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6)
拍卖公告接受委托,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2日10时至2026年1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第四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办事处三道河村13,607.48平方米在建工程及52,384.00土地使用权,构筑物(垂钓池)。评估价:3752.6718万元,起拍价:1537.09万元,保证金:15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注:特别提示:1、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地产权证原件、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2、拍卖标的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仅供参考。3、拍卖标的因使用而存在的各项费用(含委托人应支付或补交的所有税、费及煤气、水、电、暖、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清偿。4、拍卖标的物成交后涉及房地产过户情况及税费金额,请竞买人到当地相关部门查询、核实,按法律规定标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仔细查验后,谨慎参与竞买。因未对标的物进行详细查验、了解房地产现状及相关手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审慎确认无异后方可参与竞买。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日前向本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6年1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电话:024-42853799。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安排。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六、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拍卖行联系。七、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2、标的物现存的和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3、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4、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5、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费用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资产权属转移等相关法律责任。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6、本次拍卖的标的面积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7、成交后标的物移交时的数量、质量等与《评估报告书》及网站上传信息描述不相符时,则以移交时的现存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资产拍卖成交价格。九、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余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交纳至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账号:300812010100417811,行号:314225033093。)同时,买受人需支付给京东成交标的金额0.5%的费用作为技术服务费。若买受人在成交后未足额交纳技术服务费用,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本公司将不向悔拍的买受人交付成交资产,并扣除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逾期未缴纳的,按毁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十、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款项后3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3号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办理标的移交的具体时间以拍卖行通知为准。十一、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十二、本公司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十三、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十四、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十五、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4-42853799。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3号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竞拍须知接受委托,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1月12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公司办理委托关系确认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本公司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公开竞价,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一)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制外聘用人员)和工作人员近亲属;(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竞价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四、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余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交纳至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账号:300812010100417811,行号:314225033093。)同时,买受人需支付给京东成交标的金额0.5%的费用作为技术服务费。若买受人在成交后未足额交纳技术服务费用,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本公司将不向悔拍的买受人交付成交资产,并扣除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逾期未缴纳的,按毁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款项后3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3号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六、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七、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八、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有权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九、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4-42853799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3号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辽宁嘉汇拍卖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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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