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地形车 发动机招标采购公告(2026)



2026年1月5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山东盛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全地形车及10000台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标题:
2026年1月5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山东盛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全地形车及10000台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12370300493225733Q/2026-556129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05
发布机构:
高新区环保局

2026年1月5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山东盛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全地形车及10000台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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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5日对山东盛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全地形车及10000台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2326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shandong.cn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淄高新环报告表﹝2026﹞4号
山东盛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年产10000台全地形车及10000台发动机项目
山东盛沃新能源项目审批意见(淄高新环报告表〔2026〕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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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高新环报告表〔2026〕4号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山东盛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全地形车及10000台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山东盛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报来《年产10000台全地形车及10000台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根据环评文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淄博保税物流园区北区2#车间、10#车间、11#车间、南区J18车间A座5层。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9066平方米,拟对现有车间设备进行重新布置,将现有焊接生产线搬至11#车间西侧,10#车间全部改造为地形车组装生产线,在南区J18车间A座5层新上发动机生产线,2#车间新增发动机试验室。企业购置电涡流测功机、伺服压机、全地形车整车底盘测功机、全地形车整车生产流水线、发动机生产流水线、二保焊机、抛丸机、静电喷塑机等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10000台全地形车及10000台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淄博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1—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行。同意你单位在申报地点建设年产10000台全地形车及10000台发动机项目。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下料产生的金属粉尘,砂轮机、磨光机产生的打磨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抛丸、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加热固化、涂胶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发动机调试产生的调试废气等。各产生废气的工序应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喷塑、抛丸工序颗粒物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发动机热试废气、试验废气及汽油罐大小呼吸废气密闭集气风管收集后经三元催化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滤芯过滤)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产生的金属粉尘及少量涂胶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固化工序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发动机热试、试验工序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II时段限值要求。—2—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隔油、过滤处理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分别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深度处理。外排水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物料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四)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3—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项目应对危废贮存间、化粪池等区域强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六)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核算与自查。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执行报告、台账记录、自行监测等工作。(七)环境风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各项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八)其他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应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的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物监测计划。排污口或监测点位设—4—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台账记录。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九)本审批意见中涉及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有更新时,应适用最新版本。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四、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六、落实环保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依法依规对环境保护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26年1月5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地形车 发动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