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塑料件 锌合金制品 铝合金制品招标采购公告(2026)
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170吨、铝合金制品80吨、锌合金制品12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文件
2026-01-05
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170吨、铝合金制品80吨、锌合金制品120吨技改项目
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五桂山街道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
中山市凌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170吨、铝合金制品80吨、锌合金制品12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760-2337802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170吨、铝合金制品80吨:锌合金制品120吨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5354706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kb83uj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170吨、铝合金制品80吨、锌合金制品120吨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类别30-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BTE9TD50法定代表人(签章)何远明何远明主要负责人(签字)何远兵1远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何远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中山市凌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ULPA16N三、编制人员情况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该参保人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份况如下:姓名证件号码参保险种情况参保起止时间单位参保险种养老工伤失业202001202509中山市中山市凌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969截止2025-10-2716:58该参保人累计月数合计备注:多保证明》标的证时间2025-10-2716:58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该参保人在中山市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如下:姓名该参保人在中山市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如下:证件号码参保险种情况参保起止时间单位参保险种养老工伤失业202501=202508888截止2025-08-2616:10,该参保人累计月数合计实际缴费个月堡0个月买两街费8个月缴0个8个月,缓实际缴费缴0个月备注:一《参保证明》标注的“缓缴”是指:《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锐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段佳实施缓级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粤人规2022】11号)东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文件实施范围内的企业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证明机构名称(证明专用章)证明时间2025-08-2616:10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512-442000-07-02-384905项目名称: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170吨、铝合金制品80吨、锌合金制品120吨技改项目审核备类型:备案项目类型:技术改造项目行业类型:有色金属铸造【C3392】建设地点:中山市五桂山街道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项目单位: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BTE9TD50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说明: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YDWYINGDINGWUPRECISIONMOULDCO.,LTD.SI国路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EnvironmentalImpactAsscssmentEngineer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姓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水平和证件号码:能力。性别:女出生年月:_批准日期:2管理号: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四至图附图3厂区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中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规划图附图5中山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附图6项目所在地声功能附图7建设项目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附图8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附图9中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0中山市地下水重点区分区图附图11公示页附件一引用环境空气监测报告附件二原环评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170吨、铝合金制品80吨、锌合金制品120吨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512-442000-07-02-384905建设单位联系人何远兵联系方式13702352796建设地点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厂房地理坐标(22度26分32.191秒,113度21分16.38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2有色金属铸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53)塑料制品业292三十、金属制品业33;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9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建设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事项,亦不属于许可准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且不涉及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因此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建设项目性质、工艺和设备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因此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根据《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本建设项目不属于引导逐步调整退出和不再承接的产业,因此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1.2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1.2.1.与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本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厂房,根据中山市自然资源一图通系统上的查询结果,本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规划的要求。1.2.2环境功能区域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8〕3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0〕303号),本建设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本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本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功能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功能区。◆本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其他符合性分析排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本建设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建设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建设项目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中山市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故选址是合理的。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1.3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1、从平面布局来看,功能分区明确,设置基本合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治理,厂区消防设施、通风设施完善,救援疏散通道布置合理,满足消防、环境保护的规划。