上表,本项目云南红河红河县山城加油站经过改造后加油站埋地油罐和站房的防火间距能满足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的规定。本项目已经完成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红河县山城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该报告中对云南红河红河县山城加油站埋地油罐和站房的防火间距,加油站北面、西面和东面的建构筑物与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的安全间距均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有关规定。2.2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2.2.1主要原辅料本项目主要从事汽油的销售经营业务,根据加油站实际销售能力为年销售成品油800t,其中92#汽油562t/a,95#汽油238t/a,实际销售量根据市场需求调节。消耗情况详见表2-5。本项目为加油站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出售机动车燃料汽油,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产品产能见下表。表2-5项目主要原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用量备注1汽油92#t/a562/2汽油95#t/a238/3水t/a34.22市政供水管网供水4电kwh/a634市政供电管网供电2.2.2主要设备项目主要进行机动车燃料零售,不涉及加工、生产,主要设备见表2-6。表2-6加油站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环评数量实际数量备注1埋地卧式油罐V=20m2(罐内压力0.08MPa)具与环评一致2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单枪流量5—50L/min(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材质)台与环评一致3潜油泵200L/min台与环评一致4液位仪(2根探棒)套与环评一致5加油机底盆个与环评一致6成品操作井个与环评一致7油气回收装置套与环评一致本项目的敷设全部工艺管线,其中出油管线埋地部分为双层复合管线,卸油管、油气回收管为单层复合管。根据上表项目主要的设备与环评阶段的一致。2.2.3水平衡加油站为非生产性建设项目,主要进行机动车燃油零售,根据加油站建设资料及现场调查,项目区废水主要为场地清洁用水、员工日常清洁用水(本项目未建设卫生间及员工的生活场所,故本项目未产生生活污水)、加油站场地的初期雨水。(1)清洁废水①场地清洁用水根据本加油站多年运营情况,场地及加油岛上有油品滴漏时,用拖把和吸油毡进行清理,搓洗拖把的用水就成为含油污水。平均每天用水量约0.05m3/d,排水系数按0.8计,污水产生量约为0.04m3/d,14.6m3/a。②员工日常清洁用水根据本加油站多年运营情况,员工日常清洁用水为洗手废水,平均每天用量0.05m3/d,排水系数按0.8计,污水产生量约为0.04m3/d,14.6m3/a。(2)初期雨水本项目初期雨水计算采用红河地区暴雨强度计算公式: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m2;P—设计重现期(a),(a取2a);T—降雨历时(t取15min)。经计算,设计暴雨强度为q=278.48L/s.hm2初期雨水汇水量根据下面计算公式:QqF式中:Q—雨水流量,L/s;Ψ—径流系数,经验数值为0.9(按地面硬化后考虑);q—设计暴雨强度,L/s.hm2;F—汇水面积,hm2(取0.00435hm2,加油站的汇水面积主要包括加油区、卸油区、油罐区);按照公式,可以估算出生产区的前15min的初期雨水流量为1.09m3/次,即天计,初期雨水产生量为141.73m3/a。本项目现已建设了一个容积为3m3的三级油水分离池,可以满足最大暴雨强度情况下雨水的收集。(3)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0.050.05一次最大收集量为1.09m3。根据气象资料,非降雨天约为130天,则雨天以235场地清洁用0.04三级油水分0.03红河县污水场地清洁用0.04三级油水分0.03红河县污水自来水损耗0.01损耗0.01自来水损耗0.01损耗0.010.050.040.030.050.040.03员工日常清员工日常清洁用水洁用水图2-2项目晴天水平衡图单位:m3/d蒸发0.01损耗0.01蒸发0.01损耗0.01场地清洁用0.04三级油水分0.03红河县污水水离池处理厂损耗0.01损耗0.01员工日常清0.040.03沉淀池洁用水初期雨水1.09图2-3项目雨天水平衡图单位:m3/d综上,项目产生的职工洗手废水、清洁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经成品水封井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2.3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2.3.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本次验收调查,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设施已施工完成,项目于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竣工,工期较短,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均已得到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期没有收到投诉意见、未发生污染纠纷,项目施工期没有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的环境影响。2.3.2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一、卸油、加油、油气回收工艺1、卸油本项目储油罐均为地埋式,采用浸没式密闭卸油方式卸油。卸油人员停车熄火,做好接地、消防物资备用等卸油准备工作后,将卸油软管与罐车的密封进口连接好,油槽车与埋地油罐形成了封闭卸油空间,静止15分钟后,开启阀门,汽油、柴油通过各自的卸油连通软管和进油管分别进入汽油、柴油储油罐。油品卸完静置5min后,拆除连通软管,人工封闭好油罐卸油口和罐车卸油口,拆除接地装置,缓慢驶离罐区。在卸油过程中,由于机械力的作用,加剧了油的挥发程度,产生了油气,而储油罐中的气体空间随着油品的液位升高而减少,气体压力增大,为保持压力的平衡,一部分气体通过呼吸阀排出,形成了称为“卸油损耗”的油气排放。2、储油本项目设置2个埋地油罐,分别储存1个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成品油在储油罐内静置储存过程中,储油罐内的温度昼夜有规律的变化。白天温度升高,热量使油气膨胀,压力增高,造成油气的挥发;晚间温度降低,罐内气体压力降低,吸入新鲜空气,为平衡蒸汽压,油气从液相中蒸发,至止油液面上的气体达到新的饱和蒸汽压,造成油气的挥发。此外,敷埋式油罐需要定期检修、清理,届时有少量油渣、油泥、清洗废液产生。项目区每个油罐均设有液位仪,用于监控油罐储油情况,并安装1套泄漏报警装置,防止油品泄露、溢出等事故发生。3、加油加油机为自动税控计量加油,汽油加油枪为油气回收型加油枪。员工根据顾客需要的品种和数量在加油机上预置,确认油品无误后提枪加油,完毕后收枪复位。潜油泵将储罐内的油品抽出,通过加油管道输送给带计量的加油机,油罐车卸油小井地下油罐潜油泵加油机汽车油箱最后由加油枪加入到汽车油箱里,从而实现为汽车油箱加装汽油或柴油的作业。车辆进入加油区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及少量大气污染物总烃、CO、NOX等。卸油及加油工艺如下:储油罐油渣、油逸散油气逸散油气逸散油气泥二次油气回收加油枪废滤芯一次油气回收通气管逸散油气图2-4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4、油气回收装置本项目油气回收系统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二次油气回收),油气回收只针对汽油。对卸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密闭收集、储存和回收利用,抑制油气无控逸散挥发,达到保护环境、顾客及员工身体健康的目的。(1)一次油气回收阶段(即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一次油气回收阶段是通过压力平衡原理,将在卸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收集到油罐车内。在油罐车卸油过程中,油罐车内压力减小,地下储油罐内压力增加,地下储罐与油罐车内的压力差,使卸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通过管线回到油罐车内,达到油气收集的目的。