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普通客车招标采购公告(2025)
竞买须知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6日10时至2026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网址:87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2026年1月13日16:00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2026年1月13日之后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6年1月13日1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确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0元)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1月20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账号: 6232636000108624847),并在尾款缴纳后联系司辅专员确认尾款缴纳情况,确认尾款缴纳后联系法官协助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3-718070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5753387631(李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225335080
司法辅助机构客服电话:400-622-9586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知瑕疵信息.4121.pdf
二手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车牌号为浙BDR6795小型普通客车一辆
处置依据
司法裁定
标的物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5鲁0305执4121号
标的物权证情况
车辆登记证书
标的物所有人
彭楼生
标的物现状
使用性质
预约出租客运
钥匙
详情咨询执行法官
所在地
临淄区梧台路凤凰派出所西850米路南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详情咨询执行法官
提供的文件
询价报告
标的物情况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25-12-9
车辆出厂日期:2024-04-17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2024-05-10
年审有效终止日期: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
行车里程
89053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
品牌车型
别克 微蓝6 改款430km出行版
VIN码:LSGKM8R22RW046329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燃料种类:电
发动机号
MHE240660367
发动机功率:以现场标的物为准
车身颜色
白
变速箱类型:
排量
130kw
排放标准:
违章记录
竞买人自行查询,违章及罚款由买受人承担
配备情况
瑕疵情况
已知瑕疵已展示(详见附件下载中瑕疵情况说明),未知瑕疵请实地看样后再决定参加拍卖;以现场实际标的物为准,竞买人务必在工作时间自行看样。
标的物估值
标的物评估价
34700
标的物费用
税费总价
税费情况
交易过户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以实际发生为准。
评估车辆费:无。
验车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以实际发生为准。
停车费: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普通客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