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材料及塑料包装 卫生材料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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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福建安德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卫生材料及塑料包装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
国务院关于修改
项目名称:卫生材料及塑料包装项目建设
建设单位:福建安德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工业区
公示内容:环评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联系电话:1377996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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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德立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报告表-1222.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卫生材料及塑料包装项目建设建设单位(盖章):福建安德立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66124609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995zc1建设项目名称卫生材料及塑料包装项目建设建设项目类别26--053塑料制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福建安德立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572647810X5法定代表人(签章)杜晓娜主要负责人(签字)杜智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杜智勇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厦门祯瑞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326RKLXW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洪玉芬201905035350000008BH019135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洪玉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BH019135林兆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棕准;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BH06742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本单位厦门祯瑞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326RKLXW)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卫生材料及塑料包装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洪玉芬(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905035350000008,信用编号BH019135),主要编制人员包括洪玉芬(信用编号BH019135)、林兆炎(信用编号BH067427)(依次全部列出)等2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承诺单位(公章):2025年1月19日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卫生材料及塑料包装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101-350625-04-01-943269建设单位联系人杜智勇联系方式13906003116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积山村俊山258号地理坐标(117度47分39.882秒,24度36分29.60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1塑料薄膜制造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39印刷231-其他(激光印刷除外;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备案文号闽发改备〔2021〕E070013号总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1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3331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水质净化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外排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海洋工程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长泰经济开区发总体规划(2009-2020)》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名称:《漳州市长泰县工业区总体规划(2017-2030)》审批机关:长泰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长泰县工业区总体规划(2017-2030)的批复、泰建﹝2019﹞1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长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召集审批机关: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及文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泰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监﹝2009﹞117号),见附件5规划环评名称:《漳州市长泰县工业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批机关: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及文号:《漳州市长泰县工业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漳环评〔2021〕9号),见附件6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①与《福建省环保厅关于长泰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监〔2009〕117号)》的符合性分析:长泰经济开发区规划功能定位为漳州市域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科技产业基地之一,工艺先进、能耗污染低的生态工业园,长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规划人口规模约为10万人。产业规划为坚持发展技术先进、低耗能、低污染、高效益的制造加工型产业,禁止引入重污染型、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的产业。重点发展机械电子、造纸及纸制品、文体用品及日用品、建材(石材和陶瓷)、纺织服装、精细化工及塑料制品六类产业。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和塑料包装膜生产,属于塑料制品产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不属于重污染型、排放重金属和持续性污染物企业,符合长泰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②与《漳州市长泰县工业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相符性分析:漳州市长泰县工业区总体规划(2017-2030),规划总面积39.44km2,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心、一带、两轴、四园”,其中四园包括港园工业园、兴泰工业园、官山工业园和银塘工业园。规划发展定位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文体用品、光电照明、造纸及纸制品、电子信息、智能家居、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保健食品等主导产业。项目位于兴泰工业园,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和塑料包装膜生产,虽不属于重点发展行业,但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符合规划要求。根据《漳州市长泰县工业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表1-2规划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规划环评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分析(一)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的发展理念,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规划产业结构、用地布局、发展规模等,做好与省市区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的衔接。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排放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符合(二)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区位特点、资源禀赋、环境容量进一步优化主导产业,加强产业集聚发展。建议取消规划的造纸产业,禁止除树脂涂料配制、合成材料分装,日用化学品的物理搅拌、混合、分装以外的其他精细化工企业入区,严格控制精细化工产业规模。建议取消官山园区工业发展定位,严格控制现有企业规模并逐步调整、搬迁。本项目为塑料包装袋和塑料包装膜生产项目,不属于精细化工产业,符合近期规划。符合(三)优化空间布局。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用地调整及产业布局等要求。规划实施应尽可能保留现有山体、水域等生态用地。妥善处理好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混杂的问题,加快现有建设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合理规划足够距离的环保控制带,并做好规划控制,促进区域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和提升。项目新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山体、水域等生态用地,符合要求。本项目距离最近居住区为东南面约400m的盛世嘉园,经环境影响分析,对环境影响很小,不涉及居民搬迁。符合(四)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加快推进区内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淘汰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产业。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入区项目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禁止引入排放重点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禁止新、扩建以排放氮、磷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属于排放重点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且仅外排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不属于以排放氮、磷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符合(五)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开发区应项目废气经处理后符合提请当地政府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国控洛滨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前,园区禁止审批新增排放不达标水污染物因子的项目。根据国家和福建省、漳州市关于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政策要求,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的排放量。