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零部件 机械零部件加工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公众参与听证制度的通知》(苏环办〔2011〕17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工作规程的通知》(苏环办〔2013〕3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报告表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精密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盐城优利来机械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项目服务科)
EMAIL:jhsthjxmk@163.com
附件:环评-优利来-公示版.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精密零部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盐城优利来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3六、结论附表报告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现状图附图3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5盐城市主体功能规划图附图6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分布图附图7建湖县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图附图8与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空间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9项目与建湖县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相对位置图附图10项目风险源及应急物资分布图报告表附件:附件1项目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3关于环评材料真实可信的承诺书附件4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5租赁协议、产权证附件6淬火油MSDS、甲醇MSDS、丙烷MSDS附件7清洗剂MSDS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测定报告附件8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审查意见附件9生活污水接管情况说明附件10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环评及验收批复附件11环评委托合同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附件13工程师照片附件14环境影响报告表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附件15总量申请承诺书附件16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征求意见表附件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附件18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精密零部件项目项目代码2405-320925-89-05-61743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地理坐标(东经119度54分15.0918秒,北纬33度32分42.750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建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建政服备〔2024〕641号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21年12月10日,《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取得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关于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三线一单”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盐环审〔2021〕92500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三线一单”研究报告》相符性分析表1-1规划结论及审查意见分析表序号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环评审相符性分析-1-查意见1应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绿色转型、集约高效,进一步优化园区用地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加强空间管控,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衔接。落实《报告》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引进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对照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产品为精密零部件,属于机械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园区要求。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制定污染减排方案,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抛丸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淬火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湿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3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按相关要求开展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等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并结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适时优化调整园区规划。入区企业须按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无需安装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设备。4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强化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异味气体、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完善企业污水预处理措施,按要求推进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尽可能考虑污水回用,减少尾水排放。按照规范设置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暂存、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文件中相关要求执行,贮存、处置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内临时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2-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贮存并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废管理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为精密零部件,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属于机械制造,与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产业定位相符,满足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引进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达到同行业水平;企业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并根据应急预案按期进行演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规定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场所,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安全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确综合以上,本项目与《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三线一单”研究报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初筛信息表见下表。表1-2项目信息初筛表初筛结论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本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品为精密零部件,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属于机1械制造,与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产业定位相符,选址、规法规、标准、政策、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符。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不属于化工、电镀、印染、2冶炼等高污染高风险企业,与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规划及意见是否相符。产业定位相符。项目距离周边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西南方向19.74km处地生态保护红线、环的“西塘河颜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3东北方向8.1km处的“通榆河(建湖县)清水通道维护区”,项目具备相符性;各类污染物的排放经过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序号初筛项目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相关规划相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建设项目是否与当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3-负面清单(“三线一单”)是否相符。