待卸油结束,地下储油罐与油罐车内压力达到平衡状态,一次油气回收阶段结束。卸油油气回收工艺示意图见图2-5。地面输油管线油罐车地下地下储油罐输气管线图2-5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工艺流程图(2)二次油气回收阶段(即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阶段是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设备,将在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通过地下油气回收管线收集到地下储罐内的油气回收过程。该阶段油气回收实现过程为:加油过程中通过真空泵产生一定真空度,经加油枪、油气回收管、等油气回收设备,将加油过程挥发的油气回收到油罐内。二次油气回收分为分散式油气回收和集中式油气回收两种形式。本项目二次回收形式以集中式油气回收形式进行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工艺见图2-6。真油气图收型加油抢及管等附属设备租火器出球球间阀空加油机球泵阀地面加油机内部油气回收管线地下1%坡向低标号汽油地下储油罐地下储油罐耀图2-6加油油气回收(二次油气回收)工艺流程图5、油罐清理油罐使用一段时间后,油罐底部会积聚杂质,油罐壁将附着一定的油污垢,必须进行清洗。加油站定期清洗油罐,为减少油罐清洗油污水排放,加油站采用最新的机械清洗方式,采用全封闭式作业,进行油水、油砂的分离,避免含油污水、废气的直接排出,防止环境污染。油罐清洗前首先将油罐内的余油抽入油罐车内,采用防爆抽油泵将油水废液抽吸至回收车内,加油站油罐清洗工序委托具有资质单位操作,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油、油泥、油渣等由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清运处置。表三、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3.1施工期一、废气本项目为不新增用地,在原址基础上进行隐患改造,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及包装废物、车辆运输扬尘等。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主要产生设备安装焊接废气、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固废。根据现场调查及收集到的资料,项目在施工期的的处理措施如下;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气为材料装卸运输扬尘、搅拌扬尘、机械废气和少量焊接废气。(1)扬尘①在施工阶段项目加油站设有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为加油站站长,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在施工的工程中产生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由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的工程车清运和处置(施工单位云南程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垃圾渣土清运承包协议》,详见附件11)。项目在施工期堆放材料和工程车在进出施工场地的过程中产生的泥土及时清扫,用清水冲洗工程车的轮胎,运输的每一辆工程车都用篷布覆盖车顶。②加油站在施工期加油站内使用喷淋降尘,对施工的挖机、工程车喷淋,加油站内的堆土、堆材布置了蓬盖,详见附件14。③加油站施工期在西侧靠近公路场界设置了约2米高的围挡,并在施工中采用水管喷淋降尘。④在基础施工期间,加油站的土石方交由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外运处置。(2)机械废气①加油站施工期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由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的车辆清运,项目的材料、建材和施工工具由施工单位云南程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车辆运输,以上两家公司使用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都达到了国家标准。②项目在施工期的机动车辆每天在使用前检查车辆的车况,在检查完成后无问题的车辆进入施工场地;③项目施工期对所有的施工车辆限速、限载,在运输的过程中所有的施工车辆都用篷布覆盖车顶,并在加油站内设置了喷淋降尘。(3)焊接烟气本项目在施工期的设备安装、现场改造焊接都会产生部分焊接烟气,这部分的焊接烟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了环保型无烟焊接材料,和先进的焊接工艺,减少了焊接烟尘产生量;并且本项目的施工期较短,施工完成后,加油站就不再产生焊接烟气。二、废水(1)施工废水:本项目在施工期间设置了沉淀池,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经澄清后回用于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2)生活污水:本项目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租住在周边居民区内,依托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综上,本项目在施工期废水均能得到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属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终止了影响。三、噪声(1)项目施工期对加油站场区西侧临近道路一侧设置了约2米的围挡,能够降低施工产生的噪声,对于项目施工中的的高噪声设备采取特定的时间工作(每天的9:00至11:00和13:00至17:00);每天早班的时候,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确保施工人员规范施工。施工过程中在进场入口设置了静止鸣笛的标识,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单位人员指挥材料的装卸,在施工场地放置橡胶轮,用于材料的装卸;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早上8:00至12:00,下午14:30至21:00施工,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综上,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在施工期有效的处理后,对项目周边的影响有限,施工噪声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由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的车辆清运处置;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了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由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的车辆清运处置。3.2运营期3.2.1运营期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油、储存、加油等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加油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产生的异味。(1)非甲烷总烃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已根据《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431-2008)的要求,设置了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定期进行泄漏检测,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油罐密闭性较好,储油罐罐室内气温较稳定,受大气环境稳定影响较小,可减少油罐呼吸蒸发损耗。另外,油站通过加强卸油、加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采取溢油控制措施防止溢油和滴油,及时、定期维护加油设备等措施来减少油气的排放量。根据云南鼎祺检测有限公司对现场的检测,项目所在区域厂界上风向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浓度为0.67~0.88mg/m3,厂界下风向3个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检测浓度为1.24~2.33mg/m3。