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符合(六)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不低于75%。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加快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优化东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设置,提请当地政府加快溪东污水厂处理厂提标改造。鼓励实施集中供热,使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现有不合规的分散锅炉。依法依规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项目不合格品、废边角料收集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物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妥善处理。符合(七)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预案和防控工程,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预案衔接,做好环境应急保障,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为水性油墨、水性稀释剂,根据环境风险要求提出相应防范措施。符合(八)加强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做好纳污水体水环境、周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长期环境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规划或采取相应措施。项目已建立监测计划要求,定期对外排废气监测,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属间接排放可不进行监测。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①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80号),漳州市正在着手此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17年),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其他符合性分析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积山村俊山258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②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表明: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根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章节所述内容可知,项目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正常运行不会降低该区现有环境功能,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③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原料均从正规合法单位购得,水和电等公共资源由当地相关单位供应,且整体而言项目所用资源相对较小,也不占用当地其他自然资源和能源,不触及资源利用上限。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漳州市长泰区工业区,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漳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漳环综〔2025〕5号),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号为ZH35060520001。漳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漳州市长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3、表1-4。表1-3漳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适用范围维度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漳州市-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除古雷石化基地外,漳州市其余地区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2.钢铁行业仅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浦南工业园进行产业延伸,严控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确有必要新建的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北溪江东北引桥闸、西溪桥闸以上流域禁止发展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产生难以降解废物、水污染较大的产业,禁止新建、扩建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流域一重山范围内新增矿山开采项目,其他流域均需注重工业企业新增源准入管控,禁止新建、扩建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项目。4.除电镀集控区外,禁止新建集中电镀项目,企1.本项目不属于石化中上游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项目。3.本项目不位于北溪江东北引桥闸、西溪桥闸以上流域。不属于矿山开采项目、水电站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电镀项目。5.本项目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永业配套电镀工序或其他金属表面处理工序排放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需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规划环评中明确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的园区除外。5.单元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按照《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修正本)、《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久基本农田。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有色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现有水泥项目应如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现有及新建钢铁、火电项目均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2.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行VOCs总量控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项目、水泥项目、钢铁、火电项目。2.项目新增VOCs实行总量控制、倍量替代。表1-4漳州市长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主要发展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文旅用品、新能源、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建材家居、保健食品等产业。2.禁止引入排放重点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禁止新、扩建以排放氮、磷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项目。3.禁止引入涉气型重污染企业和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兴泰工业园禁止引入大气污染型项目。4.禁止除树脂涂料配制、合成材料分装,日用化学品的物理搅拌、混合、分装以外的其他精细化工企业入区,严格控制精细化工产业规模。5.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应设置环保控制带,环保控制带内不得布设大气污染型和高风险项目。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布局潜在废气扰民的建设项目。1.项目符合园区规划;2.项目不属于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项目;3.本项目为塑料包装生产,不属于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项目原料水性油墨VOC含量限值符合GB38507-2020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冶金、建材、石化等禁止引入大气污染型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精细化工企业;5.本项目距离最近居住区为东南面约400m的盛世嘉园,不在居住用地周边。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化工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按不低于1.5倍调剂,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倍量替代。3.工业企业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按不低于1.2倍替代。4.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2.项目新增VOCs实行倍量替代;3.本项目只有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环境风险防控1.对单元内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应加强管理,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成立应急组织机构。2.规范配套应急池,建设企业、污水处理站和周边水系三级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确保有效拦截、降污和导流,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管。要求涉重金属企业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本项目在1#厂房夹层设置化学品、危险废物仓库,进行地面硬化防渗漏,符合防渗要求。不存在污染土壤以及地下水途径。资源开发效率1.推进园区内实施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率。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集中供热项目供热管线覆盖后逐步关停。2.禁止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率。1.本项目无需热力供应。2.项目使用电能能源,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3.根据不动产权证(附件4),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综上,所在地不在准入清单禁止的范围内,符合《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21〕80号)、《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漳州市2024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漳环综〔2025〕5号)要求,选址可行。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和塑料包装膜生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新建厂房,不在《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禁止类”之列;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行业,在该负面清单中未提及,属于允许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298号)中“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的生产项目;且根据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1〕E070013号),同意设立该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3、选址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符合性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积山村俊山258号,项目新建厂房,属于长泰经济开发区规划工业区中的兴泰工业园。