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项目需要的原料用量和用水量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产品为精密零部件,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属于机械制造,不属于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和实施细则内的项目,同时与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规划及产业定位相符。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4项目所在地环保基础设施是否能支撑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能支撑本项目的建设。5是否存在环境遗留问题其他环境制约因素。否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3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为精密零部件,属于机械制造,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2《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符合3《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增土地,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符合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苏长江办发〔2022〕7号)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项目。符合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项目不属于清单中所列的禁止类行业项目。符合6《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符合7《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项目不属于清单中所列的“两高”项目符合由上表可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江苏省地方环保要求。2、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0号)和《关于建湖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668号),建湖县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详见表1-3。盐城市建湖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详见附图。表1-4项目与生态红线保护区位置关系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距企业距离(k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方向距离其他符合性分析西塘河颜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湖县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建湖县水厂西塘河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以及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41.06/41.06SW19.74通榆河(建湖县)清水通道维护区建湖县水源水质保护/除建湖县通榆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建湖县境内通榆河水域及其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与通榆河平交的黄沙港上溯5000米的水域以及沿岸两侧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36.2736.27NE8.1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西南方向19.74km处的“西塘河颜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0号)和《关于建湖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668号),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东北方向8.1km处的“通榆河(建湖县)清水通道维护区”,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围内,符合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状况章节,本次评价选取2024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6月6日发布的《2024年建湖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4年,全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87.7%,位列全市第3,全省第5。细颗粒物(PM2.5)年浓度均值29.9微克/立方米,是全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四个县区之一。建湖县环境空气质量优122天,良199天,轻度污染35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3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降水酸度相对稳定,全年未发生酸雨污染。与上年相比,降水pH值基本持平。全县2个点位降尘平均值为1.6吨/月·平方公里,与上年1.9吨/月·平方公里相比略有下降。2024年,我县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全县4个省考断面,达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的比例为100%。全县在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西塘河颜单水源地和戛粮河建阳水源地),全年每月监测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达标率持平。全县省考断面4个(陈堡、沙南村、堰东和硕陈大桥),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持平。2024年,全县功能区声环境噪声达标率100%,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无明显变化。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全县(1~4a类)功能区声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4年,全县区域昼其他符合性分析间声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7分贝,区域声环境噪声强度为“二级”,区域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影响县城城市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占比82.5%,其余依次为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占比分别为14.6%和2.9%。2024年,全县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6.0分贝。噪声强度一级,道路交通噪声声环境质量为好。与上年相比,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上升3.5分贝,未发生噪声等级变化。2024年,全县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安全稳定。依据《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监测〔2021〕99号)规定的生态环境质量(EQI)综合评价,2024年建湖县县生态质量指数(EQI)为64.26,生态环境质量为“二类”。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现状均达标,生态环境质量为“二类”。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现状较好。本项目抛丸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淬火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湿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上冈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尾水排入串场河;根据第4章节预测结果,本项目噪声在通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厂界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源于区域自来水厂集中供水,用电依托区域市政电网,本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即本项目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内,根据《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及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关于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三线一单”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盐环审〔2021〕925005号),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见表1-5。表1-5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类别准入清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落实周边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引进项目应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入区企业的三废污染减缓措施,设置足够的防护距离,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3、禁止引入不能满足环评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或环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项目;4、园区边界和冈西河两侧各设置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5、严格控制产业用地边界,限制占用生态用地和生活用地。优利来公司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产业准入要求产业定位软基材料、纺织、高端机械装备制造。本项目产品为精密零部件,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属于机械制造,与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产业定位相符,不涉及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限制、禁止引入项目。