项目场区周边的非甲烷总烃均低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2)汽车尾气加油站进出车辆会产生一定量的尾气,为动力燃料柴油和汽油燃烧后所产生,主要成份是烯烃类、CO和NOX。车辆进出项目区时限速行驶、流动性大、污染源不集中、尾气的产生量不大,属间歇性、无组织排放,项目区较为空旷,汽车尾气经过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3)异味项目垃圾桶、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产生量较小,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异味对环境影响较小。3.2.2运营期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地面清洁用水、职工洗手废水、及初期雨水。本项目产生的职工洗手废水、清洁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均可以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水质限值后可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经成品水封井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水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3.2.3运营期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加油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加强车辆进出管理,于加油站出入口设置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标识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油机在为车辆加油时潜油泵运行会产生一定噪声,项目通过将油泵置于加油机箱内,设置减震底座等减小噪声产生,且加油区位于加油站罩棚内,距离项目区边界有一定距离,经距离和墙体衰减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3.2.4运营期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洁油罐产生的废油泥、隔油沉淀池油污、含油消防沙及废弃吸油棉、生活垃圾。(1)一般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项目职工人数3人,三班倒,每年工作365天,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项目年生产365天,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48t/a,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2)危险废物加油站运营期间储油罐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油泥、油水分离池清理产生的油污、油品泄漏事故或火灾事故处理产生的消防沙、吸油棉等含油固废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中收录的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定期对储油罐进行清洗,清罐产生的废油泥集中收集一般于清罐当天交由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清运处置,项目建设1个1m3危险废物暂存箱,对隔油沉淀池清理产生的油污、油品泄漏事故或火灾事故处理产生的消防沙、吸油棉等含油固废进行暂存,并委托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定期清运处置。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要求4.1.1报告表主要结论项目于2025年5月委托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见表4-1。表4-1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落实情况序号环评提出措施及建议执行情况对比要求施工期废气(1)扬尘本工程施工扬尘主要产生在现有建筑拆除、土方装卸、搅拌以及物料运输等活动中。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如下:①各施工阶段应有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以及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②运输道路及施工区应定时洒水,并根据天气状况调整洒水作业频率,以减少粉尘污染,对易飞散的建材堆放点应设蓬盖,防止二次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加强场界的围挡、喷淋装置配置,进一步减小施工扬尘对附近居民点空气环境的影响。④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合规处置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减少扬尘的地面源点。⑤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防止扬尘的扩散。运土方和水泥、砂石等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对不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对地面进行清理。(1)扬尘①在施工阶段项目加油站设有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为加油站站长,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由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的工程车清运和处置(施工单位云南程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垃圾渣土清运承包协议》,详见附件11)。项目在施工期堆放材料和工程车在进出施工场地的过程中产生的泥土及时清扫,用清水冲洗工程车的轮胎,运输的每一辆工程车都用篷布覆盖车顶。②加油站在施工期加油站内使用喷淋降尘,对施工的挖机、工程车喷淋,加油站内的堆土、堆材布置了蓬盖,详见附件14。③加油站施工期在西侧靠近公路场界设置了约2米高的围挡,并在施工中采用水管喷淋降尘。④在基础施工期间,加油站的土石方交由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外运处置。⑤项目在施工期间场地内的土堆、料堆都布置了蓬盖。曲靖市满足施工期废气⑥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m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⑦本项目在建材和施工工具运输过程中也应该注意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在人流、车流较少时进行运输,避开上下班高峰期。(2)机械废气机械废气主要由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产生量较小,所含污染物主要为CO、NO2、HC等,呈无组织排放,经风力扩散、稀释、消除后,对环境影响很小。为减少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及工程机械所排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应采取如下措施:①运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车辆和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②施工的各种机动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完善排烟系统,减轻施工期大气污染;③必须严格禁止运输车辆超载、限值行车速度,避免沙土泄露,运输土方的车辆应有防止扬尘措施,避免材料的裸露运输,同时运输道路及主要出入口可经常洒水,以减轻粉尘对环境污染影响。(3)焊接烟气本项目施工中设备安装等环节涉及现场改造焊接,会产生部分焊接烟气,多为成品局部改造、安装,所需焊接量较少;项目施工期短,废气排放量较少。