对照《漳州市长泰县工业区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5),项目用地性质应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长泰区土地利用规划。根据企业不动产权证(附件4),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符合规划要求。(2)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积山村俊山258号,项目新建厂房。项目北侧为漳州优而美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漳州鑫湖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空地、特塑工业园,南侧为福建菲达金属铸造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项目周边以工业为主,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边企业与保护目标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4、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5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符合性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1.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2.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项目涉及VOCs原辅材料均用密闭容器或包装袋包装,即用即取,在非取用时,均加盖密闭贮存室内。盛装过物料的废空瓶或废空桶均加盖密闭贮存于按国家标准设立的危废贮存间内符合1.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2.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是否关闭(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除外)。项目原料暂存于密闭生产车间,危废暂存于密闭危废仓库符合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涂装、干燥等使用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吹膜、调墨、印刷、复合、制袋工序,均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屋顶由2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为2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符合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1.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2.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无破损项目生产时,废气处理设施同步开启,废气收集系统输送管道密闭、无破损符合台账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项目拟设计有专门废气处理设施台账,内容涵盖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活性炭更换周期及更换量等运行参数,台账至少保存3年。符合5、项目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对照《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在第二部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中明确:表1-6项目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治理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本项目印刷的塑料包装膜、塑料包装袋厚度均不小于0.025毫米,不属于农用地膜符合2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3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本项目不涉及符合4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本项目不涉及符合5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项目产品与《环境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HJ209-2017)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产品与《环境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HJ209-2017)相关要求的符合性,详见表1-7。表1-7项目产品与《环境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HJ209-2017)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技术内容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原材料与生产过程要求不可降解类塑料包装不使用热固型塑料和发泡塑料作为原材料本项目使用的塑料薄膜为PE、外购塑料薄膜,不属于热固型塑料和发泡塑料符合产品生产过程不使用可分解成附录A列出的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本项目使用的塑料薄膜为PE、外购塑料薄膜,生产过程不分解附录A列出的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符合食品包装不添加GB/T21928中列出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本项目生产的食品包装袋不添加GB/T21928中列出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符合非食品包装不添加附录B中列出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本项目生产的非食品包装不添加附录B中列出的邻苯二甲酸符合酯类增塑剂产品凹版印刷过程应符合HJ2539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凹版印刷,使用的油墨、胶粘剂、稀释剂不在表1的不得使用种类中。印刷过程符合HJ2539的要求。符合产品要求产品中铅、镉、汞、六价铬及其化合物,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溶剂残留等应符合GB/T10004的要求。本项目产品中铅、镉、汞、六价铬及其化合物,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溶剂残留等符合GB/T10004的要求符合聚氯乙烯(PVC)产品中氯乙烯单体含量应符合GB9681的要求,聚苯乙烯产品中苯乙烯单体含量应符合GB9692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可降解类塑料包装应符合GB/T20197中降解性能的要求。本项目产品符合GB/T20197中降解性能的要求符合不可降解类塑料包装中生物碳含量应大于20%本项目原料满足可降解要求符合产品标识应符合GB/T16288的要求。本项目产品标识符合GB/T16288的要求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项目概况2.1.1项目由来福建安德立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在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积山村俊山258号建设卫生材料及塑料包装项目建设,主要产品为塑料包装袋和塑料包装膜,用于纸巾的包装。项目拟盘活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工业园区长泰县新龙华乳业有限公司工业用地总面积33314m2(备案表见附件2),年产塑料包装袋2000t/a、塑料包装膜2500t/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见表2.1-1)。因此,福建安德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1)。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等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表2.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摘录)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39、印刷231年用溶剂油墨10吨及以上的其他(激光印刷除外;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除外)/二十六、橡胶与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2.1.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卫生材料及塑料包装项目建设建设单位:福建安德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积山村俊山258号总投资:50000万元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33314m2生产规模:年产塑料包装袋2000t/a、塑料包装膜2500t/a职工定员:200人,150人住厂,50人不住厂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300天,日工作时间24小时2.1.3项目组成表2.1-2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分类主要组成建设内容主体工程1#厂房4F,占地面积3507.64m2。从东北向西南,1层依次主要设置发货区、调墨区、无溶剂复合区、实验检测区、印刷备料区、印刷区、干复区、熟化室、配电室、缓冲间、品检区;夹层依次主要设置调墨间、危废仓库、危化仓库、固废仓;2层依次主要设置成品暂放区、手工区、包装区、分切区、制袋区、材料暂放区、模具房、车间办公室、更衣室;3层设置制袋预留区;4层设置仓库区。厂房高度23.90m2#厂房预留厂房,未规划3#厂房预留厂房,未规划4#厂房4F,占地面积1944m2。1层吹膜车间,2层拌料车间,3-4层原料仓库。厂房高度22.8m储运工程原料仓库4#厂房3-4层设置为原料仓库,每层占地面积1944m2,主要存储PE塑料米、外购塑料膜原料成品仓库1#厂房设置仓库区,占地面积3507.64m2,主要存储成品、半成品、印版等危化仓库1个,位于1#厂房夹层,占地面积600m2,储存油墨、稀释剂、胶粘剂辅助工程综合楼5F,占地面积588.0m2,主要办公区及宿舍(高度18.75m),地下消防水池位于-1层,有效容积831m3公用工程供水项目用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供电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废气有机废气吹膜:集气罩+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排气筒(DA001)调墨、印刷、复合、制袋:集气罩+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排气筒(DA002)噪声减振、降噪、隔声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若干,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仓库1间,位于1#厂房夹层,占地面积300m2危险废物危废仓库1间,位于1#厂房夹层,占地面积72m2风险环保应急池位于综合楼南侧地下,有效容积900m3(15m*15*m*4m)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序号名称用量形态最大贮存量贮存位置1外购塑料薄膜2006t/a固态150t原材料库2制膜PE塑料米2507.5t/a固态450t原材料库3油墨水性油墨150t/a半固态30t20kg/桶,危化仓库4胶粘剂水性胶粘剂50t/a液态5t危化仓库5稀释剂水性稀释剂15t/a液态5t危化仓库6矿物油1.8t/a液态0t即买即用,不在化学品仓库贮存7水7500t/a液态//8电600万kW·h/a///表2.1-4主要原辅材料性质介绍表序号原料名称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性毒理1PE塑料米即聚乙烯(Polyethylene)塑料颗粒,通常为无色、无味、无毒的乳白色或透明/半透明固体颗粒,熔点约112℃,吹膜等加工温度可达190℃,分解温度约320℃。拉伸强度、刚性及硬度较低;耐摩擦性好;冲击强度较好,耐弯曲疲劳。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但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无味、无毒,可用于食品容器等与食品接触的领域,可100%回收。