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6)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问题四十一: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哈尔滨市建筑垃圾尚无正规消纳场所,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截至督察进驻,全市仍未建成正规的建筑垃圾消纳或资源化利用场所,仅依靠临时或过渡性收纳点收集贮存建筑垃圾。
二、整改目标:各区、县(市)完成标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满足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要求
三、整改措施:
1.2025年6月底前,各区、县(市)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规范运行。
2.2025年3月底前,各区、县(市)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工作。
3.2025年6月底前,各区、县(市)陆续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选址论证、可研、环评、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按时序启动土建工程、设备和设施安装等工作。
4.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满足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需求。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延寿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位于延寿县老水泥厂院内,占地4600平方米,容量9000立方米。经度128.324755o E,纬度45.472280o N。延寿县建筑垃圾调配场于2024年6月投入使用,2025年8月进行延寿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升级改造项目,10月10日竣工并投入使用,依据(CJJT 134-2019《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管理,对进场垃圾严格按照处置核准制度接收,进行精细化分类存储,并建立相关台账。截至目前,共接收建筑垃圾274.58吨。
2.经沟通,与方正县资源化利用场和宾县建筑垃圾消纳场达成初步意向,目前正在拟订协议中。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延寿县人民政府
七、受理电话:0451-53024244
八、受理地址:延寿县西同庆街369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延寿县人民政府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延寿县委 延寿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