2、本建设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基本是合理的。1.4建设项目政策相符性分析1.4.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厂房,对照《中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图(2024年版)》,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ZH44200020006龙石工业区及人居保障区重点管控单元准。表4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中府〔2024〕52号)相符性分析是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否符合1-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健康本项目为C3392区域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有色金属铸造、布局化工产业(仅限水性涂料)等产业。C2929塑料零件及是管控1-2.【产业/禁止类】禁止建设炼油其他制品制造,不石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属于产业鼓励引导—3—玻璃、焦炭、有色冶炼、化学制浆、生皮制革、陶瓷(特种陶瓷除外)、铅酸蓄电池、电镀等污染行业。类,不属于炼油石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焦炭、有色冶炼、化学制浆、生皮制革、陶瓷(特种陶瓷除外)、铅酸蓄电池、电镀等污染行业。1-3.【生态/综合类】加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不涉及。1-4.【水/禁止类】岐江河流域依法关停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又拒不进入定点园区的重污染企业。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为禁止类项目。1-5.【大气/限制类】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使用非低(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相关豁免情形除外。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1-6.【土壤/限制类】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时,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建设于一类工业用地。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限制类】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行清洁生产,对于国家已颁布清洁生产标准及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要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②新建锅炉、炉窑只允许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炉窑须配套专用燃烧设备。本项目设备均使用电能。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限制类】涉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的项目,原则上实行等量替代,若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须实行两倍削减替代。项目所在地属于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污范围内,无需申请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3-2.【大气/限制类】涉新增氮氧化物排放的项目实行等量替代,涉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实行两倍削减替代。本项目总量由镇区安排。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单元内涉及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单元内涉及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4—所属行业类型的企业,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需设计、建设有效防止泄漏化学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收集设施,相关设施须符合防渗、防漏要求。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需设计、建设有效防止泄漏化学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收集设施,相关设施须符合防渗、防漏要求。4-2.【土壤/综合类】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工业企业要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等环节落实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不属于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1.4.2与《中山市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相符性分析文中:“4.1总体空间布局方案按照组团发展的战略,构建四大组团环保共性产业园空间格局。四大组团分别为中心组团、西部组团、南部组团与北部组团,其中中心组团包括石岐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五桂山街道、港口镇、中山港街道、民众街道、南朗街道;西部组团包括小榄镇、古镇镇、横栏镇、大涌镇、沙溪镇;北部组团包括黄圃镇、三角镇、南头镇、东凤镇、阜沙镇;南部组团包括坦洲镇、三乡镇、板芙镇、神湾镇”;“4.3第二产业环保共性产业园中心组团(1)建设南朗街道健康医药环保共性产业园。(2)建设港口镇家居、展示、游艺产业环保共性产业园。(3)建设中山市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聚集区环保共性产业园。(4)建设中山健康科技产业基地环保共性产业园”;“4.4.1汽车‘绿岛’中心组团规划建设2个汽车钣喷共享中心,优先布局于南区街道和中山港街道”;“4.4.2固废处置环保共性产业园(1)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环保共性产业园。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布点’方式统筹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在中心组团、北部组团、西部组团、南部组团各设置一个一般工业固废环保共—5—性产业园,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自动筛选、破碎、打包、资源回收或燃料使用”。本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厂房,属于中心组团。本项目为C3392有色金属铸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制品制造,不属于中心组团第二产业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范围内;本项目不属于汽车“绿岛”中心组团规划建设范围;本项目不为固废处置项目,不属于固废处置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范围。本项目符合《中山市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要求。1.4.3与《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中环规字[2021]号文件相符性分析表5与《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第四条:中山市大气重点区域(特指东区、西区、南区、石岐街道)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VOCs产排的工业类项目。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五桂山龙石村鲤鱼山109号,不属于文件中的大气重点区域。第九条对项目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脱模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模具维护废气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第十条VOCs废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收集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熔融、压铸、脱模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模具加工废气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第十三条涉VOCs产排企业应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治污设施,由于本项目VOCs初始浓度较低,废气总净化效率达—6—VOCs废气总净化效率不应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到90%,注塑废气处理效率按50%计,熔融、压铸、脱模废气处理效率按10%计。1.4.3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表6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VOCs物料存储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①VOCs物料应当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储罐、储库、料仓中。②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应当存放于室内,或者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当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所含VOCs物料存储在密封的包装袋中,并储存于室内,涉VOCs固废为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储存在密封包装桶中,危险废物均在危险废物房内暂时储存。