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招标采购公告(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2026)



挂牌价
500,000


保证金
150,000元

注册资本
4,000,000.00元人民币

所在地
苏州市西环路1638号国际经贸大厦3楼

行业
批发业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12.5%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60001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9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5年6月24日,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 2025年6月27日,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会议批准。 2025年6月30日,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批准。 2025年7月4日,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月6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2月2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91320508137760393E

注册资本(万元)
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金凤

住所
苏州市西环路1638号国际经贸大厦3楼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

所属行业
批发零售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1992年6月1日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吴金凤持有87.5%股权 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5%股权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2761.76

负债总额(万元)
2727.99

净资产(万元)
33.77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330.45

利润总额(万元)
-176.09

净利润(万元)
-176.09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5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1863.12

负债总额(万元)
1674.9

净资产(万元)
188.2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208.84

利润总额(万元)
9.48

净利润(万元)
9.48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5年8月 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1721.93

负债总额(万元)
1859.78

净资产(万元)
-137.8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883.04

利润总额(万元)
-171.61

净利润(万元)
-171.61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天地恒安[2025]资评字第302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8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2093.87
净资产:234.1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26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不涉及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不涉及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不涉及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不涉及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吴金凤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不涉及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不涉及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3条

其他重要事项
详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50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备查文件
1、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4、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 5、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决议 6、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苏万隆审字[2025]第1-0797号)、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苏万隆审字[2025]第1-1605号) 7、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天地恒安[2025]资评字第3023号) 8、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9、关于公开转让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12.5%股权的方案 10、关于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1、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2、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章程 13、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企业资料查询表 14、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5、股权转让合同模板 16、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 3、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508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转让方:王女士;交易中心:耿女士

联系电话
转让方:0512-68266806;交易中心:0512-69820615

咨询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400-828-0799

公告附件: 1、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pdf
2、产权意向方报名材料(法人或非法人组织).docx
3、产权意向方报名材料(自然人).docx

股权转让合同本合同当事人出让方(甲方):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0137765792J法定代表人:徐星受让方(乙方):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鉴于:1.苏州恒元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8137760393E;出让方持有标的企业12.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万元,已实缴)。2.甲方为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137765792J,持有标的企业12.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万元)。3.7方为依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的企业(或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4出让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12.5%的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转让标的1.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出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12.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产权”)。12出让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产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人民巾50万元已经全额缴清。根据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标的产权根据实缴出资额计算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9.26万元。进出口公司通过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首次正式披露的转让底价为50万元。第二条转让方式2.1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年月日经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经公开交易程序确定乙方为意向受让方,由乙方按挂牌价元受让本合同项下标的产权。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3.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出让方将标的产权以人民币一次性转让给乙方。3.2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乙方在竞买意向登记时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的保证金15万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剩余款项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管账户。3第四条产权交割事项4.1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回应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4.2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在获得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成交确认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企业的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但因政府部门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变更登记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办理期限相应顺延。第五条交易费用承担5.1股权在转让、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应交税款依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5.2在本协议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5.3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本协议解除的,各方因本次股权转让开展前期业务而发生的财务审查、法律调查等专业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双方之间互不承担责任。第六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目标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目标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目标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6.2甲方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6.3全力配合乙方完成符合本协议转让目的的工商变更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提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材料。在办理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业务和资产交接手续过程中,若需要甲方出具其他法律文件或者补充其他材料,甲方应当全力配合。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4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6.5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相关过程中需要乙方协助的有关事项,乙方应积极配合。6.7乙方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6.8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股权对应13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后,乙方按照其股权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经营风险和亏损。第七条违约责任7.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适当、全面地履行其义务的,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7.2甲方未依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配合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的,若甲方重大过失导致无法办理工商变更,视为甲方违约,乙方经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甲方仍不办理变更,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亦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此等情形下:甲方应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违约情形消除为止。7.3乙方拒绝配合,或不予提供变更登记材料等延误工商变更的,或拒绝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变更登记完毕。7.4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限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违约情形消除为止。乙方逾期付款或拒绝配合变更登记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没收定金。7.5若各方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身的义务而非因自身一方的原因(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则不视为该方违约。第八条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8.1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标的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由违约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诉讼、担保、保全、律师等合理的费用。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留存一份用于备案,于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o(本页无正文)转让方(甲方):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盖章)签约时间:受让方(乙方):(盖章)签约时间:承诺函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我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CJ******)转让项目提出受让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出如下承诺:1、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CJ******)(以下简称“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及转让方提供的相关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是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并完全接受转让条件的情况下作出的受让申请,不存在妨碍我方成为本次转让项目合法受让者的任何障碍。4、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愿以不低于公告所示的参考价人民币元参与受让。5、我方符合公告中对受让方应当具备相关条件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因我方原因使交易无法达成,我方同意按以下顺序对保证金作出处理:(1)扣除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收取的服务费(2)赔偿转让方相关损失。若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权追偿。6、我方承诺按公告约定支付服务费,不因与转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7、如本项目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我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电子竞价登记手续并准时参与。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以上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及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单位盖章)年月日基本情况登记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使用)是否标的公司股东□是 □否是否涉及企业管理层□是 □否管理层受让是否参与此次标的产(股)权转让的决策、审计及评估程序等重大事项:□是 □否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意向受让方名称受让标的名称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成立日期证件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证件编号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币种所属行业企业类型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国有参股企业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集体 □ 私营 □ 外资企业 □ 其他经营规模□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经营范围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受让底价(万元)[人民币]拟受让股份数保证金退还信息(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名称拟缴纳保证金金额开户银行网点开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意向受让方联系人信息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邮箱:企业授权委托书模板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代理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CJ******)”公开转让相关事宜。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报名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承诺函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我方就公告名称(公告编号:SCJ******)转让项目提出受让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我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名称(公告编号:SCJ******)(以下简称“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及转让方提供的相关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是在充分了解转让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完全接受转让要求的情况下作出的受让申请,不存在妨碍我方成为本次转让项目合法受让者的任何障碍。4、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愿以不低于公告所示的参考价人民币元参与受让。5、我方符合公告中对受让方应当具备相关条件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因我方原因使交易无法达成,我方同意按以下顺序对保证金作出处理:(1)扣除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收取的服务费(2)赔偿转让方相关损失。若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权追偿。6、我方承诺按公告约定支付服务费,不因与转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7、如本项目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我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电子竞价登记手续并准时参与。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以上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及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签字)年月日基本情况登记表(自然人使用)是否标的公司股东□是 □否是否涉及企业管理层□是 □否管理层受让是否参与此次标的产(股)权转让的决策、审计及评估程序等重大事项:□是 □否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意向受让方名称受让标的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受让底价(万元)[人民币]拟受让股份数保证金退还信息银行账户名称拟缴纳保证金金额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预留手机号 开户银行网点联系方式意向受让方联系人信息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邮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