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关于2025年12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
关于
20
25
年
12
月
30
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0日我分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3773140、375713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2B202窗口
邮编:8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新疆诺睿科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
新疆诺睿科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益谦合环保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相关附件:
新疆诺睿科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doc
目录-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2-六、结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新疆诺睿科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
地理坐标
东经87°27′20.744″,北纬43°49′1.832″。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M7461 环境保护监测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
(万元)
55
环保投资
(万元)
13.5
环保投资占比(%)
24.55
施工工期
9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否
(是:本项目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24年12月建设完成。
用地(用海)
面积(m2)
99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其建设范围及直接影响范围内不存在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本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废气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采取环保措施后可达标排放,不会超过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利用资源为水、电,不会超出区域资源利用上线。因此,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建设地点属于兵地共管区。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新兵发〔2021〕16号)以及2023年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可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划定760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大类。要求建立兵团、师市、团场三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个方面明确准入要求。
根据《第十二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可知,本项目位于“104团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65820120002),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具体位置详见第十二师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1;本项目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1。
表1-1 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单元类别
类别
管控要求
符合性
师
团
ZH65820120002
104团重点管控单元
第十二师
104团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执行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乌鲁木齐市、十二师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不得引进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的仓储物流企业。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政策及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物、“三致”污染物含量高的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的项目;污染难以治理或环保设施不稳定达标的项目入园。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所,已建成的按照期限转产、搬迁或依法关闭。(5)重点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属于环境保护监测M7461,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不属于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物、“三致”污染物含量高的项目;项目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能确保污染物对环境质量影响降到最小,不突破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执行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乌鲁木齐市、十二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常态化,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加强区域通行车辆“超载、超标排放”整治,秋冬季节加大对柴油车监督抽检频次。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严格控制区域内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持续降低工业园区单位GDP能耗及煤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和循环化改造,完善再生水回用系统,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对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止超标排污,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治理等措施,确保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实验室废气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项目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项目营运期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满足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
(1)执行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乌鲁木齐市、十二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应加强管理及巡查以及应急预案编制。
资源利用效率
(1)执行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乌鲁木齐市、十二师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2)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执行以下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灶等燃烧设施(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应在限期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逾期未改用的,不得继续使用。
项目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项目营运期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满足要求。项目不涉及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灶等燃烧设施。
综上,项目符合所在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2. 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2.1 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人民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属于环境保护监测M7461,不属于“两高”项目以及不属于产业准入标准和政策的落后项目,项目符合所在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
2.2 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实施大气环境分区管控。严禁新(扩)建“三高”项目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轮胎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焦化、电镀、氮肥、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企业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单一或组合工艺治理技术,提高治理效率,确保稳定达标。”“严格环境准入。按照“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禁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进驻,有工业废水排放的新建项目一律进园区。有工业废水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适用于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的,一律按最严标准执行,严守水环境安全保障的第一道防线。”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属于环境保护监测M7461,不属于“三高”项目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且本项目废气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可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符合所在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
2.3 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详见下表。
表1-2 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引进能(水)耗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中准入值要求且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防控不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及有关产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排放)、高能(水)耗、高环境风险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排放)、高能(水)耗、高环境风险的工业项目。
符合
第三十条 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一)石油、化工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
(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
(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
(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使用;
(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本项目实验废气:在实验室内通过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项目产生污染物经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2.4 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的符合性分析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指出:“(七)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
本项目实验废气:在实验室内通过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项目产生污染物经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相关要求。
2.5 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3 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管理规定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十二)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十三)对于含高浓度VOCs的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十四)对于含中等浓度VOCs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六)含有有机卤素成分VOCs的废气,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
(十七)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净化后的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外,还应采取高空排放等措施,避免产生扰民问题。
(十八)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油烟抽排装置,并根据规模、场地和气候条件等采用高效油烟与VOCs净化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九)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十)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气为含低浓度VOCs,项目实验废气:在实验室内通过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项目不回收含有有机卤素成分废物。
符合
2.6 与《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T/ACEF 001-2020)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T/ACEF 001-2020)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4 与《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T/ACEF 001-2020)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4 基本要求