优先引入类1、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年版)》、《关于印发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盐城市沿海开发战略规划》等产业政策文件中鼓励类和重点发展行业中的产品、工艺和技术;2、符合产业定位的国家战略需要和尖端科技事业相关的项目,高性能、技术含量高的关键性、基础性、资源优势性的项目;保障医院、军工、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应用的项目。限制类软基材料:1、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等受控用途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2、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纺织:1、常规化纤长丝用锭轴长1200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2、单线产能≤1000吨/年、幅宽≤2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3、25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4、200钳次/分钟以下的棉精梳机;5、5万转/分钟以下自排杂气流纺设备;6、FA502、FA503细纱机;7、入纬率小于600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700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900米/分钟的喷水织机。高端机械装备制造:1、使用溶剂型涂料;2、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3、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4、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5、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6、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7、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8、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9、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10、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11、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12、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13、单缸柴油机;14、配套单缸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排放达不到要求的5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15、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机组除外);16、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17、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18、非数控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19、普通高速钢钻头、铣-3-刀、锯片、丝锥、板牙;20直径450毫米以下的各种结合剂砂轮(钢轨打磨砂轮除外);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P0级、直径60毫米以下普通微小型轴承。禁止引入类软基材料:1、禁止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生产、销售;2、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3、禁止以氯氟烃(CFCs)或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聚乙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生产、销售。纺织:1、含印染工段;2、使用淘汰类的细纱机、轧花机等淘汰落后设备及淘汰的湿法氨纶、DMF溶剂法氨纶等生产工艺;3、排放含第一类污染物、特异因子、重金属等废水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3、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的内容,本项目所在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为重点管控单元,属于淮河流域、沿海地区,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6。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示意图详见附图。表1-6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三、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1.本项目产品为精密零部件,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属于机械制造,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本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串场河。本项目实施后所需总量将在区域内平衡,并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不涉及水运,不通过内河运输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不属于缺水地区。沿海地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1.本项目产品为精密零部件,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属于机械制造,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实施排污总量控制。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串场河;本项目不涉及海上运输。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本项目不涉及。《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发〔2020〕200号)、《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管控类别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产业园禁止引进化工、染料、农药、印染、酿造、制浆造纸、焦炭等重污染项目,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的类别和存在严重污染且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1.本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不新增土地,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本项目产品为精密零部件,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属于机械制造,与建湖县冈西软基材料产业园规划及产业定位相符。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染料、农药、印染、酿造、制浆造纸、焦炭等重污染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的类别和存在严重污染且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应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园区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实施后所需总量将在区域内平衡,并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未达到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将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影响,并配套各种应急物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能源为电,不涉及高污染燃料;本项目抛丸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淬火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湿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做好废气设备日常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表1-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文件要求(涉及主要内容)相符性分析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一)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产品为精密零部件,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属于机械制造,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长江通道项目。(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不新增土地,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亦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不新增土地,利用现有厂房建设,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西南方向19.74km处的“西塘河颜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东北方向8.1km处的“通榆河(建湖县)清水通道维护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亦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四)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亦不在国家湿地-6-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五)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亦不在岸线保留区内,亦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区域活动(六)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七)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膨蟆港、泰州引江河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1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本项目产品为精密零部件,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属于机械制造,不属于化工项目。