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当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本项目所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包装袋/包装桶整体进行转移,属密闭输送方式;废活性炭采用密闭包装桶转移。废气收集系统要求: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GB/T16758、WS/T757—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本项目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熔融、压铸、脱模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模具加工废气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料/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作业中应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放至VOCs废气收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放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4.4与《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管理需要,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分为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图见附图),按照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紧迫程度进行分级,提出差别化对策建议。划分结果为:①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包括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两种。②保护类区域:中山市无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有8个特殊地下水资源区域,其中6个为在产矿泉水企业,2个为地热田地热水区域。在产矿泉水企业包括:南区文笔山饮用天然矿泉水、五桂山镇双合山饮用天然矿泉水、富山清泉饮用天然矿泉水、五桂山镇桂南饮用天然矿泉水、南朗镇翠宝饮用天然矿泉水,三多镇五龙饮用天然矿泉水;2个地热田地热水区域包括虎池围地热田地热水、三多镇雍陌(中山温泉)地热田热矿水。将8个特殊地下水资源区域保护区纳入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中的保护类区域,分区类型为“其他”。③管控类区域:基于中山市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结果,扣除保护类区域,划定管控类区域,并根据中山市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结果划分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管控类区域内无污染源高荷载区域,故管控类区域均为二级管控区。主要分布于五桂山街道、南区街道、东区街道和三多镇。④一般区:一般区为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以外的区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开展常态化管理。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厂房,为一般区,项目不使用地下水,且厂区地面全硬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要求。—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工程内容及规模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厂房,于2023年5月申报了《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360吨新建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并于2023年5月17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的批复》(中(桂)环建表[2023]0003号)。申报内容为: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年产塑料件360吨。原项目环保手续申报情况如下表所示:表2-1原项目环保手续申报情况表项目名称批复文号及批准时间主要内容验收情况排污许可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360吨新建项目2023年5月17日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年产塑料件360吨未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相关文件原项目未建成投产,未进行环保验收,且未取得排污许可相关文件。现由于生产发展需要,中山市英定武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件360吨新建项目生产工艺、原料、设备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均发生了变化,致使该项目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等条款发生变化,符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引发》(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因此,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项目,需按照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且原环评及批复内容在本项目获得批复后不再执行。表2-2重大变动分析一览表变动情形重大变动清单情形变动前情况变动后情况分析是否构成重大变动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项目开发、使用功能为生产功能项目开发、使用功能为生产功能项目开发、使用功能不变否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年产塑料件360吨年产塑料件170吨、铝合金制品80吨、锌合金制品120吨产品的种类、产能均发生变化是—9—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不存在废水第一类污染物。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震光废水、喷淋废水定期交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不存在废水第一类污染物。变动后废水无增加第一类污染物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495t/a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3914t/a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中山市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统计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由左列分析可知,变动后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了0.1036t/a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厂房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厂房不涉及地址变动生产工艺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1)大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2)位于环境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O3),本项目不排放O3;(3)本项目废水不存在第一类污染物。(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495t/a。(1)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色度等。(2)位于环境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O3),本项目不排放O3;(3)本项目废水不存在第一类污染物。(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3914/a、颗粒物排放量为0.181t/a(1)废水虽有新增污染物,但为间接排放;大气有新增污染物种类,导致重大变动;(2)位于环境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O3),本项目不排放O3,不导致重大变动;(3)本项目废水不存在第一类污染物。不导致重大变动;(4)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新增颗粒物量为0.181t/a,增加10%以上,导致重大变动。(1)是(2)否(3)否(4)是(1)是(2)否(3)否(4)是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ABS、PP等袋装储存ABS、PP等袋装储存;切削液、火花油、脱模剂、清洗剂等运输、装卸及贮存均包装密闭原有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不变,新增物料均密闭运输、装卸、贮存,无组织排放量不增加否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1)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495t/a;(2)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市政管网;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1)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495t/a;(2)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市政管网;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1)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熔融、压铸、脱模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3914t/a、颗粒物排放量为0.181t/a。