4.1 实验室单位应建立有机溶剂使用登记和管理制度,编制实验操作规范,选择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净化装置,减少VOCs排放,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4.2 产生VOCs废气应进行收集,排放至VOCs废气收集装置。
4.3 实验室有组织VOCs宜经过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综合考虑场地、实验室类型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采用有效的VOCs净化装置。经过净化后的废气应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净化过程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4.4 废气收集和净化装置应保证与实验操作同时正常运行。
项目实验均在实验室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的功能中最主要的是排气功能,在实验室中,实验操作时产生各种有害气体、臭气、湿气以及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为了保护使用者的安全,防止实验中的污染物质向实验室扩散,在污染源附近要使用通风橱;通风橱只担负实验台的辅助功能。
本项目实验室设置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实验需在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下进行,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防止实验室废气积聚;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此外,实验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且实验室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上述处理后,各种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抑制,排放量较小,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符合
6 有机废气收集
6.1 应根据有机溶剂的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废气收集装置。
6.2 有机溶剂年使用量≤0.1吨的实验室单元,可选用内置高效过滤器的无管道通风柜。有机溶剂年使用量大于0.1吨,小于1吨的实验室单元,宜选用有管道的通风柜。有机溶剂年使用量≥1吨的实验室单元,整体应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并保持微负压,避免无组织废气逸散。
6.3 使用有机溶剂作为进样的仪器,应在其上方安装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其设置应符合GB/T 16758的规定,按GB/T 16758、AQ/T 4274 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6.4 废气收集装置材质应防腐防锈,每月定期维护,存在泄漏时需停止实验并及时修复。
符合
7.1 净化技术选择
7.1.1 实验室单元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可采用吸附法等技术对VOCs进行净化,根据技术发展鼓励采取更加高效的技术手段。
7.1.2 吸附法可采用活性炭、活性炭纤维、分子筛等作为吸附介质。吸附剂的性能参数应符合 GB/T 7701.1和 HJ 2026的相应要求。
符合
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属于环境保护监测M746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三十一、科技服务业”中“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及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本项目区东侧为空地,隔空地为金湖路;南侧为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厂;西侧为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库房;北侧为新疆环路通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27′20.744″,北纬43°49′1.832″。
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主要补给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红线区,不在限制开发区范围内。
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电源引自市政供电网,供电可满足项目区用电需要。本项目区东侧为空地,隔空地为金湖路;项目所在地交通十分便利,为设备运输和原料及产品的运输提供了可靠保障。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原料供应、交通道路、资源供给、公共设施等方面都具有良好的依托,可满足本项目的运营需求。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故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 项目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本项目区东侧为空地,隔空地为金湖路;南侧为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厂;西侧为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库房;北侧为新疆环路通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27′20.744″,北纬43°49′1.832″。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2-1,项目区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2。
2.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用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总面积为990m2,其中实验区面积约为400m2,办公区面积约为490m2。本项目实验区设有理化室、原子吸收室、气相色谱室、气相前处理室、收样室、高温室、天平室、试剂室、外采设备室、档案室、洗涤室等;办公区设有办公室、会议室等。项目配置大小型仪器设备,主要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2-1。
表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内容
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实验区
项目租用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总面积为990m2,其中实验区面积约为400m2。本项目实验区设有理化室、原子吸收室、气相色谱室、气相前处理室、收样室、高温室、天平室、试剂室、外采设备室、档案室、洗涤室等;项目配置大小型仪器设备,主要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
租用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
辅助工程
办公区
办公区面积约为490m2;办公区设有办公室、会议室等。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水量及水压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依托
排水
项目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已建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依托
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新建
供电
项目区用电接市政电网,可满足项目区用电要求。
依托
供暖
项目冬季供暖依托集中供暖
依托
环保工程
废气
在实验室内通过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
新建
废水
项目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已建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依托
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新建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新建
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新建
项目实验室纯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时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内暂存;实验室一般固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弃包装物和容器、报废仪器设备、破碎仪器等)在实验室设专用收集箱,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已建
实验室危险废物(废试剂、实验废液、实验室前段清洗废水、废试剂瓶等)采用废液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密封转运,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已建
3. 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2-2。
表2-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
1
电子皂膜流量计
BL5000型
2
2
电子皂膜流量计
BL30L型
2
3
防爆双路大气采样器
FCC-1000型
10
4
防爆大气采样器
FCC-1500D
10
5
防爆双路粉尘采样器
FCC-30型
10
6
矿用防爆个体粉尘采样器
FCC-3000G型
10
7
声级校准器
HS6021型
2
8
个人噪声剂量计
AWA5912型
5
9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8+型
2
10
本安型积分声级计
HS5628A型
1
11
测振仪
AHAI3001型
1
12
湿球黑球温度指数仪
2006简易型
2
13
手持频谱分析仪(工频电场)
NF-5035型
1
14
紫外辐照计
UV-A型
1
15
紫外辐照计
UV-B型
1
16
数位式照度计
TES-1332A型
2
17
智能热球风速计
QDF-6型
2
18
专业温湿度测试仪
DT-321S型
2
19
空盒气压表
DYM3型
2
20
高原用空盒气压表
DYM3-1型
1
21
砝码
F1级
1
22
pH计
主机:PHS-3C型 PH复合电极:E-201F 参比电极:232-01 氟离子电极:PF-2-01
1
23
实验室电导率仪
MP513型
1
24
电子天平
YP202N型
1
25
电子天平
FA2004N型
1
26
电子天平
HZ-104/35S型
1
27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F732-VJ型
1
28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752型
1
29
温湿度表
WS2080A型
6
30
红外一氧化碳分析仪
ET-3015A型
1
31
智能二氧化碳检测仪
CEA-800A型
1
32
倾斜式微压计
YYT-2000B型
1
33
箱式电阻炉
SX2-5-12型
1
34
电热鼓风干燥箱
101-0ASB型
1
35
智能型石墨电热板
CB3型
1
36
石墨消解仪
SGC-M12型
1
37
气相色谱仪
GC-2014
1
38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TAS-990MFG型
1
39
电热恒温水浴锅
HH-S4A
1
40
超声波清洗器
KQ3200E
1
41
实验室用纯水系统
Eco-S15UV
1
42
无风滤膜除静电器
AP-10
1
43
温度计
/
4
44
气相色谱仪
GC-2010plus
1
45
封闭电炉
FL-1
1
46
79-1型磁力加热搅拌器
79-1型
1
47
可见分光光度计
721型
1
48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PF32
1
49
显微镜
UPH103i-1800
1
50
测微尺
TS-M1型
1
4.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常用试剂
本项目开展检测工作时,在化验分析过程中均会使用到各种试剂,项目检测试剂数量众多,本次环评只选其中主要的检测试剂。项目设有试剂室等,在运营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风化、防潮解、防曝光、防挥发,化学试剂的保存应根据其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潮解性等不同化学性质进行妥善保管。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试剂及用量见表2-3。主要试剂理化性质一览表,见表2-4。
表2-3 主要试剂及用量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年用量(mL/g)
最大存储量(mL/g)
来源
储存场所
储存方式
1
硫酸
分析纯、优级纯 500ml
300
500
外购
试剂室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
2
硝酸
分析纯、优级纯 500ml
500
500
3
盐酸
分析纯、优级纯 500ml
500
500
4
二硫化碳
色谱纯 500ml
2000
3000
5
二氯甲烷
色谱纯 500ml
200
500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及阳光无法直射的地方;须远离热源、火焰及不相容物,如强氧化剂、强酸、硝酸。
6
焦磷酸
500ml
3000
5000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应远离火种、热源。
7
氢氧化钠
分析纯 500g
500
500
8
冰乙酸
分析纯 500ml
500
1000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
9
乙醇
分析纯 500ml
1500
2000
表2-4 主要试剂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化学式
CAS
危险性描述
理化性质
1
硫酸
H2SO4
7664-93-9
R35 会导致严重灼伤
硫酸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是H2SO4,是硫的最重要的。纯净的硫酸为无色油状液体,10.36℃时结晶,通常使用的是它的各种不同浓度的水溶液,用和制取。前者所得为粗制稀硫酸,质量分数一般在75%左右;后者可得质量分数 98.3%的浓硫酸,沸点338℃,相对密度1.84g/cm3。
2
硝酸
HNO3
7697-37-2
R8 遇到易燃物会导致起火;R35 会导致严重灼伤。
硝酸(英文名:Nitric acid),是一种具有强化性、腐蚀性的一元无机,是六大无机强酸之一,也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式为HNO3分子量为63.01,其水溶液俗称硝镪水或氨氮水。在工业上可用于制造化肥、农药、炸药、染料等;在有机化学中,浓硝酸与浓硫酸的混合液是重要的硝化试剂硝酸的是(N2O5)。熔点:-42℃;沸点:83℃;密度:1.5g/cm3。
3
盐酸
HCl
83881-52-1
R34 会导致灼伤;R37 刺激呼吸道。
盐酸(hydrochloric acid)是(HCl)的水溶液工业用途广泛。盐酸为无色透明的液体,有强烈的刺鼻气味,具有较高的腐蚀性。浓盐酸(质量分数约为37%)具有极强的挥发性,因此盛有浓盐酸的容器打开后氯化氢气体会挥发,与空气中的水蒸气结合产生盐酸小液滴,使瓶口上方出现酸雾。盐酸是胃酸的主要成分,它能够促进食物消化、抵御微生物感染。熔点:-27.32℃(38%溶液);沸点:48℃(38%溶液);密度:1.189g/cm3(38%溶液)。