少量焊接烟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较小。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环保型无烟焊接材料,选择先进焊接工艺,可减少焊接烟尘产生量,对环境影响很小。宏峰拆迁有限公司在运土方和水泥、砂石时超载,运土方和水泥、砂石的车辆都用篷布覆盖车顶。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施工单位每天清扫。⑥项目施工期在西侧靠近公路场界设置了约2米高的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⑦项目在施工期运输建材和施工工具时在每天的9:00至11:00和13:00至17:00的时间段作为运输的时段,避开了上下班高峰期。(2)机械废气①加油站施工期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由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的车辆清运,项目的材料、建材和施工工具由施工单位云南程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车辆运输,以上两家公司使用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都达到了国家标准。②项目在施工期的机动车辆每天在使用前检查车辆的车况,在检查完成后无问题的车辆进入施工场地;③项目施工期对所有的施工车辆限速、限载,在运输的过程中所有的施工车辆都用篷布覆盖车顶,并在加油站内设置了喷淋降尘。(3)本项目在施工期的设备安装、现场改造焊接都会产生部分焊接烟气,这部分的焊接烟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了环保型无烟焊接材料,和先进的焊接工艺,减少了焊接烟尘产生量;并且本项目的施工期较短,施工完成后,加油站就不再产生焊接烟气。满足废(1)施工废水:施工现场应设立沉(1)本项目施工期的产生的施满足水淀池,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经澄清后回用于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2)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租住在周边居民区内,依托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废水排入项目施工期间建设的临时沉淀池,经澄清后回用于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2)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人员租住在周边居民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红河县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噪声(1)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应尽量远离附近声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不得在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午间、夜间连续施工,需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2)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限制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段必要时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并防止人为噪声影响周围安静环境加强;(4)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本项目在施工期期间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14:30至21:00施工,在项目的施工期未在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2)项目施工期对加油站场区西侧临近道路一侧设置了约2米的围挡,能够降低施工产生的噪声,对于项目施工中的的高噪声设备采取特定的时间工作(每天的9:00至11:00和13:00至17:00),(3)每天早班的时候,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确保施工人员规范施工。施工过程中在进场入口设置了静止鸣笛的标识,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单位人员指挥材料的装卸,在施工场地放置橡胶轮,用于材料的装卸;(4)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早上8:00至12:00,下午14:30至21:00施工,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满足固体废物(1)按施工计划和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并尽量减少余下的物料,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尽可能回收利用;(2)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3)分类收集,拆除的油罐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4)建筑垃圾放置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1)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由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的车辆清运处置;(2)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了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3)项目施工期间拆除的油罐委托有资质单位已经完成清运;(4)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由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的车辆清运处置。满足运营期气运营期在卸油时使用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时使用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及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车辆进入加油站应减速、缩短怠慢速时间。本项目运营期在卸油时使用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时使用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及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在加油站入口处设置了减速标识。满足水地面清洁用水、职工洗手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再经过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地面清洁用水、职工洗手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再经过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设备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使用的是低噪声设备,在加油站入口处设置了禁止鸣笛,减速标识。满足固体物①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箱,油罐沉积油渣、隔油池废油及污泥、加油枪及油气回收废滤芯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②废抹布和废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③储油罐清理由专业清理单位负责,清理出的危险废物不在加油站内暂存,直接由清理单位(具备危险废物转运资质)运走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油罐沉积油渣、隔油池废油及污泥、加油枪及油气回收废滤芯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箱,定期委托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清运处置。