(八)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九)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十)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十一)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十二)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十三)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十四)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燃煤发电项目,钢铁、石化、化工、焦化、有色等高污染项目。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十五)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十六)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十七)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十八)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十九)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二十)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5、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相符性分析根据企业提供的清洗剂MSDS(详见附件),本项目清洗工序使用的清洗剂属于水基型清洗剂,根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测定报告VOCs含量10g/L,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7-2020)表1要求(水基清洗剂VOCs≤50g/L),6、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中提出:实施替代的企业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规定的水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产品;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相关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根据企业提供的清洗剂MSDS(详见附件),本项目清洗工序使用的清洗剂属于水基型清洗剂,根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测定报告VOCs含量10g/L,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7-2020)表1要求(水基清洗剂VOCs≤50g/L),符合,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符合。相符性分析求。-8-相符。7、项目与《关于印发盐城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盐大气办〔2023〕2号相符性分析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盐大气办〔2023〕2号)中“11、推进低VOCs含量清洁原料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建设项目。对照《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市首批37家企业和第二批19家钢结构企业、64家包装印刷企业源头替代情况进行再核查、再推动;2023年4月底前,各地对照9家船舶修造、27家家具制造企业清单,进一步排查核实,建立并及时更新管理台账,按照“应替尽替”原则,推动适宜替代的企业实施清洁原料替代。推动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升级转型,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粉末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比重,推进相关重点企业加大低VOCs含量产品使用比例。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工艺环节中,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根据企业提供的清洗剂MSDS(详见附件),本项目清洗工序使用的清洗剂属于水基型清洗剂,根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测定报告VOCs含量10g/L,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7-2020)表1要求(水基清洗剂VOCs≤50g/L),符合,与文件相符。8、项目与《建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第三节‘三区三线’划定第十四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至2035年,上级规划下达建湖县耕地保有量任务数567.7860平方千米(85.1679万亩),全县实际划定567.7860平方千米(85.1679万亩);上级规划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521.0003平方千米(78.1500万亩),全县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21.0003平方千米(78.1500万亩)。第十五条:生态保护红线至2035年,全县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6.8387平方千米(2.5258万亩),包括江苏建湖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九龙口风景名胜区、戛粮河建阳饮用水源保护区、西塘河颜单饮用水源保护区。第十六条:城镇开发边界以双评价为基础,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避让资源环境底线要素,落实三线不重叠原则,重点保障县域“一体两翼”发展空间,将集中建设的区域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2998。”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三区三线”划定的村庄建设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距离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西南方向19.74km处的“西塘河颜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东北方向8.1km处的“通榆河(建湖县)清水通道维护区”,项目符合《建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10-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基本情况1、项目由来盐城优利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4月12日,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等。为适应市场需求,在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建湖县冈西镇顾顶村六组)租赁建湖县驰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新上精密零部件项目,购置加工中心、数控车床、冲床等设备80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件精密零部件的生产能力。2024年9月23日,建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准予备案(备案号:建政服备[2024]641号,项目代码:2405-320925-89-05-6174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三十一大类“通用设备制造业34”第69条、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本项目涉及淬火、热处理等工序,故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盐城优利来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进行现场勘查、相关资料收集及其他相关工作,最终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精密零部件项目;建设单位:盐城优利来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建湖县冈西镇顾顶村六组);建设性质:新建;占地面积:本项目租赁建湖县驰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不新增土地,建设内容全厂占地4000m2;投资总额: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2%;劳动定员:本项目员工30人,厂区不设置食堂和宿舍;工作制度:实行单班制,每班8h,年工作天数300天,年运行时数为2400小时。二、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1、主体工程及规模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2300m2。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情况见表2-1,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表2-1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650m21F,租赁建湖县驰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厂房内布置机加工区、焊接区、抛丸区、热处理区等。辅助工程办公区占地面积300m2租赁建湖县驰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附房占地面积350m2租赁建湖县驰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贮运工程原料区占地面积50m2新建,在租赁生产车间内划拨成品区占地面积50m2新建,在租赁生产车间内划拨甲醇储存占地面积10m2新建,甲醇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并且要求库房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安装安全监控丙烷储存占地面积10m2新建,丙烷钢瓶储存在辅料库内,远离火点,通风良好。氮气储存占地面积10m2新建,存放在通风良好的气瓶间,远离火种、热源液氨储存占地面积15m2新建,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并且要求库房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安装安全监控公用工程给水供水管网用水量842.24m3/a本项目依托现有的供水设施排水排水管网污水排放量360m3/a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建湖县上冈镇污水-12-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上冈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尾水排入串场河。