(2)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震光废水、喷淋废水定期交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1)废气:注塑废气治理措施没有发生变化,新增一套熔融、压铸、脱模废气的治理设施;(2)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不外排。(1)废气:注塑废气治理措施没有发生变化,新增一套熔融、压铸、脱模废气的治理设施;(2)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不外排。是是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不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不直接排放。废水均不直接排放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熔融、压铸、脱模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新增一个一般排放口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隔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在厂房已全部硬底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隔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在厂房已全部硬底化。前后一致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设有专门的危废仓,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设有专门的危废仓,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前后一致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建设项目设置事故废水收集装置,并落实截留导排措施,若发生事故时,确保消防废水可截留于厂内,避免消防废水泄漏建设项目设置事故废水收集装置,并落实截留导排措施,若发生事故时,确保消防废水可截留于厂内,避免消防废水泄漏。前后一致二、环评类别判定说明由于原项目未建成投产,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且本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发生了重大变动,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引发》(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相关条款,本项目构成重大变动,需按照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十六(53)塑料制品业292、三十、金属制品业33;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表2-3项目评价类别分类一览表行业类别产品产能工艺对名录的条款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制品制造塑料件170吨混料、注塑、品检、组装、破碎、模具加工十六(53)塑料制品业292报告表C3392有色金属铸造铝合金制品80吨熔融、压铸、脱模、钻孔、震光、模具加工三十、金属制品业33;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其他报告表锌合金制品120吨三、编制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6.5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04.29修订);(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1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13—2、地方性政策及法规(1)《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2014.11.10);(2)《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保护规定(2020年修订)》;(3)《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4)《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5)《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1年修编);(6)《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7)《中山市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环规字〔2021〕1号);(8)《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中府〔2024〕52号);(9)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3、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四、项目建设内容1、基本信息项目位于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厂房,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用地面积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项目年生产塑料件170吨、铝合金制品80吨、锌合金制品120吨。表2-4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建设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变动前变动后变动情况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单层建筑,占地面积1900m2,高5m,包括注塑车间、机加工间等单层建筑,占地面积1900m2,高5m,包括注塑车间、压铸车间、机加工间等调整布局,新增加了压铸车间辅助工程其他包括办公室、仓库、危废间等包括办公室、仓库、危废间等不变公用工程供水市政供水管道供给市政供水管道供给不变供电市政电网供给市政电网供给不变环保工程环保工程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熔融、压铸、脱模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模具加工废气无组织排放新增加熔融、压铸、脱模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模具加工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管道。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石岐河;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新增加了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噪声治理措施加强绿化、美化环境、减振降噪、封闭隔声、消声、噪声防治。加强绿化、美化环境、减振降噪、封闭隔声、消声、噪声防治。不变固废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统一收集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统一收集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变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不变2、产品及产量表2-5产品产量情况表3、原材料使用情况表2-6原材料情况表序号原料名称年用量/吨用途物态最大储存量/吨包装方式是否属于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变动前变动后变化1铝合金83+83原料固8/否/2锌合金124+124原料固10/否/3切削液0.36+0.36切削液0.18180kg/桶是25004火花油0.3+0.3加工液0.15150kg/桶是2500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变动前变动后变动情况1塑料件360吨170吨-190吨2铝合金制品080吨+80吨3锌合金制品0120吨+120吨—15—5铁模具30+30压铸10/6脱模剂0.36+0.36脱模0.18180kg/桶7清洗剂0.5+0.5震光0.0550kg/桶8机油0.1+0.1辅助0.055kg/桶是25009ABS14570-75100kg/10PP14570-75100kg/11色母粒0.30.2-0.10.110kg/12五金配件70.530-40.5100kg/13液压油0.20-0.2加工//是2500各原辅材料理化特性如下所示:切削液:是一种用在金属切削、磨加工过程中,用来冷却和润滑刀具和加工件的工业用液体,由多种超强功能助剂经科学复合配合而成,同时具备良好的冷却性能、润滑性能、防锈性能、防腐功能特点。闪点76℃,密度1.01g/cm3,引燃温度248℃。火花油:透明液体,也称为电火花机油、火花油等,通过高压加氢及异构脱腊技术精炼而成。透明,密度为830kg/m³。脱模剂:脱模剂是在压铸时用在两个彼此易于粘着的物体表面的一个界面涂层,它可使物体表面易于脱离、光滑及洁净。根据MSDS报告可知其主要成分为乙氧基醇1%-5%(沸点:135℃)、合成蜡10%-14%(沸点>300℃)、水81%-89%。乙氧基醇、合成蜡属挥发分,含量以19%计。清洗剂:无色透明液体,pH为中性,主要成分是烷基磺酸钠、脂肪醇醚硫酸钠、泡沫剂、增溶剂、香精、水、色素和防腐剂等,不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用于去污油渍。机油:对机械设备起到润滑减磨、辅助冷却降温、密封防漏、防锈防蚀、减震缓冲等作用。机油沸点为150℃,闪点为220℃。ABS:ABS树脂为非晶态、不透明的三元共聚物,一般为浅黄色粒料或珠状料,它具有三种组分带来的优点,是一种具有坚韧、质硬、刚性好的材料。丙烯腈赋予ABS树脂的化学稳定性、耐油性、一定的刚性和硬度;丁二烯使其韧性、冲击性和耐寒性有所提高;苯乙烯使其具有良好的介电性能和光泽,并呈现良好的加工特性。ABS树脂的熔融温度为190~240℃,热分解温度>250℃。产品具有良好的尺寸稳定性,模塑收缩率小。