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水磷石膏综合利用招标采购公告(2025)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半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半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20万吨/年半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区A区(三宁公司磷肥厂区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27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稿-120万吨每年半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验收报告表.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半水磷石膏综合利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