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酸酯绿色升级技术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508-330402-89-02-521125
项目名称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丙烯酸酯绿色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已办结
2025-12-30 17:12:11.0
嘉环建〔2025〕81号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嘉兴市南湖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技术改造)
已办结
2025-08-11 09:29:48.0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服务业发展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已办结
2025-10-23 09:21:00.0
嘉发改能审〔2025〕68号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嘉环建〔2025〕81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丙烯酸酯绿色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丙烯酸酯绿色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你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丙烯酸酯绿色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及落实项目环保措施法人承诺、南湖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项目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508-330402-89-02-521125)、浙江省环科环境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技术评估意见(浙环评估〔2025〕688号)、—1—专家咨询意见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阶段的公众意见反馈情况、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项目环评初审意见(南行审投环〔2025〕12号)和总量平衡方案,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书》结论。二、项目属于改扩建性质,位于嘉兴南湖高新区化工园区内,预计总投资5697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拆原丙烯酸装置(一期)年产4万吨丙烯酸装置,新建10万吨/年丙烯酸装置及10万吨/年精丙烯酸装置,对原丙烯酸装置(二期)、丙烯酸装置(三期)共两套6万吨/年丙烯酸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提升,提纯工艺变更为新工艺,并提升产能至7万吨/年,技改完成后形成24万吨/年丙烯酸及10万吨/年精丙烯酸生产装置。对丙烯酸装置(一期)丙烯酸甲酯生产装置进行技改,形成4.5万吨/年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柔性生产能力。同时,新增3个丙烯球罐,新建空分/空压、装卸栈台、打单间、槽罐车停车场,扩容消防水池,提升污水站处理能力等。三、项目须采用先进且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落实清洁运输等要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监控排放相关要求。排污管道须采用架空管或明渠明沟形式。—2—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焚烧尾气处理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丙烯酸、甲醛、乙醛、丙烯醛、挥发酚、铜离子和DEP等。项目丙烯酸生产废水一部分进入废液焚烧系统直接焚烧,剩余部分与丙烯酸甲/乙酯工艺废水、焚烧尾气处理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等进入企业现有二期污水处理站经“微电解+混凝沉淀+厌氧+活性污泥+二级沉淀”处理达标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一起纳管排入南湖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纳管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没有规定排放限值的指标执行企业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签订的纳管协议值。具体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标准及限值要求进行控制。(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统筹考虑加强全厂废气防治工作,优化生产设备选型提高项目设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做好低嗅阈值异味物质的有效控制。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废液焚烧炉尾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丙烯酸、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西厂区一期工程的丙烯酸装置氧化尾气、精丙烯酸装置工艺废气、丙烯酸生产工艺废水汽提气经新建一期催化—3—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西厂区二期、三期工程的丙烯酸装置氧化尾气、丙烯酸生产工艺废水汽提气分别经现有二期、三期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西厂区一期工程的丙烯酸装置精制尾气、丙烯酸甲/乙酯装置工艺废气,西厂区二期、三期工程的丙烯酸装置精制尾气,东厂区重组分分解工艺废气及配套罐区呼吸废气经RTO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东厂区重组分残液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余热回收+旋风除尘+吸收塔+电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催化氧化装置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要求,RTO装置废气从严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的相关要求,废液焚烧炉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关要求。具体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标准及限值要求进行控制。(三)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4—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制度。待鉴定固废在鉴定前应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建设项目若涉及新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的,须在项目投运前按相关规定完成登记申报;若涉及新污染物生产、使用的,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最新发布的新污染物管控规定。(四)加强噪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提高设备、管线的密闭性,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对厂区内有毒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相应防渗措施,罐区地面应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采取防雨等措施,有效防治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按照《环评报告书》结论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相关意见,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总量值为废水量140.730t/a、—5—COD70.365t/a、NH3-N7.036t/a、SO253.035t/a、NOx122.010t/a、颗粒物27.896t/a、VOCs274.644t/a,新增COD5.164t/a、NH3-N.0516t/a、NOx7.282t/a须进行总量平衡,你公司须依法依规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相关规定。五、加强日常生态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有效降低环境风险,项目环保设施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并与主体工程一起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按要求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的通知》(浙安委〔2024〕20号)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须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生态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因地制宜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有效收集并妥善处理避免排入外环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建立完善的企业自行环境监测制度。你公司须结合现有生产,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及采样口,完善污染物在线监测等监测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加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6—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七、根据《环评报告书》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你公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落实。