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综合调整招标采购公告(2026)
旅大21-2油田综合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旅大21-2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旅大21-2油田综合调整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旅大21-2油田位于辽东湾南部海域,北距旅大16-3油田约15.9km,西南距旅大27-2油田11.5km,西北距河北省秦皇岛市约100km,东南距辽宁省旅顺市约86km,油田范围内水深约22.7~22.8m。旅大21-2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拟外扩LD21-2WHPA附属设施和LD21-2WHPB附属设施,并与已建LD21-2WHPA、LD21-2WHPB平台甲板/搭接通道连接;新建1条LD16-3CEPA平台至LD21-2WHPA附属设施的15.9km海底电缆;并对依托的LD21-2WHPA、LD21-2WHPB、LD16-3CEPA、LD10-1PAPD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陆中国自然资源报网站(http://www.iziran.net)下载报告书,也可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渤海石油研究院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高宁
电 话:022-66503788
邮 箱:gaoning9@cnooc.com.cn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6年1月4日
附件:旅大21-2综合调整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旅大21-2综合调整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田综合调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