可燃无毒2水性油墨水性油墨主要以水为溶剂,颜料(6%)、树脂(47%)、添加剂(5%)等为原料。其中,树脂为主要成分,决定了漆膜的性能;颜料用于提供颜色;助剂包括分散剂、消泡剂、增稠剂等,用于改善漆液性能。外观:有色液体,气味:轻微刺激性气味。根据产品检测报告,水性油墨VOCs含量为1%,低于《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表1水性油墨-凹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15%的标准限值,详见附件7、附件8。可燃无毒3水性胶粘剂本项目使用的水性胶粘剂(复合包装用水性粘合剂)含有45%的丙烯酸酯类聚合物(CAS:9003-01-4)和55%的水。类白色粘稠液体,稍有气味,闪点>70℃。根据产品检测报告,水性油墨VOC含量为未检出,低于《胶粘剂挥可燃无毒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水基型胶粘剂-丙烯酸酯类-包装-50g/L的标准限值,物质MSDS详见附件9、附件10。4水性稀释剂本项目使用的水性稀释剂含有10%的乙醇(CAS:64-17-5)和90%的水。外观:无色透明液体,轻微有酒香味,熔点(℃):-15℃,闪点:24-29℃,沸点:80-92℃,相对密度(克/立方厘米@20℃,水=1):0.95-0.96,饱和蒸汽压(20℃):5.5-6.5KPa,水中的溶解性:任意比例混溶于水,物质MSDS详见附件11。易燃,爆炸极限:3.5%—15%LD50:7060mg/kg(大鼠经口);7060mg/kg(兔经口);7430mg/kg(兔经皮)LC50:20000ppm(大鼠吸入,10h)吸入)2.1.5主要生产设施表2.1-5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设备型号数量使用能源位置1吹膜挤出、流延吹膜机XTSJ-1600、1400mm、800mm、600mm7套电4#厂房2印刷凹版印刷凹版印刷机HYA-11-850D、ELS-10-1250K、EHS10-1050K3条电1#厂房3其他加工复合无溶剂复合机HME-SH13001台电4复合-干复干复机GSH-1050A1台5品检品检机PJ-1308-2105-642台电6分切分切机130、110、100型5台7制袋制袋机500型、600型、700型、800型、900型等38台电2.1.6物料平衡及水平衡(1)物料平衡本项目物料平衡表见表2.1-6,本项目VOCs平衡图见图2.1-1。表2.1-6本项目物料平衡表投入产出(t/a)投入源投入量(t/a)VOCs挥发占比VOCs产生量(t/a)外购塑料薄膜2006//塑料包装袋2000PE塑料米2507.5吹膜工艺:3.76千克/吨-产品(塑料包装袋2000t/a),2.56.88塑料包装膜2500千克/吨-产品(塑料包装膜500t/a)////不合格品、废边角料13.5水性油墨1501%1.5废气处理设施吸附量7.8064水性胶粘剂5032千克/吨-原料1.6有组织排放量1.3776水性稀释剂1510%1.5无组织排放量2.296VOCs合计//11.48VOCs合计11.48图2.1-1本项目VOCs平衡图(单位:t/a)(2)水平衡项目职工定员200人,150人住厂,50人不住厂。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50L/d·人,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150L/d·人,则生活用水量约为25t/d,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7500t/a。排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00t/a(20t/d)。综上,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2。损耗150037500生活用水600036000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新鲜水化粪池图2.1-2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t/a)2.1.8项目平面布置吹膜1#厂房调墨、印刷复合、制袋制袋项目新建1#、4#厂房及综合楼,其中1#厂房、4#厂房为生产车间,1#厂房位于厂区东北侧,4#厂房位于厂区东南侧。综合楼位于厂区东南角相邻兴吉路,主要用于办公和住宿,生产区、办公区相对独立,减小了相对影响。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厂区东侧,临近道路,便于运输,厂区总平面布置“以人为本”、“闹静分开”,布置合理。4#厂房占地面积1944m2,厂房高度22.8m。共4F,1层吹膜车间,2层拌料车间,3-4层原料仓库,楼顶设置本厂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TA001,排气筒高度25m。1#厂房占地面积3507.64m2,厂房高度23.90m。共4F,东北向西南,1层依次主要设置发货区、调墨区、无溶剂复合区、实验检测区、印刷备料区、印刷区、干复区、熟化室、配电室、缓冲间、品检区;夹层依次主要设置调墨间、危废仓库、危化仓库、固废仓;2层依次主要设置成品暂放区、手工区、包装区、分切区、制袋区、材料暂放区、模具房、车间办公室、更衣室;3层设置制袋预留区;4层设置仓库区,楼顶设置本厂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TA002,排气筒高度25m。生产车间布局按照生产工艺、消防需求等原则设定,整体布局紧凑,功能区布局明确,便于工艺流程的进行,使物流通畅,厂房内留出必要的间距和通道,符合防火、卫生、安全要求,车间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2工艺流程a)塑料包装膜生产外购塑G料膜、CT胶粘剂NN1/拌料吹膜印刷复合分切3(6⑤塑料包装膜调墨G:废气4#厂房1#厂房N:噪声S:固废b)塑料包装袋生产图2.2-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工艺流程说明: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膜和塑料包装袋生产,根据建设单位介绍,塑料包装膜生产工艺为:拌料-吹膜-印刷-复合-分切-包装,塑料包装袋生产工艺为:拌料-印刷-复合-分切-制袋-包装,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详见图2.2-1。拌料:将不同型号的PE塑料米按一定比例进行混合搅拌。吹膜:将混合后的原料通过吹膜机,吹膜成型制成塑料膜,吹膜加温最高温度230℃。调墨:在调墨间人工调墨,常温条件下,水性油墨:水性稀释剂=10:1。印刷:采用电加热的方式,利用印刷机在制好的塑料膜上印刷客户指定的图案。复合:部分产品需要将多层塑料膜用胶粘剂粘贴在一起,即将水性胶粘剂通过复合机涂布在基材的表面,以加热辊压附在薄膜上复合,之后进入温度约70-90℃的热风烘箱(采用电加热)彻底蒸发和除去水性胶粘剂中的水分并固化。分切:将复合好的膜分切成小规格的成品膜。制袋:利用制袋机将连续印刷的塑料膜切割分离并封口,成为单个塑料袋;切割分离的方式包括热切和冷切,制袋过程中部不使用胶粘剂等粘合,热切是通过加热熔断塑料袋并密封,一边加热一边密封,热切加温最高温度580℃,冷切是先把袋子热封完成后,通过外力施压、快速冷切让封边固化,完成密封。包装:做好的产品先装入内袋(塑料袋),再装进纸箱后入库,仅少量的原料包装废弃物,不产生其他废物。拌料吹膜印刷复合分切制袋包装调墨塑料包装袋G:废气4#厂房1#厂房N:噪声S:固废表2.2-1主要污染源产生环节一览表类别产污节点污染因子防治措施废水职工生活生活污水(pH、COD、BOD5、SS、氨氮)三级化粪池废气拌料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吹膜非甲烷总烃集气罩+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排气筒DA001调墨、印刷、制袋非甲烷总烃集气罩+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排气筒DA002复合非甲烷总烃噪声生产过程设备噪声减振、降噪、隔声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吹膜、印刷、复合不合格品收集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分切、制袋废边角料包装废包装物危险废物印刷废印刷辊擦拭、包装后返还客户废油墨空桶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重新再作为包装材料使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沾油墨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稀释剂空桶复合废胶粘剂空桶活性炭吸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设备维护废矿物油废矿物油空桶含油劳保用品生活固废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3.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1大气环境(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漳政〔2000〕综31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漳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批复》(2000年2月),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TVOC8小时限值的2倍值(即1.2mg/m3)。表3.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素分类标准名称适用类别标准限值评价对象参数名称浓度限值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μg/m3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24小时平均150μg/m31小时平均500μg/m3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μg/m324小时平均80μg/m31小时平均200μg/m3氮氧化物NOx年平均50μg/m324小时平均100μg/m31小时平均250μg/m3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μg/m324小时平均300μ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m31小时平均200μg/m3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年平均70μg/m324小时平均150μg/m3颗粒物(粒年平均35μg/m3径小于等于2.5um)24小时平均75μg/m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非甲烷总烃8小时限值0.6mg/m3(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积山村俊山258号,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7日公布的《漳州市2024年12月和1—12月各县(区)及开发区(投资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http://hb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sthjj/2025-01-17/435652431.html),1—12月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83~2.86,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华安县、南靖县、诏安县、长泰区、古雷开发区、漳浦县、平和县、云霄县、龙海区、东山县、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漳州高新区、漳州台商投资区、芗城区、龙文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98.1%~100%。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5日公布《2024年漳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http://hbj.zhangzhou.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830655038049560004&siteId=530418360864480000),市区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6天,超标天数12天,达标天数比例为96.7%。市区环境空气中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及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各县(区)空气质量保持稳定,综合指数变化范围为1.83—2.86,华安县最优;达标天数比例范围96.2%—100%,其中长泰区100%达标。因此,项目区属于达标区。