4
二硫化碳
CS2
75-15-0
R11 非常易燃;R36/38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R48/23 长期接触或吸入会严重损害健康;R62 有削弱生殖能力的危险;R63 可能危害未出生婴儿。
二硫化碳,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S2,为无色液体,是一种常见的溶剂。在常温常压下二硫化碳为无色透明微带芳香味的液体。实验室用的纯的二硫化碳有类似三氯甲烷的芳香甜味,但是通常不纯的工业品因为混有其他硫化物(如羰基硫等)而变为微黄色,并且有令人不愉快的烂萝卜味。它可溶解硫单质。二硫化碳用于制造人造丝、杀虫剂、促进剂等,也用作溶剂。熔点:-112至-111℃:沸点:46.2℃:密度:1.266g/cm3;闪点:-30℃。
5
二氯甲烷
CH2Cl2
75-09-2
R40有限证据表明其致癌作用
二氯甲烷(Dichloromethane),又称为二氯代烷、甲基氯仿,简称DCM,是一种无色、具有类似醚的刺激性气味的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H2Cl2。这种化合物是由甲烷(CH4)中两个氢原子被氯原子取代而成。微溶于水,溶于和乙醚,在通常的使用条件下是不可燃低沸点溶剂,其蒸气在高温空气中成为高浓度时,才会生成微弱燃烧的混合气体,常用来代替易燃的石油醚、乙醚等。具有良好的溶解性,被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如工业溶剂、中间体和冷却剂。在医药制备、实验室和制药工业中也有重要用途。熔点:-97℃:沸点:39.8℃:密度:1.325g/cm3。
6
焦磷酸
H4P2O7
2466-09-3
R34 会导致灼伤
焦磷酸(Pyrophosphoric acid)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H4P2O7。是一种无色黏稠液体,久置生成结晶,为无色玻璃状。焦磷酸根有很强的,用作催化剂及等;用作催化剂,金属精制,的稳定剂。用于工艺中调节电镀溶液的pH值,也用于其他电镀。熔点:61℃;密度:2.04g/cm3。
7
氢氧化钠
NaOH
1310-73-2
R35 会导致严重灼伤
氢氧化钠(Sodium hydroxide),也称、、、,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NaOH,相对分子量为39.9970。
氢氧化钠具有强碱性,腐蚀性极强,可作酸中和剂、配合掩蔽剂、沉淀剂、沉淀掩蔽剂、显色剂、皂化剂、去皮剂、洗涤剂等,用途非常广泛。密度:2.130g/cm3;熔点:318.4℃(591K);沸点:1390℃(1663K)。
8
冰乙酸
C2H2O2
64-19-7
R35 会导致严重灼伤
无水(化学式C2H2O2),又称、乙酸,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具有刺激性气味。其熔点为16.635℃,沸点117.9℃,密度1.0492,与水、乙醇等溶剂混溶,广泛应用于化工合成及分析领域。CAS号为64-19-7,属可燃性液体,安全风险包含腐蚀性(R35)等警示。该物质主要用于合成、、乙酸酯类等化工产品,同时在食品香料、溶剂及金属醋酸盐制备中发挥重要作用。其工业生产原料包括甲醇、乙醛、乙烯等,下游产物涵盖、、等多种化学品。作为基础化工原料,无水乙酸的产业链覆盖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及精细化学品制造等领域。熔点:16-16.5℃;相对密度:1.048g/cm3。
9
乙醇
C2H5OH
64-17-5
R11 非常易燃
乙醇(Ethyl Alcohol),俗称酒精、,是醇类化合物的一种,化学式为C2H6O,结构简式为CH3CH2OH或C2H5OH。乙醇燃烧性很好,是常用的燃料、溶剂和消毒剂等,在有机合成中应用广泛。乙醇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毒性较低,可以与水以任意比互溶,溶液具有酒香味,略带刺激性,也可与多数有机溶剂混溶。乙醇蒸汽与空气混合可以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乙醇是一种基本有机化工原料,也用作有机溶剂、制饮料酒以及食品工业。乙醇可用于制造、饮料、香精、染料、燃料等,医疗上常用体积分数为70%~75%的乙醇作消毒剂。乙醇在化学工业、医疗卫生、食品工业、农业生产等领域都有广泛的用途。熔点:-114.1℃(常压);沸点:78.3℃(常压);密度:0.7893g/cm3(20℃)。
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人员22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采用一班制,每班工作8h。
6. 公用工程
(1)供水
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水量及水压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1)实验室用水
①纯水制备用水:实验室用到的纯水由纯水机制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制水所需新鲜水量约为25m3/a。
②实验用水:在实验过程中用水主要为配制溶液、稀释溶液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实验用纯水约为20m3/a。
③实验器皿清洗用水:实验器皿清洗用水约55m3/a。
④实验室台面和地面清洗用水:用于实验工作台和实验室地面的清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用水量约为10m3/a。
2)生活用水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用水定额》,项目员工生活用水按50L/人·d,本项目共22人,则项目生活用水为1.1m3/d(330m3/a)。
(2)排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及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1)实验室废水
①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室用到的纯水由纯水机制备,纯水机生产纯水过程会排放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制水所需新鲜水量约为25m3/a,纯水产生比例为80%,纯水产生量为20m3/a,则浓水产生量为5m3/a。该废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②实验废液: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实验用纯水约为20m3/a;实验废液产生系数按0.6计,则产生废液量为12m3/a。实验废液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详见附件)。
③器皿清洗废水:本项目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包括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
A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实验器皿前3遍清洗废水,以下称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浓度较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用水量约为10m3/a,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详见附件)。
B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实验器皿第4遍及后续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以下称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用水量约为45m3/a,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为36m3/a,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④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用于实验工作台和实验室地面的清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用水量约为10m3/a,此部分废水,损耗20%,产生量为8m3/a,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为264m3/a(0.88m3/d),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综上,本项目总用水量约为420m3/a,废水排放总量为313m3/a,本项目给、排水情况见表2-5,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3。
表2-5 项目用、排水情况表
用水类别
用水量m3/a
损耗量m3/a
排水量m3/a
备注
生活
用水
人员生活用水
330
66
264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生产
用水
纯水制备用水
25
/
5
纯水产生量为20m3/a;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5m3/a)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实验用水(纯水)
20
8
12
实验废液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实验器皿清洗用水
实验器皿前段清洗
10
/
10
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实验器皿一般清洗
45
9
36
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实验室台面和地面清洗
10
2
8
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合计
440
85
335
本项目总用水量约为420m3/a,废水排放总量为313m3/a,生活污水、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废液12m3/a,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10m3/a,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图2-3 水量平衡图(单位:m3/a)
(3)供电
项目区用电接市政电网,可满足项目区用电要求。
(4)供暖
项目冬季供暖依托集中供暖。
7. 项目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用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总面积为990m2,其中实验区面积约为400m2,办公区面积约为490m2。本项目实验区设有理化室、原子吸收室、气相色谱室、气相前处理室、收样室、高温室、天平室、试剂室、外采设备室、档案室、洗涤室等;办公区设有办公室、会议室等。项目实验区位于项目区的北侧,办公区位于项目区的南侧;其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4。总体看来,本项目区总布局做到了功能区分区明确,布局基本合理。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 施工期
本项目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24年12月建设完成。项目施工期已不存在,本次仅对项目运营期进行分析及评价。
2. 运营期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配置大小型仪器设备,主要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建设单位在接受委托方委托后,进行现场采样及样品保存,或直接接收委托样品,在本项目实验室内采用相应的分析方法进行样品检测。样品交接后实验室检验人员对取得的样品进行相应的处理并通过实验方法和仪器对污染物进行分析监测,最终出具监测报告。项目工艺流程简述:
(1)样品采样:公司接受委托后安排采样人员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采样,该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物。
(2)样品预处理:样品需要根据客户检测需求进行预处理;根据实验要求,需添加试剂等对样品进行预处理,在此过程中进行酸液配制、标准样配制、消解、萃取等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此过程有实验废液、清洗废水及固废产生。
消解是一种样品前处理技术,核心目的是破坏样品中的基体结构,去除干扰成分,将待测的目标元素转化为可溶于水或酸的离子形态,以便后续通过原子吸收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仪器进行定量分析。
萃取是一种基于相似相溶原理的样品前处理技术,核心目的是将待测的物质从复杂样品基体中分离、富集出来,去除干扰成分,提高后续仪器分析的灵敏度和准确性。
(3)样品送检:经预处理好的样品需送入分析室进行检测,在此过程中无污染物产生。
(4)分析处理:对经过预处理的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检测分析分为常规理化分析及上机分析。对于滴定等常规理化分析在理化室内进行,分析过程中需要添加酸碱等试剂。对于气相色谱、原子吸收等上机分析过程需要将样品送至大型仪器中分析。在常规理化分析及上机分析过程均有实验废液及清洗废水产生。
(5)经编、校、审检测报告,最后盖章后交由委托方。
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下图。
图2-5 项目运营期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2-6 项目运营期检测时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3. 主要污染工序
项目污染物种类、来源、排放方式见下表。
表2-6 项目产污环节表
产污类型
来源
污染物名称
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
实验室
实验室废气
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
废水
实验区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
COD、BOD5、SS、NH3-N
办公区
生活污水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办公区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实验室用纯水系统
实验室纯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
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900-008-S59
实验室
实验室一般固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弃包装物和容器、报废仪器设备、破碎仪器等)
SW92实验室固体废物
900-001-S92
危险废物
实验室
实验室危险废物(废试剂、实验废液、实验室前段清洗废水、废试剂瓶等)
HW49其他废物
900-047-49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HW49其他废物
900-039-49
废气处理
废SDG吸附剂
HW49其他废物
900-047-49
噪声
生产设备
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1. 现有工程概况
项目租用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总面积为990m2,其中实验区面积约为400m2,办公区面积约为490m2。本项目实验区设有理化室、原子吸收室、气相色谱室、气相前处理室、收样室、高温室、天平室、试剂室、外采设备室、档案室、洗涤室等;办公区设有办公室、会议室等。项目配置大小型仪器设备,主要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表2-7 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内容
规模
主体工程
实验区
项目租用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总面积为990m2,其中实验区面积约为400m2。本项目实验区设有理化室、原子吸收室、气相色谱室、气相前处理室、收样室、高温室、天平室、试剂室、外采设备室、档案室、洗涤室等;项目配置大小型仪器设备,主要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