具有优良的综合物理力学性能,无毒、无臭,耐热、耐冲击,特别是低温冲击性好;电性能、耐磨性、化学稳定性好;耐水、无机盐、碱和酸类;不溶于大部分醇类和烃类溶剂,而易溶于醛、酮、酯和某些氯代烃中;耐候性较差,可燃,热变形温度较低。PP:PP聚丙烯是一种构型规整的高结晶性(结晶度高达95%)热塑性树脂。产品为本色粒料,无毒、无味、无臭和质轻的聚合物,密度0.90~0.91g/cm3,是通用塑料中最轻的一种。刚性、耐磨性好,硬度较高,高温冲击性好(但-5℃以下则急剧下降)。耐反复折叠性强。耐热性能较好,热变形温度114℃,维卡软化点>140℃,熔点164~167℃,连续使用温度可达110~120℃,在无负荷情况下,使用温度可达150℃,是通用塑料中唯一能在水中煮沸,并能在130℃消毒的产品。化学稳定性能较好,除了强氧化介质外,与大多数化学药品不发生作用。对水的稳定性尤为突出,不仅不溶于水,而且几乎不吸水,在水中24h的吸水率仅为0.01%。电绝缘性能优良,耐电压和耐电弧性好。其主要缺点是耐光性差,易老化;耐寒性能较差,低温冲击强度差,韧性不好,静电度高,染色性、印刷性和黏合性差,但可用添加助剂、共混合共聚的方法加以改进。色母粒:英文ColorMasterBatch,全称叫色母粒,也叫色种,颗粒状,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剂,主要用在塑料上。色母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所组成,颜料分为有机颜料与无机颜料,最常用的分散剂为:聚乙烯低分子蜡、硬脂酸盐,无重金属,一般情况下色母中无添加剂,除非是客户提出要求。色母的着色力高于颜料本身,加工时用少量色母料和未着色塑料掺混,就可达到设计颜料浓度的着色塑料或制品。3、主要生产设备表2-7生产设备情况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工序变动前变动后变化1注塑机260T84-4注塑2220T51-4—17—3200T8-44180T5-45160T4-26120T557冷却水塔18拌料机23+1拌料9破碎机2+2破碎10空压机30KW1辅助11压铸机DC20+1锌合金压铸12DC88+213DC130+114DC200+215DC160+1铝合金压铸16DC200+117DC280+118沙迪克慢走丝机+2机加工19镜面火花机8+820精铁cnc加工中心+221日本cnc加工中心+122钻孔机8+823车床+124铣床5+525磨床+426磨刀机+127震光机φ1.5*0.5米+4清洗28熔炉9+9熔融注:①本项目设备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和限制类范围;②本项目所有设备均使用电能。产能核算:表2-8注塑机产能核算表型号数量台单模注塑单模注塑年工作时最大产能量g时间s间h合计吨260T4100120480057.60220T180120480011.52200T450100480034.56—18—180T5012048007.20160T3012048008.64120T51560480021.60合计141.12根据的投料量约为140t/a,申报量占最大设备产能量的99.2%。综合考虑设备实际运行过程中置情况相匹配。型号数量台单台压铸量g单台成型时间s年工作时间h最大产能合计吨DC201518480014.4DC882021480032.914DC1302724480019.44DC2005030480057.6合计124.35型号数量台单台压铸量g单台成型时间s年工作时间h最大产能合计吨DC1602020480017.280DC2004224480030.240DC2806230480035.712合计83.23根据核算可知,本项目锌合金压铸机理论产能可达到83.23/a;本项目作业过程中申报锌合金的投料量约为83t/a,申报量占最大设备产能量的99.72%。综合考虑设备实际运行过程中日常维护及突发故障等情况下损耗时间,评价认为项目产品产能规划情况与生产设备设置情况相匹配。4、人员及生产制度项目员工9人,每天工作16小时,涉及夜间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内无食宿。5、给排水情况(1)生活用排水本项目共有员工人数9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广东省《广东省用水定额第—19—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不含食堂、浴室办公楼给排水情况(先进值)”给排水情况进行核算,即10t/人·a,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90ta。生活污水产生率按90%进行核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81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2)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水、震光用水、喷淋用水、慢走丝用水。①冷却水注塑过程需使用间接冷却,项目设有1台冷却塔,冷却塔有效容积为1t,冷却塔每天补充水量为有效容积的10%,则补充用水为0.1t/d(30t/a),加上首次添加量1t,则项目冷却用水量为1+30=31t/a。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②震光用水项目震光机配备有4个震光清洗水池,直径1.5米,深0.5米,有效容积为80%,则4个水池总有效水量为(1.5/2)2*3.14*0.5*80%*4=2.8t,定期补充新鲜水,日补充水量约为水池有效容积的10%,则补充水量为0.28t/d(84t/a),1年更换5次,则震光废水量为2.8*5=14t/a,收集后交由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震光总用溶剂量为84+14=98t/a,除去清洗剂0.5t/a,则震光用水量为97.5t/a。③喷淋水项目设有废气喷淋塔1套,用于处理熔融、压铸、脱模废气。喷淋塔有效容积为1t,定期补充新鲜水,日补充水量约为喷淋塔有效容积的10%,则补充水量为0.1t/d(30t/a),1年更换4次,则喷淋废水量为4t/a,收集后交由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喷淋总用水量为30+4=34t/a。④慢走丝用水项目的部分模具维护需要用到慢走丝机,过程需要用水降温。慢走丝机自带有容量约为0.05t的水箱,此处用水仅为慢走丝时冷却用,对水质要求不高,因此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日补充水量约为水箱有效容积的10%,则补充水量为0.005t/d(1.5t/a)。表2-11项目水平衡一览表(单位:t/a)序号产污名称废水量排水量备注项目用水总用水量—20—1生活用水90生活污水8181通过市政管网排至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尾水排入石岐河。2冷却水31///循环使用不外排3震光用水97.5震光废水1414交由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4喷淋用水34喷淋废水445慢走丝用水1.5///不外排图2-1水平衡图(单位:t/a)6、能耗情况变动前项目使用电量约为30万度/年,变动后本项目生产用电量约为80万度/年,增加了50万度/年。由市政电网供给。项目不用发电机。四、平面布局情况本项目厂区共设有注塑车间、压铸车间、机加工间、危废间、办公室等。建筑物布局按生产过程进行,布局相对合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15m排气筒G1排放,熔融、压铸、脱模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G2排放,高噪声设备位于厂区中部,且项目最近敏感点位于项目东南侧,距离厂界为60m,距离排气筒G1约70m,对敏感点影响较小。中山市污水处理有9081生活用水限公司31冷却水1.5慢走丝用水震光18有废水处理能力的机构损耗30F344水喷淋344水喷淋从总体上看,总平面布置布局整齐,功能区分明确。同时,根据大气、噪声环境影响监测结果显示,各生产车间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五、四至情况项目北侧为中山市三莱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南侧辰辉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西侧为广东科能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东侧为广东科能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办公室。建设项目四至图见附图2。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项目工艺流程简述(图示)1、注塑生产工艺图2-2注塑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1)混料:混料机工作为密封搅拌,且搅拌的原辅材料粒径较大,不会产生粉尘,整个混料过程不外排粉尘废气。混料过程会产生噪声。混料工序的年工作时间为600h;(2)注塑:将拌料均匀后的塑料投入注塑机内加热熔融,加热方式:电加热,(工作温度为160℃~260℃)利用压力注进塑料制品模具中,冷却成型得到想要各种塑料件,注塑过程需要对设备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用水,不外排生产废水。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年工作时间4800h。(3)品检:对产品进行质检,主要为使用肉眼观察产品有无明显质量缺陷,不合格品进行破碎处理后回用,年工作时间600h。(4)破碎: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形成破碎料(颗粒状),回用于生产。破碎时破碎机处于密闭状态,静置一段时间后才打开破碎机,破碎过程产生少量颗粒物、噪声,破碎年工作时间约为600h,该过程产生颗粒物。混料注塑品检组装个破碎次品颗粒物、噪声—22—(5)组装:为人工组装,采用风批和螺丝、螺栓、螺母等对塑料件进行组装,工作时间600h。2、压铸生产工艺图2-3压铸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熔融、压铸、脱模:铝合金、锌合金放进熔炉熔融,熔融温度为650℃,熔融过程使用电供热,熔炉供热方式为间接加热,此过程产生烟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压铸机进行铸造成型,此过程产生烟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压铸后使用脱模剂将成型的制品顺利地从模具上分离开来,从而得到光滑平整的制品,并保证模具多次使用,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熔融过程会有少量炉渣产生。上述工序年工作时间均为4800h。钻孔:部分产品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采用自动钻孔机进行钻孔,年工作时间均为600h。震光:为保证工件表面的光滑,本项目采用类似湿式抛光工艺对部分工件表面进行加工,清洗过程为将产品放入震光机的水池中,加入少量清洗剂,通过水介质与震光过程同步作用,有效抑制粉尘产生。震光过程中,水与削产生的颗粒物充分接触并迅速沉降,形成含固废水,确保无颗粒物废气外逸。