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新疆光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


新疆光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南路229号1号楼3单元104室

项目编号
N0125FC250962

项目名称
新疆光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南路229号1号楼3单元104室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新疆光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66.24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5-12-31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南路229号1号楼3-103: 1.本次五星南路229号1号楼3单元103室为毛坯房,水电暖均齐全,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较好,为兵团二中学区房。 2.本次转让的房产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权利性质为划拨/存量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共有宗地面积2041.32㎡。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交纳剩余价款及交易费用,待转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完毕土地性质变更相关手续后,与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办理土地性质变更相关手续以登记部门办理进度为准。 3.本次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承担契税、印花税等(最终按税务局规定执行),并自行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交易费用。 4.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5.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签字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二、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南路229号1号楼3-104: 1.本次五星南路229号1号楼3单元104室为毛坯房,水电暖均齐全,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较好,为兵团二中学区房。 2.本次转让的房产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权利性质为划拨/存量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共有宗地面积2041.32㎡。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交纳剩余价款及交易费用,待转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完毕土地性质变更相关手续后,与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办理土地性质变更相关手续以登记部门办理进度为准。 3.本次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承担契税、印花税等(最终按税务局规定执行),并自行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交易费用。 4.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5.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签字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553号2号楼3-601: 1.本次西虹西路553号2号楼3单元601室住宅为简单装修,水电暖均齐全,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较好。 2.本次转让的房产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权利性质为划拨/经济适用房,共有宗地面积6509.88㎡。该房产系转让方划转受让取得并已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本次转让不受经济适用房相关限制交易的规定影响。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交纳剩余价款及交易费用,待转让方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完毕土地性质变更相关手续后,与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办理土地性质变更相关手续以登记部门办理进度为准。 3.本次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承担契税、印花税等(最终按税务局规定执行),并自行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交易费用。 4.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5.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签字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四、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553号2号楼3-602: 1.本次西虹西路553号2号楼3单元602室住宅为简单装修,水电暖均齐全,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较好。 2.本次转让的房产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权利性质为划拨/经济适用房,共有宗地面积6509.88㎡。该房产系转让方划转受让取得并已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本次转让不受经济适用房相关限制交易的规定影响。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交纳剩余价款及交易费用,待转让方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完毕土地性质变更相关手续后,与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办理土地性质变更相关手续以登记部门办理进度为准。 3.本次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承担契税、印花税等(最终按税务局规定执行),并自行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交易费用。 4.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5.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签字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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