辅助工程
办公区
办公区面积约为490m2;办公区设有办公室、会议室等。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水量及水压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排水
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供电
项目区用电接市政电网,可满足项目区用电要求。
供暖
项目冬季供暖依托集中供暖
环保工程
废气
在实验室内通过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直接排放。
废水
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时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内暂存;实验室一般固废在实验室设专用收集箱,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密封转运,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2. 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及建议
根据项目实际踏勘,项目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1)项目区产生的实验废气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未采取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直接排放。
(2)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未采取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直接排放。
(3)项目区设有危废暂存间,但危废暂存间内未张贴标识标牌及相关管理制度,此外项目危废处置协议已过期。项目危废暂存间现状见下图。
危废暂存间
危废暂存间内部
根据项目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环评提出以下建议及措施:
(1)要求项目区产生的实验废气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
(2)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3)要求危废暂存间内张贴标识标牌及相关管理制度,此外重新签订项目危废处置协议。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 大气环境
1.1 基本污染物现状调查与评价
(1)数据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对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的要求,本次评价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中乌鲁木齐市2024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评价标准
基本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3)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基本污染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中各评价项目的年评价指标进行判定。年评价指标中的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位数24h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满足GB3095中浓度限值要求的即为达标。对于超标的污染物,计算其超标倍数和超标率。
(4)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详见下表。
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5
60
8.33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0
40
75.00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4
35
97.14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60
70
85.71
达标
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1300
4000
32.50
达标
O3
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134
160
83.75
达标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2.5、PM10的年平均质量浓度;O3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CO的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1.2 其他污染物现状调查与评价
(1)数据来源
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非甲烷总烃)的数据引用新疆锡水金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21日对“新疆天正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数据;作为评价本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的分析资料数据,项目监测点位图见附图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引用非甲烷总烃监测点位于本项目东侧约1.5km处(坐标87°28'30.31"E,43°48'53.77"N),监测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21日,属于3年有效期内;因此引用数据有效。
(2)监测项目及监测时间
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
监测时间:非甲烷总烃监测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21日;连续采样3天。
(3)监测标准
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最大一次限值2mg/m3。
(4)评价方法
本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计算模式为:
Ii=Ci/Coi
式中:Ii——i污染物的分指数;
Ci——i污染物的浓度,μg/m3;
Co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μg/m3。
根据评价计算,可以得出污染综合指数(Ii),依照Ii值的大小,分别确定其污染程度。当Ii ≤1时,表示大气中该污染物浓度不超标;当Ii>1时,表示大气中该污染物浓度超过评价标准。
(5)监测与评价结果
监测结果与评价结果见表3-2。
表3-2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评价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
污染物
监测时间
现状浓度/(mg/m3)
评价标准/(mg/m3)
监测浓度范围/(m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超标率/%
达标情况
引用非甲烷总烃监测点位于本项目东侧约1.5km处(坐标87°28'30.31"E,43°48'53.77"N)
非甲烷总烃
2023年10月19日
1.00
2
0.95-1.04
52.00
/
达标
1.03
1.00
1.04
2023年10月20日
0.95
0.98
1.01
1.00
2023年10月21日
1.02
0.95
1.01
1.00
根据上表可知,评价区域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环境管理推荐限值,非甲烷总烃限值:1h平均2mg/m3的要求。
2. 水环境
2.1 地表水
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www.wlmq.gov.cn/wlmqs/c119221/202507/e7d7bfaccb3b445a833bdb78f13d659a.shtml)官网公布的乌鲁木齐市地表水2025年第二季度水质状况报告,二季度,乌鲁木齐市地表水体对乌鲁木齐河、水磨河、乌拉泊水库、红雁池水库、柴窝堡湖开展了监测工作。
表3-3 2025年二季度乌鲁木齐市地表水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一览表
水体名称
监测断面名称
水质类别
备注
乌鲁木齐河
跃进桥
Ⅰ类
/
英雄桥
Ⅰ类
/
青年渠
Ⅰ类
/
水磨河
搪瓷厂泉
Ⅰ类
/
七纺桥
Ⅰ类
/
联丰桥
Ⅱ类
/
米泉桥
Ⅱ类
/
三个庄
Ⅲ类
/
乌拉泊水库
进口1
Ⅱ类
/
进口2
Ⅱ类
/
出口
Ⅱ类
/
红雁池水库
进口
Ⅱ类
/
出口
Ⅱ类
/
养殖区
Ⅱ类
/
柴窝堡湖
/
V类
柴窝堡湖参与评价的21个基本项目18项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要求,4项劣于V类标准要求,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水库营养化程度表现为轻度富营养。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除柴窝堡湖,区域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Ⅰ、Ⅱ、Ⅲ类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水质状况较好。
2.2 地下水
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的要求:“建设项目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不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3. 土壤环境
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的要求:“建设项目存在土壤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不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 声环境
(1)评价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乌鲁木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项目区执行3类声环境标准;本项目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声环境功能区分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3-2。
(2)监测点位
2025年9月10日,新疆锡水金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厂界及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进行了监测(项目区东侧为空地,隔空地为金湖路;南侧为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厂;西侧为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库房;北侧为新疆环路通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项目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新疆环路通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监测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进行,在昼间和夜间分别进行监测。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监测点位图详见附图3-3。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监测点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3-4 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位
昼间
夜间
监测值
标准值
评价结果
监测值
标准值
评价结果
项目区东侧
46
65
达标
43
55
达标
项目区南侧
52
达标
40
达标
项目区西侧
51
达标
39
达标
项目区北侧
45
达标
42
达标
新疆环路通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
47
达标
39
达标
新疆环路通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
47
达标
36
达标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厂界四周、新疆环路通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说明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5. 生态环境
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的要求:“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不需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m
新疆环路通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
E87°27′20.824″,N43°49′4.251″
工作人员
约50人
二类区
北侧
30
伊水湾
E87°27′29.164″,N43°48′45.123″
居民
约500人
东南侧
470
相对厂界距 /m
新疆环路通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
E87°27′20.824″,N43°49′4.251″
工作人员
约50人
二类区
北侧
30
3.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 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其标准见下表。
表3-7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排气筒(m)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15m
非甲烷总烃
120
1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硫酸雾
45
1.5
1.2
氯化氢
100
0.26
0.20
氮氧化物
240
0.77
0.12
(2)废水
项目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见下表。
表3-8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
限值(mg/L)
标准
1
pH
6~9(无量纲)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
COD
500
3
BOD5
300
4
SS
400
5
NH3-N
/
(3)噪声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3-9 噪声排放标准
污染源
(类型)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准来源
监控位置
运营期噪声
厂界
噪声
昼间
65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
厂界外1m
夜间
55dB(A)
控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总
量
控
制指
标
根据“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文件及相关环保法规与规定可知,涉及总量指标考核及区域削减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
(1)废水
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及NH3-N。项目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则项目无需申请COD、NH3-N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气