该工艺通过物理抑尘方式,从源头避免粉尘扩散,因此不产生废气排放,会产生清洗废水和金属废渣。震光之后捞起自然晾干。年工作时间900h。3、模具维护颗粒物、有机废气熔融压铸、脱模钻孔震光—23—本项目模具为外购,但在模具使用过程中,需要对模具进行维护。模具维护过程主要为模具的慢走丝、CNC、打磨等,过程产生模具加工废气,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表征。模具维护过程年工作时间约为1200h。本项目模具为长期使用,模具使用过程中出现边角位磨损能通过切割打磨修复,故不产生废模具。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故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模具维护(慢走丝、CNC、打磨等)—2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中府函〔2020〕196号),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中山市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山市二氧化硫、细颗粒物的年均值及相应的日均值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特定百分位数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日平均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中山市环境空气常规污染因子具体监测统计结果如下: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二氧化硫(SO2)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3达标98百分位数日平均81505.33达标二氧化氮(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24055达标98百分位数日平均568070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57050达标95百分位数日平均7215048达标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203557.14达标95百分位数日平均427556达标臭氧(O3)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163160101.88超标一氧化碳(CO)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800400020达标—25—2、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SO2、NO2、PM10、PM2.5、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根据张溪空气自动监测站2023年的监测数据,SO2、NO2、PM10、PM2.5、CO、O3的监测结果见下表。根据监测数据可知,SO2、NO2年平均及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PM10、PM2.5年平均及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综合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表3-2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点位名称污染物年评价指标评价标准µg/m3现状浓度(µ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频率%达标情况南区站S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1508.06.70.00达标年平均604.7达标NO2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8052.0102.50.27达标年平均4019.6达标PM10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5068.069.30.00达标年平均7030.8达标PM2.5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7536.073.30.00达标年平均3517.1达标O3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160161.0144.410.14超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400070027.50.00达标为持续改善中山市大气环境质量,中山市将切实做好各类污染源监督管理,具体如下:一、对全市涉VOCs、工业锅炉及炉窑等企业进行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二、加强巡查建设工地、线性工程,督促施工单位严格—26—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三、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执法现场要求施工负责人做好车辆检查及维护;四、加强对餐饮企业、流动烧烤摊贩以及露天焚烧的管控,严防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发生;五、加强油站、油库监督管理,对全市加油站和储油库的油气回收装置等设施进行油气密闭性检查;六、加大人员投入强化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工作,减少拥堵;七、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柴油车路检工作,督促指导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使用台账。3、补充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本项目评价的主要特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TVOC、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颗粒物和臭气浓度。因为非甲烷总烃、TVOC、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和臭气浓度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故不进行监测。(1)监测因子及布点根据本项目产污特点,在评价区内选取TSP作为评价因子,项目收集了所在区域周边5km范围内TSP的监测数据,本项目TSP引用《中山市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压电陶瓷生产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由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24日在A1良都社区(位于项目西北面,距离项目约3039m)、A2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位于项目东北面,距离项目约1918m)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如下表所示。表3-3项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监测点名称监测站坐标/m监测因子相对厂区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A1良都社区113.356829°E22.465411°NTSP西北3039A2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113.363535°E22.456857°NTSP东北1918监测点名称监测时间污染物评价标准/(mg/m³)监测浓度范围最大浓度占标超标率/%达标情况—27—(mg/m³)率/%A1良都社区2024年1月18日-24日TSP0.30.179-0.18762.33/达标A2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0.120.101-0.11696.6/达标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A1良都社区3039m图3-1二、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TSP的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A2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1918m项目位置TSP引用监测点位置图本项目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石岐河。根据中府[2008]96号《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及《中山市水功能区划》,项目纳污水体石岐河为Ⅳ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2023ZV—28—年中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2023年石岐河水质为V类标准,超标污染物为氨氮、溶解氧。造成氨氮及溶解氧超标主要是因为经济发展初期,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生活未加节制,工业过度开发,导致水体受到污染。只要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石岐河的污染情况将得到改善。2023年水环境年报截图如下:图3-2中山市2023年水环境年报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1年修编)的相关规定,项目位2023年中山市两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全禄水厂、大丰水厂)每月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2023年长江水库(备用水源)每月水质均满足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营养状况处于贫营养级别。2、地表水2023年鸡鸦水道、小榄水道、磨刀门水道、横门水道、中心河、东海水道、洪奇沥水道、黄沙沥水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前山河、兰溪河、泮沙排洪渠、海洲水道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石岐河水质类别为V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溶解氧。与上年相比各河道水质均无明显变化。具体水质类别见表1。