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配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年产50万套五金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年产50万套五金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尚峰,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反馈电话:13833653861,邮箱:247958836@qq.com
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专家意见.pdf

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年产50万套五金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12月28日,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根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和3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按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的要求,验收小组查阅了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年产50万套五金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核实了本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得出以下验收意见:一、基本情况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霸州市胜芳镇崔庄子村,项目东侧为张秋贵家具厂,南侧为陈力起床铺厂,西侧为崔国胜喷涂厂,北侧为陈大海纸箱厂。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352.7m2。本项目建成后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25万套五金配件。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厂区不设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实际总投资6%。企业于2025年8月委托中蓝碧清河北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年产50万套五金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0月23日取得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霸环管[2025]B151号)。项目于2025年10月25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11月25日竣工,该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已建成,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已安装完成,于2025年11月28日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2131081MA0BDLTW1J001Z),并于2025年11月28日投入试运行。2、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3、总量控制结论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及审批意见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4、验收范围验收范围为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年产50万套五金配件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生产规模为年产25万套五金配件)。二、工程变动情况经现场调查,项目变化情况如下:1、项目实际生产规模由年产50万套五金配件减少至年产25万套五金配件,因生产设备数量减少,故生产能力、原材料消耗量、能源消耗量及投资也相应减少。2、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资金不足,少购置激光切割机2台、折弯机4台、冲床5台、二氧焊机5台、抛丸机2台、水洗室2座、喷淋室2座、喷粉室4座、固化箱1台、天然气热风炉1台。项目实际购置设备为:切割机2台、激光切割机2台、抛光机2台、抛丸机2台、水洗室2座、喷淋室2座、喷粉室4座、固化箱1台、天然气热风炉1台。3、经环评报告与现场实际对比:(1)企业在实际建设中因资金不足未购置二氧焊机,焊接工序无需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切割、抛光工序废气治理设施由布袋除尘器变为滤筒除尘器,切割、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台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资金不足只购置2台抛丸机,抛丸工序废气治理设施由4台布袋除尘器减少至2台,与切割、抛光工序共用1根15米高排气筒。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2台)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与切割、抛光工序共用1根15米高排气筒)。(3)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资金不足只购置了1#喷涂生产线,2#喷涂生产线未购置,故2#喷涂生产线喷粉、固化工序无需建设废气治理设施。1#喷涂生产线喷粉工序废气治理设施由1台布袋除尘器变为1台滤芯除尘器,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4套)处理后进入1台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4)污水处理站工艺由“调节+气浮+SBR生化+混凝沉淀+超滤+反渗透”改为“调节+气浮+混凝沉淀+过滤”,经检测回用水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标准。因污水处理工艺改变,故不产生废滤膜。4、其他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性质、地点)均未发生改变,无重大变动。三、验收单位现场察看提出的整改意见企业现场原辅料和产品堆放部分凌乱,需要建立齐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条例,做到文明生产。四、验收监测结果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2、废气(1)切割、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台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共2台)处理后,一并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4套)处理后进入1台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排放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排放限值及5.1烟气黑度排放限值和《廊坊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年2月10日)附件2中限值要求。3、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内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抛丸后水洗废水和喷淋后水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气浮+混凝沉淀+过滤”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m3/d)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工艺用水要求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4、噪声本项目无夜班作业,昼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为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切割、焊接工序滤筒除尘器及抛丸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金属除尘灰,喷粉工序滤芯除尘器收集的塑粉除尘灰,喷粉工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粉室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收集的塑粉回用于喷粉工序,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工序产生的残渣、废清洗液、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的规定要求。6、排放口的规范化管理本项目已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在废气排放口设置监测孔,废气排放口和危废暂存间设置了标志牌。7、风险防范本项目正在进行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五、验收结论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相关的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排放标准要求。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后续要求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霸州市胜芳镇尚核辉家居用品配件厂2025年12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五金配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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