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气化招标采购公告(2026)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关于2026年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7285235
传 真:0535-7261196
通讯地址:莱阳市五龙南路93号
邮 编:265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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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气化项目
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乔家泊村东北
莱阳市威尔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福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用地为租赁莱阳市东山彩石厂闲置场地,总用地面积3500m2。拟投资500万元,其他环保投资10万元,配置生物质气化炉等生产设备,生物质热解气,产量为1.58万m3/a,副产品为生物质碳,产量为200t/a。
(1)废气: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热解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燃料、灰渣等暂存粉尘通过采取密闭存放、设置苫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按雨污分流制,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经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和门窗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落实本项目的各类固废分类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灰渣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0535-728523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质气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