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6)



根据广州市凯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 12日至 2026年01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020-8689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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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凯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花城街长岗村芙蓉大道45号

建设单位
广州市凯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市凯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长岗村芙蓉大道45号,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从事护目镜镜片的生产,年初护目镜镜片200吨。

环评机构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近期,本项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的员工生活污水,汇同未添加任何药剂的间接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水,定期通过槽车运至元泰(广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远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汇同未添加任何药剂的间接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新华污水厂处理。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注塑工序废气收集后送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混料工序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达标排放。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达标排放。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及塑料边角料、包装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及其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