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大楼建设 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公告(2026)
[江西]湖口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现将湖口县妇幼保健院保健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湖口石钟山东大道与海青线交汇处,湖口县妇幼保健院东侧,本项目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6°17′9.048″,N29°44′33.113″,占地面积为9017.5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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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项目新增床位30张,新增医疗设备,污水处理能力调整为200t/d。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员工23人都为托育楼保育员,全院职工总人数220人,全院共设130张床位。
公示内容: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2月0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13755261736;hkxfybjy@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健大楼建设 医疗设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