表3.1-2长泰区2024年1月~2024年12月环境空气质量单位:mg/m3月份排名综合指数达标天数比例(%)SO2NO2PM10PM2.5CO95perO3-8h90per首要污染物142.991000.0040.0280.0400.0270.80.108细颗粒物232.491000.0030.0200.0330.0220.80.102臭氧362.811000.0040.0240.0400.0220.80.118臭氧472.131000.0030.0140.0290.0180.60.106臭氧552.141000.0030.0100.0250.0140.80.140臭氧611.181000.0020.0070.0120.0060.60.076臭氧761.181000.0030.0070.0120.0060.40.082臭氧臭氧臭氧臭氧臭氧细颗粒物根据2000年2月29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的批复》(漳政〔2000〕综31号文),评价区域所涉及的龙津溪河段为长泰大桥至龙津溪与北溪汇合处(蓬莱附近),流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30(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三级标准)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5日公布《2024年漳州市生态环境质》(http://hbj.zhangzhou.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830655038049560004&siteId=530418360864480000),2024年全市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良,49个主要流域考核断面中,Ⅰ—Ⅲ类的水质比例为98.0%,同比提升841.891000.0030.0120.0210.0110.60.124941.741000.0030.0120.0180.0100.60.1111041.741000.0040.0120.0210.0110.60.0971141.881000.0030.0170.0230.0120.60.0951242.881000.0050.0270.0410.0250.80.1序号污染物名称Ⅲ类标准浓度限值(mg/L)1pH(无量纲)6~92CODCr≤203CODMn≤64NH3-N≤1.05总磷≤0.26总氮≤1.07BOD5≤48DO≥59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10SS(2)水环境质量现状量,公,报2.1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71.4%,同比提升38.7个百分点。12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总体水质为优。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所有水源地各期监测值均达到或者优于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综上所述,龙津溪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良好。3.1.3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项目位于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工业园,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区域声环境参照执行3类标准。厂区各侧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详见下表。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未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表3.1-4《声环境质量标准》(节选)(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噪声限值昼间夜间3类65553.1.4生态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且项目周边没有生态保护目标,因此,项目不对生态现状进行现状调查。3.1.5电磁辐射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3.1.6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规定:“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危化仓库、固废仓、危废仓库均位于1#厂房夹层东北侧,地面已硬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且建设时不涉及地下工程,正常运营情况下也不存在明显的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不需要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3.2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居住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且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表3.2-1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保护对保护内容相对厂相对距离环境功能区名称象址方位约1000GB3095-2012《环境居住区人东南侧400m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生活污水经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不直接排/境入周边地面水域或海域境厂界外延50m范围内,该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厂界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境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且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护目标环境空气盛世嘉园地表水环声环地下水环生态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污染物排放标准3.3.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的一级A标准。详见表3.3-1。表3.3-1废水排放标准类别标准名称污染因子及排放控制(单位:mg/L,pH除外)项目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pHCODBOD5SSNH3-N6-9500300400/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6-950016019035执行排放标准6-950016019035污水处理厂废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50101053.3.2废气项目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排放限值,厂界外无组织排放执行表9边界浓度限值,厂界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排放限值和表9边界浓度限值。详见表3.3-2。表3.3-2项目废气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排气筒高度(m)排放量(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来源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3025/企业边界1.0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表9非甲烷总烃10025/企业边界4.0厂区内1h平均值10GB37822-2019附录A任意一次303.3.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详见表3.3-3。表3.3-3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名称项目标准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3.3.4固废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为国家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现阶段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见表3.4-1:表3.4-1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一览表控制类别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替代或调剂量(t/a)废气非甲烷总烃3.67363.6736废水:根据《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闽环发〔2014〕12号)的规定“对水污染物,仅核定工业废水部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中COD、氨氮不需要购买总量。废气:根据表4.2-4可知,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3.6736t/a,其中有组织1.3776t/a、无组织2.296t/a。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8〕4号),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等量或倍量替代,根据漳州市长泰区工业区环境管控单元要求“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按不低于1.5倍调剂,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倍量替代”,故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需进行区域内VOCs倍量替代,但最终的总量控制指标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总量为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气、施工噪声和施工固废,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见表4.1-1。表4.1-1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序号主要影响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废水(1)使用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应尽量采用仓库堆存。(2)严格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加强工程施工中的用水管理,减少用水量进而相应减少废水量。施工现场设立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排水沟流入到沉淀池当中,经隔油再沉淀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3)利用厂区现有化粪池设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施工废气(1)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要求采取洒水湿法抑尘。(2)加强施工现场车辆管理。车辆严禁超载,装卸渣土时严禁凌空抛洒,同时,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3)挖出的土方应妥善堆放并及时填方,同时要注意堆料的保护,加盖蓬布密封保存,避免造成大范围的空气污染。(4)一些容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的运输,要求采用散料运输专用车辆运输。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减少起尘量。(5)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墙四周配备洒水设施,且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规范、美观。3施工噪声(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使机械设备噪声远离敏感目标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持均衡。(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的高效运转。高噪声设备错开使用,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3)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辅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4)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施工固废(1)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以免因长期堆积而产生二次污染,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2)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出场,以免滋生蚊蝇。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废气4.2.1.1废气源强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拌料粉尘、有机废气(包括吹膜、印刷、复合、制袋过程挥发出来的有机废气)。