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6)
松溪县郑墩林业站一级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松溪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1月底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溪县郑墩林业站一级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地块
(2)用地面积:2289.5m2
(3)土地使用权人:松溪县林业局郑墩林业站
(4)收储单位: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5)调查性质: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评估
(6)原土地类型:农林用地
(7)原土地使用权人:集体所有
(8)规划土地类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9)地块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郑墩镇郑墩村
二、调查目的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对本地块开展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掌握地块所在位置及附近地块概况,了解地块历史用途,识别地块及周围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明确地块是否存在污染,确定是否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三、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本次现场 XRF 光谱仪及 PID 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数据分析结果,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松溪县郑墩林业站一级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无监测数据表明土壤及地下水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污水灌溉、污泥堆肥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根据快检结果可知,该地块现状土壤无污染。
(2)通过快筛检测结果分析,并对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各点位及对照点检测结果中的镉、铜、镍、砷、铅、汞、钴和钒8种金属元素背景值符合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锰和锌符合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各检测点位的PID筛测结果均为0,筛测结果远小于PID警报阈值(50ppm),因此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分析,本地块土壤环境目前未呈现受污染表征,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黄鑫,18039797396
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工,180050185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