八、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并按规定程序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项目建设期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29日抄送: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12月29日印发—8—公FFFFF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机关:南湖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备案日期:2025年08月11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508-330402-89-02-521125项目名称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丙烯酸酯绿色升级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详细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工业园步焦路1381号国标行业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所属行业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树脂:用于生产乙烯等产品的电加热蒸汽裂解技术,乙烯-乙烯醇共聚树脂等高性能阻隔树脂,聚异丁烯、乙烯-辛烯共聚物、茂金属聚乙烯等特种聚烯烃及高碳α-烯烃等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芳族酮聚合物、聚芳醚醚腈、满足5G应用的液晶聚合物、电子级聚酰亚胺等特种工程塑料生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用,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拟开工时间2025年12月拟建成时间2027年12月是否零土地项目是本企业已有土地的土地证书编号无利用其他企业空闲场地或厂房、出租方土地证书编号无总用地面积(亩)55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0.0总建筑面积(平方米)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0.0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拟拆原丙烯酸装置(一期)年产4万吨丙烯酸装置,新建10万吨/年丙烯酸装置及10万吨/年精丙烯酸装置,原丙烯酸装置(二期)、丙烯酸装置(三期)共两套6万吨/年丙烯酸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提升,提纯工艺变更为新工艺,并提升产能至7万吨/年丙烯酸生产装置,技改完成后形成24万吨/年丙烯酸及10万吨/年精丙烯酸生产装置。对丙烯酸装置(一期)生产装置进行技改,形成4.5万吨/年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柔性生产装置改造。本项目配套储运及公辅设施改造:①丙烯球罐扩建,新增3个丙烯球罐,共8000m3;②新建空分/空压;③新建装卸栈台;④新建打单间;⑤新建槽罐车停车场;⑥消防水池扩容;⑦污水站处理能力提升;⑧东厂区重组分回收装置技改、罐区三扩建;⑨新建110KV变电所。本项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道路、管网等设施。项目联系人姓名严付中项目联系人手机13758091250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工业园区步焦路项目投资情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48585.48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公FFFFF况56978.60006447.700030533.78003996.94007607.06000.00000.00008393.12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56978.60000.000056978.60000.00000.0000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00077826404X2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工业园区步焦路成立日期2005年08月注册资金(万)336864.569000币种人民币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杨卫东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758091250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5年08月06日备案日期2025年08月11日第1次变更日期2025年08月11日第2次变更日期2025年08月28日第3次变更日期2025年09月15日第4次变更日期2025年11月26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公FFFFF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嘉发改能审„2025‟70号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丙烯酸酯绿色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报来《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丙烯酸酯绿色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稿)》及审查申请等材料收悉。受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508-330402-89-02-521125)和第三方机构评审意见,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相关审查意见如下:—1—公F(2020年可比价),工业增加值63928万元(2020年可比价)。FFFF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6978.6万元,位于南湖区大桥镇步焦路1381号,不新增用地。主要内容为对原丙烯酸装置(一期)4万吨/年丙烯酸装置进行拆除,新建成一套10万吨/年丙烯酸装置及10万吨/年精丙烯酸装置;对丙烯酸装置(一期)4.5万吨/年丙烯酸甲酯生产装置进行技改,形成4.5万吨/年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柔性的生产能力;对原丙烯酸装置(二期)、丙烯酸装置(三期)两套各6万吨/年丙烯酸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提升,形成两套各7万吨/年丙烯酸的生产能力;同时对配套储运及公辅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全部技改完成后,形成24万吨/年丙烯酸及10万吨/年精丙烯酸、4.5万吨/年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的生产能力。项目分阶段建设,计划于2027年12月建成投产,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212824万元二、项目政策评估情况该项目主要从事丙烯酸、精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的生产,属于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节能报告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准确适用。三、项目主要能效指标情况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耗电量9841.51万千瓦时、耗能工质水44.24万立方米。项目年综合能耗等价值27949.89吨标准煤—2—公F(二)项目拟选用的SZ22、SCB18型变压器符合《电力变FFFF(较技改前新增12620.11吨标准煤),当量值12133.13吨标准煤(含耗能工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437吨标准煤/万元(2020年可比价);年碳排放量51629吨二氧化碳,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0.8076吨二氧化碳/万元(2020年可比价)。项目新增2台SZ22-63000/110/10型主变压器,合计新增主变压器容量126000千伏安;利用现有2台SCB18-2500/10型、2台SCB18-2000/10型、2台SCB18-630/10型二级变压器,新增4台SCB18-2500/10型二级变压器,技改后合计二级变压器容量20260千伏安(新增10000千伏安)。四、项目主要节能措施(一)本项目拟通过优化丙烯酸精馏工艺,减少精馏过程中的蒸汽消耗,并通过余热回收副产蒸汽。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1级能效要求。(三)项目拟新建的空分/空压站将依据《压缩空气站能源绩效评价》(GB/T45785)的1级能效要求进行建设。(四)项目拟选用的YE5、YBX5系列电机符合《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的1级能效要求。(五)项目拟选用的高压电机符合《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的1级能效要求。(六)项目拟选用的逆流式冷却塔符合《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的1级能效要求。—3—公F档备查。项目未进行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投FFFF(七)项目拟选用的通风机符合《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的1级能效要求。(八)项目拟选用的离心泵符合《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2)的1级能效要求。(九)项目照明采用LED灯,同步建设智慧能碳管理系统。五、项目建设要求(一)项目设计、建设时,要按照项目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按规定需要试运行的,原则上应在试运行之日起6个月内),应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等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据实编制节能审查验收自查报告,对报告内容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属地节能管理部门存入生产、使用。(二)项目应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标准规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三)属地节能管理部门应根据节能报告报批稿和本审查意见,对该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及有关重大事项。—4—公FFFFF(四)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发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提交变更申请。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六、其他本节能审查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的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不对节能以外事项进行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作为履行其他审查手续的依据或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0月20日抄送: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10月23日印发—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丙烯酸酯绿色升级技术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