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则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NOx:0.008kg/a;VOCS:0.68kg/a。根据《关于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环境同防同治的意见》,本项目位于同防同治区域内,需落实区域“倍量替代”要求,倍量替代:NOx:0.016kg/a;VOCS:1.36kg/a。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本项目的施工期影响已结束,因此本报告不对施工期的污染进行分析。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 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1 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由于实验类型不同,根据样品处理前工艺的差别,其中有机废气主要为醇类、醛类等挥发性有机气体,无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等酸雾,废气仅在化验过程间歇排放,废气排放量很少,故本次评价以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无机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等酸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源强核算
1)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含有机溶剂的药品试剂在配制、样本萃取、蒸馏、分析等实验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在实验室内通过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废气收集率按80%计算,收集风机风量约为5000m3/h)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版)》表2-3 VOCs废气收集率和治理设施去除率通用系数中一次活性炭吸附-不再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去除率为15%)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
有机前处理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本项目实验试剂使用量较少,根据项目的实验试剂使用情况,易挥发的有机溶剂主要包括醇类、醛类等物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此类试剂使用量约为5kg/a,配套通风橱年工作时间约为1500小时(每天运行时间按5h计)。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参照其他同类项目数据,实验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量取使用量的20%。则项目实验过程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1kg/a。故经处理后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量为0.68kg/a,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005kg/h;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量为0.2kg/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01kg/h。
2)无机废气(以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计)
样品在无机前处理时需用酸消解样品并加热(消解过程在前处理室内进行),该过程会产生少量酸性消解废气(主要为硫酸雾、氮氧化物和氯化氢)。本项目产生的酸雾在实验室内通过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废气收集率按80%计算,收集风机风量约为5000m3/h)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根据北京工业大学“可治理多种酸气的SDG吸附剂专利”,SDG吸附剂对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净化效率为90-99%,本评价按照净化效率为90%计)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
本项目实验试剂使用量较少,根据项目的实验试剂使用情况,产生无机废气的主要为硫酸、盐酸、硝酸等物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此类试剂使用量约为10kg/a(实验用硫酸年消耗量约为4kg/a;盐酸年消耗量约为4kg/a;硝酸年消耗量约为2kg/a),配套通风橱年工作时间约为1500小时(每天运行时间按5h计)。本项目无机废气(以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计)参照其他同类项目数据,实验过程中无机废气产生量取使用量的5%。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4-1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产排情况一览表
排放形式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限值mg/m3
产生量kg/a
产生速率kg/h
产生浓度mg/m3
工艺
效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
排放量kg/a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
1
0.0007
0.083
在实验室内通过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
15
是
0.68
0.0005
0.057
120
硫酸雾
0.2
0.0001
0.017
90
是
0.016
0.00001
0.001
45
氯化氢
0.2
0.0001
0.017
90
是
0.016
0.00001
0.001
100
氮氧化物
0.1
0.00007
0.008
90
是
0.008
0.000005
0.0007
240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0.2
0.0001
/
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
/
是
0.2
0.0001
/
4.0
硫酸雾
0.04
0.00003
/
/
是
0.04
0.00003
/
1.2
氯化氢
0.04
0.00003
/
/
是
0.04
0.00003
/
0.20
氮氧化物
0.02
0.00001
/
/
是
0.02
0.00001
/
0.12
综上,本项目废气严格按照实验室规范操作,在实验室内通过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同时,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防止实验室废气积聚;以及实验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口罩。
1.2 非正常情况排放分析
非正常工况排污包括开停车、检修和其它非正常工况排污两部分,正常开停车或部分设备检修时排放的污染物属非正常排放;其它非正常工况排污指工艺设备或环保设备达不到设计规定指标的超额排污。在这些工况下较正常工况废气排放将有较大变化,需采取应急治理措施。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为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等对应的治理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损坏,导致废气处理效率完全丧失,废气出现事故性排放现象。本项目预计出现事故1次/年,每次持续时间约1小时,则在此期间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4-2 项目非正常工况废气污染物排放一览表
项目
内容
污染物
排放量(kg/次)
排放速率(kg/h)
持续时间
频次
非正常工况类型
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出现故障
非甲烷总烃
0.00042
0.00042
1h
1次
硫酸雾
0.00008
0.00008
1h
1次
氯化氢
0.00008
0.00008
1h
1次
氮氧化物
0.00004
0.00004
1h
1次
非正常工况采取的措施
当环保设施故障时,立即停止生产,防止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环境;对设备定期进行巡检,减少故障情况发生。
由上表可知废气处理设施失效情况下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骤然增加,加重周边环境污染,参考同类企业运行情况,非正常工况出现的概率极低,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 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隔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 定期检查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失效,定期更换SDG吸附剂和活性炭,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③ 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1.3 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参照《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T/ACEF 001—2020)、《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T/LZZLXH 055-2021)中相关规定,“实验室单位应建立有机溶剂使用登记和管理制度,编制实验操作规范,选择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净化装置,减少VOCs排放,防止污染周边环境。”;“有机溶剂年使用量≤0.1吨的实验室单元,可选用内置高效过滤器的无管道通风柜。有机溶剂年使用量大于0.1吨,小于1吨的实验室单元,宜选用有管道的通风柜。有机溶剂年使用量≥1吨的实验室单元,整体应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并保持微负压,避免无组织废气逸散。”
项目实验均在实验室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的功能中最主要的是排气功能,在实验室中,实验操作时产生各种有害气体、臭气、湿气以及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为了保护使用者的安全,防止实验中的污染物质向实验室扩散,在污染源附近要使用通风橱;通风橱只担负实验台的辅助功能。
本项目实验室设置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实验需在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下进行,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防止实验室废气积聚;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此外,实验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且实验室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上述处理后,各种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抑制,排放量较小,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SDG吸附剂:又名干式酸气吸附剂,是由佘名汉教授团队研制的新型酸性废气处理材料,1985年获专利认证,1992年被列为国家环保局最佳实用技术之一。该产品分为SDG-1型和SDG-2型,分别针对(NOX)及、、等混合酸气的净化需求,广泛应用于、电子、汽车制造及实验室等领域。该吸附剂以固体颗粒状碱性无机物为载体,通过物理吸附、化学吸附及催化反应等多重机制,将酸气转化为中性盐存储于结构中。SDG-1型为黑色颗粒,SDG-2型为灰色颗粒,初始吸附效率达95%以上,最高耐温350℃,可适配不同浓度废气且无需防冻处理。其工艺具备多组分酸气同步净化、无二次污染、维护简便等特点,吸附饱和后可作无害化处置。
净化机理:SDG吸附剂是一种比表面积较大的固体颗粒状无机物,当被净化气体中的酸气扩散运动到达SDG吸附剂表面吸附力场时,便被固定在其表面上,然后与其中活性成分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一种新的中性盐物质而存储于SDG吸附剂结构中。SDG吸附剂对酸气的净化是一个多功能的综合作用,除了一般的物理吸附外,还有化学吸附,粒子吸附,催化作用,化学反应等。
活性炭吸附装置原理:利用吸附剂(粒状活性炭和活性炭纤维)的多孔结构,将废气中的VOC捕获。将含VOC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床,其中的VOC被吸附剂吸附,废气得到净化,而排入大气。活性炭吸附装置是一种物理吸附处理技术,适用于浓度不大于1000mg/m3的中低浓度有机废气的处理。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4.5.2.1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工艺其他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包含:活性炭吸附、生物滤塔、洗涤、吸收、燃烧、氧化、过滤、其他等,本项目采用“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属于可行性技术。
综上,项目实验室废气满足相关要求,其治理措施可行。
2. 废水
2.1 废水污染源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及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1)实验室废水
①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室用到的纯水由纯水机制备,纯水机生产纯水过程会排放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制水所需新鲜水量约为25m3/a,纯水产生比例为80%,纯水产生量为20m3/a,则浓水产生量为5m3/a。该废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②实验废液: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实验用纯水约为20m3/a;实验废液产生系数按0.6计,则产生废液量为12m3/a。实验废液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详见附件)。
③器皿清洗废水:本项目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包括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
A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实验器皿前3遍清洗废水,以下称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浓度较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用水量约为10m3/a,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详见附件)。