供电供电设施用电量200万千瓦时本项目依托租赁建湖县驰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现有配电房环保工程废气下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大车间通风,安装排风扇新建机加工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大车间通风,安装排风扇新建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大车间通风,安装排风扇新建抛丸废气与设备连接密闭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新建,风机风量3000m3/h渗氮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大车间通风,安装排风扇新建碳氮共渗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大车间通风,安装排风扇新建淬火废气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由湿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新建,风机风量6000m3/h清洗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大车间通风,安装排风扇新建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2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上冈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防治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隔声等新建,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固废收集垃圾桶若干新建一般固体废物存放处20m2新增,从租赁车间内划拨,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1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10m2新增,从租赁车间内划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要求2、本项目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2项目全厂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序号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生产线)产品名称设计能力年运行时数1精密零部件生产线精密零部件1000万件/年2400h三、公用及辅助工程1、给水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切削液配置用水、湿式油烟净化装置补充用水、清洗剂配比用水。①办公生活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职工生活用水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第3.2.11条“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宜采用30L/(人·班)~50L/(人·班)”本次评价取50L/(人·班),则年用水量为450m3/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m3/a,接管至上冈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切削液配置用水本项目切削液需与水按1:10的比例进行配制,本项目预计切削液年耗量为0.2m3/a,则配制用水为2m3/a,损耗按80%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③湿式油烟净化装置补充用水本项目淬火废气配套湿式油烟净化装置设有一套循环冷却水系统,其循环量为133L/min(合38304m3/a),冷却水蒸发量按照总循环量的1%计,则湿式油烟净化装置补充用水为383.04t/a。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配套循环水箱容积为0.2m³,每个月更换一次,排放的油烟净化废液2.4t/a,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置。④清洗剂配比用水-14-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年使用清洗剂0.4m3,与水以1:12比例进行配比,则年清洗剂配比用水为4.8m3。项目运营期热处理件在淬火后需要进行清洗,以去除工件表面的油脂。该清洗机采取电加热,使用水基清洗机,内热式加热器加热到80-100℃对工件进行浸泡清洗,清洗30min。清洗过程中约有20%损耗,则年更换清洗废水量为3.84m3,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置。90450生活用水360化粪池360上冈镇污水处理厂1.62切削液配置用水0.4作为危废处置842.24383.04新鲜水385.442.4作为危废处置0.964.8清洗配比用水3.84作为危废处置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2、排水本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上冈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尾水排入串场河。3、供电供电电源依托市政电网供应,本项目用电量为200万KW·h/a。4、储运工程建设项目原料和产品运输采用汽车。四、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新增设备见下表:湿式油烟净化装置补充用水-15-表2-3本项目设备一览表涉密不予公开五、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详见下表。表2-4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涉密不予公开表2-5项目主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毒理毒性情况表涉密不予公开六、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平面布置项目所在厂区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项目东侧为空地、扬子沟河,北侧为建湖鑫轩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西侧为建湖县驰成土工材料有限公司,南侧为标准厂房、冈西中心河。项目周边情况见附图。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内生产车间东西布置,车间布置下料区、机加工区、热处理区、抛丸区、焊接区、检验区、原料区、成品区。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和风向特点,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特性优化设计,生产和办公生活分区设置,厂区设有安全通道,便于消防和人员紧急疏散。道路全部硬化,采用混凝土路面,不起尘。围墙内侧设置绿化带,起到美化环境、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声的重要作用。厂区内平面布置合理,具体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5。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建设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简述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本次环评不对施工期进行评价。二、建设项目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1、本项目建成后精密零部件生产线具体工艺如下:涉密不予公开本项目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见表2-6。-16-表2-6本项目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汇总污染因子编号污染物主要成分去向治理措施废气G1下料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加大车间通风移动式烟尘净化器G2机加工废物非甲烷总加大车间通风加大车间通G3焊接废气颗粒物加大车间通风移动式烟尘净化器G4抛丸废气颗粒物15m高DA001排气筒排出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G5渗氮废气氨气加大车间通风加大车间通G6碳氮共渗废气氨气加大车间通风加大车间通G7淬火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15m高DA002排气筒排出集气罩收集+湿式油烟净化装置G8清洗废气非甲烷总加大车间通风加大车间通G9回火废气非甲烷总加大车间通风加大车间通废水生活污水COD、SS、氨氮、总氮、总磷依托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上冈污水处理厂化粪池噪声N机械噪声、振动噪声生产设备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和种植绿化等固废S1、S4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外售综合利S7焊渣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外售综合利收集尘收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外售综合利S8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外售综合利S11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外售综合利生活垃圾塑料、纸等环卫环卫S2、S5金属屑钢、切削液经过滤达到静置无滴漏切削液且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豁免条件后统一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经过滤达到静置无滴漏切削液且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17-豁免条件后统一收集外售综合利用S3、S6废切削液切削液、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9淬火油渣淬火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切削液塑料、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塑料、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清洗剂塑料、清洗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甲醇桶塑料、甲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淬火油塑料、淬火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脂淬火油、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10清洗废液有机物、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烟净化废液水、漆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盐城优利来机械有限公司在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建湖县冈西镇顾顶村六组)租赁建湖县驰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设备安装,该厂房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本项目依托租赁厂房、雨污管网建设,不涉及原有设备的拆除,无环境遗留问题。