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002985878/202601-00033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键词:

文 号:
皖环函[2025]967

信息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6-01-08 09:35:12

发文日期:
2026-01-08 09:35: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索引号:
002985878/202601-00033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08 09:35:12

关键词:

信息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文 号:
皖环函[2025]967

发文日期:
2026-01-08 09:35: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南陵县金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陵县金桂矿业有限公司桂花冲铜金矿50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103-340000-04-01-833185,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项目位于芜湖市南陵县工山镇,为新建矿山,矿区面积1.3133平方千米,开采标高-93米至-1611米,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设计开采规模为 50万吨/年,开采矿种为铜矿、金矿、锌矿。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主井工业场地、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工业场地、充填站工业场地等。矿井涌水部分回用,其余(一期外排水量约12800立方米/日,二期外排水量约4200立方米/日)先后经厂区南边池塘、沟渠(约3.2千米)、万安河、后港河,最终汇入漳河。2023年7月,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出具函告,确认该项目拟建排污口所处沟渠具有灌溉功能。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报告书》未分析项目纳污沟渠的功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相符性及外排水对农田灌溉水质的影响。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我厅决定不予批准《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请你公司严格执行,不得“未批先建”。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MA2U4YX88F)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月2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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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