表12022年地表水各水道水质类别各水道鸡鹖水道小榄水道磨刀门水道横门水遭东海水道洪奇沥水道黄沙沥水道中心河前山河水道海洲水道兰溪河淬沙排洪渠石帔河水质类别HⅡⅡⅡIⅡ目1mIⅢⅢV主要污染物---氨氮,溶解氧4—29—于2类声功能区,因此,项目厂界噪声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可不进行噪声监测。四、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五桂山龙塘鲤鱼山109号2#厂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文件,厂房已做好防渗防漏措施不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和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土壤破坏性检测问题”的回复,“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果项目场地已经做了防腐防渗(包括硬化)处理无法取样,可不取样监测,但需详细说明无法取样的原因”。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已全部硬底化,还要不要凿开采样”的回复,“若建设用地范围已全部硬底化,不具备采样条件的,可采取拍照证明并在环评文件中体现,不进行厂区用地范围内的土壤现状监测”。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厂房(车间)范围内已全部采取混凝土硬底化及防渗处理,因此项目不具备占地范围内土壤监测条件,不进行厂区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五、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新增用地范围内无生态自然保护区、无珍稀濒危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项目使用工业用地,且周围无生态自然保护区、无珍稀濒危物,不属于生态敏感区,可不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该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500米范围内大气环境敏感点情况如下表所示。环境保护目标表3-5大气环境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保护保护相对厂址相对厂界名称坐标对象内容环境功能区方位最近距离/m龙塘村113.212085°E,居民区环境大气二类区东南面60113.212247°E,大气一环境22.262741°N类区空气2702、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标准限值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成后周围的河流水质不受明显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故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纳污水体为石岐河,水质目标为IV类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经调查,本项目周围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水的自然保护区等水环境保护目标。4、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目标经勘查,本项目厂界外周围500米范围内没有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均为已建成的工业厂房、道路,项目所有生产活动均在厂房内进行,不设露天生产及原辅料堆放场地,厂房地面已全部进行硬底化,针对不同区域已进行了不同的防渗处理。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建成工业区,周围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22.263107°N空气五桂山大气一类区大气一类区西北面污染物排放控制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6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种类排气筒编号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标准来源—31—标准注塑废G1非甲烷总烃1510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苯乙烯50丙烯腈0.51,3-丁二烯1甲苯15乙苯100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熔融压铸脱模工序废G2非甲烷总烃1580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TVOC100颗粒物3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电炉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非甲烷总烃/4.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颗粒物1.0甲苯0.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丙烯腈0.1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5.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6.0(监控点处1小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32—废气时平均浓度值)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颗粒物/5(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水类型污染因子排放限值排放标准生活污水CODcr500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BOD5300SS400NH3-N/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厂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表3-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A)夜间/dB(A)2类6050—33—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纳入总量管控范畴的主要为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表3-9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一览表t/a项目变动前变动后变化情况有组织0.0830.0752-0.0078无组织0.4120.3162-0.0958总计0.4950.3914-0.1036—3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工业厂房已建成,该厂房已有完整的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不存在施工期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废气1、废气产排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破碎废气、熔融、压铸、脱模废气、模具加工废气。(1)注塑废气①产生情况注塑过程产生注塑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本项目注塑工序使用的材料为ABS新料和PP新料。塑料作业温度约为200℃,在塑料加热的过程中,游离态单体分子会挥发出来,少量高分子也会因为受热过度而分解成小分子逸出,综合起来形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由于注塑过程温度低于塑料原料的热分解温度,则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的产生浓度较低,本项目仅作定性分析;除产生有机废气外,还会伴有轻微异味产生,以臭气浓度表征,本项目也仅对臭气浓度作定性分析。注塑过程整体塑料制品生产过程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中塑料零件的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为2.7kg/t产品。项目塑料注塑原料量为140t,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即产品量为140t,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量为0.378t/a。②收集处理情况本项目注塑废气拟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风量计算参考《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Q=0.75(10×X2+A)×VX式中:Q——集气罩排风量,m3/s;X——污染物产生点至罩口的距离,m。项目取0.3m;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A——罩口面积,m2。本项目约为0.5m2;VX——最小控制风速,m/s。本项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由上式计算可知,单个注塑设备废气集气罩所需风量为1134m3/h。本项目共设置注塑机17台,则注塑废气收集所需风量为19278m3/h。考虑到滤风等损失因素,所以本次环评废气处理风量取整20000m3/h。参照《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2023年修订版)》“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废气收集效率详见下表。表4-1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废气收集类型废气收集方式情况说明集气效率(%)外部型集气设备——相应工位所有VOCs逸散点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30则注塑成型废气产排详见下表。