-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大气环境《2024年建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基本污染物包括:SO2、NO2、PM10、PM2.5、CO、O3。根据《2024年建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建湖县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粒物(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进行监测,各因子达标情况见下表。表3-12024年建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表评价因子年平均指标单位监测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μg/m376011.7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18404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467065.7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03585.7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15016093.75达标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mg/m31.0425达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达标区判定原则: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2024年,建湖县城环境空气指标中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综上,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2024年建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情况:2024年,我县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全县4个省考断面,达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的比例为100%。(1)饮用水源地:全县在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西塘河颜单水源-19-地和戛粮河建阳水源地),全年每月监测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达标率持平。(2)地表水环境:全县省考断面4个(陈堡、沙南村、堰东和硕陈大桥),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持平。3、声环境《2024年建湖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情况:2024年,全县功能区声环境噪声达标率100%,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无明显变化。(1)城市功能区声环境: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全县(1~4a类)功能区声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区域声环境:2024年,全县区域昼间声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7分贝,区域声环境噪声强度为“二级”,区域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影响县城城市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占比82.5%,其余依次为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占比分别为14.6%和2.9%。(3)道路交通声环境:2024年,全县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6.0分贝。噪声强度一级,道路交通噪声声环境质量为好。与上年相比,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上升3.5分贝,未发生噪声等级变化。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5、电磁辐射本项目非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故不开展监测。6、地下水、土壤环境-20-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化,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因此,不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大气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存在冈西社区等敏感目标。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表3-2建设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环境环境保护对象与厂(场)界最近距离(m)方位评价范围内规模环境功能大气保护目标冈西社区210N90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尖墩485NW18人前陶村213SE30人水环境扬子沟河72E中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冈西中心河115S中河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地下水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敏感目标生态环境西塘河颜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9740SW/水源水质保护通榆河(建湖县)清水通道维护区8100NE/水源水质保护-21-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见表3-3、3-4、3-5。表3-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标准来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201510.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3NMHC601534.0表3-4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标准来源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表3-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NH3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20(无量纲)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上冈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执行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总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2026年3月26日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一级A标准。具体见表3-6。表3-6污水排放标准值单位:mg/L(pH除外)污染物污水接管标准(mg/L)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mg/L)GB18918-2002DB32/4440-2022pH(无量纲)6~96~9≤6~9化学需氧量(COD)≤500≤50≤30悬浮物(SS)≤400≤10≤10氨氮(以N计)≤50≤5≤1.5总磷(以P计)≤5≤0.5≤0.3总氮(以N计)≤70≤15≤10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7。表3-7厂界噪声标准值项目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6:00-22:00)标准来源运营期3类≤6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文件中相关要求执行,贮存、处置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临时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贮存并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废管理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列表给出三废产生、削减、排放量(废水接管考核量/排入环境量)。表3-8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表种类污染物名称本次项目产生量(t/a)本次项目削减量(t/a)本次项目排放量(接管量/最终外排量)(t/a)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96840.94240.026非甲烷总烃0.0000090.000009无组织颗粒物0.36060.3606非甲烷总烃0.0031010.003101氨气0.320.32废水废水量(m3/a)360/360/360COD(t/a)0.1220.0690.053/0.018SS(t/a)0.1080.0550.053/0.004氨氮(t/a)0.0130.0070.006/0.002总氮(t/a)0.01620.00920.007/0.0054总磷(t/a)0.00140.000540.00086/0.0002固废危险废物8.0148.014一般工业固废38.93838.938生活垃圾99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文的要求,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1、总量控制因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废水:COD、氨氮、总氮、总磷;固废:零排放,不申请总量。2、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新增:本项目废气:颗粒物0.3866t/a(有组织0.026t/a、无组织0.3606t/a)、有机废气0.00311t/a(有组织0.000009t/a、无组织0.003101t/a)。废水:接管量为:废水量360t/a,COD0.053t/a,NH3-N0.006t/a,TN0.007t/a,TP0.00086t/a;最终外排量:废水量360t/a,COD0.018t/a,NH3-N0.002t/a,TN0.0054t/a,TP0.0002t/a。-24-固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不申请总量。