B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实验器皿第4遍及后续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以下称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用水量约为45m3/a,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为36m3/a,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④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用于实验工作台和实验室地面的清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用水量约为10m3/a,此部分废水,损耗20%,产生量为8m3/a,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为264m3/a(0.88m3/d),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综上,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313m3/a,其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4-3 项目污水污染源排放源强核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类别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
污染物排放
排放去向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生活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
废水量
313
313
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COD
350
0.11
350
0.11
BOD5
200
0.063
200
0.063
SS
300
0.094
300
0.094
NH3-N
30
0.009
30
0.009
2.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下称“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详见附件),设计处理能力为3万m3/d,处理工艺采用“SBR工艺-连续生物滤池(硝化+反硝化)-高密度沉淀池-活性砂滤池-接触消毒池-出水”工艺,主要处理乌鲁木齐火车西站地区、头屯河工业区的生活、生产污水。污水处理主要工艺流程为:污水提升泵站→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初沉池→厌氧池→曝气池→二次沉淀池→排水管道,出水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限制性绿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出水用于城市景观水体的补充和城市绿化用水,剩余的污水排入上沙河冲沟,非灌溉季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全部排放至上沙河冲沟内。
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水处理能力约为70%~80%,则剩余处理量约为6000~9000m3/d,本项目排放的废水量为313m3/a(1.04m3/d),占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剩余日处理能力的0.018%~0.012%,即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可完全容纳本项目废水。因此,本项目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
3. 噪声
3.1 噪声设备及噪声级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项目运营过程中各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设备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详见下表。
表4-4 项目主要噪声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序号
噪声源
数目
噪声源强dB(A)
空间相对位置/m
治理措施
运行方式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1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1台
75~85
-8.7
21.9
1.2
选择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连续
1
10
65-75
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台
-8.5
18.6
1.2
1
3
红外一氧化碳分析仪
1台
-8.7
14.5
1.2
1
4
箱式电阻炉
1台
-6.1
21.7
1.2
1
5
电热鼓风干燥箱
1台
-6.1
18.9
1.2
1
6
石墨消解仪
1台
-6.6
14.1
1.2
1
7
气相色谱仪
1台
-9.2
11.5
1.2
1
8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台
4.6
16.5
1.2
1
9
电热恒温水浴锅
1台
-6.4
10.7
1.2
1
10
超声波清洗器
1台
-7.9
16.9
1.2
1
11
实验室用纯水系统
1台
-7.9
8.1
1.2
1
12
无风滤膜除静电器
1台
-2.9
6.1
1.2
1
13
气相色谱仪
1台
-10
4.4
1.2
1
14
封闭电炉
1台
6.8
11.5
1.2
1
15
79-1型磁力加热搅拌器
1台
-4.2
12.8
1.2
1
16
可见分光光度计
1台
-7.2
5.3
1.2
1
17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1台
-4.8
7.2
1.2
1
3.2 预测模式
噪声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A中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式进行预测,公式如下:
LA(r)=LA(r0)-20×lg(r/r0)
式中:LA(r)---距离基准声源r米处的A声级,dB(A);
LA(r0)---离声源距离为r0米处的A声级,dB(A);
r---预测点距噪声源的中心距离,m;
r0---基准声源距噪声源的中心距离,m。
根据项目设备的噪声排放特点,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点声源衰减模式,计算公式如下:
(1)室外声源采用衰减公式为:
式中:Lp(r)—声源在预测点的声压级,dB(A);
Lp(r0)—参考位置的声压级,dB(A);
(L —为各种因素引起的声衰减量,dB(A);
r —声源“声源中心”距预测点间的距离,m。
(2)室内声源
①室内声源车间外的声传播公式:
计算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1—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dB;
Lwoct—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r1—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m;
R—房间常数,m2;
Q—方向性因子。
②计算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③计算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将室外声级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等效声源第i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
式中:
S—透声面积,m2
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3.3 预测结果及分析
根据预测模式及噪声源强参数,预测噪声源对项目区厂界及敏感目标噪声的贡献值预测结果详见表4-5~表4-6。
表4-5 项目厂界噪声值预测结果一览表:dB(A)
预测方位
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
时段
贡献值(dB(A))
标准限值(dB(A))
达标情况
X
Y
Z
东侧
16.8
9.4
1.2
昼间
52.5
昼间(65)
夜间(55)
达标
夜间
52.5
南侧
-16.2
-33.4
1.2
昼间
47.9
夜间
47.9
西侧
-16.8
11.6
1.2
昼间
53.9
夜间
53.9
北侧
-1.8
33.4
1.2
昼间
51.6
夜间
51.6
表4-6 项目区敏感点噪声值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预测点
噪声现状值/dB(A)
噪声贡献值/dB(A)
噪声预测值/dB(A)
标准值
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新疆环路通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
47.0
37.8
32.9
32.9
47.1
41.9
昼间(65)
夜间(55)
达标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各厂界噪声可以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3.4 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区东侧为空地,隔空地为金湖路;南侧为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厂;西侧为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库房;北侧为新疆环路通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为进一步降低本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噪声影响,以及尽量减小项目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为降低噪声源的噪声值,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中,选用了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
(2)项目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设全封闭式实验室,各类设备布置于封闭式实验室内;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等措施控制项目对外界的噪声影响。
(3)加强设备检修维护,避免出现非正常高噪声运转。
(4)定期检查、及时对设备保养和维修,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及时更换,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5)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影响较大,应对操作人员采取佩戴耳塞、控制噪声接触时间等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影响程度。
4. 固体废物
4.1 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2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0.5kg/人·d,年工作日以300d计算,则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3.3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
1)废离子交换树脂
本项目实验室用纯水系统过程中会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于离子交换树脂使用周期长,每3年左右更换一次,每次更换的产生量约为0.5t/3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 2024年 第4号),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08-S59;定期更换时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内暂存。
2)实验室一般固废
实验室在运行等过程产生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废弃包装物和容器、报废仪器设备、破碎仪器等固体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实验室一般固废按每天0.5kg计,则每年产生量约为0.15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 2024年 第4号),本项目实验室一般固废属于SW92实验室固体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01-S92;实验室一般固废在实验室设专用收集箱,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3)危险废物
1)实验室危险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实验室会产生一定量的废试剂、实验废液(12m3/a)、实验室前段清洗废水(10m3/a)、废试剂瓶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实验室危险废物按每天0.1kg计,预计年产生实验室危险废物约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部令第36号),实验室危险废物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因此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物采用废液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密封转运,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详见附件)。其转移和处理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贮存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进行。
2)废活性炭
本项目实验废气经实验室内的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活性炭定期更换,根据类比该类处置措施设计运行数据,平均每3年需要更换一次,每次更换产生废活性炭约为0.1t/3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部令第36号),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39-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详见附件)。
3)废SDG吸附剂
本项目使用SDG吸附无机废气,吸附过程中会因SDG饱和更换而产生废SDG吸附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SDG酸性吸附材料装填为短柱状固体颗粒,每克吸附剂可吸附约0.2g废气计算,则废SDG吸附剂产生量约为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部令第36号),废SDG吸附剂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7-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详见附件)。
本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详见下表。
表4-7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
污染物
污染工序
数量(t/a)
属性
类别
物理性状
危险特性
拟采用的处置方式
1
生活垃圾
劳动定员
3.3
生活垃圾
/
固体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废离子交换树脂
实验室用纯水系统
0.5t/3a
一般固体废物
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900-008-S59
固体
/
定期更换时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内暂存。
3
实验室一般固废
实验室
0.15
SW92实验室固体废物
900-001-S92
固体
/
实验室一般固废在实验室设专用收集箱,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4
实验室危险废物
0.3
危险废物
HW49其他废物
900-047-49
固体/液体
T/C/I/R
