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三年使用权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一社区居民委员会2025)



凤凰山西区南门市东一楼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SWZC25158401

项目名称
凤凰山西区南门市东一楼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标的名称
凤凰山西区南门市东一楼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交易机构名称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价款形式
金额

挂牌价格
4.5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5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5-12-30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高于三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三年使用权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