3、排污许可要求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中“83通用零部件制造348”中“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类别,属于简化管理。-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仅涉及设备安装和厂房适应性改造,其建设过程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污染不大,不产生土建施工的相关环境影响,如机械噪声和扬尘等污染问题。但在设备安装过程会产生一些机械噪声,源强峰值可达65~90分贝,因此,为控制设备安装以及装修期间的噪声污染,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器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振动操作,从而减轻对项目周界声环境的影响。另外设备安装期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上冈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处理,设备安装期间产生的固废应妥善处理,能回用的应回用,不能回用的应根据固废的性质不同交由不同的处理部门处理。设备安装期间的影响较短暂,随着安装调试的结束,环境影响随即停止。施工期应做到如下防范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组装和施工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晚10:00-早6:00)施工。除特殊需要作业外(经生态环境局批准并公布),禁止夜间以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2、尽量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对施工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一、废气1、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源强核算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下料废气、机加工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烟尘、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淬火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清洗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回火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渗氮及碳氮共渗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4-1,有组织废气源强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1,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核算表见表4-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涉密不予公开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1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处理情况一览表生产工序污染源编号废气量m3/h污染名称产生状况治理措施去除率%源强核算方法排放状况执行标准排放源参数排放时间h浓度mg/m3速率kg/h产生量t/a污染物名称浓度mg/m3速率kg/h排放量t/a浓度mg/m3速率kg/h编号高度m内径m温度℃抛丸G43000颗粒109.50.32850.7884布袋除尘器产污系数法非甲烷总烃1.0950.00330.00820DA001150.5常温2400淬火G56000颗粒12.50.0750.18湿式油烟净化装置01.250.00750.01820DA002150.5非甲烷总烃0.00060.0000040.00000900.00060.0000040.00000960表4-2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序号位置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面源面积m2面源高度m1下料区颗粒物0.24520.102165012非甲烷总烃0.000550.000252机加工区非甲烷总烃0.000550.00025-28-3焊接区颗粒物0.00780.00434抛丸区颗粒物0.08760.03655淬火颗粒物0.020.0083非甲烷总烃0.0000010.00000026清洗区非甲烷总烃0.0020.00087渗氮区氨气0.320.133(3)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4-3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核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排放速率(kg/h)核算年排放量(t/a)主要排放口/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1DA001颗粒物1.0950.00330.0082DA002颗粒物1.250.00750.0183非甲烷总烃0.00060.0000040.000009一般排放口合计颗粒物0.026非甲烷总烃0.000009有组织排放总计有组织排放总计颗粒物0.026非甲烷总烃0.000009表4-4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生产车间下料区、机加工区、抛丸区、清洗区、淬火区颗粒物加大车间通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50.3606非甲烷总烃厂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0.003101厂房外(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6.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0.0-30-氨气(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渗氮区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50.32全厂无组织排放总计合计颗粒物0.3606非甲烷总烃0.003101氨气0.32表4-5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年排放量(t/a)1颗粒物0.38662非甲烷总烃0.003113氨气0.32(4)非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情况是指在正常开、停车或部分设备检修时排放污染物和工艺设备及环保设施达不到设计规定指标运行时的排污。项目非正常排放情况主要考虑废气处理措施不能达到设计规定指标。本次考虑废气处理措施的处理效率完全失效的状况,持续时间为60min,则非正常排放源强见表4-6。表4-6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一览表非正常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单次持续时间(h)单次排放量(kg)年发生频次(次)治理措施DA001废气处理措施出现故障颗粒物109.510.32851停产检修,查明原因,更换或修理废气处理设施DA002颗粒物12.50.075非甲烷总烃0.00060.000004(5)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抛丸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淬火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湿式油烟净化-31-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本项目废气处理工艺属于规范中的可行技术。①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由灰斗、上箱体、中箱体、下箱体等部分组成,上、中、下箱体为分室结构。工作时,含尘气体由进风道进入灰斗,粗尘粒直接落入灰斗底部,细尘粒随气流转折向上进入中、下箱体,粉尘积附在滤袋外表面,过滤后的气体进入上箱体至净气集合管排风道,经排风机排至大气。清灰过程是先切断该室的净气出口风道,使该室的布袋处于无气流通过的状态。然后开启脉冲阀用压缩空气进行脉冲喷吹清灰,切断阀关闭时间足以保证在喷吹后从滤袋上剥离的粉尘沉降至灰斗,避免了粉尘在脱离滤袋表面后又随气流附集到相邻滤袋表面的现象,使滤袋清灰彻底,并由可编程序控制仪对排气阀、脉冲阀及卸灰阀等进行全自动控制。②湿式油烟净化装置湿式油烟净化装置采用机械净化和静电净化双重作用。脏空气首先进入初级装置一-净化整流室,采用重力惯性净化技术,室内的特殊结构逐步对大粒径污染物进行分级物理分离,并目均衡整流。剩余的小粒径污染物进入次级装置--高压静电场,静电场内部分两级,第一级为电离器,强电场使微粒荷电,成为带电微粒,这些带电微粒到达第二季集尘器后立刻被收集电极吸附。最后通过滤网格栅,洁净的空气排出室外。湿式油烟净化装置的电晕电场异极间具有10-15千伏特的电位差,使不导电的气体分子经分解或电子附着成为自由离子。当气流通过收尘电场区域时,粒子经离子撞击带电而移向具相反电性的收集电极。换言之,收集机制的第一步使气体离子化,第二步使气流中的粒子带电。第三步使粒子撞击至收集电极板而被收集。理论上,分离带电粒子的电力与粒子带电量及收集电场强度之积成正比。此电力的大小,就比重为1的1微米粒子而言,为重力的3000倍:就比重为1的10微米粒子面言,为重力的300倍,此为湿式油烟净化装置高效能与高效率的原因。③烟尘净化器烟尘净化器基本结构由吸尘罩、风管和支承臂、净化系统和凤机四部分组成,其净化过程和原理类似于家用吸尘器。由操作人员用手工将吸尘罩定位在需要净化的位置,风管由支承臂支承,一端连接着吸尘罩,另一端连接着净化系统。当风机工作时,风机前部的净化系统和风管、吸尘罩内形成负压,烟尘在负压的作用下由吸气臂进入烟尘净化器设备主体,进风口处阻火器阻留焊接火花,烟尘气体进入烟尘净化器设备主体净化室,高效过滤芯将微小烟雾粉尘颗粒过滤在烟尘净化器设备净化室内,洁净气体经滤芯过滤净化后通过风机出口排放车间内,连续工作一段时间后滤芯表面的粉尘不断增加,清灰时粉尘抖落在集尘器(抽屉)中,再由人工进行处理。(6)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的防止无组织气体排放的主要措施有:①每次生产线开启前,先启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线停运后,保持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一段时间,待废气全部收集处理后再关闭;②对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③加强管理,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安装相关废气浓度监控设备,以防止废气瞬间大量逸出而造成车间中毒事故之发生;④加强车间通风,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其他与无组织排放相关的安全环保管理措施①安装在本项目仓库、生产车间等建筑物内的全部电气设施,均应符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及设备规范》,以及其他相关安全、环保技术规范;②完善各类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所有操作严格按照规程进行;③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及操作工的培训,熟悉各类物品的物化性质,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考核合格持上岗证方可上岗;④加强劳动保护措施,以防生产过程中操作工人健康损害事故发生。