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2025)
挂牌价
详见交易公告
保证金
详见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位于姑苏区锦芸街336号锦华星光花园9套住宅第二次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50203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批准单位: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5年1月8日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通过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12-31
挂牌终止日期:2026-1-3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披露到期终结,不再延长披露周期。
转让方名称
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标的概况
标的资产坐落于姑苏区平江新城,交通便利,有地铁4号线、8号线等多种出行选择;配套齐全,周边有平江万达、繁花中心、城市生活广场、苏大附一院等。锦华星光花园于2023年9月交付使用,共有4幢带电梯的高层住宅楼。 标的资产权利人为苏州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期限为2091年6月3日止。物业公司为苏州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1.59元/平方米/月,地面车位停车费120元/月、地库车位停车费150元/月。本次公开转让的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32层,均为毛坯状态,无抵押、租赁等情况,可分套转让。 1.锦华星光花园1幢2802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3607号,建筑面积92.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66平方米; 2.锦华星光花园1幢2903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3842号,建筑面积92.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66平方米; 3.锦华星光花园3幢2402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4180号,建筑面积92.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38平方米; 4.锦华星光花园3幢2702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4157号,建筑面积92.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38平方米; 5.锦华星光花园3幢2802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4155号,建筑面积92.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38平方米; 6.锦华星光花园3幢2902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4153号,建筑面积92.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38平方米; 7.锦华星光花园3幢2703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4400号,建筑面积92.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38平方米; 8.锦华星光花园3幢2803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4396号,建筑面积92.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38平方米; 9.锦华星光花园3幢2903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4)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4401号,建筑面积92.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38平方米。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拓普森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拓普评报字[2025]第0004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8月29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46.1803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九、上述房产可分套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受让其中的一套或多套房产。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产交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1.锦华星光花园1幢2802室,转让参考价147.3729万元; 2.锦华星光花园1幢2903室,转让参考价147.7519万元; 3.锦华星光花园3幢2402室,转让参考价148.8701万元; 4.锦华星光花园3幢2702室,转让参考价149.9884万元; 5.锦华星光花园3幢2802室,转让参考价150.3673万元; 6.锦华星光花园3幢2902室,转让参考价150.737万元; 7.锦华星光花园3幢2703室,转让参考价149.9884万元; 8.锦华星光花园3幢2803室,转让参考价150.3673万元; 9.锦华星光花园3幢2903室,转让参考价150.737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非法人组织适用).docx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承诺函(自然人使用).docx 承诺函(法人非法人组织适用).docx (四)《基本情况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基本情况登记表(自然人适用).docx 基本情况登记表(法人非法人组织适用).docx (五)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保证金金额:15.2万元/套。 二、交纳期限:挂牌期满前向产交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账户: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86031886231683503 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或签订《苏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收费参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规定执行)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照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网签、变更登记相关流程。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或贷款方式支付价款: (1)选择一次性支付价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房屋价款支付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网签相关手续,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2)选择贷款方式支付价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网签相关手续,在网签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在办妥资金托管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首付款支付到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监管账户,并尽快联系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自网签审核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若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仍未成功发放贷款的,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其他形式补齐房屋尾款,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受让方按一定比例房屋价款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保证金可在办结资金托管并支付剩余首付款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受让方须自行至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谈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
0512-69820623
企业授权委托书模板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本公司参加“锦华星光花园9套房产第二次公开转让(SCJG20250203)”项目。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报名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承诺函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我方就锦华星光花园9套房产第二次公开转让(SCJG20250203)转让项目提出受让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我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锦华星光花园9套房产第二次公开转让(SCJG20250203)(以下简称“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及转让方提供的相关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是在充分了解转让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完全接受转让要求的情况下作出的受让申请,不存在妨碍我方成为本次转让项目合法受让者的任何障碍。4、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愿以不低于公告所示的参考价人民币元参与受让(此处填写标的名称)。5、我方符合公告中对受让方应当具备相关条件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因我方原因使交易无法达成,我方同意按以下顺序对保证金作出处理:(1)扣除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收取的服务费(2)赔偿转让方相关损失。若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权追偿。6、我方承诺按公告约定支付服务费,不因与转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7、如本项目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我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电子竞价登记手续并准时参与。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以上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及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签字)年月日承诺函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我方就锦华星光花园9套房产第二次公开转让(SCJG20250203)转让项目提出受让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锦华星光花园9套房产第二次公开转让(SCJG20250203)(以下简称“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及转让方提供的相关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是在充分了解转让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完全接受转让要求的情况下作出的受让申请,不存在妨碍我方成为本次转让项目合法受让者的任何障碍。4、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愿以不低于公告所示的参考价人民币元参与受让(此处填写标的名称)。5、我方符合公告中对受让方应当具备相关条件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因我方原因使交易无法达成,我方同意按以下顺序对保证金作出处理:(1)扣除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收取的服务费(2)赔偿转让方相关损失。若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权追偿。6、我方承诺按公告约定支付服务费,不因与转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7、如本项目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我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电子竞价登记手续并准时参与。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以上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及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单位盖章)年月日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