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为了规范变卖行为,维护变卖秩序,保护变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一、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我公司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及我公司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您作出竞投决定,即表明已勘察过标的物并接受拍品之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无论是否本人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包括显性或隐性的瑕疵。委托方和我公司不对该标的物及附属设施的权利和质量方面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愿承担相关责任且不得要求退款退房。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公司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与我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应于变卖开始前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资产交易平台页面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对应标的物的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变卖预缴款将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本次变卖采用网络变卖,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按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进行报价,报价可多次输入,竞买人每次报价均有法律效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本场变卖为增价式变卖,应价达到或超过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价有效,二人以上应价则价高者得。
六、网络变卖平台交易系统显示“成交”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变卖标的的最终变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竞买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全部款项结清后,买受人与我公司签订《变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接到我公司移交标的物通知后,买受人持缴款单、《变卖成交确认书》到标的物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
七、标的物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关款项:
1.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为变卖成交价款,若变卖成交款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价尾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在京东平台线上支付。买受人须于缴纳完变卖成交款后3日内至我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湖东路12号平和花园综合楼3楼)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京东平台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将竞买人的保证金不计息原路退还。
2.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详见平台页面提示)。
3.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向我公司支付变卖成交价1.8%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请买受人按时在京东平台线上支付,拍卖佣金可开具对应的普通发票。
4.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属违约行为,所交纳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扣除,所有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我公司及委托方保留向违约方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成交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时间交清全部相关款项,我公司协助委托方在买受人全部款项交清后15日内将标的物移交买受人,具体移交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标的物移交完毕之日起,标的物交由买受人自行保管,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变卖成交的不动产标的物,委托方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给买受人办理过户。买受人自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办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纳税权利义务主体各自承担。变卖标的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滞纳金及其他费用,委托方将从变卖成交价款中优先扣除,涉及买受人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变卖标的物在变卖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变卖标的被执行人承担,变卖成交后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变卖公告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二、我公司不对相关部门开具和提供用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的手续及时间根据产权部门的办理时间为准,经通知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手续后,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次变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后果。若因变卖标的被执行人原因导致办理变更手续时间延迟的,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十三、出现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造成其他损失的,我公司及委托方保留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利: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在成交后不签订《变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的;
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①组织或参与串标、围标活动;②捏造、散布不利委托方及我公司资产处置的信息;③以公济私谋取暴利;④采用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十四、竞买人和买受人名称须一致(即报名登记时名称、进账银行账号名称、竞买人名称、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名称必须一致,委托人及代理人需向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名称。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在变卖开始前,委托方及我公司有权撤回标的物,委托方及我公司均不承担撤回标的物的任何责任。
十七、因原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经我公司征得委托方同意重新变卖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特别告知书
一、本次变卖“标的资料”中所列举的不动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我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敬请向有关部门核实并咨询,以变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为准,我公司及委托方不做任何担保。
二、若本次变卖标的物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受人取得变卖标的物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依旧有效,买受人根据原产权面积以及原合同规定收取租金。
三、以上标的物若有承租人,请于开拍5日前联系我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核实和确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逾期未提交的,其相应的权利视为放弃和无效。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有多个购买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利,如果多个优先购买人的竞价结果相同,无人再继续加价,共有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该变卖标的物应确认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移交。请竞买人务必现场踏勘了解具体情况。
五、变卖成交后,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若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与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发生改变,以变卖成交后当地相关政策要求和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我公司及委托方不做任何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办理手续以标的物所在地产权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及国土资源局规定为准。请买受人自行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及产权登记部门咨询相关费用。因办理变更(过户)手续时间延迟的,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六、若因变卖标的物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贷款、查封、未缴税款等问题,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变更)或办理时间延后、滞后的,我公司协助买卖双方(委托方和买受人)协商解决。
七、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动产)以实物现状为准,在变卖开始前敬请意向竞买人亲临实地勘察,仔细查看标的物的实际现状,标的涉及的修缮、改造、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后续涉及的相关过户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八、变卖成交后,标的物的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我公司均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变卖成交后,在未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的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损毁、装修、改造变卖标的物的原有现状,不得对其进行出租、转让、抵押等处置。如因买受人擅自装修、改造或其他改变原有现状的行为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的,不影响变卖成交的结果,买受人不得以此要求退款,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风险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因变卖标的被执行人原因导致办理变更(过户)手续时间延迟的,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十、变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权变更(过户)中,因产权及相关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的,经协调委托方同意后,可退回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但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其他原因(非委托方及我公司原因)或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的,不影响变卖成交的结果,买受人不得以此要求退款退房,委托方及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若本次变卖的标的物涉及租赁关系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十二、关于电子竞价操作及免责提示
1、电子竞价免责提示
在电子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电子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电子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的;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2)在电子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3)在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
2、电子竞价过程中暂停或暂缓提示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网络不稳定情况,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络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可先暂停当前竞买人通过竞价系统的即时报价,经我公司与委托方商定后,可临时决定本场电子竞价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我公司将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十三、本次变卖采取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十四、拍卖、变卖是阳光下的交易,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本《竞买须知》参与变卖活动。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我公司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十五、我公司作为买卖双方代理人,竭诚为买卖双方提供拍卖、变卖专业服务,但对买卖双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和法律纠纷概不负责。
十六、本次变卖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十七、参加我公司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对自己按照本《竞买须知》参与变卖活动的行为负责,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我公司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敬请向有关部门咨询并核实,以变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为准,我公司及委托方不做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研究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踏勘,未踏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须知由云南居美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东川区税务局 云南居美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标的序号
房屋坐落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土地用途
所在层数
结构
装修
4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东顺逸景园7-1
134.50
商业服务
出让
1-2层
钢混
毛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