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玻璃原料 精品玻璃原 喂料机 颚式破碎机 水洗滚筒 压泥机 脱水机招标采购公告(2026)
关于拟对洛阳宇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精品玻璃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宇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精品玻璃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关于拟对洛阳宇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精品玻璃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6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宇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精品玻璃原料项目
洛阳宇昂新材料有限公司
伊川县平等乡王庄村
洛阳德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伊川县平等乡王庄村,占地面积8330㎡,系租用闲置生产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建设一条精品玻璃原料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喂料机、颚式破碎机、锥式破碎机、水洗滚筒、压泥机、直线筛、滚筒筛、对辊制砂机、料仓、脱水机、立环磁选机、分离塔、水洗罐、泥水罐、铲车等;主要原辅材料:石英砂石原矿、PAC、PAM、润滑油、水、电;生产规模:年产10万吨精品玻璃原料;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8.6万元;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1)原料、产品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2)项目破碎设备全部地下安装,生产车间内合理布置干雾抑尘装置;物料转运及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豫环办〔2024〕7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3)严格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豫环办〔2024〕72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废水。(1)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水洗、筛分、分离塔分离及脱水工序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得外排。(3)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容器储存,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六、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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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品玻璃原料 精品玻璃原 喂料机 颚式破碎机 水洗滚筒 压泥机 脱水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