(1)拌料粉尘项目混合不同型号的PE塑料米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起尘原料主要为PE塑料米。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年)的“292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中“2921塑料薄膜制造行业系数表”、“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行业系数表”无“颗粒物”污染指标,因此本评价仅作定性分析。本项目使用的PE塑料米不是再生原料,自带粉尘很少,原料不进行破碎,颗粒均匀,粒径为5mm,拌料过程不使用混料机等高速搅拌设备,摩擦较少,不添加粉末状的色粉等添加剂,满足进一步生产需求,因此从原料粒径与摩擦、原料自带粉尘及添加剂粉尘的角度考虑,本项目混合投料过程粉尘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有机废气①吹膜废气项目使用的聚乙烯塑料米是高分子有机物的聚合物,虽然原料中残留的VOCs含量通常较低,但是高温工艺过程中将导致原料熔融、裂解。聚乙烯塑料热分解温度约为320℃,项目吹膜成型温度控制在230℃左右,该温度达不到材料热分解温度,但聚乙烯塑料在以上生产过程会挥发出一定量的有机气体,以非甲烷总烃计。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年)的“292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中“2921塑料薄膜制造行业”中产污系数:配料-混合-挤出工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产污系数取2.5千克/吨-产品,项目以PE塑料米生产塑料薄膜(塑料包装膜)产量为2000t/a,则吹膜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5.0t/a。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年)的“292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中“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行业”中产污系数:配料-混合-挤出工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产污系数取3.76千克/吨-产品,项目以PE塑料米生产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塑料包装袋)产量为500t/a,则吹膜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88t/a。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综上,本项目塑料包装膜和塑料包装袋吹膜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6.88t/a。②调墨、印刷废气项目调墨、印刷过程中使用水性油墨和稀释剂,其中的挥发成分是印刷有机废气的主要来源。根据水性油墨产品检测报告可知,水性油墨VOCs含量为1%,本评价按最不利情况考虑,挥发组分全部挥发,即1%。本项目年使用水性油墨150t,则由水性油墨挥发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5t/a。根据水性稀释剂MSDS成分可知,本项目使用的水性稀释剂含有10%的乙醇(CAS:64-17-5)和90%的水。本评价按最不利情况考虑,挥发组分全部挥发,即10%。本项目年使用水性稀释剂15t,则由水性稀释剂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5t/a。综上,本项目调墨、印刷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3.0t/a。③复合废气项目复合过程中使用水性胶粘剂,复合过程热风烘箱加热温度约70-90℃,加热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的通知》(2019年4月8日)的“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行业系数手册”中“231印刷行业(包括2311书、报刊印刷;2312本册印制;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中产污系数:印后整理-印刷品(承印物为纸)、印刷品(承印物为塑料)、印刷品(承印物为金属)、印刷品(其他承印物)-水性覆膜胶-所有印后整理工艺,挥发性有机物产污系数取32千克/吨-原料,项目使用水性胶粘剂原料为50t/a,则复合过程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1.6t/a。④制袋废气本项目塑料包装袋生产含制袋工艺,制袋采用热切和冷切两种方式进行密封制袋,热切电加温最高温度580℃,因聚乙烯塑料热分解温度约为320℃,所以加热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由于制袋过程仅轻微融化薄膜,接触时间短且接触面积极小,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本评价仅做定性分析。为防止挥发的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产生有机废气的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DA00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环办综合函〔2022〕350号)的通知中表2-3VOCs废气收集率通用系数,项目生产工艺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操作,1#厂房、4#厂房采用正压收集,其废气收集效率取80%。查阅《环境工程报》2016年34卷增刊《工业源重点行业VOCs治理技术处理效果的研究》(苏伟健、徐绮坤、黎碧霞、罗建中),其中关于活性炭吸附净化的处理效率为73.11%,本项目“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保守取85%,吹膜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调墨、印刷、复合、制袋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根据企业设计方案DA001设计风机风量10000m3/h,DA002设计风机风量30000m3/h。经计算通过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为0.8256t/a、无组织排放量为1.376t/a;通过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为0.552t/a、无组织排放量为0.92t/a;则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1.3776t/a,无组织排放量为2.296t/a,本项目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量为3.6736t/a。综上,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见表4.2-4。4.2.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依据源强核算分析(表4.2-4)可知:项目吹膜、印刷、复合、制袋等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排放浓度限值;投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上述分析,项目各大气污染源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居民及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对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4.2.1.3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1)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项目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车间、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调墨、印刷、复合、制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4.2-1。图4.2-1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设计参数下表4.2-1。表4.2-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主要设计参数一览表处理设施名称及编号参数指标单位设计参数4#厂房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风量m3/h10000一级活性炭填装量m31.44活性炭类型/蜂窝实际气体流速m/s1.16实际吸附截面积m22.4填充的活性炭密度kg/m3350停留时间s0.5184一级活性炭VOCs组分量kg/d22.933动态吸附量kg/kg0.24更换周期d8.79更换频次d/次9废活性炭产生量t/a20.7二级活性炭填装量m31.44活性炭类型/蜂窝实际气体流速m/s1.16实际吸附截面积m22.4填充的活性炭密度kg/m3350停留时间s0.5184二级活性炭VOCs组分量kg/d9.1732动态吸附量kg/kg0.24更换周期d21.977更换频次d/次22废活性炭产生量t/a8.8处理设施名称及编号参数指标单位设计参数1#厂房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风量m3/h30000一级活性炭填装量m34.32活性炭类型/蜂窝实际气体流速m/s1.16实际吸附截面积m27.2填充的活性炭密度kg/m3350吹膜密闭车间+密过滤棉+二级风机25m排气筒DA001(4#厂房)闭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达标排放调墨、印刷、密闭车间+密过滤棉+二级DA002复合、制袋闭集气罩活性炭吸附风机25m排气筒达标排放(1#厂房)(1#厂房)停留时间s0.5184一级活性炭VOCs组分量kg/d15.333动态吸附量kg/kg0.24更换周期d39.44更换频次d/次40废活性炭产生量t/a15.0二级活性炭填装量m34.32活性炭类型/蜂窝实际气体流速m/s1.16实际吸附截面积m27.2填充的活性炭密度kg/m3350停留时间s0.5184二级活性炭VOCs组分量kg/d6.1332动态吸附量kg/kg0.24更换周期d98.61更换频次d/次99废活性炭产生量t/a5.6合计废活性炭产生量t/a50.1①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根据《活性炭吸附工艺常见问题口袋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24年1月)工程上认为当两级活性炭箱均已经达到设计、填装极限时,采用二级活性炭箱串联吸附的工艺,称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②活性炭填装量、实际气体流速、实际吸附截面积、停留时间: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6.3.3.3“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1.20m/s”,废气停留时间保持0.5-1s,装填厚度不宜低于600mm,本方案按照蜂窝炭填装600mm,抽屉按照长600mm宽500mm计,修正计算实际气体流速、实际吸附截面积、停留时间及活性炭填装量。③密度:参考《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常见问题参考手册》(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设计,蜂窝炭密度按350kg/m³计算,尺寸可参考此手册进行设计。④活性炭VOCs组分量:取废气源强核算结果计算,单级活性炭处理效率按60%计算。⑤动态吸附量:根据中国建筑出版社(1997)出版的《简明通风设计手册》第十章中关于活性吸附处理治理废气的方法中提供的数据:每1.0kg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的平衡量为0.24kg。⑥更换周期:参考《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治的通知》(厦环大气〔2023〕6号)附件中的公式计算。⑦废活性炭产生量:包含活性炭本身质量和吸附的有机物质量,结合各级活性炭更换周期进行计算。⑧备注:设施入口废气应视情况进行除颗粒物、除湿、降温等预处理,确保废气颗粒物浓度低于1mg/m3,温度低于40℃,相对湿度低于80%。其他设计方案的设计参数应满足相关要求,设备尺寸应根据相关设计参数、场地情况进行设计。(2)废气治理设施合理性分析①过滤棉:防止被处理气体中的残余水分进入吸附净化装置系统,以确保吸附处理系统的气源洁净度,减小后续处理设备的运行负荷。含尘气体通过滤料层,滤尘粘附在滤料的迎风面,由滤料背风面溢出的气体进入下一道处理工序或排出。随着滤尘过程不断进行,滤料表面捕集到的粉尘越来越厚,粉尘层阻力增大,当阻力达到一定值时,需对滤料做更换处理。本项目拟采用的滤料为初效过滤棉二级滤料。②活性炭吸附装置原理:活性炭吸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有两个过程,分别是吸附过程和脱附再生过程。吸附过程:由于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因此当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此现象称为吸附。利用固体表面的吸附能力,使废气与大表面的多孔性固体物质相接触,废气中的污染物被吸附在固体表面上,使其与气体混合物分离,达到净化目的。