②项目运营期的废抹布和废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③储油罐清理由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清理出的危险废物不在加油站内暂存,直接由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满足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安装双层油罐,并将油罐置于地下防渗池内,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安装油罐自动液位报警和防渗报警系统,严格做好防渗、防漏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储油罐应做防腐、防渗处理,并配备双层罐泄漏检测仪、智能液位检测仪。埋地油罐采用双层壁油罐,其最大的好处是自身具备二次防渗功能,在防渗方面比单油罐多了一层保护,可有效的防止渗漏油进入外环境和抗土壤腐蚀。双层罐泄漏检测仪、智能液位检测仪可以检测双层壁油罐夹层是否有液体进入,及时发现本项目已经安装了两个双层油罐(1个92#汽油罐20m³,1个95#汽油罐30m³),并将油罐置于地下防渗池内,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安装油罐自动液位报警和防渗报警系统,本项目的双层油罐能防渗、防漏,在油罐外部已经刷漆防腐,并配备双层罐泄漏检测仪、智能液位检测仪。满足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渗漏油的泄漏,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已经安装了两个双层油罐(1个92#汽油罐20m³,1个95#汽油罐30m³),并将油罐置于地下防渗池内,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安装油罐自动液位报警和防渗报警系统,本项目的双层油罐能防渗、防漏,在油罐外部已经刷漆防腐,并配备双层罐泄漏检测仪、智能液位检测仪。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毒害等各项要求;②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③按照设计图的要求,注意避雷针的安全防护措施等;④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构,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⑤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①本项目施工期在加油站内配备了灭火器,在施工时加油站内原有的油罐已经被提前清运;②运营期内加油站定期由站长带领工作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完成安全演练;③项目在加油站内的构筑物以及油罐工艺管道、罩棚等设施进行了防雷接地的措施,并设置有接地检测点;④本项目加油站已经编制山城加油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⑤本项已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满足经核对有关资料和实地调查,项目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保要求措施已经全部满足,满足率为100%。4.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要求项目于2024年6月20日取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关于的批复》(红环发〔2025〕14号),批复主要结论如下:4.2.1环评批复结论一、项目(项目代码:2503-532529-04-01-403452)拟建地点位于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跑马路,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4′43.889″,北纬23°22′12.356″。项目总占地面积268m2,总建筑面积约69.04m2,设1层加油站房,建筑面积为23m2;加油区,罩棚投影面积为86.4m2,设有1个加油岛,配套1台四枪潜油泵加油机,设油气回收系统,设置一、二次油气回收管,车道下新设2个20m3FF油罐,加油岛旁设3个卸油小井,一座三级油水分离池,项目总投资2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7.87%。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和布局合理,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将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建设应落实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有效实施。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严禁超出施工范围作业,做到文明施工。(二)加强施工扬尘的控制,做好洒水降尘、边界围挡及易扬尘物料覆盖等降尘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清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拆除的油罐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废弃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剩余不可回收建筑垃圾严格按建设部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处置。(三)项目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经成品水封井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洁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项目汽油卸油、加油过程以及油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回收,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严格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汽车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和4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污泥及储油罐清理油渣、废滤芯,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四)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设定专人负责,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三、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严格落实场区及周边个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选址、总图布置及建筑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物料存储、使用过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安装液位仪及在线监控系统等装置。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四、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如工程内容、地点、规模、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4.2.2环评要求落实情况项目环评批复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见表4-2。表4-2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序号环评批复要求执行情况对比要求1项目建设应落实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有效实施。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严禁超出施工范围作业,做到文明施工。