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塑料制品 塑料制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1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仓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3595087 邮箱:tchjyxpj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颐顺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塑料制品项目
太仓市浏河镇郑和东路280号
苏州颐顺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年产塑料制品5000吨
废气:项目压片、成型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粉碎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印刷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委托浏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由拌料机、压片机、成型机、粉碎机、印刷线、冷水机、循环冷却塔、循环冷却塔、空压机、废气处理系统等设备运行时产生,设备噪声强度在60-80dB(A)之间,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产生后外售处理;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所清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迁建塑料制品 塑料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