通过采取以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各污染物质的外界最高浓度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能够达标排放。(7)废气达标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标情况分析见下表:表4-7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情况一览表排放口污染排放情况排放标准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浓度限值mg/m3速率限值kg/h执行标准达标情况DA001颗粒1.0950.00332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达标DA002颗粒1.250.0075201达标非甲烷总烃0.00060.000004603达标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均达标排放。(8)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厂界-34-均达标,故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9)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本项目废气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详见表4-8。表4-8大气监测计划一览表时段类型监测位置监测项目频次执行排放标准营运期废气有组织DA001颗粒物一年一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DA002颗粒物一年一次非甲烷总烃一年一次无组织厂界非甲烷总烃一年一次颗粒物一年一次氨气一年一次《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一年一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二、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建湖县上冈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上冈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串场河。-35-表4-9本项目新增产生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运工序/生产线装置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去向污染物核算方法产生废水量m3/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工艺效率/%污染物核算方法排放废水量m3/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营期环境//生活污水COD类比法3603400.122化粪池40COD类比法360146.20.0532400接管至上冈污水处理厂SS3000.10860SS1470.053NH3-N350.0130NH3-N15.750.006TN450.016210TN20.250.007TP40.001420TP2.40.00086影响表4-10全厂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和保护措施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生活污水COD、SS、NH3-N、TN、TP上冈污水处理厂间歇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TW001化粪池化粪池DW001√是□否√企业总排口□雨水排放□清净下水排放□温排水排放□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运表4-11污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营期环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名称浓度限值/(mg/L)境1pH《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6-9影2COD500响3SS400和4DW001NH3-N50保5TP5护6TN70措表4-12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施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mg/L)新增日排放量/(t/d)全厂日排放量/(t/d)新增年排放量/(t/a)全厂年排放量/(t/a)1DW001COD146.20.000180.000180.0530.053SS1470.000180.000180.0530.053氨氮15.750.000020.000020.0060.006TN20.250.0000240.0000240.0070.007TP2.40.0000030.0000030.000860.00086全厂排放口合计COD0.053SS0.053氨氮0.006TN0.007TP0.000862、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1)治理设施化粪池是处理粪便并加以过滤沉淀的设备,其原理是:固化物在池底分解,上层的水化物体,进入管道流走,防止了管道堵塞,给固化物体(粪便等垃圾)有充足的时间水解。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过渡性生活处理构筑物。参照《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中三格式化粪池对污染物的去除效率:COD:40%-50%(本次环评取40%),SS:60%-70%(本次环评取60%),TN:不大于10%(本次环评取10%),TP:不大于20%(本次环评取20%)。项目新建化粪池,优利来公司化粪池处理能力为2m3/d,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量为1.2m3/d,因此,公司化粪池是可行的。(2)厂区排水方案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运营期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3、污水接管可行性分析(1)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建设概况①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介绍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日处理6000吨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于2011年12月21日经过建湖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详见附件建环[2011]67号《关于对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日处理6000吨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6年12月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日处理6000吨废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工程项目(3000吨/日)通过建湖县环境保护局组织的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建环验字[2016]226号,详见附件)。目前剩余3000吨已经建成,正在办理验收。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图4-2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2)废水接纳可行性分析①接管浓度项目水污染物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具有接管可行性。生活污水、工业达标计量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MSBR生化池混凝沉淀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房高速过滤器紫外消毒池清水池反冲洗污泥贮池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泥饼外运安全处置-38-②接管范围本项目位于建湖县冈西镇创业南路9号,目前管网已接至厂区外,本项目废水依托上冈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③污水厂余量目前,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尚有处置余量(1400吨/天),尾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水产生量为300吨/年(即1吨/天),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比重为0.07%,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有能力处理项目的废水量。综上分析,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可接管至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接管标准要求,经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3、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单独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不需监测,仅说明排放去向。-39-三、噪声1、噪声源强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噪声主要来源于带锯床、井式渗氮炉、箱式多用炉和风机等,单机噪声值一般在80~90dB(A)。该项目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布置在生产车间内,设备安装时加防震垫,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风管包扎消声材料等降噪措施。生产设备机械噪声经以上措施治理后,厂房外噪声值可降低20dB(A)以上。具体见下表。表4-13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噪声源强一览表(室外噪声)(单位:dB(A))序号声源名称型号空间相对位置m声音源强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XYZ声压级/dB(A)1空压机/5045090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震、防护罩隔声等07:00-11:00;14:00-18:002风机/5040090表4-14公司主要噪声源产生情况表序号建筑物声源名型号声源源强(任选一种)声源控空间相对位置/mXYZ距室内边室内边界运行时建筑物建筑物外噪声备注声压级,dB(A)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车间锯床/85合理布201502557.007:00-11:00;14:00-18:002031.01东2冲床/80201802552.02026.01-4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密零部件 机械零部件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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