采用废液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密封转运,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5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0.1t/3a
HW49其他废物
900-039-49
固体
T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6
废SDG吸附剂
废气处理
0.01t/a
HW49其他废物
900-047-49
固体
T/C/I/R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4.2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及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项目区内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在单独地点妥善收集、储存,外售。此外建设单位应建立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2)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1)收集
项目营运期间,实验室会产生一定量的废试剂、实验废液(12m3/a)、实验室前段清洗废水(10m3/a)、废试剂瓶等。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物采用废液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密封转运,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其转移和处理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贮存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进行。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2)贮存
建设单位在项目区内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5m2,位于项目区西北角),其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地面、墙面裙脚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暂存、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的标签,注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危险废物化学成分、危险特性、安全措施等。危险废物存入危废暂存间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应建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建设方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如实建立各环节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为电子管理台账和纸质管理台账两种形式。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自建信息管理系统或第三方平台等方式记录电子管理台账。危险废物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台账保存时间原则上应存档5年以上。
3)转运
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理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执行,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做好转移和管理台账,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暂存及处置等有关资料。
危废暂存间运行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①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②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③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④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⑤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⑥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
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危险废物的运输执行《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建设单位可与相关危废处置单位共同研究危险废物运输的有关事宜,应制定出危险废物往返收集网络路线,确保危险废物的运输安全可靠,减少或避免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危险废物的运输原则上不采取水上运输,采用汽车运输,不上高速公路,避开人口密集、交通拥挤地段,车速适中,做到运输车辆配备与废物特征、数量相符,兼顾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确保危废收集运输正常化。
如运输危险废物的汽车发生事故将会对事故发生地的敏感目标产生影响。因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尽量防止事故发生和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
①成立专门的责任机构
由于污染事故发生突然,偶然性强,不确定因素多,一旦发生事故,需多部门协调处理,因此,项目方应成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负责协调事故发生地的交通、公安、环保、消防、医护等部门,实施重点路段的污染监控、污染事故报警、污染事故的现场监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保证事故发生时组织相关力量及时控制事故的危害,在第一时间,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故污染,把污染事故危害减小到最少。
②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分析潜在事故重点路段;建立交通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网络系统;明确可能的不同类型污染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处理措施;与运输车辆通过的城市的应急预案联动。
③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有毒有害物质运输车辆司机的责任感,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
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必须包装,以防止和避免在运输工程中散扬、渗漏、流失等污染环境、制定出操作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的包装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及《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标志》(GB190-2009)。应制定定期考察制度,对车辆、人员、防护措施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以确保安全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各项规定。运输车辆需挂有明显的标志,以便引起其它车辆的重视。
此外,还应制定有关道路危险废物运输风险事故应急计划,运输人员熟悉运输路线所应过地区应急处置单位的电话。同时,应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综上所述,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5.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地下水污染途径
本项目正常运行时项目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室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分类收集暂存在设置防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其余各区域主要设施及地坪均进行了硬化处理,几乎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但本项目在非正常运行时,下水管网破裂,造成废水泄漏进入地下水系统;实验室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存储管理不善,造成实验室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泄漏进入地下水系统。
(2)污染防治措施
①源头控制:本项目实施有效的防渗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②分区防渗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区域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渗区。
a.重点防渗区
主要包括危废暂存间等。
b.一般防渗区
主要包括实验室及污水管道等。
c.简单渗区
上述区域以外的区域,仅需采取一般地面硬化。项目分区防渗图详见图4-1。
本项目场地均按设计以及环保要求已做好防渗等处理,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项目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正常状况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土壤污染途径及处置措施
① 土壤污染途径
本项目在非正常运行时,实验废水发生泄漏,致使土壤受到污染;实验室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事故状态下,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发生泄漏,致使土壤受到污染。
② 处置措施
项目对土壤的影响与其对地下水的影响往往同时发生,相互依存。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项目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雨(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固废暂存的地面防渗工作,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可以认为本项目正常状况下不会对厂区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环境风险影响和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评价目的
本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易燃易爆等物质燃烧爆炸,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2)风险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要求,项目风险识别范围主要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拟建项目生产设施主要包括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生产辅助设施等系统。物质风险识别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最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
项目不涉及高温、高压工艺,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8 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1 中表1“物质危险性标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环办〔2014〕34 号)附录A 中“化学物质及临界量清单”,结合各种物质的理化性质及毒理毒性,可识别出项目区内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实验室危险废物以及实验室使用和贮存的化学品试剂(主要为硫酸、硝酸、盐酸、二硫化碳、二氯甲烷、焦磷酸、氢氧化钠、冰乙酸、乙醇等)。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②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总存在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由于项目实验室使用和贮存的化学品试剂种类较多且使用量较少,且均在实验室药品室内予以保管,故项目环境风险分析选取实验室涉及的主要常用化学品试剂,主要为硫酸、硝酸、盐酸、二硫化碳、二氯甲烷、焦磷酸、氢氧化钠、冰乙酸、乙醇等。故项目危险物质存在量与临界量比值见下表。
表4-8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在量与临界量比值一览表
物质名称
风险源
临界量(Qi)/t
最大存在量(qi)/t
qi/Qi
硫酸
试剂室
10
0.00092
0.000092
硝酸
7.5
0.00075
0.0001
盐酸
7.5
0.00059
0.000079
二硫化碳
10
0.0038
0.00038
二氯甲烷
10
0.00066
0.000066
焦磷酸
10
0.0102
0.00102
氢氧化钠
50
0.000005
0.0000001
冰乙酸
10
0.00105
0.000105
乙醇
500
0.00158
0.0000032
实验室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间
/
0.3t
/
废活性炭
/
0.03t
/
废SDG吸附剂
/
0.01t
/
∑(qi/Qi)
/
/
0.0018453
本项目危险物质最大存在量和临界量比值(Q)<1,则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表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知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
(3)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①各类化学品存储、使用过程中泄漏的环境风险;各类化学药品与禁忌物质混合易发生爆炸及火灾,造成小范围的设备损坏及空气污染。硫酸、盐酸、硝酸、氨水等物质具有腐蚀性,承装该类物质的容器损坏会造成周围设备的损坏,且其具有挥发性,一旦泄漏会造成小范围的空气污染。
②实验室试剂、废试剂、实验废液及实验室前段清洗废水泄漏,通过破损处或裸露的土壤处渗入地下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试剂有专门的存放场所,专人负责管理,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从而防止污染介质下渗,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③实验废液及实验室前段清洗废水直接排入管网,对下游污水处理厂造成污染。
(4)项目环境风险分析、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见下表。
表4-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新疆诺睿科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湖路219号办公楼4楼
地理坐标
东经87°27′20.744″,北纬43°49′1.832″。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实验室及危险废物暂存间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