根据建设单位的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项目成立了专门的环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中各个环保设施的建设。在施工期,每天早班的时候,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确保施工人员规范施工。满足2加强施工扬尘的控制,做好洒水降尘、边界围挡及易扬尘物料覆盖等降尘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清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拆除的油罐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废弃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剩余不可回收建筑垃圾严格按建设部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处置。本项目在施工期加油站内使用喷淋降尘,对施工的挖机、工程车喷淋,加油站内的堆土、堆材布置了蓬盖,详见附件14。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没有外排。本项目在施工期期间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14:30至21:00施工。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拆除的油罐已经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由曲靖市宏峰拆迁有限公司的车辆清运处置满足3项目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经成品水封井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洁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项目汽油本项目加油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经成品水封井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洁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根据云南鼎祺检测有限公司对加满足3卸油、加油过程以及油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回收,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严格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汽车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和4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污泥及储油罐清理油渣、废滤芯,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油站场区内的上风向和下方向的监测,项目所在区域厂界上风向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浓度为0.67~0.88mg/m3,厂界下风向3个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检测浓度为1.24~2.33mg/m3,满足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根据云南鼎祺检测有限公司对及油气处理装置通气管的检测结果,油气处理装置通气管的非甲烷总烃为2.23~2.45mg/m3,满足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使用的是低噪声设备,在加油站入口处设置了禁止鸣笛,减速标识。根据2025年11月18~19日云南鼎祺检测有限公司对加油站的检测报告,加油站的厂界噪声能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和4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的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污泥及储油罐清理油渣、废滤芯,定期委托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满足4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设定专人负责,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本项目设置了加油站站长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能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满足5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严格落实场区及周边个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选址、总图布置及建筑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物料存储、使用过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安装液位仪及在线监控系统等装置。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本项目在加油站油罐区使用的是双层承重油罐,能有效的控制油品的存储中的防渗、防漏、防腐;加油站内配备了吸油毡、消防沙、干粉灭火器作为物料存储中的安全措施。项目已安装液位仪及在线监控系统等装置。加油站于2024年8月编制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红河县山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回顾性评估报告》,于2024年8月5日取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备案。满足6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本项目一次性建设完成,环保设施落实“三同时”制度,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项目现已经竣工,建设单位现阶段正在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满足7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如工程内容、地点、规模、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本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的工程内容、地点、规模、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没有发生重大变动。满足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实地调查,对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7条意见,7条全部满足,满足率为100%。根据表4-1、表4-2,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的要求。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5.1人员资质云南鼎祺检测有限公司已通过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现场采样人员以及实验室检测分析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上岗证书。5.2监测质量控制主要措施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准确性、精密性和可比性,对验收监测的全过程进行以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1)验收监测前充分了解项目的性质、建设规模、生产特点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根据相应的标准要求制定科学、合理验收监测方案,布设监测点位合理可行、具有代表性并符合技术要求。(2)采样、分析方法选择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监测技术规范。