废气经空气过滤器除去微小悬浮颗粒后,进入吸附罐顶部,经过罐内活性炭吸附后,除去有害成分,符合排放标准的净化气体,经风机排出室外。脱附再生过程:活性炭使用一段时间吸附了一定量的溶剂后可脱附再生。再生时用蒸汽自塔底喷入,把活性炭中吸附的溶剂蒸出,再经过冷凝器冷凝成液体,进入分离筒,分离回收有机溶剂,残液进入曝气筒,经曝气后排出。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中附录A,表A.2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推荐可行技术,同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中附录A,表A.1中废气质量可行技术参考表中可行技术;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属于可行技术。(3)收集效率取值可行性分析项目吹膜设置在4#厂房,调墨、印刷、复合、制袋等设置在1#厂房,均为密闭车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环办综合函〔2022〕350号)的通知中表2-3VOCs废气收集率通用系数,项目在密闭车间内操作,其废气收集效率取80%合理。表4.2-2废气收集率通用系数表废气收集方式密闭管道密闭空间(含密闭式集气罩)负压正压半密闭集气罩(含排气柜)包围型集气罩(含软帘)符合标准要求的外部集气罩其他收集方式废气收集率95%90%80%65%50%30%10%(4)排气筒高度合理性分析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5.4.2规定:废气收集系统与处理装置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以及装置区污水池处理设施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本项目1#厂房高23.9m、4#厂房高22.8m,故本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高度均为25m可满足要求。(5)非正常情况下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开始作业时,首先启动环保装置,然后再按照规程依次启动生产线上各个设备,一般不会出现超标排污的情况;停止生产时,则需先按照规程依次关闭生产线上的设备,然后关闭环保设备,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非正常排放主要是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的情况,项目废气未经处理直接经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项目废气非正常情况下排放源强计算结果见表4.2-3。表4.2-3非正常排放污染源强核算一览表非正常工况频次持续时间排放源编号污染物折算排放速率(kg/h)折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排放量(kg/次)措施废气处理设施故障1次/年1hDA001非甲烷总烃0.7676.40.76发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立即暂停生产,进行环保设备检修废气处理设施故障1次/年1hDA002非甲烷总烃0.5117.00.51发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立即暂停生产,进行环保设备检修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下,DA001、DA002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未超出标准限值,但相对正常工况下有一定增幅。因此,为减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保证废气处理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尽快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4.2.1.4排放口情况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排气筒基本情况详见表4.2-4。4.2.1.5监测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项目具体监测要求详见表4.2-4。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2-4废气污染源源强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产生源强排放形式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排放源强排气筒概况排放标准监测要求主要污染物产生量(t/a)主要污染物产生速率(kg/h)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处理能力m3/h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t/a)污染物排放速率(kg/h)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名称高度m内径m温度℃类型地理坐标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吹膜非甲烷总烃6.880.9696有组织集气罩+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100008085是0.82560.114711.54#厂房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1250.525一般排放E117°47'42.272",N24°36'28.847"100mg/m3排放口非甲烷总烃1次/年调墨、印刷非甲烷总烃30.4214有组织集气罩+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300008085是0.360.051.71#厂房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2250.825一般排放E117°47'39.458",N24°36'32.134"////复合非甲烷总烃1.60.227有组织8085是0.190.0270.9制袋非甲烷总烃///有组织8085是///小计非甲烷总烃4.60.6421有组织集气罩+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300008085是0.550.0772.61#厂房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2250.825一般排放E117°47'39.458",N24°36'32.134"100mg/m3排放口非甲烷总烃1次/年拌料颗粒物///无组织/////////1.0mg/m3厂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非甲烷总烃1次/年吹膜非甲烷总烃1.3760.19/无组织/////1.3760.19//厂界:4.0mg/m3、厂区内:1h平均值mg/m3、任意一次30mg/m3调墨、印刷、复合、制袋非甲烷总烃0.920.13/无组织/////0.920.13//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2废水4.2.2.1废水源强分析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职工定员200人,150人住厂,50人不住厂。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50L/d·人,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150L/d·人,则生活用水量约为25t/d,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7500t/a。排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00t/a(20t/d)。生活污水水质参考《给水排水设计》第二版(第05期)中的城镇污水水质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其主要污染物浓度值为:COD400mg/L、BOD5150mg/L、SS200mg/L、氨氮25mg/L。三级化粪池处理效率参照《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三格式化粪池对污染物的去除效率为:COD:40%、BOD5:22%、SS:60%、NH3-N:10%,则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大致为COD240mg/L、BOD5117mg/L、SS80mg/L、氨氮23mg/L。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污染源源强见表4.2-5。4.2.2.2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排放情况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根据源强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废水能够达到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水达标排放基本不会改变龙津溪水质现状,对龙津溪水质影响很小,水环境达功能区标准。(2)废水排放对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分析①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概况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选址于长泰兴泰经济开发区。处理规模为近期处理废水2万m3/d,中期处理废水4万m3/d,远期可达10万m3/d。2009年9月8日,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式竣工投入调试运行。一期项目工程总投资5400万元,服务范围:官山、兴泰、港园工业区等,主要接纳工业废水、生活污水。2019年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后外排废水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长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采用百乐克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艺处理,污水进厂后经够提升泵房、细格栅、水解酸化池、百乐克一体化生物处理后经加药水消毒达到二级污水处理深度,污水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工艺流程详见图4.2-2。图4.2-2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②污水管网接纳的可行性分析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兴泰工业园、官山工业园和港园工业园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位于兴泰工业园,在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经调查核实该片区污水管网已建成,因此项目废水可纳入长泰县东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③水量影响分析2019年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已完成投入运行,目前处理能力2.3万t/d,接纳污水量1.8万t/d,尚0.5万t/d的余量,仍有污水处理容量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计量井污泥浓缩CASS池污泥干化消毒系统泥饼外运达标排放来接纳其它废水。项目外排废水量约为20t/d,占剩余污水处理能力的4%,所占比例很小,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外排水质较为稳定,水量不大,污染物较为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④水质影响分析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系统造成冲击,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4.2.2.3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三级化粪池是一种兼有沉淀污水中的悬浮物质和使粪便污泥进行厌氧消化作用的腐化沉淀池。其特点是构造简单、维护管理方便,是处理少量粪便污水的常用构筑物。三级化粪池的第一室为总容积的二分之一,其余两室均为四分之一。在化粪池的进口应设置导流装置,室与室之间和化粪池出口处应设置拦截污泥浮渣的措施,每室的上方应有通气孔洞。当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时,固体杂质借助重力作用沉淀下来,在适当的环境下,由于厌氧微生物的作用,沉淀污泥进行厌氧发酵,污水和污泥中的部分有机物被分解,并产生甲烷气、硫化氢气和二氧化碳气。由于化粪池中的水流速度很小,所以污水中的悬浮物的沉淀效果较高,污泥在池内进行厌气分解的结果,使其体积也显著缩减。生活污水过滤沉淀厌氧发酵固体分解污水管网图4.2-2三级化粪池处理工艺示意图项目废水水质简单,根据类比资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不会对污水管道和污水厂的构筑物有特殊的影响或腐蚀,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污染负荷冲击,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因此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是可行的。