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位工艺提升招标采购公告(2026)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省临泉县临化码头有限公司阜阳港临泉港区临化码头3号泊位工艺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机构:
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标题: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省临泉县临化码头有限公司阜阳港临泉港区临化码头3号泊位工艺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临环行审字〔2026〕1号
信息来源:
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01-09
发布日期:
2026-01-09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省临泉县临化码头有限公司阜阳港临泉港区临化码头3号泊位工艺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省临泉县临化码头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审由安徽省坤威水利环境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省临泉县临化码头有限公司阜阳港临泉港区临化码头3号泊位工艺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环评报告表》分析和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实施。
二、你单位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东街道临化码头。项目投资总额为18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新增水泥卸船生产线于港口3号泊位。购置一台水泥卸船设备(螺旋式卸料机),并配套相关环保除尘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新增水泥吞吐量20万吨。
二、严格按《环评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仅在3#泊位增加1套设备,无施工期。营运期,到港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由槽罐车外送临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不外排;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水泥卸船粉尘、装车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合并通过1套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区要加强码头区域绿化工作,及时进行绿化维护。废气排放需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金属屑、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项目危废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东、南和西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北厂界(内河、航道一侧 )噪声值满足4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完善污染物监测监控设施。加强废水、废气、噪声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五、你单位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者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规定,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六、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函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你单位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九、你单位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等制度。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十、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同意)。
十一、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函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十二、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临泉县城东街道办事处和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О二六年一月九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泊位工艺提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