采样及分析人员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使用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使用期内。(3)验收监测时核查各项验收条件,保证生产工况符合要求、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采取符合实际的、科学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要求,满足验收条件后再开展验收监测工作。(4)废气:现场采样和测试前,被测污染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内。(5)采样人员严格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样品采集、运输、保存、管理、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等有关监测分析方法的技术要求进行。(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表六、验收监测内容6.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通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红河县山城加油站隐患改造项目”环保设施排污状况进行现场监测,以检查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达到设计能力和预期效果,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6.1.1.废气1、废气监测内容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见表6-1。表6-1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类污染源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别《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2放控制标准》(非甲烷总烃)天,3次/天3个监测点(GB37822-2019)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卸油连续监测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泄漏检测值油气回收、加油油天,1次/天标准》(GB20952-2020)气回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油气处理装置通连续监测2非甲烷总烃放控制标准》气管天,3次/天(GB37822-2019)加油枪喷管(一共连续监测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四把加油枪,全气液比检)天,1次/天标准》(GB20952-2020)加油站油气回收连续监测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密闭性、液阻立管天,1次/天标准》(GB20952-2020)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表6-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1在厂界上风向设1个,厂界下风向设2345类别检测项目方法依据仪器名称型号方法检出限废气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气相色谱/9790II0.07mg/m33、油气回收监测分析方法表6-3油气回收监测分析方法样品类别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名称及编号仪器型号及名称检出限油气回收液阻液阻《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附录A液阻检测方法)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70030.01Pa0.01Pa密闭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附录B密闭性检测法)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70030.1Pa气液比《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附录C气液比检测方法)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70030.3(无量纲)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值)《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3-2014)TVA2020复合气体检测仪0.1μmol/mol6.1.2废水监测1、废水监测内容项目废水监测点位及执行标准等相关情况见表6-4,监测时间、监测频率及监测方法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类别污染源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1三级油水分离池出口(废水总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₅)悬浮物(SS)、氨氮(以N计)、总磷(以P计)、动植物油、石油类连续监测2天,3次/天《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水质限值2雨水排放口SS、化学需氧量、石油类连续监测2天,3次/天《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水质限值2、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表6-5废水监测分析方法样品类别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名称及编号仪器型号及名称检出限废水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PHB便捷式高精度酸度计(YNDQ/XC-132)—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1-89FA2004万分之一天平(YNDQ/SY-008)4mg/L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酸式滴定管(YNDQ/SY-060)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JPSJ-605F型溶解氧测定仪(YNDQ/SY-239)0.5mg/LSPT-P160B智能生化培养箱(YNDQ/SY-047)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721可见分光光度计(YNDQ/SY-066)0.025mg/L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89721可见分光光度计(YNDQ/SY-066)0.01mg/L动植物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JC-0IL-6红外测油仪(YNDQ/SY-039)0.06mg/L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JC-0IL-6红外测油仪(YNDQ/SY-039)0.06mg/L6.1.4噪声1、噪声监测内容本次噪声监测共设置4个监测点,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见表6-6。表6-6噪声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类别污染源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1厂界边界(东南西北)四个方向Leq(A)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一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7。表6-7噪声监测分析方法类别检测项目方法依据仪器名称型号检出限噪声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AWA5688A多功能声级计(YNDQ/XC-141)AWA6022A声校准器(YNDQ/XC-167)昼间≤60dB(A),昼间≤50dB(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油站隐患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