4.2.2.4排放口情况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表4.2-5。4.2.2.5监测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单独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无需开展自行监测。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2-5废水污染源源强一览表产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源强处理能力t/d治理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废水排放量t/a因子排放源强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基本情况执行标准监测要求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主要污染物产生量(t/a)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t/a)编号名称类型地理坐标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办公生活污水pH///三级化粪池/是6000pH//间接排放长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一般排放口E117°45′46.52″;N24°35′35.43″6~9无需开展COD4002.440COD2401.44500BOD51500.922BOD51170.70160SS2001.260SS800.48190氨氮250.1510氨氮230.1435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3噪声4.2.3.1噪声源强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主要的产噪设备为吹膜机、印刷机、复合机、分切机及制袋机等。项目主要噪声源强基本情况见表4.2-6。表4.2-6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强(类比)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单台噪声级dB(A)主要降噪措施及降噪效果治理后声功率级dB(A)1吹膜机7套85基础减振,降噪约5802凹版印刷机3条85基础减振,降噪约5803无溶剂复合机1台75基础减振,降噪约5704干复机1台75基础减振,降噪约5705品检机2台70基础减振,降噪约5656分切机5台75基础减振,降噪约5707制袋机38台90基础减振,降噪约5858风机2台90基础减振,降噪约1080表4.2-7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序号声源名称型号空间相对位置/m声源源强(任选一种)声源控制措施运行时段XYZ声功率级/dB(A)1风机/68.1-23.322.890减振、隔音昼间、夜间2风机/-16.680.923.990减振、隔音昼间、夜间运营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7.794412°,24.608224°)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表4.2-7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期环境影响和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源强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声功率级/dB(A)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外距离保护措施14#厂房1层吹膜机7套(按点声源组预测)80(等效后:88.5)隔声降噪66.8-16.61.213.52713.52765.959.965.959.9昼间、夜间26.026.026.026.039.933.939.933.912印刷机3条(按点声源组预测)80(等效后:84.8)081.71.231.641.531.612.554.852.454.862.9昼间、夜间26.026.026.026.028.826.428.836.9131#厂房1层复合机2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0(等效后:73.0)14.156.01.233.212.630.041.642.651.043.540.6昼间、夜间26.026.026.026.016.625.017.514.614品检机2台(按点声源组预测)65(等效后:68.0)-4.845.31.254.812.68.441.633.246.049.535.6昼间、夜间26.026.026.026.07.220.023.59.615分切机5台(按点声源组预测)70(等效后:77.0)33.366.57.211.812.651.441.655.655.042.844.6昼间、夜间26.026.026.026.029.629.016.818.6161#厂房2层制袋机38台(按点声源组预测)85(等效后:91.0)6.172.27.231.630.531.623.761.061.361.063.5昼间、夜间26.026.026.026.035.035.335.037.51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7.794412°,24.608224°)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3.2声环境影响达标分析(1)预测模式运营过程中的噪声源为点声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选择点声源模式预测项目主要噪声源随距离的衰减变化规律。①对室外噪声源主要考虑噪声的几何发散衰减及环境因素衰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推荐的方法,采用点声源半自由声场传播预测,其公式为:式中:L2--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压级,dB(A);L1--点声源在参考点产生的声压级,dB(A);r2--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1--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ΔL--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空气吸收等引起的衰减量),dB(A)。本项目无设置声屏障,故ΔL取值为0。②对室内噪声源采用室内声源噪声模式并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内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Lp2Lp1TL6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图4.2-3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图例③对两个以上多个声源同时存在时,其预测点总声压级预测采用以下公式预测。式中:Ln--多声源叠加后的噪声值,dB(A);Li--第i个噪声源的声级,dB(A);n--需叠加的噪声源的个数。根据本项目噪声源有关参数及减噪措施,先将各噪声声源进行叠加,其中同种源强按同时使用的情况进行声源叠加。④为预测项目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情况,首先预测噪声源随距离的衰减,然后将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值与区域噪声背景值叠加,即可以预测不同距离的噪声值。叠加公式为:式中:Leq--噪声源噪声与背景噪声叠加值;L1--背景噪声;L2--噪声源影响值。(2)预测结果与评价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2-8。表4.2-8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预测方位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贡献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XYZ东侧48.9114.01.2昼间42.365达标夜间42.355达标南侧83.9-54.61.2昼间47.765达标夜间47.755达标西侧-53.7-80.41.2昼间37.365达标夜间37.355达标北侧-23.997.21.2昼间50.865达标夜间50.855达标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7.794412°,24.608224°)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由上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4.2.3.3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相关要求,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见表4.2-9。4.2-9噪声监测要求一览表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厂界噪声厂界1次/季连续等效A声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2.4固废4.2.4.1源强分析(1)一般工业固废①不合格品、废边角料项目裁切、冲压过程中产生边角料,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292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中“2921塑料薄膜制造行业”中产污系数:一般固废取3.0千克/吨-产品,项目年产塑料包装袋2000t/a、塑料包装膜2500t/a,则项目不合格品、废边角料产生量为13.5t/a,集中收集后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②废包装物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物,产生量约为5t/a,集中收集后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2)危险废物①废活性炭根据表4.2-1可知,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5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各活性炭吸附箱按照表4.2-1的更换频次进行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危废仓库,每3个月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次,因此贮存量约12.525t/季度。②废过滤棉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维护过程更换产生废过滤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过滤棉产生量约0.5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③废油墨空桶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墨空桶,产生量分别约为8.25t/a(包装桶规格20kg/桶,使用量为150t/a,会产生约7500个,平均废油墨包装桶按1.1kg/个计,则该部分废包装桶产生量约8.2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HW49(其他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本项目废油墨空桶集中收集后全部由厂家回收,重新再作为包装材料使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故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④废稀释剂空桶、废胶粘剂空桶、废矿物油空桶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稀释剂空桶(包装桶规格200kg/桶,使用量为15t/a,会产生约75个,平均废稀释剂包装桶按5kg/个计,则该部分废包装桶产生量约0.375t/a)、废胶粘剂空桶(包装桶规格200kg/桶,使用量为50t/a,会产生约250个,平均废胶粘剂包装桶按5kg/个计,则该部分废包装桶产生量约1.25t/a)、废矿物油空桶(包装桶规格180kg/桶,使用量为1.8t/a,会产生约10个,平均废胶粘剂包装桶按5kg/个计,则该部分废包装桶产生量约0.05t/a),合计1.67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HW49(其他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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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卫生材料及塑料包装 卫生材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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