排气筒编号G1高度15m风量20000m³/h年工作时间4800h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产生量t/a0.378收集效率%30%处理效率%50%有组织收集量t/a0.1134收集速率kg/h0.0236收集浓度mg/m31.18排放量t/a0.0567排放速率kg/h0.0118排放浓度mg/m30.5906无组织排放量t/a0.2646—37—排放速率kg/h0.0551铸造-铸件(电炉)计注塑废气经过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丙烯腈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由此可知,本项目注塑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2)破碎废气本项目破碎过程能产生破碎粉尘,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本项目不合格产品产生量少,破碎过程为间歇作业,且破碎时破碎机处于密闭状态,破碎完成经过静置后再打开取出物料,故该股破碎粉尘产生量少,产生浓度低,本项目对该破碎粉尘进行定性分析,建设单位拟加强车间通风后,在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3)熔融、压铸、脱模废气①产生情况项目熔融颗粒物产生量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33金属制品业中01算,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525kg/t-产品,项目铸件产量共约200t/a,则熔融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0.105t/a。—38—压铸过程产生的废气产生量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33金属制品业中01铸造中采用脱模剂原料,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247kg/t-产品,项目铸件产量共约200t/a,则压铸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0.0494t/a。压铸过程中,为了使成型件能与模具顺利分离,会使用到脱模剂,将其喷涂到模具内腔。项目使用的脱模剂为水性脱模剂,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T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表征,挥发性成分占11%-19%,按最不利情况全部挥发计算,脱模剂使用量为0.36t/a,则TVOC、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0684t/a。②收集处理情况拟在熔炉和压铸机安装集气罩,将熔融、压铸、脱模一起进行收集,根据《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三版)中集气罩风量计算公式,本项目废气集气罩风量计算如下:Q=0.75(10X2+A)×Vx式中:Q——集气罩排风量,m3/s;X——污染物产生点至罩口的距离,m。本项目取0.25m;A——罩口面积,m2。熔炉集气罩面积取0.5m×0.5m,压铸机集气罩面积取0.9m×0.9m;Vx——最小控制风速,m/s,一般取0.25-0.5m/s,本项目取0.4m/s。由此计算出单个熔炉集气罩所需风量为945m3/h,9个熔炉集气罩总风量为8505m3/h,单个压铸机集气罩所需风量为1204m3/h,9个压铸机集气罩总风量为10838m3/h,则18个集气罩所需风量为19343m3/h。考虑到滤风等损失因素,所以本次环评废气处理风量取整20000m3/h。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外部集气罩收集效率取30%。末端处理:综上,项目拟建设1套水喷淋塔处理熔融、压铸、脱模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风量合计为20000m3/h,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1铸造-喷淋塔/冲击水浴对颗粒物处理效率为85%,本项目对颗粒物处理效率取值为85%,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喷淋吸收-非水溶性VOCs废气处理效率为10%,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3熔融、压铸、脱模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排气筒编号G2高度15m风量20000m³/h年工作时间4800h污染物TVOC、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工序脱模熔融压铸合计总产生量t/a0.06840.1050.04940.1544收集效率%30%处理效率%10%85%有组织收集量t/a0.02050.03150.01480.0463收集速率kg/h0.00430.00660.00310.0097收集浓度mg/m30.42750.65630.30880.9650排放量t/a0.01850.00470.00220.0069排放速率kg/h0.00380.00100.00050.0014排放浓度mg/m30.38480.09840.04630.1448无组织排放量t/a0.04790.07350.03460.1081排放速率kg/h0.01000.01530.00720.0225由上表可知,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电炉标准;TVOC、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值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排—40—放值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4)模具加工废气本项目模具维护打磨过程会产生粉尘,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及系数手册》中C33-C37行业核算环节系数手册中-06预处理-抛丸、喷砂、打磨、滚筒-所有规模的颗粒物产污系数为2.19kg/t-原料。本项目模具使用量为30t/a,则本项目模具打磨粉尘的产生量为0.066t/a,模具打磨的年工作时间为1200h,则有粉尘的产生速率为0.055kg/h。由于模具打磨的金属粉尘质量和粒径较大,容易沉积于地面,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故建设单位拟加强车间通风,对该股模具加工粉尘进行无组织排放。机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切削液、火花油等,会产生异味,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表征,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切削液中机废气挥发量的产污系数为5.64kg/吨-原料,本项目原料使用量共为0.66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37t/a,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初始排放速率合计为0.0031kg/h<2kg/h,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环规字[2021]1号),末端治理设施不作硬性要求,故本项目机加工过程有机废气进行无组织排放符合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2、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汇总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统计表如下:表4-4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核算排放浓核算排放速核算年排放度/(μg/m3)率/(kg/h)量/(t/a)—41—一般排放口1G1非甲烷总烃0.59060.01180.05672G2TVOC、非甲烷总烃0.38480.00380.01853颗粒物0.07240.00070.0069一般排放口合计TVOC、非甲烷总烃0.97540.01570.0752颗粒物0.07240.00070.0069有组织排放总计有组织排放总计TVOC、非甲烷总烃1.56600.02750.0752颗粒物0.07240.00070.0069表4-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排放主要污染口编污染物年排放量防治措施标准名称浓度限值号/(t/a)/(mg/m³)注塑非甲烷1总烃4.00.2646TVOC、2脱模非甲烷广东省《大气4.00.0479总烃污染物排放限加强车间值》(DB44/23颗粒物通排风7-2001)第二时1.00.1081段无组织排放4颗粒物监控浓度限值1.00.066非甲烷5总烃4.00.0037无组织排放总计TVOC、非甲烷总烃0.3162无组织排放总计颗粒物0.1741表4-6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表4-7大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核算表序号产污环节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熔融、压铸模具加工序号污染物有组织年排放量/(t//a)无组织年排放量/(t/a)年排放量/(t/a)1TVOC、非甲烷总烃0.07520.31620.39142颗粒物0.00690.17410.181—42—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kg/h)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应对措施1G1废气治理设施失灵非甲烷总烃0.02361.1813停产检修2G2TVOC、非甲烷总烃0.00430.42753颗粒物0.00970.9650排放口编号废气类型污染物种类排放口地理坐标经度纬度治理措施否为可行技术排气量(m3/h)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排气温度(℃)G1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113.35460722.442177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0000150.625G2熔融压铸、脱模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113.35433822.442456水喷淋20000150.6253、废气治理设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活性炭吸附装置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活性炭吸附为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注塑有机废气是现行有效的废气处理工艺。吸附法是用固体吸附剂吸附处理废气中有害气体的一种方法。活性炭是一种具有非极性表面、疏水性、亲有机物的吸附剂。—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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