①化学品风险:化学品泄漏会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各类化学药品与禁忌物质混合易发生爆炸及火灾,造成大气和地下水、土壤污染;②危险废物存储不当或泄漏会导致环境污染。③实验废液及实验室前段清洗废水直接排入管网。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1)要求加强项目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2)对于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管理。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监测库存。
(3)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设置警示标志,分类管理,分类存放;配备必要的危险品事故防范和应急技术装备。加强工作人员危险品贮存、使用防范事故的常识教育,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实行事故防范的岗位责任制。
(4)其他措施:①制定防火规范及要求,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岗位防火技术、操作规程、灭火器和消防栓使用办法、疏散逃生知识等,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加强防火管理。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严格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人员疏散设施管理,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②强化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完善环保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设置环保兼职人员,加强物料管理。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毒害等各项要求。③项目总平面布局应符合事故防范要求,建筑物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根据生产工艺和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消防通道以及消防设备、设施的安置。④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理方案,使各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后都能有步骤、有次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建立一支装备先进、训练有素的抢险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做好善后处理;配备足够的应急所需的处理设备和材料,如各种报警装置,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器材等。⑤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电气设备严格按照防爆区划分配置。
(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建设项目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安全规范,通过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掌握实验室等所需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因此,建设项目通过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其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可以进一步减轻,环境风险是可以承受的。
7. 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合计为1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5万元的24.55%。本项目环保投资分析估算见下表。
表4-10 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
时段
项目
环保措施
投资
(万元)
运营期
废气
在实验室内通过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
4.0
废水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
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2.0
项目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
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0
项目实验室纯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时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内暂存;实验室一般固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弃包装物和容器、报废仪器设备、破碎仪器等)在实验室设专用收集箱,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
实验室危险废物(废试剂、实验废液、实验室前段清洗废水、废试剂瓶等)采用废液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密封转运,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0.5
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管理和设备的维护,应急预案编制。
5.0
合计
13.5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实验室废气
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
在实验室内通过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于楼顶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水环境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
项目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已与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器皿一般清洗废水经中和箱中和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实验工作台和地面的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实验室纯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时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内暂存;实验室一般固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弃包装物和容器、报废仪器设备、破碎仪器等)在实验室设专用收集箱,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实验室危险废物(废试剂、实验废液、实验室前段清洗废水、废试剂瓶等)采用废液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密封转运,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危废暂存间等。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实验室及污水管道等。简单渗区:上述区域以外的区域,仅需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本项目场地均按设计以及环保要求已做好防渗等处理,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项目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正常状况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生态保护措施
无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要求加强项目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2)对于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管理。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监测库存。
(3)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设置警示标志,分类管理,分类存放;配备必要的危险品事故防范和应急技术装备。加强工作人员危险品贮存、使用防范事故的常识教育,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实行事故防范的岗位责任制。
(4)其他措施:①制定防火规范及要求,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岗位防火技术、操作规程、灭火器和消防栓使用办法、疏散逃生知识等,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加强防火管理。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严格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人员疏散设施管理,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②强化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完善环保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设置环保兼职人员,加强物料管理。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毒害等各项要求。③项目总平面布局应符合事故防范要求,建筑物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根据生产工艺和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消防通道以及消防设备、设施的安置。④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理方案,使各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后都能有步骤、有次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建立一支装备先进、训练有素的抢险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做好善后处理;配备足够的应急所需的处理设备和材料,如各种报警装置,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器材等。⑤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电气设备严格按照防爆区划分配置。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属于环境保护监测M746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其他行业”中“108 除1-107外的其他行业”,此外本项目不涉及通用工序管理中的相关行业,故建设单位无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建设单位应及时关注相关环保政策要求,若该项目日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应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填写排污登记表或申领排污许可证。
(2)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是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监测等事中、事后管理的技术依据,结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本次评价要求项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项目应完成废气、废水、噪声排放源、一般固废堆放场的规范化建设,其投资应纳入生产设备之中。同时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固废堆场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见下表。
表5-1 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表
名称
废气排放口
噪声排放源
一般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提示图形符号
功能
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
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
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
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
建设单位应在废气、废水、噪声排放源处设立或挂上标志牌,标志牌应注明污染物名称以及警示周围群众。
六、结论 本次评价对项目及其周围区域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监测和评价分析,通过对营运期污染物排放的环境影响分析,提出了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以及要求和建议,污染物的排放均能够严于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
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将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依据本次评价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和运营期环境管理,定期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则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⑦
废气
非甲烷总烃
0
0
0
0.88kg/a
0
0.88kg/a
+0.88kg/a
硫酸雾
0
0
0
0.056kg/a
0
0.056kg/a
+0.056kg/a
氯化氢
0
0
0
0.056kg/a
0
0.056kg/a
+0.056kg/a
氮氧化物
0
0
0
0.028kg/a
0
0.028kg/a
+0.028kg/a
废水
废水总量
0
0
0
313t/a
0
313t/a
+313t/a
COD
0
0
0
0.11t/a
0
0.11t/a
+0.11t/a
BOD5
0
0
0
0.063t/a
0
0.063t/a
+0.063t/a
SS
0
0
0
0.094t/a
0
0.094t/a
+0.094t/a
NH3-N
0
0
0
0.009t/a
0
0.009t/a
+0.009t/a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0
0
0
3.3t/a
0
3.3t/a
+3.3t/a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废离子交换树脂
0
0
0
0.5t/3a
0
0.5t/3a
+0.5t/3a
实验室一般固废
0
0
0
0.15t/a
0
0.15t/a
+0.15t/a
危险废物
实验室危险废物
0
0
0
0.3t/a
0
0.3t/a
+0.3t/a
废活性炭
0
0
0
0.1t/3a
0
0.1t/3a
+0.1t/3a
废SDG吸附剂
0
0
0
0.01t/a
0
0.01t/a
+0.01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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