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板材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望都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6年1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 2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 6 年 1 月 9 日 --20 2 6 年 1 月 15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望都县鑫途制鞋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望行审环表字 [2026]4号
2026-1-9

2
关于保定润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450吨PVC棒材、1200吨PVC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望行审环表字 [2026]5号
2026-1-9

望都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望都县鑫途制鞋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望都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润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吨PVC棒材、1200吨PVC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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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县行望行审环表字[2026]4号望都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望都县鑫途制鞋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望都县鑫途制鞋厂:你单位所报《望都县鑫途制鞋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由河北格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望都县鑫途制鞋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该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物,迁建后淘汰现有生产设备。新购置鞋底料生产线1条、EVA鞋底生产线2条、PVC鞋底片生产线2条、注塑鞋生产线4条、冷粘鞋生产线2条、破碎机1台等配套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80万双注塑鞋、20万双冷粘鞋。-1-二、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望都县鑫途制鞋厂(92130631MA09A0MD6E),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望都镇北环西路与复兴北街交口西行路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度43分3秒、东经115度8分16秒。项目北侧和南侧为制鞋厂,西侧为空地,东侧为道路。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南侧150米北关保障性住房小区。项目所在区域无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革命历史古迹等特殊保护单位。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1、本项目破碎和PVC鞋底料生产线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TA001)”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PVC鞋底料生产线挤出和冷却工序、注塑鞋生产线搅拌预热工序、EVA鞋底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注塑鞋生产线注塑工序设密闭间,产生的废气经“顶部设集气管道”收集后,共同由1套“高压静电油烟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PVC鞋底片生产线和冷粘生产线处理剂和PU胶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冷粘生产线丝网印图和烘干工序设密闭间,产生的废气经“顶部设集气管道”收集后,共同由1套“高压静电油烟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进行处理,一2—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需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排放限值;有组织HC1、氯乙烯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有组织甲苯需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甲苯、丙酮需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3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C1、氯乙烯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需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2、本项目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模板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每半年更换一次暂存危废间,作为危废处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禁止外排。3、本项目产噪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房屋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3-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外排。四、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Ot/a、氨氮:Ot/a、TP:Ot/a、TN:Ot/a;SO2:Ot/a、NOx:Ot/a、VOCs:0.488t/a、颗粒物:0.067t/a。本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应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望都县行政审批局2026年1月9日望都县行政审批局2026年1月9日印发抄送: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望都县分局-4-都县行望行审环表字[2026]5号望都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润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吨PVC棒材、1200吨PVC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保定润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你单位所报《保定润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吨PVC棒材、1200吨PVC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由河北五骏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定润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吨PVC棒材、1200吨PVC板材建设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本项目租赁现有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2000m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新购置双锥挤出机3台、一1混料机1台、破碎机1台、磨粉机1台;二期新购置双锥挤出机3台、混料机1台、撕碎机1台。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450吨PVC棒材、1200吨PVC板材。二、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保定润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91130631MA7MFR9F52),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寺庄镇寺庄村望顺街86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度44分53秒、东经115度8分5秒。项目东厂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和闲置房,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隔内部路为西厂区;西厂区东侧隔内部路为东厂区,南侧为空地,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寺庄村。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侧2米的寺庄村住户。项目所在区域无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革命历史古迹等特殊保护单位。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1、本项目一期挤出和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油烟净化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一期上料工序、混料工序、破碎工序、挤出机缓冲仓、磨粉机和二期上料工序、混料工序、撕碎工序、挤出机缓冲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TA002)”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挤出和冷却—22—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油烟净化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需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塑料制品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HC1、氯乙烯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需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HC1、氯乙烯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需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需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2、本项目生产用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禁止外排。3、本项目产噪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房屋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3-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外排。四、本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Ot/a、氨氮:Ot/a、TP:Ot/a、TN:Ot/a;SO2:Ot/a、NOx:Ot/a、VOCs:0.061ta、颗粒物:0.222t/a。本项目二期建设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Ot/a、氨氮:Ot/a、TP:Ot/a、TN:Ot/a;SO2:Ot/a、NOx:Ot/a、VOCs:0.223t/a、颗粒物:0.798t/a。本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应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望都县行政审批局2026年1月9日望都县行政审批局2026年1月9日印发抄送: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望都县分局-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VC板材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