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动车位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2026)
标的信息
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5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竞买公告
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1月17日10时-16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资产拍卖频道举行网络房地产拍卖会,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04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08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3、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09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4、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1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5、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3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6、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5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7、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7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8、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8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9、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9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0、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0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1、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1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2、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2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3、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3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4、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4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5、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5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6、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9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7、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0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8、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1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9、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2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0、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3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1、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4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2、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5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3、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6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4、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7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5、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8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6、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9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7、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40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8、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41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机动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受让对象仅限于本物业管理区域“水韵江南花园一期”单元号“151、152、153、154、156、157、158号”三栋小高层住宅楼的业主,不得转让给该单元号之外的业主及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本次拍卖竞买人须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必要时可向江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如因竞买人资质问题而造成不能交付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须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人请于2026年1月16日16:00前到水韵江南花园一期155号单元楼物业办公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提供符合竞买条件的相关材料,竞买人同时需要在“公拍网”办理线上注册登记、实名认证、资料上传等事宜。如个人竞买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企业竞买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3、竞买人须在2026年1月16日16:00前线上支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付款方式仅为线上支付。本次拍卖保证金模式为拍品单独支付:每参与一件拍品的竞买,需要交纳该拍品相应所需的保证金,参拍多个需要交纳多份保证金。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竞买人支付保证金的行为视作已清楚知悉拍卖标的现状以及权属情况。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用本人账户将拍卖佣金和全额拍卖成交款(保证金可冲抵部分拍卖成交款)支付到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华山路支行,账户:445566496661,转账付款时请务必备注已成交标的物名称),并在付款后及时与委托人完成《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的签订,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5、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仅签订《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本公司拍卖成交价1.5%的拍卖佣金。
7、重要提示:拍卖标的所在小区因电容问题能否安装汽车充电设施,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确认不会向委托人或受托人申请安装充电设施且不以此为由主张取消拍卖结果。
三、咨询事项:
1、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和看样。
2、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
3、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199号802室。
4、咨询电话:021-54038169、13585649038 王先生。
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领取号牌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方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如发生代理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并由代理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应慎重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并对该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十、拍卖师可以确定标的起拍价格和竞价幅度。拍卖师在拍卖前应当宣布起拍价格、竞价幅度,并有权临时调整竞价幅度。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在拍卖结束后按规定不计利息如数退还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十三、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权属过户、证照变更等手续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委托人出具的文件资料,自行到有关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四、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六、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网络直播、网络拍卖仍然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这些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网络故障、病毒、数据中断延时、数据错误、黑客攻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若竞价过程中出现异常,拍卖平台和拍卖人有权决定该项目竞价无效,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竞价。
十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有特别规定除外),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买受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额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服务费的,买受人交付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第一次拍卖中交付的拍卖保证金应当用以补足差额,有其他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九、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拍卖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告知或约定的,则从专项规则、告知或约定。
特别规定
一、拍卖标的:
1、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04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08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3、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09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4、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1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5、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3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6、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5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7、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7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8、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8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9、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19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0、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0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1、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1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2、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2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3、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3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4、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4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5、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5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6、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29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7、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0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8、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1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19、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2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0、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3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1、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4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2、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5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3、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6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4、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7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5、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8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6、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39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7、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40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28、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水韵江南花园一期非人防地下室41号机动车位使用权 (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类型:普通车位) 【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0.2万元】
拍卖标的:
二、本场拍卖会是以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和风险)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及风险。
三、本次拍卖标的机动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受让对象仅限于本物业管理区域“水韵江南花园一期”单元号“151、152、153、154、156、157、158号”三栋小高层住宅楼的业主,不得转让给该单元号之外的业主及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本次拍卖竞买人须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必要时可向江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咨询限购政策。如因竞买人资质问题而造成不能交付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须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四、瑕疵告知:
1、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请慎重决定参加拍卖,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拍卖标的所在小区因电容问题能否安装汽车充电设施,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确认不会向委托人或拍卖人申请安装充电设施且不以此为由主张取消拍卖结果。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用本人账户将拍卖佣金和全额拍卖成交款(保证金可冲抵部分拍卖成交款)支付到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华山路支行,账户:445566496661,转账付款时请务必备注已成交标的物名称),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拍卖佣金和全额成交款的,买受人必须承担违约法律责任,详见《拍卖须知》第十八条。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仅签订《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拍卖人仅出具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佣金发票,车位使用权购买发票由原权利人负责开具。
七、标的车位涉及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办理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前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办理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后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给拍卖人成交价1.5%的拍卖佣金。
九、拍卖成交后,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事宜,由委托人配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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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位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